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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川事件”的实质(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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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下山消灭掉而把罪名栽在共产党身上的阴谋取得了双重效果。由于当局宣传这件事是共产党分子干的,国营铁道的反对解雇斗争登时就烟消云散了。用当时的副总裁加贺山的话来说,由于这件事,国营铁道的整顿方案得以圆满进行,所以从结果上看,下山的死可以说是并非没有意义的。(参照《下山国铁总裁是被谋杀的》)

说起来,当时美国系统的部门曾频频对福岛地方出面干涉。

共同社电讯还报道了下述情况。福岛市外有一座敎育会馆,当时美军军政部就设在那里。七月四日发表第一批载员名单时,郡山机务段的工会会员们表示坚决不接受解雇令,布置了纠察队。于是,军政部司令克拉克中校就来到郡山,让指挥队持手枪和步枪对准站在纠察队前列的工会主席。主席一看见堵在胸前的手枪枪口,当场晕到,解雇强制执行了。从这个例子可以推想,军政部对当地的警察、县厅,掌握着绝对的权力。县的劳政科每天还得向他们提出报告。一发生事件,警官得先向军政部和福岛“反间谍队”报告情况。

和军政部分头在县内进行秘密活动的还有福岛“反间谍队”。当时,这个地区的“反间谍队”对旧军人的调查刚告一段落,从昭和二十三年前后起,他们就热中于对付共产党的策略。“松川事件”发生时,“反间谍队”队长安不德鲁少校对前往报告的警官反复强调这是共产党所犯下的罪行。据共同社报道,只要是与“松川事件”有关的事,东北军管区“反间谍队”和东京“反间谍队”总部确实表示异常的关心。

可是,如果说“松川事件”与美军有关,那就不只是“反间谍队”了。按道理,非涉及美国中央情报局不可。因为该局设有破坏活动班,而该局到日本建立地盘是一九四九年的事。一九五四年十月六日的《斯通周刊》上刊载了斯通所写的有关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下述报道:

“从倾向看,中央情报局正在主动地变成‘隐蔽的国务院’,该局本身所夸耀的事情更可以完全证明这一点。《星期六晚邮报》曾分三次连载题为《中央情报局的奇特行动》一文,这是在中央情报局默许之下,正式对该局所作的侧面观察。该文指出危地马拉的阿本斯政权、埃及的法鲁克政权、伊朗的摩萨台政权被颠复,都是中央情报局的功绩。并且都不是利用海军陆战队,而是利用秘密机关和破坏手段等来颠复这些政府的。该局所采用的另外一种活动方法是破坏活动——既非外交手段也非军事谍报活动。除了间谍网和该局公开的调查机构之外,该局还指挥绝密的第三纵队。或者在另外一些国家——那里的不满分子可以从事非法活动,也就是说,那里的抵抗运动规模虽小,但进行得很勇敢——中央情报局就派破坏活动班的一个小队到铁道补给线的铁挢上去,爆破铁桥。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生命损失,设备遭到破坏。这就是美平时对于有着友好关系、并且保持着正常外交关系的家暗地进行的战争。”

如果把斯通这篇报道的内容拍合到“松川事件”去,似乎恰好相吻合。

现在把话题再具体地转到“松川事件”上吧。

为了进行这项列车翻车作业,必要的条件是让下行一五九次货车停止运行。四一二次客车是在十七日上午三点九分在现场翻车的。据赤间供称,赤间等人为了进行这个造成翻车事故的作业就步行到现场,据推断,开始动手的时间是上午两点十分前后,作业共享了二十三分钟到二十七分钟。因此,作业完毕时,是两点三十三分到两点三十七分之间。

然而,如果该次列车没有停止运行而照常行驶,按照行车时间表,通过现场的时间大约在上午两点十二分——据赤间供词,那正是他们从事破坏作业的时候。那样,这次货车的通过就会妨碍作业,说不定来不及使三点九分驶过现场的四一二次客车翻车。

那末,放过这趟列车,让下一次列车翻车如何呢?

四一二次列车后面,三点十六分左右有四一一次列车驶过现场。随后一七三次列车又在三点五十分左右通过。其间只有三十四分钟,看来作业时间是不够充裕的。

而且这两次列车通过的时间实在都嫌太晚了。以八月十七日来说,天亮的早(这一天,日出时间是五点五十四分)。如果以后一趟列车为目标来进行作业,就快天亮了,撤离时就有在曙光中被人看见的危险。实际上,连三点九分的四一二次列车翻车后迅速赶到现场的玉川警视也作证说:过一会儿天就亮了。所以,要使列车翻车,四一二次列车正合适。

总之,如果在两点十二分左右有趟货车通过现场,那确实会妨碍作业。

一五九次货车停业运行是对作业班有利的。可是不仅在十七日那天,这次列车从一个月以前就常常停止运行。在事件发生之前,已经有三天没行驶了。

也许有人说,如果只在当天停止运行,是值得怀疑的;既然在那以前也常常停止运行,这就没什么奇怪了。可是,正如这个疑问所指出的,如果该次货车停止运行是特工班安排的,单单在那一天停止运行,就未免做得太露骨了。如果为了进行当天的破坏活动有必要使列车停驶,就得自行制造早就有停驶的惯例这一条件。

要藏起一片树叶,最好把它放在树林里。要是没有树林,就去造林(杰·斯·切斯特顿的话)。这一天停止运行的一五九次货车在一个月以前就屡屡停止运行,这一措施会不会是为了掩盖真正的意图而“造”的“林”呢?

当时日本人对铁道运行是作不了主的。美军运输司令部掌握着这方面的实权,不得其许可,日本人连运一件货物的自由也没有。何况主管运输司令部的头子又是民用运输局的铁道负责官员——事实上有“运输大臣”之称的沙格农。他握有全权,甚至把日本的铁道称作“我的铁道”,把它看成私产。对迟迟不肯裁员的下山总裁施加如此强大压力的沙格农,只要他高兴,就能够随心所欲地命令下属使一次货车停止运行。

所以应该追究是谁下令叫一五九次货车停止运行的。可是,事到如今,这个线索的真相谅必无从追查了。检察当局一定会硬说是日本当局自作主张,这样,更深一层的美国人方面的关系就绝不会被端到法庭上来了吧。然而,我认为追究这方面的真相是解决本案的关键之一。

十一

“松川事件”发生前,会发生过“福岛管理部事件”,即所谓“福管事件”(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的干部在与管理部长进行集体谈判时,管理部长片面中断了谈判。工会会员们在激怒之下,拥到管理部。警察队立即出动,命令工会会员们解散。当时警察队声称“是奉沙格农的命令”。——作者原注)。那时,警察队就抬出沙格农的名字来恐吓日本人。

再者,“松川事件”第一审的时候,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个显然是美军里的二世坐在审判长席后边监视着。辩护人方面对此提出抗议,连审判长也只好叫他退席。由此可见,美国当局多么重视“松川事件”的审判。可是居然有人说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话:审判席上坐着个美国军人有什么要紧!

这是在三十四年十一月号《法律时报》上所载《对“松川事件”的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来的。在这次座谈会上,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前文中提到的靑柳就广津评论发表的论文。广津先生在座谈会上提到了这个问题。他说:

“还有这样的事实呢:第一审开庭时,美军的二世高级军官坐在审判官背后的椅子上。我想,这里就引起了一个疑问:真正施加压力的是什么人?总之,如果在日本的裁判所里发生了美国高级军官坐在审判官身后这样的事情,那是异乎寻常的,想必会遭到被告们和辩护团的反对。”

关于这事,出席座谈会的东京大学敎授平野龙一说:

“如果占领军真要对审判施加压力,恐怕不会采取这种方式吧。我不大了解其中的情况。不过,我们到美国的法院参观的时候,就被让到审判官旁边坐下。这是对待贵宾的礼节。拿这一次来说,我认为那个军人原来也是个贵宾,是来参观审判的。单凭这一点就说是对审判施加压力,是不是扯得太远了呢?”

东京大学敎授平野的发言是莫名其妙的。日本人到美国去参观,和“松川事件”审判完全是两码事。在日本,没有外国人坐在审判官席上的惯例,尤其是在占领时期有人身穿美国军服坐在审判官席上,那就自然会被认为是来监视审判、施加压力的。何况当时人们正在怀疑美军与“松川事件”有关系呢!说这是外国式的礼节等等,那简直是没有常识。

再者,第二审开庭时,美国宪兵实际上曾远远地把裁判所包围住,在各个重要地点都放了哨。

“松川事件”始终笼罩着美国占领军的阴影。

十二

赤间等人曾否看见永井川信号所的帐篷这一点,也是法庭争辩的一个方面。赤间供称他会看见了帐篷;检察当局根据这一点,就说赤间等人曾走过帐篷前面,但是帐篷的守卫人员一直坚持没有看见赤间走过。

对这一点,判决书说:“在有人沿着铁道走过的情形下,如果从东边走,可以认为帐篷里的人必然会听到脚步声;但是如果从西边走过,考虑到该处路面并不特别坚硬,因而难以认定在帐篷里的人必然会注意到。”判决书所作的解释是,即便担任警戒工作的技术员加藤等没有注意到赤间等三人走过,也不能断定赤间等三人没有从那里经过。

由于检察官的起诉和判决都是以赤间供词为本案的唯一基础,因此,当局无论如何也得咬定赤间会从帐篷前面走过。可是,如果接受守卫人员所坚持的、没有看见赤间走过的说法,赤间供词的基础就要垮掉,于是才形成了“赤间等人是从那里走过的,只是守卫人员没有注意到罢”这样一种牵强附会的论断。然而赤间已经翻案,否认他犯了供词上所说的罪行,如果相信这一点,那末他们就没有从帐篷前经过。既然没有经过,警戒人员当然也就无从看见,这样就能够老老实实地全盘接受守卫人员的证词。可是,这样一来,检察官啦,判决啦,就都陷入尴尬境地了。

在帐篷里的技术员加藤等三个守卫人员说没有看见有人从面前经过。从他们一贯坚持时供述来看,这个证词想必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没有看见”,是因为没有人从面前经过,这是实情。但是当夜在现场搞翻车的破坏工作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引起矛盾的原因实际上是,检察官方面以赤间等人的供词为基础,认定或是想认定破坏工作班往返走的是沿铁道的小路。然而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性:真正的破坏工作班说不定选择了与赤问供词所说的完全不同的途径。所谓不同的途径,指的是赤间等往返的沿铁道的小路以东的陆羽公路。也就是说,我推测真正的破坏工作班是取道陆羽公路到现场去的。我推断他们是从福岛通过陆羽公路,大摇大摆地往南向松川走的。

以下是我的推测。我想,特工班从福岛出发后,是乘着美军卡车或吉普车,藏在车篷里,沿着陆羽公路驰去的。这条陆羽公路是本案的空白点,辩护人和检察官两方面都没有提到它。

关于这一点,如果进行更具体的推论,在采取措施让一五九次货车停驶之后,执行破坏工作的这个班想必是从福岛“反间谍队”总部秘密出发的,他们取道与赤间供词的途径或沿铁道的小路完全不同的陆羽公路,经过信夫桥、浊川桥,在浅川道口跨过东北干线,径直到松川町的某处进行最后一次商议,当夜被部署在现场附近的。

破坏活动班当然不会冒风险单独到现场去干。所以,松川站自不待言,大概在川俣线和公路交错地点的东侧,即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办事处和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八坂宿舍附近,暗中都布置了岗啃。在石合道口附近也同样布置了岗哨,尤其是现场附近,除了作业班之外,在东北干线两侧还布置了若干岗哨。据推想,为了防备万一,在浅川道口和奥羽干线并入东北干线的地点以及西北一带,大概也都布置了岗哨。算上放哨的车子,出动的车辆总在四辆以上。还动员了几辆普通的吉普车,以备在紧急状态下使用。估计特工班就是在这种全面警戒下行事的。

这些工作班都备有超短波,还有无线电话。联络工具既完备,又能行使权力指挥列车停驶,所以在现场工作时没有丝毫顾虑。

当然,那时使用的撬棍和扳子想来早就预备好了——都是正规作业用的。也许是仙台“反间谍队”之类的机构把这批工具交给干破坏作业的人员的。

不用说,实际使用的工具当然不会是在现场遗留下的那类蹩脚货。

十三

裁判所把故意在现场上遗留下的一根撬棍和一把活口扳子当作唯一的物证,因此,辩护人方面认定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规模的作业。可是要完成这样规模的作业,怎么会只带一根撬棍和一支扳子去儍干呢?多带几根撬棍和扳子,现场的破坏作业就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由于硬要使实际情况与赤间供词相吻合,才出现了种种矛盾和破绽。

前面已经说过,由于头天晚上大槻绸缎庄的仓库被劫,警察署当夜布置了紧急警戒线。那末,上述破坏活动班的放哨与日本警察方面的紧急警戒之间曾否达成某种谅解呢?如果“谅解”这两个字用得太重,也可以理解为双方的警戒是偶然的巧合。这样推想,是由于出动警戒的不是侦查股,而是动员了太多的警备股人员。

在这里,请大家想一想玉川警视在事件发生后立即赶到的时间过早这一事实。而且,玉川警视不是从警察方面得到发生事故的报告的,而是国营铁道管理部直接打电话到他家里的。无论是这种联络方式还是玉川警视到达现场之迅速,以及他到达现场后,在还不知道仓库里遗失了撬棍和扳子的情形下就马上下令寻找起“东西”来,所有他这些行动都是引起辩护人方面和广津先生等提出种种质疑的原因。恐怕只有照我在上面所推断出的情况,才能够勉强说明事实。

尚时在福岛地区警察署担任警备股长的佐藤警部补在第一审的法庭上作证说,当晚他在松川的派出所一直待到十一点左右。地区警察署的警备股长为什么在松川派出所待到那么晚呢?这里也使人联想到玉川警视的行动。这里还使人想起,他曾说他记不得自己在现场指挥过的七八个刑事警察的姓名了。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件事,我想引述《诹访备忘录》的记事。众所周知,检察当局把这份《诹访备忘录》一直藏到最高裁判所开审的时候才拿出来。备忘录里提到东芝工会向公司进行集体谈判的事。检察当局运用司法技术,急于证明佐藤一出席了集体谈判,也就是说,能否证明佐藤一是不是出席了集体谈判,是决定佐藤一等人曾否举行共同策划的关键。

可是这份《诹访备忘录》上另外还记载着一些奇怪的事情。

《诹访备忘录》第八页上有一段记事表明:当时东芝公司松川工厂曾与国家警察、地方警察、美国占领军民政部、“反间谍队”、劳政科等都有联系。

《诹访备忘录》第八页上有当时东芝公司松川工厂事务科科长助理讽访新一郞的亲笔记事如下:

“十三对外关系(紧急时)主要由姓西的来出面。

“国警总部——警备科长(副科长)

“六点半对付‘赤旗事件’,自十一日起大约十人。

“地方警察——警备股长——支持者

“根据地——原

“民政部——劳务科(译员野地)

“‘反间谍队’——电话1360——译员加藤——‘是松川,拜托’联络人二十分钟

“劳政科——野地科长或高原

“或地方警察派来的最高限度为三十名。”

备忘录上的这些句子经解释如下:

“与国家警察福岛县总部的联络要找该部的警备科长(或副科长)。十一日起那方面有十人前来支持。与福岛地区警察联络要找警备股长(按指上述佐藤森义警部补;如前所述,此人曾在松川的原派出所待到夜深)。‘根据地——原’这一点引起我们的注意。如果联想到佐藤森义警部补会守候在那里,佐藤倍雄警察也会通宵达旦地坐在那里,就会弄清其中的含义了吧。既然称作根据地,难道不是说,以这里为中心已经做好了警备部署,只要和这里联络,就能够立即出动警察来镇压东芝工会吗?更惊人的是,还建立了与美军民政部劳政科和‘反间谍队’等保持密切联系的体制。单凭‘是松川,拜托’这两句通知,就能够使对方了解一切而采取行动。”(见《中央公论》,《“松川事件”特辑号》——熊谷达雄先生撰稿)

从上述情况可以了解到美国机关方面同日本警察方面平时就保持多么密切的联系。

一想到玉川警视,我就不禁联想到“白鸟事件”中的白鸟一雄警部的事情。白鸟警部是札幌地方警察署的警备股长,当时他一方面负责对付日共,一方面还经常与美国“反间谍队”联系。据说他并不把他所搜集的情报提供给他所属的市警察署,而提供给与美军情报部有联系的国家警察。那末,令人联想到这个玉川警视的情况和白鸟警部一样,也是与“反间谍队”和国家警察有特别联系的。

姑且不谈这一点。假使我所推断的上述活动是在当夜进行的话,那末自然会引起疑问:不论多么夜深,不论地方多么偏僻,总会有目击者的吧。可是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出现目击者。然而,虽然没有目击者作证,也不能遽然断定没有这样的事实。

尤其是,由于警察异常热心,与案件有关的人当时正在一个挨一个地遭到逮捕,人人都非常害怕牵连在内。直到今天,如果有人前往进行实地对证,向附近居民询问的时候,人们还是守口如瓶,说什么也不知道。

尤其是,如果有谁目击到那样戒备森严、异乎寻常的情形,先就吓得绝不敢告诉别人了。不能不说,特工班是看透了人们的这种心理的。

在本案中还有个可悲的插曲:据说当天晚上有个人曾亲眼见到一些行迹可疑的男子,后来这个人死得不明不白。那份奇怪的打印的英文文件上也曾提到过这事,如今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了。不过,这里还是扼要地叙述一下。

目击者是澁川村的一个叫作佐藤金作的人。他偶然从列车出轨的现场附近走过,依稀看见两个“彪形大汉”正在把铁轨从枕木上卸下来。看到这种情况,他有点纳闷,心想:他们究竟在干什么呢?接着就对自己解释说,大概是检查或修理铁轨吧,也就没怎么感到惊讶。这一伙人中间的一个日本人尾随着他。当他正在开自己家门的时候,那人就从背后用日语喊住他,对他说,不许把今晚看见的事情对别人讲,并警告他说,如果对别人讲了,就要受美国的军事审判。他本来完全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回答说,不对别人讲。

到了第二天,他才知道其中的原因。他正为这一翻车事件感到不安的时候,五天以后,一个陌生人来找他,给他看一张画有福岛市“反间谍队”办事处位置的地图,通知他明天到该处去一趟,有话要对他讲。他更加害怕,就逃离自己的家,去投靠在横滨当三轮汽车司机的弟弟,自己也当上了三轮汽车司机。

然而,他当了两个月的三轮汽车司机后,在昭和二十五年一月十二日就下落不明了。他失踪后四十多天,家属才听说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漂在港湾里。金作的弟弟和家属前去认尸,可是已经火葬了。

听说,验尸的结果是:“没有受伤。大约是酒醉失足跌入港湾,因心脏麻痹致命。”经调查,用英文写下的这件事确实发生过。

死了的金作似乎生前曾害怕过什么人,并作过这样的川柳(由十七字组成的短诗,用俗语讽刺世态人情;系柄井川柳(一七一八——一七九〇)所创始,故名。——译者注):“乌黑黑,懂得了自杀的心情”,“丝棉绞脖颈,差点儿头没断”,“大卸八块惊梦醒”,“闯祸人默默入坟墓”,“报上的消息,吸引注意力”。

据谣传说,长期住在翻车现场附近的一个乞丐,事件发生后不知什么时候也不见了。

且不谈这些事情是否与翻车事件直接有关,至少可以说明即使有目击者,他们也轻易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口。那末,破坏活动班当然就是在自己同伙的警戒下,间接在日本警察的紧急警戒下,在没有目击者的环境中,从容不迫地进行破坏作业的。

十四

本案的凶器是留在现场的撬棍和活口扳子。这两样东西是唯一留下来的物证,上面都没留下指纹。

关于用留在现场上的活口扳子能否把铁轨上的螺栓帽松下来,在所有的鉴定中都提出了怀疑;环绕着鉴定而展开的争论,目前仍在继续进行着。但是依我看来,用活口扳子来操作是绝对不可能的,因而我认为进行作业时并没有使用活口扳子。这里先撇开活口扳子不谈,我倒想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令人摹想到犯人身影的撬棍上。

这根撬棍上刻着像是英文字母x·y这样的记号。前面已经提过,在事件发生之前,国营铁道备用的工具上从来没有刻过这样的标记。撬棍上沾着少量的草绿色油漆。法庭记录上也把草绿色油漆当作一个问题提出来了。

前面已经说过,我并不认为真正的破坏作业班光是用留在现场的一支活口扳子和一根撬棍(而且还是冒充的)来进行作业的,我认为此外他们还使用了铁锤。据说物证鱼尾板上的击打痕迹表明,有人曾用铁锤般的东西使劲击打过之后才把它拆下来的。

这根撬棍上还有着一道纵纹。据国铁方面的证言,撬棍上难得出现纵纹,一般总是出现横纹。从留在现场上的撬棍的纵纹来看,这根撬棍是不是在国铁方面的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上使用来着呢?“其他”指的是撬棍正常用途以外的用途。换句话说,单凭这一点就令人感到这根撬棍不是国铁的东西。

这根撬棍是用轨距系杆做成的,比国铁的规格三十公斤的铁轨要粗一些,比三十七公斤的铁轨又细得多,因而使人怀疑它不是用国铁规格铁轨的轨距系杆制成的。

撬棍的粗细,国铁所没有的x·y这一记号,引起疑窦的油漆的颜色,在在都令人自然联想到撬棍是属于什么人的。

但是,关于撬棍和活口扳子,在前面所提过的《对“松川事件”的看法》的座谈会上,还有人作了下面这样的发言。与会的野村正男说:

“因此,社会上有人问这件事是不是占领军的特务机关干的呢?这些东西是不是他们的呢?那个时期占领军不是有个铁道方面的机关(运输司令部)来着吗?我觉得奇怪的是,并没有听说那个机关带了什么铁道工具来……”

他又说:“我认为占领军士兵既没有带机车来,更不用说撬棍和扳子了……”

“没有听说”或是“认为”完全是这个发言者的臆度,我并不打算就这一点加以评论;但是我想,社会上也许有一部分人抱着与野村同样的看法,因而才在这里引用一部分座谈会记录。

关于机车的话姑且不论,“更不用说撬棍和扳子了”这种说法太像不明事实真相的人说出来的话了。美军并不是为了游览才留驻在日本的。它一直处在随时都可以战斗的体势之下。哪一个国家都是一样,军队总是在时刻准备战斗的基础上存在的。美军留驻日本的时期也做好了应付一切战斗的准备,一切战斗工具都准备好了。因此,工兵用的工具也样样齐全。尤其铁道又是输送军队最大的动脉,想来在这方面他们也准备了比日本铁道所准备的还要优良的工具。

假若美国一旦与日本的邻国发生战争,难道美军在作战上会完全倚靠日本的铁道员工来负责运输吗?美军一定预想到铁道工人发动罢工的可能,自己准备好了靠自己的力量也能进行铁道运输的专门部队。只要美军在占领地区统治一天,这种体势和准备就不会不计划好了的。何况又是撬棍和板子这样普普通通的一般工具呢!

实际上美国刚占领日本时,曾按照日本的轨距制造了作战用的内燃电动机车(与日本的dd50型、df50型等系同一类型),在进驻的同时就运来十几台。占领期间在日本各地都使用过这种机车,修理工作由使用得最频繁的品川机车库担任,大修理由国铁大宫工厂和滨松工厂担任。占领局面结束后,他们把其中一部分(多半是制造年度比较近的)拨给了国铁,国铁给它们命名为dd12型,现在大约使用着五台。这一类型是日本的dd13和dd11型的先驱,从外表上来看,几乎是一个样。不过dd13型和dd11型是日本独有的东西,传达动力的方式和内燃机车完全一样,使用的也是液压式转矩变流器。

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美军曾运来供修理内燃电动机车用的、在日本是难以想象的大量零件和大批拆卸、装配用的工具。这些工具中的一部分现在恐怕依然留在哪个机务段里呢。据说工厂里的机车技术员初次看到这种机车时,知道了美国方面周密的作战计划,曾大吃一惊。

由于有这样的事实,野村所提出的天真的疑窦:“占领军士兵既没有带机车来,更不用说撬棍和扳子了”就毫无意义了。

十五

以下要谈谈成为问题的草绿色油漆。

一考虑到这种颜色,我就不禁想起“下山事件”中的颜色的问题。从下山总裁尸体的上衣里发现了发靑的绿色粉末,不知究竟是什么东西。(参照《下山国铁总裁是被谋杀的》)

从“下山事件”的色粉中我推断出下山被绑架的地方与使用涂料的工厂有关。我还说过,这种色粉的颜色与美军涂在武器上的保护色相同。

对于本案撬棍上所沾的草绿色油漆,也可以说同样的话。那不是鲜草绿色,而是暗草绿色。遗憾的是,物证撬棍上所沾的这种颜色如今已经消失了,但这一事实依然保留在法庭记录里。

根据这一点我做出以下的推断。

我想这么看待这个问题:这根撬棍曾经在涂有这种颜料的地方放过一个时期,而且由于颜料未干,撬棍偶然碰在上面沾上了颜色。但是国铁仓库里不可能有涂上草绿色油漆的东西,何况这又和涂在信号机上的明朗的天蓝色完全不同。暗草绿色是美军涂在武器上的保护色。

我猜想松川破坏作业班的一部分人员也许是从仙台方面来的。仙台有一座小型的美军野战工厂,在那里进行若小型飞机和直升飞机的装配工作。除了靑森县三泽机场以外,应该还有个辅助机场。根据推想,如果这个破坏作业班是从该野战工厂选出来执行这一特殊任务的,那末他们并不缺少破坏铁道的工具。从现在作为物证留下来的道钉来看,它并不是用什么扳子费好大事才拔下来的。据在现场的铁道专家说,从留在道钉上的痕迹看,有人曾用一下子就能拔掉的工具夹过它。这么说来,作业班也许拥有日本所不具备的精密工具。

再说,由于不小心撬棍沾上了草绿色油漆也是很自然的事。这根撬棍也许是放在仓库里的,仓库里堆着涂有这种颜色的油漆的工具。要么就是撬棍在搬运途中碰着车子(吉普车就是这种颜色)油漆未干的部分了。

总而言之,我是想说,这个案件中唯一的凶器——扳子和撬棍——并非像检察官方面所坚持的那样,是被告从仓库里偷出来的、铁道上备用的工具,而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但是假若否定这唯一的物证,整个事件就不能成立了。因此,判决书上就用“不能说不是松川养路班的东西”“不能说不可能用它们来进行破坏工作”这样模棱两可的说法,来确定它们是物证。

看到这份判决书,我又不禁想起“帝国银行事件”来。

在“帝国银行事件”中,既没有证明凶犯所使用的毒药究竟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被告平泽是通过什么途径、从哪儿把毒药弄到手的。在东京大学等处检验的结果,只是说害死十二个人的毒药是氰化钾化合物之类的东西,至今也没有查明它究竟是什么。但是在判决书上,不知什么时候它就变成了氰化钾,进一步变成了“被告所会持有的氰化钾”,尚未证明的一点——被告怎样把它弄到手的——竟然被忽视了。在“帝国银行事件”中,氰化钾也是唯一的物证,但审判官居然就凭着这样含混不清的论据下了判决。为了确定凶器,当局不惜采用这种方式,因为不然就不好办了。(参照《“帝国银行事件”之谜》〕

野村正男毕竟是多年来专门采访法庭的新闻记者,关于这一点,他和我抱同样的想法。

“广津:少数派的意见当中,有一位写过‘不用管扳子是从哪儿拿来的’之类的话。大概就是下饭坂先生吧。

“野村:这大概与‘帝国银行事件’的判决相似。方才已经说过,平泽是从哪儿把氰化钾弄到手的,它究竟是氰化钾还是类似氰化钾的东西,始终也没有侦查出来。可是对平泽的判决书上却认为:整个来说,不妨判定被告是有罪的。这种事例……

“广津:平泽的情形和这个有些不同吧?

“野村:自然有轻重之分喽。可是平泽一案也很重要。在那个案件中,既然害死了十二个人,人们总想知道毒药究竟是从哪儿弄来的,性质是怎样的。可是这始终也没有确定。”(见《法律时报》,昭和三十四年十一月号:《对”松川事件“的看法》座谈会记录)

“松川事件”中也同样使用这篇发言中所指出的“整个来说,不妨认为被告是有罪的”这种办法。检察官既不能证明撬棍和扳子确实都是松川养路班的东西,也没有根据鉴定做出结论,肯定被告在现场上进行破坏工作时曾使用过活口扳子。如果只是以“这样一桩重大案件竟查不出犯人来,那太不便当了”为理由,而来制造关于凶器的可疑的论据,并断定为“物证”,那可是个严重的大问题。

我认为没有在现场上使用过的痕迹的活口扳子是假物证。刻有x·y记号的撬棍如果不是与美军作战部关系很密切的、负责运输补给工作的部队所使用的一种野战工具,就是大兵为了好玩而用轨距系杆手制的工具。国铁方面最初所写的事故报告书上认为撬棍上有在工作中使用过的痕迹。这一点如今已经难以证实了。即便承认这一点,也不一定就足以证明是在松川的现场上使用过的。从上面的纵纹联系起来想,说不定它曾被派在我们所想象不到的其他用场上也未可知。总之,我的解释是:撬棍也和活口扳子一样,没有在现场上使用过,是真凶为了伪装而放在现场上的,他们接着就逃之夭夭了。

十六

下面再来谈谈失踪了的两块鱼尾板的问题。

我敢说它们是“失踪了”。据赤间供称,鱼尾板只“卸掉了一处”,检察当局也一直坚持这种说法。然而大概是由于检查现场的结果觉察到仅仅卸掉一处是难以使列车翻车的,同时辩护团方面对这一点也进行了追究,所以到了第二审,检察官又重新拿出两块鱼尾板来,说是以前由于疏忽忘记拿出来的。

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这两块板子是弯的,而鱼尾板被拆掉的地方是笔直的,那里的鱼尾板也应该是直的。因此,辩护人方面指出这两块大概是假的——即是说,检察当局恐怕是迫于无奈,才从别处随便拿了两块板子来搪塞的。

我不能断定究竟是哪一边对。这里先就辩护人方面所坚持的鱼尾板是假物证的论点来考虑一下。这么说来,那两块真正使用过的鱼尾板已经消失、不知给藏到什么地方了。如果它们确实存在,检察当局一定一开始就会光明磊落地把这样足以使辩护团信服的物证拿出来。反过来说,也可以认为由于丢在现场上的鱼尾板只有一块,当局才唆使被告赤间说,在破坏工作中只卸下了一处。

“关于藏匿鱼尾板的问题——?

“山本检察官说,因为不知道有这样的鱼尾板,所以没有拿到原审的法庭上去。他自己也说,不知道这事是‘可笑’的。自然是‘可笑’的。山本本人不是在昭和二十四年十月间曾接到过关于鱼尾板的侦查报告吗?

“检察官为了坚持供词的‘真实性’,在法庭上甚至对证人也蛮不讲理地强行诱导讯问,事后还制造了调查书。因此,他们当然不肯拿出与供词显然有出入的鱼尾板。检察官把鱼尾板藏匿起来,勿宁说是出于一般的人情之常。”(辩护人冈林的辩论要旨)

这么说来,除了犯人以外,不可能设想有谁会拿走鱼尾板。犯人为什么单把两块鱼尾板拿走了呢?

犯人既然故意把假装用过的撬棍和活口扳子留在现场附近的田里冒充“物证”,那末他们为什么又把事后自然会引起疑问的两块鱼尾板运走了呢?

这里令人联想起“下山事件”来。从下山总裁的遗体上失落了一些东西,那就是眼镜、领带和打火机。当时连附近一带的草丛里都搜遍了,终于也没有找到,如今已经成了一个隐谜。我想把下山身边丢失了这些东西和这两块鱼尾板下落不明的意义等同看待。

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真凶的“战利品”。也许这种说法会使听者感到很奇怪吧。但是在战场上,士兵经常抢夺战败者随身携带的一些东西当作“记念”,悄悄归为己有这是日本士兵曾经在中国大陆上干过的事。至于外国兵,这种倾向就更厉害了。下山的打火机、领带和眼镜都是绝好的“战利品”,因此,当然是不可能找得到的了。我很迂阔,写“下山事件”时竟没有注意到这事。这一次动手写“松川事件”,才回转来想起这一点。

我认为大概是凶犯们没怎么考虑到会引起什么后果,就半开玩笑地把两块鱼尾板当作“战利品”带走了。

然而这次的情况和下山的打火机、领带、眼镜也有所不同。从下山身上剥下的东西可以放在口袋里。鱼尾板却又大又笨重,不易搬动。不过犯人有吉普一类的车子。我想这样来解释鱼尾板之谜。

这件事引导我们去解决另一个矛盾。现在再回到留在现场上的撬棍,和扳子的问题上来——两件东西上头都没有指纹。广津先生说过大意是这样的话:犯人好像唯恐人家看不见似的特意在现场上留下这样的东西,是很可疑的。这一点大概是谁都会想得到的。

但是这里又有另外一个矛盾。假若要在现场上留下物证,为什么偏偏留那种事后会令人怀疑是否使用过的、不足以说服人的物证呢?既然留,为什么不留下能使人人都信服的证据呢?关于那把活口扳子,至今在鉴定方面还争论不休。为什么不留个不需要采取如此烦琐的手续而一下子就能肯定的凶器呢?那样做,效果要好得多了。

然而,有一个理由是,所使用的工具显然不是国铁方面具备的。进行破坏工作时大概也使用过铁锤,却没留下来。只是鱼尾板和螺栓帽上留有用铁锤击打过的痕迹。

撬棍和活口扳子这两样东西上都没有留下指纹,想来犯人的用意是周密的,但对工作班来说,这是起码的常识。平素戴手套做工就远比不戴手套做工更符合他们的习惯。

但是犯人们干完破坏工作后撤离现场时,也许注意到必须留下点“破坏工作的证据”。于是,假物证撬棍和活口扳子就起了作用。但是他们却把应该留下来的鱼尾板拿走了。这个矛盾使人感到这一罪行的情节有首尾不相符的地方。

在翻车的现场上,一根铁轨被移到离线路十三米的地方。原因虽然不明,但冈林的辩论要旨上说,从铁轨既没有弯曲,也没有歪过来这一点来看,令人想到它是十个以上有气力的彪形大汉半开着玩笑搬的。“半开着玩笑”这个词儿令人推测到实际进行破坏工作的犯人的性格,更进一步使人推想到犯人的形象和这一破坏阴谋的性质。

十七

这一事件的被告都是根据赤间的供词,像顺着白薯蔓一样一个个地被逮捕的。首先,根据赤间供词逮捕了铃木、高桥、本田、阿部、佐藤——他们大多是国铁方面的人。

接着又逮捕了滨崎,根据他的供词逮捕了杉浦、太田、佐藤代治、二阶堂、小林、菊地——他们大多是东芝方面的人。

为了把国铁和东芝联系起来,还得揑造他们之间的共同策划。这就要靠太田省次的供词了。根据太田的供词,武田久(共同策划的主席)、斋藤千、冈田十良松等人被捕,事件的全体被告都被加上了“共同策划”的罪名。总之,对捡察当局来说,赤间、滨崎和太田的供词是这一事件的三个关键。

但是实际上还有一个人差点没当上事件的另一个主角。那就是赤间被逮捕了一个星期后,由东芝逮捕来的十八岁的少年菊地武。菊地少年以偷盗嫌疑被逮捕,其实这是捏造的。但是当局并没放他回去,却马上就“松川事件”对他进行起侦查来了。然而他偶然得了盲肠炎,就被释放了。

如果菊地少年这时没有患盲肠炎,那会怎样呢?他一定会和赤间一样当上了东芝方面阴谋策划列车翻车的线索。因此,可以说侦查当局在本案中是企图根据赤间、菊地这两条线来进行逮捕的。也可以说是由于菊地少年患了盲肠炎,没办法,只好盯上滨崎作替身。

不管怎样,与其说是根据赤间少年的供词,不如说是把这供词当作桥头堡,一个个地瞄准共产党员,把他们诬陷为被告。当局这种手法诚然可以说是高明的。本田升还没有被逮捕以前,玉川警视就会对赤间说“本田说是你干的”,并让他提出本田的名字。从这件事也可以揣测到这一点。

这段经过的某些地方使人认为警察方面预先就清清楚楚地知道了被告们的动静。对各个被告的性格、习惯、家族的状况、嗜好、兴趣大概都作了详尽的调查。说不定玉川警视也派部下了解过情况,但我深深感到为了取得这样准确的情报,警察当局一定平时就派密探打进东芝方面和国铁方面去了。

有一段插曲足以使人推想到这一点。有个名叫a的共产党县议会议员。他是福岛地区的共产党干部。这一年日共正好受到共产党情报局的批判,据说a就责备起代代木的共产党来了。自从这次批判以来,福岛的共产党也分裂成为两派,a和分裂出去的那一派一起退党了。但是过不多久,那派就把他开除了。理由是,a老早就和特审局有密切朕系的事暴露了。也就是说,他原来就与为了对付共产党而搜集情报的特审局有联系。

我认为这一事实可以作为我推测有密探潜入东芝和国铁的旁证。

十八

“松川事件”发生前后,还有过形形色色有趣的活动。

从松川车站向西约二百米,沿着县筑的公路有一家叫作“松乐座”的小戏园子。八月十六日晚上,也就是发生事件的晚上,有一个巡回演出的歌剧团来到这里,下午十点钟以后才散戏。几个钟头之后,火车就在离戏园子不远的石合村落再过去一点的地方翻了车。奇怪的是,歌剧团只在当天晚上演出了一次,第二天就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事件发生后不久,人们开始怀疑这个剧团。轻歌剧团前前后后只在这个镇上出现过这么一次,而特意挑选这样一个小戏园子也是很奇怪的事。当时来调查的人也会向出租戏园子的“松乐座”的老板阿部某打听过几次轻歌剧团团长的情况,但是他始终闭口不答,以后就死掉了。最近听到流传说,这个团长是个怪人,战前就跑遍了中国大陆,战后与国铁、警察和美军都有关系。

共同社的新闻报道如下:

“事件发生后,福岛管理部机车股和养路股对现场进行过调查,在综合调查报告中曾作出这样的推断:‘从妨碍列车使用的手法来看,与战争时期日军在中国大陆和南洋一带所使用的手法相同,要不是精通技术的人或是对这方面有些知识的人,是办不到的。’有一种当时就令人深信不疑的情报,说这是旧特务机关以及右翼方面所犯的罪行。这并不单是根据犯罪手法推测出来的。

“当时被称作‘反共右翼巨头’的t,在离现场二十公里的安达郡和木泽村为土木工人开了个饭堂。事件发生之前,他就在福岛县到处发表反共演说。所以有人说:‘难道这不是让特工队潜入的最好的根据地吗?’——当然,事后这样的谣传一发生,t就矢口否认。

“但是,和木泽村还有个与当时在福岛县内活动的右翼团体有关的‘日章旗同盟’,由于发生事件的晚上有到过现场的嫌疑而被逮捕的原铁道职员i也住在该村,因此,凡是主张事件是右翼干的人,一定会提到这个村子。”(见《中国新闻》,昭和三十四年八月二十日)

尽管松川的破坏工作班与美军有关,却很难设想他们会直接使用军人。据推想,实际的工作班雇用的是日本方面的“包工头”。如果使用了军人,多半也是二世。

至今谁也没有就这方面做出肯定的推论。与“松川事件”有关的人唯恐单凭个人想象会给审判带来不利的影响。由于用意周到,即使提到这事,大家也只是采取小心谨慎的方式,略微暗示一下与美军方面有关而已。

“真凶是与各位被告毫无关系的人。辩护人无法证明本案中列车翻车事故发生的夜晚是否布下了紧急警戒线(检察官在原审第十一次公审庭上提出来的异议〕。但是已经证明当天福岛地区警察署的警备股长在松川派出所逗留到夜深(警备股长佐藤森义在原审第十一次公审庭上所作的证言)。由此,并不是不能推断出真凶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安然采取行动的胆大包天的人。被告中并没有这样的人物。”(辩护人冈林的辩论要旨)

但是事件发生后如今已经过了十年以上,如果只在法庭记录的范围内展开争辩的话,看来无论如何也没有把本事件的真凶追查出来的希望。

附记:本文原载于昭和三十四年的《文艺春秋》上。那以后,此案又经历了最高裁判所发回重审、仙台高等裁判所再度审判、门田审判长宣布全体被告无罪以及检察当局向最高裁判所控诉等过程。但是本文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探讨审判过程,因此作者只做了若干修改,无需再加以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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