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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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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蒙返回驿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甘蔗的胥余壳放进随身藤箱之内。

这箱子里放的,都是他沿途绘下来的绢帛地图,平时挂一把锁头,最为稳妥。可惜的是,他绘制的白云山地势图,不知何时遗失了,还得找时间重绘。

忙完这个,唐蒙找到庄助,后者正悠然自得地擦拭着佩剑,看来跟吕嘉谈得不错。唐蒙把调查结果如实汇报,庄助听完之后沉思片刻:“所以你下一步,就是去查这个任延寿?”

“对。赵佗死之前只有四个人在身边,吕嘉、橙宇、甘叶,还有一个就是任延寿。吕嘉和橙宇是同时去的,以他们两人的关系,如果有什么不轨,早嚷出来的,暂时没什么可疑的。甘叶又死了,只有他是突破口。”

庄助道:“但你打算怎么查?此人是赵佗的贴身侍卫,可不像梅耶一个宫婢那么好骗。”言语之间,竟是要跃跃欲试,亲自去查。唐蒙一听,赶紧劝阻说区区一个侍卫,还用不着您出场,我去就得了。

“区区一个侍卫?”庄助似笑非笑,“你大概还不知道任氏在南越的地位吧?”

关于这点,唐蒙之前问过甘蔗。可惜她一个小姑娘,所知并不多,只知道任氏拥有番禺附近最肥沃的一块平整田地,无须缴纳税赋,在南越国地位超然。番禺城流传着一句话:“任氏坞,半城输”——半个番禺城跟任氏比,也比不过。

庄助道:“任氏当得起这个待遇。要知道,这南越国,原本就是他们任家的。”他在长安出发前,对南越着实研究了一阵,对此颇熟。唐蒙既然问起,他一时技痒,索性开讲起来。

当初四十万秦军进入岭南之时,真正的统帅叫做任嚣,赵佗其时只是其麾下一名副将。任嚣扫平百粤部落,创建了岭南三郡,又平地建起一座番禺大城,号称“东南一尉”。中原大乱之时,任嚣酝酿着割据岭南,可惜事尚未成,便中途病亡。他临死之前,委托副手赵佗代行政事,这才有了后面的赵佗建国南越之事。

从道理上来说,第一任南越王本该是任嚣或其子嗣。但任嚣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一死,任氏后人肯定斗不过赵佗。与其坐等别人来斩草除根,不如早早托孤让位,还能换个阖族平安。

赵佗上位之后,果然信守承诺,对任家后人优容以待,在番禺城旁划了一片膏腴之地,供其繁衍生息,完全是异姓王的待遇。任氏家族也颇懂进退,从不参政,只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生养。像任延寿这种出身任氏的子弟,还会被赵佗当成心腹,随侍左右,连膳食检验都放心交给他。

“任嚣和赵佗这两个人,真是比许多中原王侯要聪明多了。”

唐蒙暗自感慨,想起了多年之前的七王之乱。那些刘氏王被逍遥日子蒙蔽了心智,还以为凭一隅之地,就能与朝廷对抗,结果倾覆国除。

一个人最要紧的,就是认清自己的实力,以及这份实力在大局中的位置。任嚣也罢,甘蔗也罢,他们的举动虽有大小之分,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预感到绝对劣势之后,提前输诚,以换取最好的结果。

甘蔗这丫头,真够聪明的。唐蒙再次感慨。

这时庄助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若前去,难免会引起吕嘉和橙宇的疑心。罢了,这几天我要跟他们周旋大限令和转运策的事,这件事还是你去查好了。”

“大限令和转运策?”唐蒙连忙提醒道,“就怕吕氏打着对付橙氏的旗号,趁机给自己捞好处,您可要小心。”

庄助不以为意:“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许些好处,这些南越人怎么会尽心帮忙?只要能为我所用,让他们占点便宜,也是无妨——倒是唐副使你,你查到的东西越多,我让给吕氏的好处就可以越少。”

“我,我尽力吧……”唐蒙可不敢把话说满。不料庄助又道:“对了,沿途的这些地图,你也别忘了整理出来。这几日我要用的。”

唐蒙眼前一黑,怎么你还记得这茬儿啊?

可怜唐蒙熬了一夜,好歹把舆图重新补完,次日盯着两个黑眼圈早早出门。他先与甘蔗在城门口汇合,然后从番禺港乘上一条渡船。任氏坞位于番禺城外十里,坐落于一条狭长的江心大洲之上,四面环水,只能通过舟船往来。

舟行至半路,天色缓缓黯淡下来,开始落雨。岭南的雨水绵密而黏稠,像无数条藤蔓自铅云上端倒垂下,搅动着江水。整个江面泛起密密麻麻的小泡,仿佛一釜正“咕嘟咕嘟“熬煮的稻米羹。三伏的暑气非但没被雨水浇散,反而更加闷蒸起来,令舟上的乘客油然生出一种“造化为厨,天地为釜”的错觉,至于自己,只是被日月煎熬的小小一粒米罢了。

直到小舟行至一条狭长如柳叶的沙洲附近,雨势才稍稍收住,天边露出半个日头。渡船上的乘客纷纷走出船篷,望见一片江中土地徐徐接近。这沙洲的边缘是一圈细腻的砂白色,形状被水流勾勒得十分柔顺。越往内陆延伸,颜色越深。东侧黄绿相间的是一块块纵横田垄,西侧杂绿斑驳的是一片片塘草。而在沙洲最浓密最中央的小丘之上,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庄园。

这庄园四面皆是黄色的夯土大墙,高逾两丈,四角各自建起一座比胥余树还要高的木制角楼,俯瞰整个沙洲,俨然一座小城的规模。

唐蒙对于地理最为敏感,一看到这个格局,便对赵佗佩服得五体投地。

将任氏安排在蕉洲之上,可谓绝妙。这里的土质细腻,皆是上品良田,对得起他向任嚣的承诺;而四周环水的环境,又隐隐把任氏家族限制在一隅之地,无从扩张,安心做个地位尊崇、无足轻重的客卿。

唐蒙一边感叹,一边与甘蔗沿着一条平整大路,朝着坞堡门口走去。他们这次前来,是扮成外来客商,前来洽谈购买稻米之事,为此唐蒙还改换成了凉冠、丝绸短袍和一双卷边薄靴。

他们眼看要接近坞堡,唐蒙突然顿住脚步,鼻翼两侧的肉抖了抖。甘蔗问他怎么了,唐蒙双眼四下搜寻,口中喃喃道:“好香,好香,这是在炖肉吗?”

除了昨天吃了一个裹蒸之外,甘蔗许久未闻肉味。她仰起头来,也贪婪地吸了吸。这香气从坞堡方向传来,醇厚浓郁。唐蒙闭着眼睛细细分辨了一阵,嘴唇蠕动:“嗯,里面应该有八角,好家伙,真舍得下料哇。”

所谓“八角”,乃是一种香料,以果形八出而得名。这种香料,是炖肉炖菜的调味上品,只在南越国的桂林郡出产,数量有限,出口到中原都是天价。只有达官贵人,才会在宴宾时放上一点在肉里。

这炖肉里的八角香味,浓郁到隔那么远都能闻到,放的数量一定很多。任氏的富庶奢靡,可见一斑。

他们循着肉味走到大门口,看到在坞堡大门二十步开外的一棵榕树之下,摆着一尊饕餮纹的四足大鼎。那鼎里正咕嘟咕嘟炖着东西,香气顺着江风飘向四方。

“这么大庄园,难道没有庖厨吗?干嘛搁在门外做菜?”唐蒙这个念头刚一产生,便看到了答案。

只见一个脸涂白垩土、身披薜荔、腰束藤萝的巫师,正围着大鼎念念有词。周围的房屋上方,四五个踩在屋檐高处的人,各自手持一件衣物不断扬动,口中呼喊。不过口音有些怪,听不太懂。在外围的空地上,还有二十多个人在围观,男女老少都有。

这是……在招魂吧?唐蒙猜测。

中原也有类似习俗,家中亲人去世,家人要站在屋檐之上,挥舞死者生前所穿衣物——所谓“腹衣”——呼唤死者名字,希望借此把魂魄召回。至于那尊炖着肉的大鼎,大概是因为南越信奉楚巫的缘故。楚地招魂,除了扬腹衣之外,还要把死者生前最喜欢的吃食、用具都陈列摆出,诱惑魂魄归来。

三闾大夫在《招魂》里就描写过诱惑死者的楚地美食:“肥牛之腱,臑若芳些;胹鳖炮羔,有柘浆些;粔籹蜜饵,有餦餭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这是唐蒙最喜欢的楚辞作品,一想到,就忍不住摇头晃脑背诵起来。哎,如果我死了,有这么多好吃的,拼死也要从九泉爬回来啊。

甘蔗突然拽了一下唐蒙的袖子,打断他的遐想:“北人,你仔细听听,他们喊的名字,好像是任延寿哎。”

唐蒙一个激灵,什么?他仔细听了一下,还是听不懂,但三个音节还是能分出来的。甘蔗又仔细听了听,十分确定:“确实喊的是任延寿。”

唐蒙眼前一黑,要不要这么巧啊,刚要找任延寿,他就死了?他情急之下,径直走到旁边观礼的人群中,看看其中一个老者面相和善,过去拱手道:“请教这位老丈,贵府是在为何人招魂?”

老者转头发现是个生人,上下打量,满是疑惑。唐蒙忙解释道:“我是来采购粮食的客商,适见贵府在做招魂。于情于理,该捐一笔赙金,故来询问老丈和死者什么关系?”

说完他主动掏出几枚半两,塞到老者手里。老者脸色稍缓:“我是任府的庄丁,这里祭祀的,是家主的第三子,叫任延寿。”唐蒙又问:“敢问因何故去?”老者叹了口气:“夜里睡觉的时候,被一条白花蛇给咬死啦。”

唐蒙倒吸一口凉气。南越多毒虫,经常穿梁进屋,乃至枕旁榻侧。沙洲这里卑湿土软,蛙鼠俱多,想来蛇类也不少。

“哎,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年纪轻轻遭此厄运。”他感慨了一句。

“也不算年轻吧,三公子死的时候都四十七了。”老庄丁道。唐蒙先“嗯”了一声,然后觉得有点古怪,什么叫死的时候四十七岁?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他是三年前去世的,可不是按死的年纪算?”

“什么?”唐蒙这下彻底糊涂了,“三年前死的?为何现在才招魂?”

“谁跟你说是招魂了?”老头嗤笑一声,这些外地人真是没见识,一指那楚巫:“你听听他念的是啥?”唐蒙侧耳细听,还好,这个楚巫讲的是中原音,而且只一段话反复念诵:“苦莫相念,乐莫相思。从别以后,无令死者注于生人。祠腊社伏,徼于泰山狱。千年万岁,乃复得会。”

这段话唐蒙是听过的,大概意思是请死者不要作祟。我们为你提供祭品,请你老老实实呆在泰山底下的冥府,不要回来——这种祭词,一般用于祭祀横死之人,是为“诀祭”,诀者,别也。

“我们这里,被毒蛇咬死最不吉利,魂魄会怨毒作祟,为害生人。所以三公子死后,庄里每年都会办两次诀祭,用他生前最爱的吃食,安抚魂魄。”老庄丁直勾勾盯着鼎里,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祭得这么频繁,任延寿死得要多惨?唐蒙微微惊叹,他本想再详细询问,但那边楚巫的腔调已经再度响起。

“苦莫相念,乐莫相思……千年万岁,乃复得会。”楚巫的腔调似说如唱,声音因为喊得太过卖力而显得嘶哑,别有一番苍凉悲怆。唐蒙站在人群里,望着他绕着大鼎一遍遍地念着这永诀之辞,忽然陷入一种莫名的忧伤。

正自发呆,忽然眼前一黑,似是被什么东西遮住,然后耳畔传来一阵哄笑声。

唐蒙怔怔呆了片刻,这才抬起手臂,把盖住脑袋的东西扯下来——原来这是一件对襟麻质襦衣,很是破旧,前襟还有大片深黑色的污渍。旁边甘蔗气不过,抬头骂道:“哪个遭狗瘟的烂仔,怎么拿衣服的,咒你全家吗!”

原来屋顶有一个人挥动腹衣时,手一下滑了,掉落的腹衣被江风一吹,恰好盖在唐蒙头顶。这是死人生前的衣物,砸到生人头上,可是大大的不吉。周围观礼的视线齐刷刷投射过来,想看看这倒霉鬼是谁。

唐蒙倒不甚在意,他把襦衣扯下来一抖,心里盘算着这是个好借口跟任氏的人交谈。可无意间这么一瞥,唐蒙眉头陡皱,似乎看到什么古怪之处。

还没等他张嘴说出什么,一条毒蛇在背后阴恻恻地吐出信子:“唐副使不在驿馆安歇,跑来蕉洲做什么?”唐蒙浑身一哆嗦,立刻辨认出了这声音。他回过头去,强做镇定:“我乃汉使,去哪里应该不必跟橙中尉你报备吧?”

站在后背之人,居然是橙水。

橙水今天换了一身斜肩素白披装,没有束冠,任由头发披散下来,只用一根细绳箍住,俨然一副部落野民的样子——不过讲话风格倒没变:“我听说中原最重衣冠礼节。大汉使臣无论去哪里,从来都是着正袍、持旄节,要保持泱泱大国气度。阁下这身藏头露尾的装扮,恐怕不是真正的汉使吧?”

唐蒙暗暗叫苦,谁能想到会在这里撞见橙水。若被他查知自己在调查赵佗之死,恐怕要闹出大地震了。唐蒙往后退了一步,口中辩解:“我这是嫌天气热,所以穿得清凉了一点。你们瘦子可不知胖子苦。”

橙水朝前逼了一步,他肤色黝黑,更衬出两个醒目的白眼球:“对不起,我只看到一个北人鬼鬼祟祟,闯入我生前好友的祭礼窥探。”

唐蒙心下一沉。橙水这是抓住了自己改换身份的痛脚,要大做一篇文章啊。这地方不能久留!唐蒙心一横,伸手猛地一推橙水肩膀。他膀大腰圆,橙水身躯瘦小吃不住力,当即趔趄着倒退了七、八步,唐蒙趁势转身就走。

不料橙水大声发出命令,他虽非任氏之人,但在这里颇有威信,当即就跳出十来个庄丁,朝唐蒙合围过去。

唐蒙一看这架势,高声道:“我乃汉使,你们谁敢动我?”庄丁们吃了一吓,都有些犹豫。不料刚才那老庄丁却在人群里喊:“他就是个买粮食的客商,刚才还给我钱哩。”唐蒙眼前一黑,看来人真不能随意扯谎,报应来得太快。

这下子庄丁们再无犹豫,过去七手八脚把唐蒙给按住了。橙水瞥了一眼楚巫:“不要耽搁延寿的诀祭,先把这人暂时押寄在坞内仓库里。等我回番禺时一并押走。”他随手从唐蒙手臂上扯下那件腹衣,仍还给屋檐上的人,一比手势,庄丁们把唐蒙双臂一剪,朝着坞内送去。

甘蔗在人群里急得不行,要冲出来阻拦。唐蒙挣扎着抬起头,用眼神制止住她,嘴唇动了动。甘蔗迟疑片刻,到底还是退回到人群里。

待得唐蒙被押走,楚巫重新开始舞动,咿咿呀呀的声音响起。橙水双手抱臂,凝视着那尊飘着肉香的大鼎之上,死板的五官之间重新浮起一丝忧伤。

庄丁们把唐蒙粗暴地推到坞堡的西北角,那里矗立着一间古怪建筑。整个屋子悬空而起,离地约有一丈左右,四周不与任何建筑相联。建筑底部用数十根粗大的木柱支撑,木柱与粮仓之间,还用一个鼓凸的陶制圆坛垫住,好似树枝中间多出一节膨大的瘤子,很是古怪。

他们把唐蒙推进屋子,咣当一声关紧大门,外面铁链子一缠,然后就走了。唐蒙揉了揉脖子和手腕,环顾四周,仓库里堆放着几大堆尚未脱壳的稻米,金灿灿的分外好看,空气中弥漫着新粮特有的清香。

这种新米,煮成炊饭会格外香甜呢。唐蒙沮丧的心情,被这个小发现莫名地治愈了几分。他索性合身躺倒在谷堆里,双手枕头,整个人陷入松软的包围。

他不担心橙水会杀自己,最多是羞辱一通罢了。唯一可虑的是,这么一折腾,不要想从任氏这里打听到什么线索了。可是……唐蒙环顾四周,忽然注意到一样东西,不由得眼神一凝。他一骨碌从粮食堆里爬起来,扑过去仔细观察。

这一看之下,他的脑海里突然迸出一点火星,就像火镰狠狠敲在燧石之上,立刻引燃了满腹疑惑,让整个思绪熊熊烧起来。

不知过去多久,仓库里光线一黯。原来屋顶的气窗位置,多了一个小巧的人影挡住光线。那人影纵身跳下,直接落到谷堆之中,挣扎了半天才起来。甘蔗拍了拍头发上沾的糠屑,小声喊道:“北人,你在哪里?”

谷仓里没有回应,甘蔗楞了楞,朝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个胖子正趴在谷堆的另外一侧地板上,像只狸猫似的,鼻子贴地寻找着什么。直到甘蔗走到近前,唐蒙才发现她的存在。

“你怎么跑进仓库了?”唐蒙问。甘蔗拽他起来:“不是你让我来救你吗?”唐蒙一抚额头:“我是让你去找黄同,他有办法捞我……”甘蔗“呃”了一声,她一心只想着救人,可没想那么多弯弯绕绕。她愣怔片刻,一跺脚:“那我现在把你救出去,不是一样吗?快走吧!”

唐蒙摇头道:“我现在还不能走,有些事还没琢磨明白。”他一指粮仓下方的柱子:“你说,这个砌在底柱和仓库之间的圆坛是干嘛用的?”

甘蔗有点莫名其妙,这北人莫不是吓傻了,耐着性子道:“这是防老鼠的呀。我们这里,老鼠可多可凶了,顺着人腿往上爬。怕它们偷吃粮食,所以粮仓都是悬空架起来。夹一个外鼓的圆坛子,这样老鼠就没办法从柱子下面爬上来了。”

仿佛为了打脸的,几只小小的黑影突然横掠过两人视线,迅速从谷堆跑到另外一处角落。

唐蒙尴尬地看向甘蔗,甘蔗却不以为然:“老鼠、曱甴、花蚊,这在我们这里叫做三不防,别想防得住,只能尽人事……哎呀,你跟老鼠较什么劲?快走啦!”唐蒙伸出双手扳住她肩膀:“你不是想还你母亲一个清白吗?赶紧去把黄同找来。他到了,我才有办法!”

唐蒙讲这话时,表情特别严肃。甘蔗迟疑片刻,双肩不情愿地松垮下来:“好吧……”唐蒙又叮嘱道:“你通知黄同之后,千万不要自己跟过来。橙水眼睛很贼,一看到你,很容易会联想到咱们真正的目的。你就在番禺城等我。”

“你们这些人,心思真多……”甘蔗抱怨了一声,灵巧地顺着气窗爬出去,很快消失。

唐蒙目视她离开之后,继续趴在地上,小心翼翼从地上拈起一粒东西,缓缓放进嘴里,却只敢用牙齿轻轻磕一下,神情一霎时变得比刚才还严肃。他爬回谷堆,舒舒服服地躺下去,任凭松软的谷粒把自己掩埋,整个人陷入某种沉思。

只见他嘴里轻声嘟囔,手指不住勾画着什么,带起一片片流动的金黄,沙沙作响。随着光线渐渐从气窗外消失,整个仓库陷入一片深沉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忽然铁链“哗哗”一阵响动。先是七八个庄丁提着灯笼进来,为首的正是白天唐蒙问话的老头,然后是黄同和橙水并肩步入仓库,两个人互别苗头,唯恐比对方慢上一步。

他们一进门,就见到大汉副使唐蒙四仰八叉躺在谷堆中间,发出香甜的呼噜声,大肚腩有节奏地起伏着,每次都让几粒稻米从顶端滚落。

黄同一见这情景,脸色更差了。这唐蒙真是自己的霉星,从骑田岭开始,只要一跟他有关系,肯定没好事。昨天这混蛋借口买五棱甩脱了跟踪,今天又跑到蕉洲捅了这么大一个娄子,连累自己一路狂奔过来——他倒好,居然睡得这么香!

橙水斜瞥黄同一眼,语带讥讽:“这都能睡着,看来是一点都不心虚嘛。”黄同冷哼一声,不去接这个话。橙水催促道:“请黄左将你仔细验明正身,看是不是骗子冒充汉使。这两者可不太好分辨。”

黄同提着灯笼走过去,照了照唐蒙的脸,闷闷一点头:“正是汉使无疑。”然后他伸出手掌,轻轻拍那个胖子的脸颊:“唐副使,唐副使,醒来了!”唐蒙迷迷糊糊睁开眼,一看是黄同,先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然后睡眼惺忪地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黄同的嘴角抽搐一下,橙水已经拿出一块木牍递过去:“这是供述书,汉使承认自己易服乔装,擅闯蕉洲,私窥诀祭。阁下按了手印就可以走了。”

唐蒙还有点迷糊,伸手就要去接,黄同赶忙拦在中间:“汉使只是无意中旁观了一场祭礼而已,何必弄得像个罪臣似的?”橙水冷笑:“身为汉使,既要观礼,就该堂堂正正前来。他改换服色,变化身份,分明是内心有鬼。他不是什么都没做,是没来得及做吧?”

黄同哑口无言,唐蒙改换身份这事,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但他知道,若这份供述书落到土人手里,橙宇一定会趁机大做文章,把这事往吕丞相身上联系。吕丞相正在和汉使做大事,绝不能被干扰。

想到这里,黄同只得硬着头皮道:“汉使目前所作所为,并无逾越违制之处。你让他签供述书,就不怕引起大汉不满吗?”

橙水丝毫不惧:“黄同,此人窥探的可是任延寿的诀祭现场。你觉得为了一个汉使的脸面,让延寿冥福有损也无关紧要,对吧?”一听这说辞,黄同猛地炸开:“橙水!你别太过分!少拿延寿来说事!说得好像只有你关心他似的。”橙水悠悠然道:“延寿这几年的诀祭,我每次必到,你哪一次来了?”

“我是有事在身……”黄同的气势弱了几分。橙水晃了晃那块木牍:“总之,不留下凭据,我不能放人。万一任氏向国主告状,说我故意放走扰乱祭礼的细作,我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收了大汉的好处吧?”

这一顿夹枪带棍,让黄同气得面皮涨紫。可惜他嘴比较笨,跟橙水对抗从来没赢过。

“总之,签了这供述书,你们可以走;不签,就让国主亲自下旨,我再放人。”橙水说罢,把木牍往黄同和唐蒙面前“啪嗒”一扔,双手抱臂。

这时一直迷迷糊糊的唐蒙,似乎总算恢复了清醒:“你们两个人,与那个任延寿都熟识?”

橙水哼了一声,没理睬。黄同心里直冒火,都什么时候了,还扯这种闲话?他强行压抑住怒意:“我们三个……呃,算是旧识吧。哎,不说这个,唐副使,要不你解释解释,为何易服前来任氏坞堡?”

唐蒙似乎没听见他后半句,继续追问道:“那个任延寿死前是什么状况,你们可知道?”橙水眉头微皱,不知他怎么问起这个了。

唐蒙却很执著:“任延寿死前,是不是大口大口吐过血?”

黄同和橙水闻言俱是一僵,两人骇异地看向唐蒙。橙水有些失态地揪住唐蒙衣襟,厉声喝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唐蒙比橙水高出一头,轻松便把他的手给拨开了:“掉在我头上那件腹衣,虽说过去三年,前襟上还是能依稀看到一圈黑污的轮廓,形状如伞似山,一看就知道是喷血溅成的痕迹。”

橙水双眼一眯:“即便如此,与你又有什么关系?”唐蒙却没听见似的,继续追问:“任延寿之死,我觉得颇有不解之处,两位既然都是他的朋友,是否能略微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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