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声应道:“没有!”我才没迷路呢。
我只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罢了。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的树木,看见渐渐变暗的阳光从树枝之间斜射下来。夜幕就要降临了,我必须找个扎营之所。看来,我只得在雪中扎营、在雪中醒来,然后继续在雪中上路了。我花了那么多心思想避开积雪,可到头来还是没能逃出雪的掌心。
我继续前进,终于找到了一处勉强能扎营的地点。说是勉强,其实也只是一棵树下的一小片冻成冰的积雪罢了。但我又有什么选择余地呢?我把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外面再罩上一层雨衣,然后钻进了睡袋。我把水瓶塞在身边,以防里面的水冻结成冰。虽然冷,但我还能勉强支撑。
一早醒来,帐篷壁上满是雾气,是我夜晚哈出的气液化而成的。我静静地睁着眼躺了一会儿,迟迟不愿起身面对外面的雪。帐篷外鸟声啼啭,我虽不知道这些鸟的名称,但却早已熟悉了它们的鸣叫声。我坐起身来,拉开帐篷门的拉链,探头向外看着几只鸟儿在树与树之间穿梭着,它们外貌朴实,但却身姿绰约。对我的存在,它们丝毫不以为意。
我拿出水瓶,往锅里倒了些水,加入豆奶,搅拌后又放入一些即食燕麦片,然后坐在帐篷的门帘前,一边吃一边祈祷着我此时还在步道上。我站起身来,用一捧雪刷了刷锅,然后环视了一下四周。我的身边满是从冰冻的积雪中露出来的石块和树木,我惊叹于这广袤无垠的荒凉美景,但心中还是有些不安。是该继续前进还是转身回头呢?其实我心中早就有了答案,这答案已经深深烙在了我的身体之中:我当然要选择前进。历经艰辛到达此地,我又怎能半途而废呢?往回走自然是比较理智的选择,因为我可以循着来时的路回到塞拉城,然后从那里搭车再往北多走一些,绕开积雪带。这么做是安全之选,也合乎情理。或许返回才是正确的选择吧,但是我决心已下,绝不回头。
我赶了一整天的路,时而跌跌撞撞,时而在冰上滑行,时而步履艰难地向前挪移。由于把维持平衡的登山杖握得太紧,我的一只手上磨出了水疱。我换了另一只手去握登山杖,那只手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每来到一个弯道,每越过一处山脊,每跨过一片草地,我都盼着前方不再有积雪。但好景不长,虽然积雪偶尔会有消融之势,但不出多久又会卷土重来。我盯着裸露出来的土地,在心中暗想:这到底是不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但我无从考据,只能等待时间给我答案。
我挥汗如雨地一路前行,四周寒气侵肌裂骨,虽然我没穿多少衣服,但我的后背与背包接触的地方却湿了一大片。而只要停下脚步,不出几分钟,我那湿漉漉的衣服便会变得冰凉,我也随之瑟瑟发抖。我的肌肉终于开始适应了这种长距离徒步旅行带来的挑战,但除了在背包的重压下挺直腰杆外,新的挑战便会接踵而至。如果脚下的路有坡度,那么我每走一步都得在雪中踏出我下脚的小洞,以找到立足点。不这么做,我要么会顺着山坡滚落下去,摔到山下的石头、灌木和树木上,要么就直接落入万丈深渊、粉身碎骨了。因此,我丝毫不敢怠慢,每走一步之前都要在积雪中踏出小洞。我想起格雷格曾在肯尼迪草原教过我如何用冰镐凿出下脚的小洞,在心中近乎疯狂地想念我的冰镐,一次次地勾勒着那遭人遗弃的冰镐在塞拉城的杂物箱中静静躺着的样子。我用力地踩入雪中,死命地紧攥着登山杖,双脚磨出了新的水疱,旅途刚刚开始时磨出水疱的地方愈加严重了。臀部和双肩上的伤口由于“怪兽”的磨蹭,仍然没有愈合。
我像个步道忏悔者一般继续前行,但进度却慢得让人抓狂。平日里,我大致一小时能走2英里,但在雪中徒步却完全不同:我不仅速度慢了许多,而且对前进的方向也没有把握。我本打算花六天时间到达贝尔登镇,但我在准备六天的食物时,对将要遇到的挑战还毫不知情。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度过六天,简直无异于一项不可能的任务。这不仅因为在积雪中前进是对体能的一大考验,还因为我每跨出一步都需要经过精心计算,好让自己不偏离步道。我手拿着地图和指南针,绞尽脑汁地回忆着早已被我烧掉的《永不迷失》中的内容。书中介绍了三点测量法、两点相交法、托架法等一系列技巧,即便在手中有书的时候,这些技巧也把我扰得云里雾里,而现在我更是两眼一抹黑了。我从小就对数学不大开窍,脑子里怎么也装不下那些公式和数字。数学一直是一门让我摸不着门道的学科,在我看来,这世界并不是一张图表,也不是一道公式或等式,而是一个故事。因此,我大多依靠旅行手册上的叙述性文字作指导,几次三番地阅读这些文字,用文字和我手中的地图作对照,试着推测出每个词语和每段文字的细节和意图。这真像是在解答一道标准化考试的问题一样:如果谢莉尔沿着山脊以每小时1.5英里的速度向北前行,她在一处鞍状山脊上看到东边有两处矩形的湖泊,并从此向西前进,那么,她现在是否正站在7503号山峰的南侧呢?
我不停地猜测着,时而潜心研读,时而驻足观察,时而估算计数,然后才小心翼翼地相信自己做出的判断。幸好,这段步道上有不少助我识路的记号,但与此同时,一些常常出现在眼前的山峦峭壁和池塘湖泊却为寻路平添了几分难度。我心中的感觉一如刚从内华达山南边的起点踏上步道时,仿佛我正立于世界之巅,俯瞰着这世间万物。我走过一条条山脊,当看到阳光将积雪融化后裸露出的一片片土地时,心中的巨石仿佛一下子轻了不少。当眼前出现与地图上的图画和旅行手册上的描述相符的水域或岩层时,我因狂喜而浑身颤抖起来。那时候,我心里踏实,浑身充满了力量。但没过多久,当我不得不驻足重新判断周围的环境时,我又开始对当初选择继续前进的决定后悔不已。我走过看似一小时前刚刚见过的树木,心里也因为害怕故地重游而打起鼓来。我抬眼远望连绵的山峦,却发现这山与我之前见过的似曾相识。我在地上四下寻找足迹,希望能找到证明这里除了我以外还有活人走过的蛛丝马迹,但却劳而无功。我看到的,只有动物留下的足印。其中,有兔子留下的浅浅的呈“之”字形前进的印记,也有或许是豪猪或浣熊在跑跳时留下的足迹。起风时,树叶拍打的簌簌声仿佛为空气注入了活力,而有时,皑皑的白雪却又将天地万物笼罩在无边无际的静谧之中。除了我以外,万物仿佛都是虚无缥缈的。头顶的那一抹穹窿,无须为它身在何处而劳神操心。
虽然明知不会有人应声,但我仍然会不时地大喊一声:“有人吗?”我需要听到点儿人声,即使这声音只是我自己的也行。我相信我的声音是我的保护神,福佑我不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野中永远地迷失。
走在路上,我脑中的串烧歌曲电台又炸开了锅。保罗的声音偶尔会盖过电台的声音,告诉我独自一人在这天寒地冻中跋涉是多么愚蠢。如果我再也回不去了,他一定会帮我把后事打理得妥妥帖帖。虽然我俩已经离婚,但他仍是我最亲的亲人,抑或说,他至少是个能井然有序地帮我料理后事的人。去年秋天我俩从波特兰开车到明尼阿波利斯时,他把我狠狠地批了一顿。那时,他刚刚把我从海洛因和乔的“魔掌”中解救出来:“你知道吗,那东西说不定会要了你的命!”他的口吻中满是憎恶,好像他真有点儿巴不得我已经死了,这样,我的死就能证明他是正确的了,“你每吸一次毒,就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和举着手枪抵在头上拿命赌有什么区别?你又不知道哪次扣动扳机的时候子弹会真射出来。”
我理屈词穷,无以辩驳。保罗是对的,只是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
顺着一条路剖析自己——但愿它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与吸食海洛因,是完全不一样的。逼着自己踏入这茫茫雪原,带给我前所未有的醍醐灌顶的感觉。我虽然对前进的路没有把握,但却始终坚信这样的选择是正确的,仿佛单单为了前进而做出的努力就已经被赋予了某种意义。仿佛单纯地置身于这圣洁的荒蛮之美中,就意味着我也可以如此圣洁无瑕,无论我曾遗失过什么,无论别人曾从我这里掠夺过什么,无论我对别人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也无论别人为我抹过什么污点。虽然我对许多事情都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但对这一点,我却深信不疑:我,是这纯净荒野的一部分。
带着既忧郁又兴奋的复杂心情,我在沁凉的空气中向前迈着步。阳光透过树杈熠熠闪烁着,虽然我戴着太阳镜,但雪地反射的阳光还是非常刺眼。周围仍满是积雪,但我发现这雪每分每秒都在我的四周悄然消融,渐渐变得少起来。积雪的消融,竟如一窝嗡嗡作响的蜜蜂一般充满了生机。积雪融化的声音偶尔像汩汩的水声,仿佛一弯埋在积雪之下的小溪正在潺潺流动。有时,融化的积雪会从树枝上大片大片地倾泻而下。
离开塞拉城的第三天,我坐在帐篷敞开的门旁弯着腰处理脚上的水疱,突然意识到前一天是国庆节。我在脑中栩栩如生地勾勒着我的好友以及万千美国人民在少了我的国庆日里欢庆的情景,不禁感到自己与他们越发疏远了。毫无疑问,他们一定又是开派对又是办游行的,把皮肤晒得红红的,还铁定开了焰火大会,但我却形影相吊地待在这冰天雪地中。突然之间,我仿佛从空中看到了自己的身影,在这白雪和绿树组成的世界中,我渺小得犹如沧海一粟,和林中每只不知名的鸟儿一样微不足道。在这荒野中,7月4日(美国国庆日)和12月10日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于所谓的日期,群山丝毫不以为意。
第二天早晨,我在雪地中走了几个小时后,来到一片开阔的空地。地上有一棵倒下的大树,树干上既没有积雪也没有树枝。我把背包取下,爬到了粗糙的树干上,然后从包里取出几条牛肉干,坐在树上边吃边痛快地往嘴里灌水。不一会儿,一团火红色的东西从我的右手边闪电一般蹿了出来,原来是一只狐狸。它的爪子无声地落在雪地上,双眼直勾勾地凝视着前方,连看也没有看我一眼。虽然我坐的位置十分显眼,但它仿佛对我的存在毫无觉察。狐狸在我正前方大约10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转过头来平静地朝着我的方向看了看。它用鼻子嗅了嗅,并没有与我的目光相会。从外表看,它兼备猫科和犬科动物的特征,小巧的面庞轮廓分明,身体灵活而机敏。
我的心怦怦直跳,虽然想赶紧爬起来跳到树后躲起来,但还是抑制住了冲动,只是一动不动地静坐在原处。我不知狐狸下一步会做什么,虽然觉得它不至于伤害我,但心中仍不免有些担心。这只狐狸虽然不过及膝高,但无可辩驳,它是这儿的强者。它身形矫健,身上每一根毛发都在彰显着它的优势。只需一眨眼的工夫,它就能把我治得服服帖帖。这是它的地盘,在这儿,它是毋庸置疑的老大。
我用最轻柔的声音叫了一声:“狐狸。”仿佛只要叫出了它的名字,我就既能对它有所防备,又能拉近与它的距离。它抬起骨骼分明的火红脑袋,一动不动地打量了我几秒钟,然后毫无戒备地转身离开了。它走过空地,渐渐消失在了林海之中。
“回来呀。”我轻声呼唤着。突然,我提高声音大喊道,“妈妈!妈妈!妈妈!”这个词毫无征兆地就从我口中溜了出来。
然后,这喊声戛然而止,我陷入孤寂,精疲力竭。
第二天早晨,我走到了一条公路上。我曾在前几天穿越过被积雪覆盖、比这条路要狭窄和坑洼的越野车道,但一直没见到如此宽广和笔直的公路。看到这路,我惊得差点双膝跪地。白雪皑皑的山峰诚然壮美,但公路毕竟和我来自“同一国度”。如果这就是我所想的那条路,那么能到达此地就不得不说是一次胜利。这意味着,我的确是沿着太平洋屋脊步道前进的,也意味着无论沿着公路的哪个方向走,我不出几英里就能见到城镇了。我终于能够看到我所熟悉的7月初的景致了。我卸下背包,在坑坑洼洼的雪地上坐下,思索着下一步的行动。如果我所在的地方与我的估计相符,那么就是说,自从离开塞拉城后,我已经在四天里走了43英里。但是由于我不大会用地图和指南针,所以我的实际脚程可能比这还要多。我离贝尔登镇还有55英里,途中的路大多被雪掩盖,而我身上只有供几天吃的食物了,肯定不够维持路上的需求。因而我放弃了贝尔登镇,沿路朝一个名叫昆西的小镇的方向走去。
这条路和我前些天走过的寂静无声而满是积雪的荒野很像,不同的是,现在我不必再每过几分钟就停下来辨认方向了。我沿着道路朝前走着,脚下的积雪渐渐变成了泥路。旅行手册上并没有提及到昆西的具体距离,只是说“需要走一整天才能到”。于是我加快了脚步,祈盼能在傍晚前到达。但是,口袋里只有60美分,我在那里又能做些什么呢?
上午11点,我转过一个弯道,看到一辆绿色的越野车停在路边。
“你好。”比起在冰天雪地的荒野中喊出这个词时,现在我警惕了许多。没有人应声。我朝越野车近前走去,往里看了看,车的前座上搭着一件带帽子的毛衣,仪表盘上放着一只硬纸咖啡杯。除此之外,车里还有些杂物。看到这里,我激动万分地忆起了自己曾经的生活。我沿着公路继续走了半个小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汽车朝我开近的声音,我转头向后看。
正是那辆越野车。不一会儿,车子在我身旁停下,开车的是一个男人,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个女人。
女人摇下车窗对我说:“我们往帕克湖度假屋(packerlakelodge)走,要不要搭车?”听到她的话,我不禁心里一沉,但还是向她道了谢,在车的后座坐了下来。几天前我曾在旅行手册上读到过帕克湖度假屋,从塞拉城走小路只需一天就能走到,但由于我决心留在步道上,所以没有打算在那里停脚。坐在车上,前些天朝北行进的一幕幕如电影般在脑海中重现。我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完的那些路,竟要被这不足半小时的车程一笔勾销了。但无可争辩,坐在车中的感觉的确像入了天堂一般美妙。我在雾蒙蒙的车窗上擦出一小块,看着窗外的树木倏忽而过。车子沿着弯道前进,最高时速虽估计只有20英里,但在我看来还是快得离谱。窗外的景致渐渐变得抽象起来,这景致中不再包含我,只是远远地、静静地待在路两旁。
我想起了那只狐狸。不知它会不会回到那棵倒下的大树边,不知它会不会想起我。它消失在林中之后,我不禁呼唤起母亲来。那呼唤声戛然而止后的寂静在脑中萦绕,那骚动之后的寂静是如此摄人心魂,仿佛将天地万物都吞噬其中:鸟儿的啼鸣声,树枝发出的嘎吱声,消融的积雪,积雪下的涓涓流水,熠熠夺目的太阳,威仪自若的天空,枪膛里没有子弹的手枪,还有我的母亲。当然还有我的母亲,她已经永远地离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