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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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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顺路。”她下车走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她40岁左右,金色鬈发,脸有点肿,满是痘印。她穿的是短裤和灰色吊带上衣,但那吊带好似从拖把上扯下来的布条。另外她还戴着一对蝴蝶形金耳环。“你背这么大个包,挺厉害啊!”她边说边笑,声音有些沙哑刺耳。

“谢谢,谢谢!”我边说边擦汗,和她一起把我的“怪兽”塞进后备箱里。我爬进汽车,跟狗和那个男人坐在一起。这是条哈士奇,蓝色的眼睛,外形很漂亮,乖乖地坐在后座前面的地板上。男人很瘦削,和那个女人大约同龄,黑发编成了小辫儿。他穿着一件黑色皮马甲,但是里面没穿t恤。头上包着像自行车运动帽那样的红色大花帕。

“嗨。”我低声打招呼的同时,四处找安全带,发现安全带夹在座位中间,抽不出来。我无意间瞟到他的文身:一只胳膊上文的是流星锤;另一只胳膊上则是一个裸女上半身,头后仰,表情不知痛苦还是享受;黝黑的胸部文的则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拉丁词。我最终放弃系安全带,哈士奇靠过来,贪婪地舔着我的膝盖。它的舌头软软的,给我一种很奇怪的冰凉的感觉。

“这条狗他妈的看女人的眼光还挺高,”我身边的男人突然开腔,然后又补充一句,“它叫史蒂维·雷。”哈士奇突然停了下来,闭上了嘴,抬起头用水汪汪的眼睛幽幽地看着我,就好像知道有人正在介绍自己,想要表示礼貌一样。“我叫斯拜德,你已经跟露易丝打过招呼了,你也可以叫她露露。”

“嗨!”露露透过后视镜跟我眼神对接了一下,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这边坐的是我弟弟,戴维。”斯拜德边说边指了指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人。

“嗨。”我跟他打招呼。

“你呢?叫什么名字?”戴维转过身来问我。

“啊,不好意思,我叫谢莉尔。”我笑着回答,但是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该不该搭这辆车。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汽车已经发动了,热风钻进车里面,吹着我的头发。我逗着史蒂维,用眼角的余光去瞄斯拜德。“谢谢你们愿意让我搭车。”为了掩饰我的不安,我得说说话。

“哎,姐妹儿,这不算啥。”斯拜德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方形绿松石戒指,“我们都有徒步旅行的经历,知道是什么感觉。上周我也徒步旅行了,他妈的要是没人载我一程的话我就回不来了。所以我看到你的时候就叫露露停车。他妈的这就叫因缘,知道吧?”

“是啊。”我边说边把头发拢到耳后边。太久没洗,头发粗糙干燥得像秸秆。

“你干吗要出来旅行啊?”露露抛给我这个问题,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下,从为什么选择这条线路,路上碰上了前所未有的积雪,到我一路上怎么搭车去老站。虽然说不上感兴趣,但他们都很礼貌地抽着香烟听我絮叨。

我讲完后,斯拜德说:“谢莉尔,我也给你讲个故事。我觉得这事儿就发生在你走的这条线上。我曾经读过一本关于动物的书,说有个法国科学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还是啥时候,让猩猩画画,那种艺术画,就像你能在博物馆还是哪儿能看到的一本正经的那种画儿。科学家就一直给猩猩看那些画儿,给它们炭笔让它们画画。有一天一只猩猩画出了个什么东西,但不是艺术画,画的是关它的笼子的铁栏杆。他妈的是他自己的笼子!这是真的是不是?我就有这种深陷牢笼的感觉,姐妹儿,我猜你也有。”

“我有。”我很真诚地回答。

“老兄,我们都有这种感觉。”戴维也侧身表示赞同。

“你知道这狗的来历吗?”斯拜德又转过来问我,“史蒂维·雷·沃恩去世那天它跟了我,所以才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我超爱史蒂维·雷的。”我兴奋地说。

“你喜欢《得州暴洪》(itexasflood/i)这张专辑吗?”戴维也兴奋地问我。

“对啊!”一想到这张专辑,我就要兴奋得晕过去了。

“我这儿就有。”他边说边抽出一张cd,放进他和露露中间的那台手提录音机里。不一会儿,沃恩电吉他的魔幻声音就飘了出来。这音乐让我如痴如醉,像食物和其他我以前都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因为难以获得,现在都成了我快乐的源泉。树木飞快地被甩到后面,这时《深陷情网》(ilovestruckbaby/i)响起,我完全出了神。

一曲终了,露露说:“我和戴维也是深陷情网,下周我俩就要结婚啦!”

“恭喜呀!”我忙不迭地说。

“美女,咱俩要不要也结婚?”斯拜德突然深情款款地问我,还用手背摩挲我裸露的大腿,但是他的戒指有点硌得慌。

“甭理他,”露露给我解围,“他就是个饥渴的老色狼。”她哈哈大笑起来,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我暗暗想,我也是个饥渴的老色狼。狗狗史蒂维·雷有规律地舔着我的膝盖,而歌手史蒂维·雷则激情四射地演绎着《骄傲与快乐》(iprideandjoy/i)。刚刚斯拜德碰的地方现在感觉突突跳动,说来可笑,我却希望他能再做一遍刚才的动作。我注意到后视镜上挂着一张塑料卡片,上面有一个十字架,旁边是一瓶空气清新剂。卡片转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另一面是一个小男孩儿的照片。

“那是你儿子?”这首歌唱完的时候,我指着后视镜问露露。

“是我的小宝贝卢克。”她边说边伸出手去弹了一下照片。

“他也要参加婚礼吧?”我提出这个问题后,她并没有作答,只是把音乐声关小了。我心里一沉:我肯定说错话了。

“5年前他去世了,当时也就8岁吧。”她过了一会儿才又开腔。

“太抱歉了。”我身体前倾,拍了拍她的肩膀。

“他骑车的时候被卡车撞了。”她淡淡地说,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但是他很坚强,在医院又撑了一个星期。所有的医生都觉得难以置信。”

“这小子挺坚强的。”斯拜德说。

“他是挺坚强的。”露露点点头。

“就像他妈妈一样。”戴维边说边抓了一下露露的膝盖。

“真的,太抱歉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再道一次歉。

“嗯,我知道。”露露安慰我,旋即又把音乐声调大。一路无语。《得州暴洪》响起,沃恩那哀怨的电吉他声让我的心一阵阵绞痛。

几分钟后,露露突然大喊:“交叉口到啦!”她把车停好,熄火后对戴维说,“你们俩带着史蒂维去撒尿吧。”

大家都下了车。我从后备箱往外搬行李的时候,他们站成一圈相互点烟。戴维和斯拜德领着史蒂维·雷进了路边的树丛,我和露露就站在汽车旁边的阴凉里,我把“怪兽”的扣环扣好。她问我有没有孩子,年纪多大,是否结婚或者曾经结过婚。

我答道:没有,26岁,没有,是。

她就说:“你这么漂亮,干什么都行。像我,大家都只会想到我是个好人而已。我没有漂亮的外表。”

“才不是呢,我觉得你很漂亮。”

“真的?”她有些吃惊。

“是啊!”尽管我可能不会具体用“漂亮”这个字眼来描述她。

“你真这么想?谢谢。很高兴听你这么说。通常只有戴维才会这么想。”她低头看着我的腿,突然大声对我说,“妹妹,你的腿得刮毛了!”接着她又笑起来,笑声还是像第一次笑的时候那么沙哑。“不,”她边摇头边吐烟,“你就听我胡说八道。我觉得干自己想干的就很好。让这个社会还有他们的期望滚蛋吧!但是现在很少有女人这么做。要是越来越多的女性这么做,我们活得会更自在。”她深吸一口烟,又深深吐了出来。“无所谓了。我儿子死了以后,我还在意这一切?我儿子死了,我也死了。心死。”她夹烟的手拍拍胸膛,“我看上去没什么改变,但是里面变了。我的意思是,生活还得继续,该来的还得来。但是卢克死了,把我也带走了。我反抗过,但是没用。物是人非,我已经不是我了,我也回不到原来的我了。你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我明白。”我真诚地看着她灰褐色的眼睛说。

“我也觉得你明白,我能感觉得到。”

跟他们道别后,我穿过交叉口,向那条通向老站的高速公路走去。气温很高,能看到路面上升腾起来的热流。我到那儿的时候,看到远处三个模糊的身影。

“斯泰茜!特里娜!”我禁不住喊出声来。

她们也看到我,朝我不停挥手。欧迪也撒欢儿地朝我汪汪叫。

我们一起拦住一辆车到了老站——这其实是个小村庄,建筑物稀稀落落的,算不上城镇。特里娜去邮局把一些东西寄回家,我和斯泰茜就在空调咖啡屋里等她,喝着汽水,讨论下一步的行程。下一段路属于莫多克高原,叫“帽溪沿”,荒无人烟,因植被少和干旱而著称,是徒步旅程中的传奇路段。因为气候干热,1987年的时候,这里被一场大火烧得寸草不留。1989年出版的《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一书就写明从老站到岩泉溪水之间30英里都没有稳定的水源。同年,林务局计划在两地中间处的老火警瞭望塔原址附近建一座水塔。不过书里也标明,这个信息需要进一步确认,且即便水塔建好了,也有可能因为一些破坏行为没有办法一直供水。

我一边消化这个信息,思考怎么办,一边把汽水杯里的冰块一块块吸进嘴里。我在肯尼迪草原把我的储水袋扔了,因为往北的路段大部分时候都有充足的水源。考虑到帽溪沿很干旱,我寻思着买一大桶水,然后挤进“怪兽”里。但是无论是出于体力还是财力的考虑,我都希望没有这个必要。我希望能把最后一点钱都用于在咖啡店买吃的,而不是背着这大桶水穿越30英里。所以,当特里娜从邮局带回消息,说南去的旅行者已经在攻略里写明手册上提到的水塔确实存在并且有水的时候,我几乎高兴得从椅子上跌落下来。

我们一下子都有了动力,徒步走了1英里,到达露营地点,挨着把帐篷搭好。今晚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特里娜和斯泰茜第二天得继续赶路,而我决定休整一下。一来,我又想一个人旅行了;二来,我也想歇歇脚,之前在三湖起了很多水疱,到现在还没痊愈。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整个露营地点只剩下我自己了。我坐在野餐桌边,把詹姆斯·a.米切纳的《一本小说》剩下的部分点着,用锅煮茶喝。批评米切纳的那名教授在一些方面有失偏颇:米切纳的文学地位虽然不及威廉·福克纳和弗兰纳里·奥康纳,但他的书还是让我完全入了迷,不仅仅是他的内容写得好,他的主题也让我心有戚戚焉。这本书讲了很多事,但是都围绕着一本小说,从小说的作者、编辑、批评人士和读者的角度来阐述。我这一生做了很多事情,也曾有过不同的生活,但是有一件事未曾改变,那就是:我是一个作家。某一天,我会写一本我自己的小说。但是到现在这个梦想也没有实现,实在汗颜。按照我十年前对生活的规划,我现在肯定已经出版第一本书了。我曾经写过几篇短篇小说,也实实在在地尝试过写小说,但是要真正完成一本小说还差得太远。过去的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让我感觉写作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但是当我徒步旅行的时候,我能感到这个梦在复苏。我的脑海里现在除了有音乐片段和广告歌曲,也能听到它的声音。为了生火,我把米切纳的书几页几页地撕开,弓着腰用露营地点的火源点燃。那天早上,就是在老站,我下定决心开始写书。反正天气炎热,我也无事可干。所以我就坐在野餐桌旁,一直写到傍晚。

抬头的时候,我看到一只花栗鼠在啃帐篷的网眼,想要进来偷东西吃。它被我赶到了树上,吱吱叫个不停,让我咬牙切齿。这个时候,露营地点又热闹起来,大多数野餐桌上摆满了清凉饮料和火炉,皮卡车和露营的人都挤在小休息区里。我把包从帐篷里拿出来,背着走了1英里,回到昨天我和特里娜与斯泰茜三人待过的咖啡厅。我买了一个汉堡,也不去管自己要不名一文了。我下一个补给箱在伯尼瀑布州立公园里,离这里大概42英里远,我两天就能走到那儿,因为现在随着行程的深入,我行进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我曾经连着两天每天走19英里,走出了贝尔登。现在是盛夏的下午5点,天完全黑下来要到九十点钟,这个店只有我一个客人,我尽可不顾吃相地狼吞虎咽。

当我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几个硬币了。走过一个付费电话亭的时候,我又折回去,拿起听筒,摁了0,心里一阵翻腾,又害怕又兴奋。当接线员为我转接电话的时候,我把保罗的号码给了她。

电话“嘟”了三声后,他接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激动地连句问候的话都说不出来。“谢莉尔!”他在那边大声喊我的名字。

“保罗!”我最终还是叫出了他的名字,然后连珠炮似地告诉他我在哪儿,上次告别之后我都经历了什么。我们谈了将近一个小时,气氛很温馨活跃,他也不断地为我加油打气。他感觉不像是我的前夫,而更像是我最好的朋友。通话结束的时候,我低头看着放在地上已经几乎空了的旅行包,禁不住将它提起来用力地抱在怀里,闭上了眼睛。

我走回营地,在野餐桌旁坐了好久。手里拿着《夏日鸟笼》这本书,心情却难以平复,一页都读不下去。我注视着金黄色的太阳慢慢落山,把天边染成粉色、橙色和最梦幻的淡紫色。我想念保罗,想念我的生活,但是我并不想回到过去。当我跟保罗坦白了我的不忠行为时,我们的生活瞬间跌入地狱。这个镜头像潮水一般向我不断袭来。我终于意识到我说这些话的后果:我们的婚姻不仅走到了尽头,而且我现在身在加州的老站,在广袤的天空下,孤零零地坐在野餐桌旁。我感觉不到悲喜荣辱,只是觉得尽管做错了很多事,但是来到这里,算是做对了。

我伸手到包里取出吉米·卡特之前给我的仿玻璃烟盒里剩下的那根香烟。我没有抽,只是打开烟盒,坐在野餐桌旁,静静地把香烟点燃。我上路也有一个多月了,虽然看起来时间很长,但是于我,旅程好像刚刚开始,因为我现在开始思考上路的原因,虽然感到心里仍有缺口,但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那缺口是那样小。

我狠狠吸了一口烟,然后又吐出来。我还记得吉米·卡特那天早上开车走了以后,那种广袤世界里无与伦比的寂寞感。可能我确实就是这个广袤世界里最寂寞的那一个吧。

可能,这样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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