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拐过了一个弯之后,碰巧月亮也升起来了,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大片随风轻摆的野花田。他能辨认出,这是一种在附近山区常见的漂亮野花,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的野花生长在一起,开得那么灿烂,那么充满了勃勃生机。即便身处险境中,他也忍不住要发出一声赞叹。
然后突然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这么繁茂而整齐的一大片花田,真的是天然生长出来的吗?会不会附近有什么人在伺候这些花呢?他一阵兴奋,急忙穿过花田,向前方跑去。
然而,一直跑到花田的尽头,他都没能看到一间想象中的小木屋之类的居所,更别提半个人影了。正在失望,耳朵里忽然传来一个清晰的人声,就好像有人在对着他耳语一样:“你……是一个人吗?”
这个声音嘶哑、低沉,就像是锯子在锯木头,邹鸣人吓了一大跳,扭头望望四周,并没有看到什么人,而这句话本身也问得十分奇怪。邹鸣人浑身一激灵,那个嘶哑的声音又响起来了:“过来,让我看看你。”
他抬起头,看向远处,才发现在前方的一处山壁上,隐隐有一个人影。不管这是什么东西,反正我是跑不了了,邹鸣人想着,索性破罐破摔,走了过去。
靠近之后,他终于看清楚了山壁上的那个人影究竟是什么,那是他一辈子都没能见识过的恐怖景象。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苦胆都要吓破了,嘴里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转过身拔腿就跑。但跑出没有两步,他就感到一股无形的力量抓住了他的双腿,扭住了他的双臂,让他无法再前进。与此同时,耳边的声音变得无比急切,充满了邪恶的渴望:“原来是一个登山者啊……很好,很好!”
“有……有什么好的?”邹鸣人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了。
“有了你的那些工具,就可以把我弄出来了。”声音桀桀怪笑着,在月光下久久回荡。
四月初八这一日,正是秋叶城大豪胡老爷子的六十大寿。胡老爷子名动澜州,半个秋叶城的人都要卖他面子,故而当天整座城里张灯结彩、花团锦簇,宾客如流水般踏入胡家大院,当真是热闹非凡。宽阔的宴厅里坐得满满当当,都是来自九州各地的亲朋好友,无一不是江湖中大有声望的角色。
看看吉时已到,胡老爷子着一身大红袍走入宴厅,厅内登时欢声雷动。胡老爷子满面堆笑,不住抱拳打拱,招呼着朋友们。好容易等到和各色人等都打完招呼,他轻轻咳嗽一声,旁人知他有话要讲,都安静下来。
胡老爷子捋捋胡须,右手举着一樽美酒,微笑道:“我胡天东一生庸碌,全仗着各位亲朋抬爱,才算略略有了些薄名。今日借着小老儿生辰的由头,将各位朋友请到陋居,实在是……”
他话音未落,厅外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满座宾客都是一愣。胡老爷子眉头微皱,示意手下出去查看,正想要继续说下去,却不料那惨叫声顷刻间响成一片,似是有什么大惨案发生,他派出去的手下,竟没有一人回来。
胡老爷子生性沉稳老辣,仍旧面不改色,放下酒杯,沉声道:“何方客人驾临?却为何不敢进厅一晤?”
只听得嗖嗖几声,十多个圆球飞进宴厅,骨碌碌滚到地上。众人定睛一看,无不骇然色变,胆小的已禁不住惊呼出声。原来那些“圆球”,赫然是一颗颗刚刚被斩下的人头,全都是胡老爷子的手下!
一片惊讶与恐惧之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缓缓走了进来。那是一个看来不过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布袍敝履,满脸刀疤,面相狰狞,手里拿着一柄七八尺长的开山巨斧,斧刃上沾满血迹,再加上一身凛冽杀气,端的有若神魔降世,令人望而生畏。
“姓胡的,你可还认得出我是谁吗?”这神魔般的年轻人冷冰冰地问道。
胡老爷子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间浑身一震:“你……你……你竟然没死!我明明亲眼见到你摔下去的!你明明摔下去了!”
年轻人哈哈大笑,震得满堂宾客耳膜生疼。他骤然收住笑,高高举起手里的巨斧,目光中蕴含着烈焰般的恨意:“不错,我的确从北邙山的那处断崖摔了下去,却侥幸未死,还在谷底找到了上古秘籍,练成今日的绝世神功。老天庇佑,二十年前的灭门之恨,杀父弑母的不共戴天之仇,今日便要你来好好偿还!姓胡的,接招吧!”
叶空山随手一扔,手里的这本书直接飞入了墙角的垃圾筐。岑旷抢上一步,把书捡了出来:“喂!这书是租来的,丢了是要赔钱的!”
“赔钱?我还没找作者要浪费我宝贵时间的赔偿呢!”叶空山翻了翻白眼,“写出这种垃圾小说的作者,脑袋肯定被驴踢过。”
“你才脑袋被驴踢过呢!”岑旷很不满,“是你自己说躺在病床上闲得无聊,要我给你找点书来打发时间的,结果你看一本扔一本,早知道我根本就不管你了!”
“我不过是想看看这年头的小说作者是不是有了一点进步而已,”叶空山懒洋洋地说,“没想到一个个还是那么不成器,简直是浪费纸张。”
“这本《大漠牧云录》有什么不好?我觉得挺不错的嘛……”岑旷撅着嘴,拍打着封皮上的灰尘和脏物,“这可是书店老板特意向我推荐的。”
“挺不错?俗套得挺不错吧,”叶空山伸了个懒腰,“这一类小说无一例外都是那种恶俗的套路:凡是英雄人物,一定要背负血海深仇父母双亡,然后被人追得走投无路狗急跳崖;偏偏每一个山崖下面一定藏着点秘密宝藏,跳下去的人一定能捡到一本破破烂烂的上古秘籍,捡到了一定能练成绝世神功从此称霸武林。所以说行走江湖,没有跳过山崖捡过两本破书简直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好啦,别说啦,”岑旷一脸悻悻之色,“听你这么一总结,还真是那么回事。不过……想想也挺奇怪的,为什么写小说的人都喜欢安排主角父母双亡呢?”
“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杀父弑母的仇恨更加异有情节上的推动力,能够给主角的奋发向上寻找到心理支持,”叶空山说,“另外一方面当然也是因为父母的存在挺麻烦的。”
“麻烦?”岑旷不太明白。
“读者看着书里的侠客们行走江湖,图的就是那种自由自在的爽快感,”叶空山说,“拖家带口的还怎么闯荡江湖?家里留守着爹娘,隔三差五就得回家帮忙种种地养养鸡,没事儿挨两句训,勾搭个漂亮姑娘也得父母验货,还没闯出点名堂来先被要求抱孙子……那种代入感也太糟糕了。所以写小说的人总是宁可把主角的身世大大简化,能杀掉的亲人一律杀光,好让他们无牵无挂地打打杀杀吃喝嫖赌。就数数你最喜欢的那几本破烂地摊流小说吧,《英雄》、《星痕》、《龙痕》、《云之彼岸》,哪一个主角不是没爹没娘的光棍一条?”
“唉,看来写小说的也真不容易,要满足读者各种各样的代入感。”岑旷一脸同情。
“幸好你是个魅,天生无父无母无兄无弟,倒也不必去体会那种纠结了,”叶空山说,“我要是写小说,就用你来做主角,省得费力去安排什么灭门血仇。”
这句话倒提醒了岑旷:“说起来,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你的父母呢?”
叶空山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床上响起了响亮的鼾声。岑旷叹了口气,离开了房间,顺手替他掩上门。
叶空山是青石城的捕快,拥有唯一一名下羼,那就是漂亮的女魅岑旷。在叶空山的教导下,原本不通人事的岑旷已经越来越熟悉人类社会的一切,并且在某些时候可以独当一面,替叶空山处理一些衙门事务了。
此刻叶空山正躺在病床上,原因是他又被几个罪犯揍了。身为捕快,叶空山有着非常敏锐的头脑和过人的洞察力,与之不相匹配的是,除了暗器功夫上佳之外,他的武功糟糕之极。十天之前,他巡街时遇到几名小偷正在偷东西,一路追将下去,结果把小偷们逼急了,翻过身来和他拼命。叶空山以一敌四,被打得头破血流,只能请假躺在床上休息。
其实他虽然不怎么会揍人,挨揍的本事却挺不错,休养了三天已经没有大碍了。但这段时间青石城风平浪静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大案,而叶空山又是那种不偷懒会死的货色,于是借口“脑袋被打坏了一直头晕”,在床上赖了足足十天。顶头上司黄炯非常明白此人的恶劣品行,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理会。
但这一天清晨,黄炯却推开了叶空山的家门,进门后二话不说,伸手就把叶空山拎了起来。
“轻点!轻点!胳膊要断啦!”叶空山夸张地大呼小叫。
“行啦,再在我面前装,我真的把胳膊给你撅折了!”黄炯没好气地说,“有一个大人物来到了青石,指名要见你,你非去不可。”
叶空山无奈,一边慢吞吞地穿衣服一边问:“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非要见我不可?”
“是从天启城来的刑部主事,昔日的神捕叶寒秋,说起来还是你的同宗呢,”黄炯说,“你看看,人家年纪和你差不多大,二十岁就成为九州名捕,现在再升官做主事,你就只能成天在青石城喝酒旷工混日子……”
他还想絮絮叨叨地说下去,却忽然住了口,因为他发现叶空山的脸色变了。从听到叶寒秋的名字开始,叶空山的嬉皮笑脸就不翼而飞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合着仇恨、厌恶、痛苦、哀伤的复杂表情。
这表情让叶空山的面孔变得扭曲。
岑旷一直在衙门里陪着叶寒秋说话。她对这个人印象很不错。叶寒秋今年三十四岁,比她的上司叶空山大一岁,但看上去却比叶空山年轻许多。此人相貌英俊,仪表堂堂,衣着整洁考究,和总是一头乱发睡眼惺忪的叶空山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且他的性情也相当和蔼可亲,作为刑部主事兼昔日九州传奇名捕——事实上,到现在还有很多人习惯于叫他“叶神捕”而不是“叶主事”——年口岑旷这样的小角色说话依然彬彬有礼,毫无傲慢之色。
“这么说来,你真的完全不能说谎?”叶寒秋有些好奇。
“是真的,那是凝聚成型时的缺陷,魅的凝聚很难做到完美无缺,”岑旷说,“我也知道,作为一个捕快,不能说谎意味着办案时的诸多不便,不过我会尽力从其他方面去弥补。比如我有一种较为特殊的能力,可以……”
刚说到这儿,她听到背后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那是叶空山来了。还没来得及回头,她就惊讶地发现,叶寒秋一直挂在嘴角的温和微笑消失了。他的脸在刹那间像是被坚冰冻结一样,变得冷酷肃杀,充满了冷漠和轻蔑。
她慌忙扭头,发现叶空山的表情也怪异之极。刑部知名神捕和青石城无名捕快面对面地站立着,彼此的眼睛里就像是能飞出利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