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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纯真的秋天 尸体(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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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魏恩!快点!”

“噢,戈——戈登,噢,戈——戈登,噢,戈——噢噢噢,狗屎!”

货车的汽笛突然大吼一声,似乎把天空划成碎片,于是你在电影中、漫画书中、白日梦中曾见过的一切顿时烟消云散,这时你才知道无论英雄或懦夫,面对死神时听到的是什么声音。

“轰——轰——”

这时柯里在我们右下方,泰迪在他的后面,他的眼镜因反光闪烁着,他们两人的嘴都在说一个字,那个字就是“跳”!但火车的隆隆声把字里所有的血吸干了,只留下那个字的嘴形。这时枕木开始震动了,火车已经驶来,我们纵身一跃。

魏恩整个人落在尘土和煤渣中,我正好落在他旁边,几乎砸在他身上。我根本没见着那列火车,也不知道驾驶员有没有瞧见我们——几年后我告诉柯里,他可能没看见我们,柯里说:“戈登,他们绝不会没事乱鸣笛的。”不过也有这个可能,我想他也许漫无目的地鸣笛,不过这种细枝末节在那时候并不顶重要。我两手捂住耳朵,脸埋进热乎乎的沙里,货车驶过,发出金属撞击的尖锐声,卷起一阵强风。我丝毫不想抬头看火车一眼,那是一列很长的列车,但是我一眼也没瞧;火车快要完全通过之时,我觉得一只温热的手摸着我的脖子,我知道那是柯里的手。

火车驶过之后——等我十分确定它过去之后——我像经历了一整天炮火攻击的士兵一样,终于能在战壕里抬起头来;魏恩仍然浑身颤抖地埋在土里。柯里交叉双腿坐在我们中间,一手在魏恩汗涔涔的脖子上,另一手仍然摸着我的颈子。

魏恩终于坐起来时仍打着哆嗦,并不由自主地舔着嘴唇。柯里说:“我们喝点可乐好吗?你们要不要?”

我们都觉得应该喝点东西。

15

火车直直驶入赫娄的森林,茂密的森林斜落至沼泽区,到处都是巨大如战机般的蚊子,不过这里很凉快……凉快得好舒服。

我们坐在阴影下喝可乐。魏恩和我把衬衫披在肩上,以避免恶蚊的攻击,但柯里与泰迪都裸着上身,凉快又自在,像两个在冰屋里的爱斯基摩人。我们坐在那儿还不到五分钟,魏恩就说要到树丛里方便,回来后引起大家一阵讪笑。

“魏恩,火车把你吓坏了吧?”

“不是,”魏恩说,“我们在换车站的时候,我就想方便了。反正我本来就要上大号的,你们知道的。”

“魏——恩?”柯里与泰迪一搭一唱。

“好了,你们!我真的本来就要上。”

“那你不介意我们检查一下你的裤底有没有弄脏吧?”泰迪问道,魏恩听了一笑,终于知道他又被耍了。

“去你的。”

柯里转向我。“戈登,你可被那火车吓坏了?”

“没有的事。”我说着喝了口可乐。

“好歹没吓死吧,笨蛋!”他捶着我的肩膀。

“真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是吗?你不怕?”泰迪看着我的眼神,透着过度的小心。

“不怕啊,我只是吓呆了而已。”

这句话让大家都忍俊不禁,连魏恩都不例外,我们大笑着,笑得热烈而长久,然后我们全躺下来,不再满嘴胡话,只静静地喝着可乐。我觉得自己因为这么一折腾而周身温暖,异常祥和平静。我还活着,也很高兴自己还活着,周遭的一切都显得特别亲切,虽然我始终无法把这种感觉大声说出来,但没有什么关系——或许这种亲切感,我只想个人独享。

我想从那天起,我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成为冒险家。几年前,我花二十块钱看柯尼沃[32]翻身跃下蛇河谷的表演,我太太简直吓坏了,她说如果我生在古罗马,一定会坐在竞技场里,一边嚼着葡萄,一边看着狮子囫囵吞下基督徒。她错了,虽然要我解释起来很困难(而且,说真的,她一定以为我在骗她),我花二十块钱并不是为了在全国闭路电视上看他一跌殒命,虽然我知道八成会有这种结果,不过我去的原因是为了那一直横在每个人心中的阴影,是为了史普林斯汀的歌中提到的那种阴影,我想每个人偶尔都会想跟这阴影拼拼看,尽管上帝只给了我们这一副臭皮囊。不对……我们之所以冒险,正是因为上帝给了我们这副臭皮囊,而非不顾生命。

“嘿,说说那个故事吧。”柯里突然说着坐起来。

“什么故事?”我问道,不过我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每次大伙讲到我的故事时,我总会觉得不安,虽然大家好像都很喜欢这些故事——想说故事,甚至想把故事写下来……这种志愿就跟长大以后想当个下水道巡查员或是大赛车的机械师一样特别、一样酷。以前常跟我们玩在一起、后来搬到内布拉斯加州的李奇,是第一个知道我长大要当作家的人,而且知道我想做个专业作家。当时我们正在我的房间里玩,后来他在衣柜里一箱漫画书下面发现一堆手稿。这是什么?李奇问。我说没什么,想抢回东西,李奇把手抬得高高的,我够不着……我得承认,当时我其实没有太费劲去抢,一方面希望他读一读我写的东西,一方面又不想让他看——这种交织着骄傲与腼腆的不安情绪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对我而言,写作像手淫一样,是很私密的事情。对了,我有个朋友,居然可以在书店或百货公司的橱窗里写作,不过这个人简直是勇气十足到疯狂的地步,如果你在人地生疏的地方突然心脏病发而倒在路旁,就希望这种人刚好在你身边。对我而言,写作就像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搞的那玩意儿,非得关起浴室门来,还要上锁不可。

那天下午,李奇就一直坐在我的床头看我写的东西,内容大半受到那些恐怖小说的影响,也就是那种让魏恩做噩梦的漫画书。李奇看完之后,以一种崭新而奇异的眼光注视着我,好像他不得不把我这个人重新估量一番似的。他说:你写得蛮不错的,为什么不拿给柯里看看?我说不行,我想保住这个秘密;李奇问:为什么?你的东西又不会娘娘腔,我的意思是,你写的又不是诗。

不过我还是逼他答应保守秘密,当然他还是说了,大家都很喜欢我的故事,内容大部分是有人被活活烧死,或什么死刑犯复活后屠杀当初判他死刑的陪审团成员,以及杀人狂把许多人斩成肉块等。

为了有点变化,我还写乐迪欧的故事,乐迪欧是法国的一个小镇,一九四二年,一整班疲惫的美国兵想要从纳粹手中夺回这个小镇(两年后我才发现,盟军直到一九四四年才登陆法国)。他们在街头进行巷战,一直想尽各种办法来夺回小镇,我在九岁到十四岁时,就这个题材写了四十个故事。泰迪对乐迪欧故事特别着迷,我最后十来个故事几乎都是为他而写——那时我写乐迪欧故事已写到想呕了,也很厌烦继续卖弄“我的上帝”[33]、“找找德国佬”[34]和“关门”[35]之类的法文。在乐迪欧故事中,法国农夫老是叫美国大兵:“关门!”[36]。但是泰迪埋首于这些故事中,眼睛张得大大的,眉头挂着汗珠,脸上扭曲着各种表情,我几乎可以听见他脑袋瓜里响起白朗宁手枪的声音。他吵着要看乐迪欧故事的狂热令我一方面很高兴,另一方面也很害怕。

如今写作成了我的工作,乐趣因此略为减少一些,那种带着罪恶感的自淫快感,渐渐混杂了医院中人工授精的冷酷气氛,我现在完全根据出版合约上的规定来写作。尽管没有人会称我为现代的伍尔夫,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因为我每次都全力以赴,像做爱时一样,否则就会很奇怪的,感觉自己好像同性恋一样。可怕的是,最近我时常觉得写作很痛苦,过去总觉得写作真是他妈的愉快,愉快得几乎有点厌恶自己,最近我偶尔瞪着打字机,纳闷着自己会不会有江郎才尽的一天,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我想只要还能写出好东西,日子过起来就爽快得多。你懂吗?

“什么故事?”魏恩不安地问道,“戈登,不是恐怖故事吧?我不想再听什么恐怖故事了,一点兴趣也没有。”

“不是恐怖故事,”柯里说,“这故事很滑稽,虽然不雅,但很滑稽。戈登,快讲吧!”

“是不是乐迪欧的故事?”

“不是那个故事,你这神经病,”柯里说着捶了他一拳,“是吃饼大赛的那个故事。”

“嘿,这故事我还没写下来呢!”我说道。

“没关系,照讲不误。”

“你们想听吗?”

“当然,”泰迪说,“大作家。”

“好吧。是关于一个叫格那的小镇,这镇名是我取的,缅因州的格那镇。”

“格那?”魏恩咧开嘴笑道,“这算什么名字?缅因州哪有什么格那镇?”

“闭嘴,白痴,”柯里说道,“他刚才说过镇名是他编出来的,你没听见吗?”

“我知道,可是格那这名字听起来真蠢——”

“好多真正的镇名听起来更蠢,”柯里说,“何佛镇?沙哥镇?城堡岩镇?是不是更蠢?我们镇上连个城堡也没有。大部分的镇名都很蠢,只不过因为听习惯了,所以不觉得,是不是,戈登?”

“当然。”我说道,但私底下我觉得魏恩说得没错——把格那拿来当镇名的确有点蠢,可是我一直想不出别的名字。“管他的。这天是他们镇上一年一度的先锋节,就像城堡岩的——”

“对对对,先锋节。”魏恩热心地说道,“我要把全家——包括比利在内——全部关在他们那种有轮子的监牢里,上次只坐了半小时,就花了我所有的零用钱——”

“你闭嘴让戈登讲下去行不行?”泰迪大发牢骚。

魏恩眨眨眼。“当然,好吧。”

“说下去,戈登。”柯里说道。

“其实没什么——”

“好了,我们也对你这种家伙没抱什么太大希望,”泰迪说道,“不过还是请你说下去。”

我清了清喉咙。“先锋节的最后一天晚上,他们有三项大活动:第一项是三岁到五岁小孩的蛋卷赛,第二项是八九岁小孩的布袋赛跑,最后则是吃饼大赛。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个人见人厌的胖小孩大卫·何根。”

“如果查理有个弟弟,一定跟他一样。”魏恩说完立刻向后一缩,躲开柯里捶过来的拳头。

“这个小孩跟我们的年纪差不多,不过他很胖,大概有一百八十磅,总是挨打挨骂,饱受欺凌,所有的小孩都不叫他大卫,而称他的外号何猪,每逮到机会,都不忘损他一番。”

大家都点点头,对何猪表现出适度的同情,不过如果城堡岩出现这种货色的话,我们一定也会好好嘲弄他一番,直到他抱头鼠窜。

“于是他决心报复,因为他已经受够了,知道吗?他只参加了吃饼大赛,不过因为那是最后一晚的压轴,所以大家都颇重视。胜利者的奖金是五块钱——”

“结果他赢了,总算出了口气!”泰迪说道。

“不对,结局比这更好。”柯里说,“闭嘴听下去。”

“何猪心里想:五块钱算什么?大家以后想起先锋节,只记得我何猪比所有人都能吃,他们会说,咱们去他家好好损他一顿,唯一的不同只是我们不再叫他何猪,而叫他何大饼。”

他们又点点头,都觉得何猪倒不失有头脑,我也开始重温自己的故事。

“不过大家都以为他会参加比赛,连他父母也不例外,而且已经先替他把那五块钱花了。”

“没错。”柯里说。

“所以他也在思考这件事,他痛恨这一切,因为肥胖并不是他的错,是体内的腺体作祟——”

“我表妹也是这样!”魏恩激动地说道,“真的!不骗你们!她已经快三百磅了!我不知道什么脾体腺体,只知道她真是个大胖子,胖得跟感恩节的火鸡一样,有一次——”

“魏恩,闭上你的狗嘴!”柯里喝道,“这是最后一次!我是说真的!”他已经喝完可乐,此刻正拿着他那沙漏形的瓶子猛敲魏恩的脑门。

“好啦,好啦,对不起。说下去,戈登,这故事真好听。”

我微笑着,其实我并不介意魏恩打岔,不过这当然不能告诉柯里,因为他一直自诩为艺术的守护神。

“于是在比赛前一个星期,他心里反复思忖着。在学校里,别的小孩老是问他:嘿,何猪,你准备吃多少大饼?要不要吃十个?二十个?八十个?何猪就回答:我怎么知道?我连大饼长什么模样都还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比赛都兴趣浓厚,因为上届冠军是个叫比利的大人,而这个家伙根本一点也不胖,简直是个瘦竹竿,可是他吃饼吃得飞快,去年他在五分钟内吃了六块大饼。”

“整块吗?”泰迪问,一副肃然起敬的模样。

“没错。如果何猪参加比赛,他就是历年来最年轻的挑战者。”

“何猪,加油!”泰迪兴奋地喊道,“把那些大饼吞下去!”

“再说一说其他参加比赛的人。”柯里说。

“好。除了何猪与比利,还有卡文,他是镇里最重的家伙,还开了一家珠宝店——”

“格那珠宝店。”魏恩说完吃吃笑着,柯里白了他一眼。

“还有一个家伙是路易斯登电台的音乐节目主持人,长得不算胖,不过看起来圆圆的。最后一个家伙是何猪学校的校长。”

“他敢跟自己的校长比赛吃大饼?”泰迪问。

柯里双手抱膝,愉快地前后摇晃。“过不过瘾?说下去,戈登!”

我吸引了他们的全副注意力,此刻他们都靠拢过来,我感到一种握有权力的陶醉感。我把空可乐瓶往树林里一扔,这时又听到林子里传来山雀的啼声,这一次比较遥远,单调而没完没了的鸣叫声划过天空:啼——啼——啼——啼……

“于是他想到一个主意,”我说,“这也是小孩所能想到最棒的报复手法。伟大的夜晚来临了——先锋节的压轴好戏;吃饼大赛之后就是燃放烟火,格那镇的主要街道都已经交通管制,让人可以安全无虞地行走。街道上也搭起大舞台,上头还垂着幔幕,舞台前面挤得人山人海。在场的还有一家报社记者,想来拍一张吃饼大赛冠军满脸蓝莓果的照片,因为那年吃的是蓝莓派。我还忘了告诉你们一件事,参赛者必须双手反绑着吃大饼。比赛时间到了,所有参赛者上了舞台……”

16

摘自戈登·拉臣斯所著《何猪之复仇》,原刊载于《绅士》杂志,出版日期为一九七五年三月,经许可后翻印。

他们一个个上了台,站在一张覆盖了亚麻桌布的长桌子后面,舞台边的桌子上,大饼叠得高高的,上头垂着一圈圈一百瓦的灯串,灯串边围着许多飞蛾与小虫子,朝灯泡轻轻撞击着。舞台的聚光灯打在狭长的标示牌上,上面写着:“一九六〇年格那镇吃饼大赛!”牌子两边悬挂着陈旧的扩音器,由戴先生的电器行提供。戴先生与卫冕的比利是表兄弟。

每一个参赛者上台后,双手都立刻被反绑,领口则敞得开开的,像极了《双城记》中即将上断头台的卡尔登。此时,查市长会透过戴先生的扩音器宣布参赛者的名字,同时在他们脖子上绑个围兜。卡文只获得了象征性的掌声,因为尽管他有个大啤酒肚——尺寸大概相当于二十加仑的水桶——大家仍然认为他处于劣势,是仅次于何猪的输家(大家都觉得何猪很有潜力,不过到底年纪太小,而且没有经验,因此今年的胜算应该不大)。在卡文之后上台的是巴伯。巴伯在路易斯登的wlam电台主持下午的热门节目,他得到的掌声较卡文稍微热烈些,伴随掌声的还有一些十几岁女孩子的尖叫,这些女孩觉得他很“逗”。格那小学的韦校长在巴伯之后上台,博得年长观众衷心热诚的掌声——学生中的顽劣分子则发出稀落的嘘声。韦校长一面绽开和煦的笑容,一面又拉长脸皱着眉,望着台下的观众。

接下来,查市长介绍何猪出场。

“今年我们有一位新人参加一年一度的吃饼大赛,他将来前途未可限量……大卫·何根!”查市长替他绑围兜时响起热烈的掌声,等掌声稍息之后,群众中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响起一波波透着恶意的和声:“吃吧,何猪,吃吧。”

这时场上有人窃笑,有急促的跑步声,有几个没有人认得出来(或不愿指认)的人影,有人紧张地笑,有人则威严地皱眉(皱得最厉害的是查市长,因为他是目标最显著的长官)。何猪自己反倒什么也没瞧见的样子,他厚厚的嘴唇泛起浅浅的笑,连大皱眉头的查市长替他系围兜时,他仍然微笑着。查市长叫他不要理会观众里一些傻子(市长仿佛丝毫没有察觉何猪一直饱受这些傻子欺负似的),他的口气温热,带着微微的啤酒味。

最后登台的参赛者获得的掌声是所有选手中最多的、掌声也持续最久,他就是传奇人物比利,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瘦长而贪吃。比利是本地加油站的技工,是个讨人喜欢的人。

格那镇的镇民都知道吃饼大赛的意义,并不仅是那五块钱——至少对比利而言并不是。这有两个理由:第一,比利赢了比赛之后,大家都会到加油站去恭喜他,而大半向他恭喜的人,会顺便把车子的油箱加满油。比赛之后,两个修车间有时候整个月都被订满,客人不是来换消音器,就是为轮轴上油等,然后边喝可乐,边跟忙着换火星塞或在排气管上找破洞的比利闲聊。比利每次都好像很愿意和客人聊天,这也是他在格那镇广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每年吃饼大赛过后,比利的老板会不会因为他额外带来的生意而赏他红利或加他薪水,关于这点,镇上的人颇有一番争论。无论如何,比利无疑算是小镇上混得很不错的人,他有一幢两层楼的漂亮房子,一些生性鄙劣的人唤之为“大饼堆起来的房子”,这话可能太夸张了,但比利的这幢房子倒是别有来头——从这里即牵出前面所说的第二个理由。

格那镇的吃饼大赛激起了热烈的赌风。或许大半的人都是来笑笑玩玩,不过也有少数人是来下赌注的。他们仔细观察并讨论着每一名选手,跟赌马的人观察讨论纯种名马一样炽烈。下注的人向选手的朋友、亲戚、甚而泛泛之交打听一切可能的情报,刺探出每个参赛者的饮食习惯,简直到了巨细靡遗的地步。同时大家也时常讨论今年大会将采用哪一种饼——据说苹果派属于“难缠”级,桃子派属于“好过”级(不过曾经有一位选手吃下三四个桃子派后,连跑了两天厕所)。这一年用来比赛的是蓝莓派,大家都认为是皆大欢喜的“中间”级,于是赌徒们当然对选手喜不喜欢吃蓝莓特别感兴趣。他喜不喜欢蓝莓果?他是不是喜欢蓝莓酱甚于草莓酱?他吃谷类早餐食品时,是不是都撒了蓝莓果?还是总是配香蕉?

除此之外,值得讨论与挖掘的问题还多着呢!他是越吃越慢、随着气氛紧张而越吃越快,还是一直保持稳定速度?他看棒球赛时,可以吞下多少只热狗?他是不是啤酒桶?如果他是,通常一晚可以灌多少瓶啤酒?他会不会时常打嗝?大家都说老打嗝的人最具有冠军相。

所有这些资讯与其他情报都得搜集齐全,胜算比例也算了出来,大家于是开始下注。我无法得知比赛后有多少钱易手,不过如果你用枪抵着我的脑门逼我猜的话,我会说差不多一千块——也许你会觉得不过尔尔,不过十五年前,在这么小的镇上,这个数目还是难得一见的。

由于这种竞赛极为诚实,观察选手的时间又只限十分钟,所以没有人反对让参赛者自己赌上一把,比利每年都这么做。听说在一九六〇年夏夜的比赛中,当他对观众点头微笑时,其实下了一笔为数不少的赌注,而他的胜算只有五比一。如果你对赌博没什么概念,就让我这么解释好了:他为了赢五十块钱,必须下两百五十块钱的赌注,实在算不上稳当,但这正是成功的代价——而他站在台上的轻松模样,看来倒是没有半点忧虑。

“这位是我们的卫冕者,”查市长大声宣称道,“格那镇的比利!”

“加油!比利。”

“比利,你今晚会吃几个饼?”

“比利小子,是不是十个?”

“比利,我在你身上下了两点,别让我失望哦!”

“比利,留一个大饼给我。”

比利满脸堆笑,连连点头,同时让市长替他系围兜,然后他在桌子的最右端坐下。比赛开始之后,查市长站的位置正好在他旁边,因此从右到左的顺序是比利、何猪、巴伯、韦校长与坐在最左端的卡文。

之后查市长介绍了施薇亚,她比比利更像吃大饼的选手,担任格那镇妇女辅助团团长已经不知多少年了,每年监视烘焙过程的人正是她,严格执行品质管制,同时在自由市场举行的称重仪式中,确定每一张大饼的重量差异不超过一盎司。

施薇亚女王般地低头笑望着群众,蓝色头发在亮晃晃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她发表了一篇简短演说,说她好高兴这么多镇民出席纪念开始先锋的盛会,因为有他们,国家才如此伟大,而查市长将领导着本地的共和党员,往连任之路迈进;而在中央,尼克松和洛奇的团队也将高举自由的火炬——

卡文的肚子叽里咕噜地叫着,观众发出笑声,还有人报以掌声。施薇亚很清楚卡文既是民主党员,又是天主教徒(两者加起来,简直不可原谅),她脸颊发红,竟然同时既微笑、又面露愠色。施薇亚清清喉咙,继续对台下的男孩、女孩高声疾呼,叫他们不管在手上或在心中都要永远高举国旗,不要染上吸烟的恶习,因为吸烟会使你咳嗽。然而台下的男孩、女孩在八九年后大概都会佩带和平徽章,参加反战运动,同时抽的不是骆驼牌香烟,而是大麻,此时他们正不耐烦地左脚换右脚,等待比赛的开始。

“少说,多吃!”后排有人喊道,于是又一阵掌声响起——这一次更诚心了。

查市长递给施薇亚一只码表与银色警哨,十分钟后,就由她吹哨结束吃饼大赛,然后查市长就会走上前来,高高举起优胜者的手。

“各位都准备好了吗?”查市长威风凛凛的声音透过扩音机传遍整条大街。

五位参赛者都说已准备就绪。

“确实准备好了?”查市长又问了一遍。

五位吃大饼的选手咆哮着说他们确已准备妥当。街道的另一头,一个男孩燃起一串鞭炮。

查市长高举胖手,随即手一挥,宣布:“开始!”

五个脑袋捣向五只碟子,声音颇像五只巨脚重重踩在泥浆地上,温和的夜间空气中响起咀嚼与吞咽的噪音,但不久就被支持者和赌徒为自己喜欢的选手加油打气的声音所掩住。直到有人吃完第一个大饼之后,大家才发现这回很可能会大爆冷门。

年轻、没有经验、丝毫不被看好的何猪,正像着了魔似地猛吃,他的下巴机关枪似地扫起饼的上层外皮(比赛规定只需吃上层的皮,下层不必吃),吃完之后,他的口中突然发出好大的吸吮声,活像插了电的工业用吸尘器,随后他整颗头都埋在碟子里,过了十五秒钟,他抬起头表示已经吃完,双颊与额头上沾满了蓝莓的汁液,像极了巡回剧团中假扮黑人的白人歌手。他吃完了——而传奇人物比利连半个饼都还没解决掉。

市长检视了何猪的碟子,宣布已吃得干干净净,群众中响起惊讶的掌声。市长立刻把第二块饼摆上;何猪在四十二秒内吃掉一块大饼,创下了吃饼大赛的新纪录。

第二块饼他吃得更凶猛,脑袋在蓝莓饼馅上迅速上下移动,比利叫第二块饼时,担心地朝何猪瞥了一眼。后来比利告诉朋友,从一九五七年以来,这是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在参加一场真正的比赛。一九五七年,有位仁兄在四分钟内吃了三块大饼,后来不支晕倒。这一回他不禁感到纳闷,到底跟他比赛的是个小男孩,还是魔鬼?他想到自己下的庞大赌注,于是加倍努力。

不过如果比利是加倍努力,何猪的努力则加了三倍;蓝莓果溅出碟子,洒在他周围的桌布上,酷似波洛克[37]的绘画。他的头发里有蓝莓果,围兜上有蓝莓果,额头上有蓝莓果,让人不禁以为他流的汗也变成蓝莓汁了。

“吃完了!”他喊道,他的头从碟子里抬起来,比利才刚吃掉第二块大饼的上层外皮。

“孩子,你最好慢下来,”市长喃喃说道,他自己也在比利身上下了赌注,“如果你想支撑下去,就得慢慢来。”

何猪好像根本没听见,像疯子似的迅速捣向第三块大饼,下巴动得如闪电般,然后——

不过这会儿我得打个岔,告诉你何猪家的药橱里有一个空瓶子,里面本来装了八分满的橙黄色蓖麻油,这也许是大智大慧的上帝允许世上存在的毒性最强的液体。何猪来之前把这瓶油喝得一滴不剩,连瓶口边缘都舔干净;他的嘴唇扭曲,胃泛着酸,满脑子尽想着甜蜜的复仇。

何猪一边努力吃第三块饼(卡文正如大家的预测,连第一块饼都还没解决),并且开始幻想着一些可怕的事情,故意折磨自己。他吃的根本不是饼,而是牛粪,他吃的是一大团油渍渍的地鼠胆,是剁成碎块的土拨鼠肠子,上面覆盖了蓝莓果酱——腐臭的蓝莓果酱。

他吃完了第三块饼,叫着要第四块,领先了传奇的比利整整一块大饼,善变的群众发现出现了一匹黑马,于是开始拼命替何猪加油。

不过何猪倒不想赢,即使这项比赛的奖品是他母亲的性命,他也无法以这种速度继续吃下去,何况对他而言,赢即是输,他要的只是报复罢了。他满是蓖麻油的肚子呻吟着,喉咙难过地一开一关,他又吃完第四块饼,准备吃第五块大饼,终极的大饼——蓝莓已化身为复仇之神。他一头捣进碟子里,戳破了外皮,蓝莓馅一直掩上他的鼻子,又落进他的衬衫,他胃中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重了起来,他咀嚼着饼皮然后咽下去,狠狠地用鼻子吸蓝莓的气味。

蓦然间复仇的时刻来临,他那超载的胃已无法忍受,开始大造其反了,仿佛一只戴着橡皮手套的大手拼命握紧似的,他的喉咙张开了。

何猪抬起头。

他咧开嘴,露出一口蓝牙,对比利笑着。

呕吐物像喷泉一般自他的喉咙朝外猛冲,仿佛六吨重的卡车冲出隧道。

蓝色与黄色掺杂的黏汁温热而畅快地自他口中喷出,喷得比利满身都是,后者张开嘴,连一句话也来不及讲,只发出“咯!”的一声。女性观众尖叫着。卡文注视着这突如其来的事件,满脸惊讶,目瞪口呆,然后倾身倚着桌面,好像在向大惊失色的观众解释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对着市长太太玛格大吐特吐。玛格失声尖叫着往后退,两手不停地挥打着头发,如今她的头发上满是碾碎的蓝莓、豌豆与消化到一半的香肠(后两者是卡文的晚餐),她转向身边的好朋友玛丽,朝她的麂皮夹克上猛吐起来。

大家就像刚才放的连珠炮般,接二连三地呕吐起来。

比利有如火箭发射般,把呕吐物喷向前面两排观众,他那张惊愕莫名的脸上清清楚楚写着:老天!我真不敢相信我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戴先生接受了比利为数不少的意外赠礼,也开始对他的名牌休闲鞋猛吐着,之后他眨眨眼,知道如此一来,这双鞋大概怎么都不像麂皮鞋了。

格那镇小学的韦校长张开他那沾满蓝莓的嘴,责备地说道:“这真是……呃!”由于他特殊的地位与教养,所以遭殃的是他自己的碟子。

市长发现他原本主持的吃饼大赛,已成了医院中的流行性呕吐病房,于是他张开嘴想结束比赛,结果全吐在麦克风上。

“耶稣,救救我们吧!”施薇亚呻吟道,紧跟着她的晚餐——炸蛤、凉拌生菜、奶油甜玉米、一大块巧克力蛋糕——由紧急出口喷出,降落在市长的名牌西装后摆上。

此刻的何猪正值他年轻生命的巅峰,乐不可支地对观众绽开笑容。到处都是呕吐的秽物,大家都喝醉了一般步履蹒跚,一手捂着喉咙,无力地呻吟着。不知是谁的北京狗跑过舞台,疯狂地吠着,一个身穿牛仔裤与牛仔衫的男人吐在它身上,几乎把它淹死。牧师太太大声地打了个嗝,随之而出的是一道混合着烤牛肉、马铃薯泥与苹果碎块的喷柱;由苹果碎块的样子看来,当初刚掉下来的新鲜苹果应该挺不错的。杰利原本是专程前来观赏他最喜欢的技工卫冕,此时决定赶快离开这个疯人院,他走了不到十五码,就被一辆红色玩具车绊倒,跌在一摊暖呼呼的胆汁上,这时他呕吐了一些饼干在自己的大腿上。后来他告诉朋友,幸好那天穿的是连身工作服。在格那高中教拉丁文与英文的诺曼小姐为了顾及礼节,呕吐在自己的皮包里。

何猪把这些全看在眼里,一张大脸笑得很开怀,他的胃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服、甜蜜与欣慰——一种彻底完全的满足。他站起身,从查市长颤抖的手中接过微微发黏的麦克风说道……

17

“‘我宣布这个比赛不分胜负。’然后他放下麦克风,从舞台后面下台直接走回家。他的母亲待在家里,因为找不到人照顾何猪两岁的妹妹;她一看到何猪走进来,脖子上还系着满是呕吐物与蓝莓酱的围兜,便问:‘大卫,你赢了吗?’何猪不发一语,只到楼上的房间,锁上门,躺在床上。”

我咽下最后一口可乐,随即把瓶子抛入树林。

“啊,真过瘾!然后呢?”泰迪热心地问道。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什么意思?”泰迪问。

“我的意思是故事已经结束;没有人知道以后的情节如何,这就是结局。”

“什么?”魏恩喊道,脸上的表情是沮丧兼怀疑,好像觉得自己受骗了似的。“谁说这故事好玩来着?到底后来怎么了?”

“你必须运用你的想象力。”柯里耐心地说道。

“我不要!”魏恩生气地说,“应该运用想象力的人是他!整个他妈的故事都是他编的!”

“对啊,后来何猪怎么了?”泰迪依然追问不休,“快点儿!戈登,告诉我们。”

“我想他老爸也在观众中间,等他回家后,就把何猪打了个稀烂。”

“对,没错,”柯里说道,“我敢说一定就是这样。”

“然后,”我说道,“小孩子还是叫他何猪,不过有些孩子也开始叫他——呕吐大王。”

“这结局真差劲。”泰迪悲哀地说。

“所以我才不想说。”

“你可以说他把老爸杀了,然后逃到德州去加入骑警队。”泰迪说,“这样如何?”

柯里和我互望一眼,柯里微微耸耸肩。

“我想可以吧。”我说。

“嗨,有没有新的乐迪欧故事,戈登?”

“现在没有,也许我会想到一些故事。”

我实在不想伤泰迪的感情,但我对于乐迪欧发生了什么事,实在没什么兴趣,“很抱歉你不喜欢这个故事。”

“别这么说,这故事挺好听的,”泰迪说,“从头到尾都很精彩,呕吐尤其过瘾。”

“是啊,真过瘾,真棒!”魏恩赞同道,“不过泰迪说得对,结局有点骗人。”

“是啊。”我说着叹了口气。

柯里站起身。“我们走点路吧。”他说道。天色仍然很亮,天空仍然是一片炙热的澄蓝,但我们的影子却开始拉长。我从小就记得九月的白天很短,时常一不留心就夜幕低垂——而我心中总希望每天都是六月,天色一直到晚上九点半都还是亮的。“戈登,几点了?”

我瞥了一眼手表,方才惊觉已经五点多了。

“我们走吧,”泰迪说,“不过我们最好在天黑前扎营,才能捡柴生火,而且我也饿了。”

“六点半扎营,”柯里向大家保证,“有没有意见?”

没有人反对,于是我们开始走,没多久,城堡河就被我们远远甩在后面,连水声都听不见了。蚊子嗡嗡叫着,我在后颈上啪的一下打死了一只。魏恩与泰迪两人走在前面,好像在讨论什么复杂的漫画书交换计划。柯里走在我旁边,两手插在裤袋里,衬衫垂在膝盖与大腿上,好像围了围裙一样。

“我有几根烟,”他说,“从我老爸的柜子里弄来的,一人一根,吃过晚饭以后再抽。”

“真的?太棒了。”

“晚饭后的一根烟,抽起来最舒服。”柯里说道。

“对。”

我们一言不发地走了片刻。

“你的故事真好听,”柯里突然说道,“他们两个太笨了,根本听不懂。”

“不,故事没那么好,胡言乱语罢了。”

“你每次都这么说,别尽说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了。要不要把故事写下来?”

“也许。不过暂时不会,我得等故事说完一段时间再动笔写,现在先搁一搁。”

“刚才魏恩说什么?说你的结局骗人?”

“怎么样?”

柯里笑道:“生命本来就是一场骗局,知道吗?我是说,你看看我们。”

“谁说的?我们玩得很愉快。”

“当然,”柯里说,“真是他妈的过瘾。”

我笑了,柯里也是。

“就像汽水冒泡泡似的从你嘴里吐出来。”过了一会儿,他说道。

“什么?”不过我想我知道他话中的意思。

“我是说你的故事。我真的觉得很奇怪,你好像可以讲成千上百个故事,不过,每次你讲的都是最好的,戈登,有一天你会成为伟大的作家。”

“不,我不这么想。”

“没错,你一定会,也许有一天你缺乏写作题材的时候,会把我们写进去也不一定。”

“除非我真的想不出东西写了。”我用手肘顶他一下。

接着又是一阵缄默,后来他突然问:“你为开学做好准备了吗?”

我耸耸肩。有谁会做好心理准备了呢?也许想到要回学校见见朋友会有点兴奋,而且会很好奇新老师是什么尊容——如果是刚从学校出来的新手,就可以欺负一番。滑稽的是,你甚至可能为了要回去整天上课而雀跃万分,因为等到暑假快结束时,你有时可能因为实在太无聊了,竟然相信自己可以学点东西。但是比起上课的沉闷,暑假的无聊又不算什么了,通常到了开学的第二个星期,大家就开始觉得上课很沉闷,第三个星期还没开始,你的心思已经转到其他地方了:当老师在黑板上抄写着南美洲的主要出口项目时,怎么样才能把橡皮筋弹到费斯克的后脑勺?如果把满是汗水的手在上了漆的桌面上磨来磨去,会发出多大响声?还有,换体育服装的时候,谁能在更衣室放个超级大响屁?学点东西,哈!

“上初中,”柯里说道,“戈登,知道吗?到了明年六月,我们就会失学了。”

“你在说什么?为什么会失学?”

“因为初中不像小学,你会上升学班,我、泰迪与魏恩上技艺班,跟其他低能儿一块打撞球,做做烟灰缸、鸟窝,泰迪甚至得参加补救教学。你会认识许多新同学,许多聪明的家伙,事实就是如此,戈登,这就是现在的制度。”

“你是说我可以认识许多娘娘腔?”我说道。

他抓住我的手臂。“别这么说,连想都不要这样想,他们听得懂你的故事,不像泰迪跟魏恩。”

“去他的故事!我才不要跟一群娘娘腔一起上学,谢了。”

“如果你不去,那你就是蠢驴。”

“我想跟你们在一起,难道就是蠢驴?”

他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我,仿佛在想要不要告诉我什么事情。我们的脚步放慢下来,魏恩与泰迪离我们足足有半英里远。太阳已稍稍下沉,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空隙洒下来,把周遭的一切都变为金黄色——不过是一种很俗丽的金黄色。铁轨向远方延伸而去,在渐暗的天色中似乎一闪一闪的,星形的光芒四处闪烁着,仿佛是某某富商假扮成工人沿着铁轨每隔六十码掩埋一颗钻石一样。天气仍然十分灼热,我们全身冒汗,汗珠顺着身体流下。

“如果你让朋友拖你下水,你就是笨驴。”柯里终于说道,“我了解你,也了解你的父母,他们一点也不关心你,他们在乎的只是你哥哥。法兰被关在朴次茅斯监狱时,我爸也是一样,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对其他小孩很凶,动不动就毒打我们一顿。你爸虽然没有打你,不过这样也许更糟,他根本不把你当回事;如果有一天你告诉他你进了技艺班,你知道他会怎么说?他会把报纸翻到另一版,然后说:‘那好啊!戈登,去问问你妈晚饭吃什么?’你别想否认,我见过他。”

我并不想否认,想想看,有人——即使是你的朋友——这么清楚地了解你的一切,实在有点吓人哩。

“你只是个小孩,戈登——”

“多谢了,老爸。”

“我还真他妈的希望我是你爸爸!”他生气地说道,“如果我是你老爸,我才不会让你说出要进技艺班这种话来!上帝赋予你某种天赋,可以编故事的天赋,然后它说:孩子,这就是我们给你的东西,请尽量不要把它弄丢了。可是如果没有人从旁提醒,小孩子一定会把什么都丢了。如果你的家人没办法提醒你,那么也许我就该这么做。”

他脸上的表情是一派坚决,并且带着不悦,仿佛他料到我会朝他挥拳似的。他这段话已经触犯了当时孩子群的大忌;你可以任意侮辱别的孩子,随便你怎么欺负他都可以,可是绝对不能说他父母亲一句坏话;这就好像除非你先确定晚餐桌上没有荤菜,否则绝不要邀请信天主教的朋友在星期五晚上回家吃晚餐一样。若是有人破了戒,说你爸妈的坏话,你就可以饱以老拳。

“你说的那些故事只有对你自己才最有意义。如果你为了不想拆散这群朋友而继续跟我们在一起,最后你只会和我们一样,考试拿个六十分,不留级就好。上高中以后,还是上那个鬼技艺班,跟那些笨驴混在一起丢铅笔、抛橡皮擦,经常被留校处罚,甚至遭停学处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你满脑子想的就是怎么样弄一辆车,好带女孩子去跳舞或泡酒馆胡闹一阵,不久你就跟她结婚,然后在什么破工厂或鞋店里消磨掉下半辈子,或甚至在养鸡场拔鸡毛。于是你那大饼的故事永远也没写出来,什么也写不出来了,因为像你这种满脑子浆糊的聪明人到处都是。”

柯里对我说这些话时才不过十二岁,然而他说话时脸上皱成一团,显得超龄老成。他的声调平板,不带任何抑扬顿挫,但听在我耳里,一股恐惧感却油然而生;他说话的口气,仿佛他已经活了一辈子了。

他抓住我的手臂,手指紧紧陷进我的肉里摩擦我的骨头;他的眼睛死气沉沉,真像是刚从坟墓里出来的。

“我知道镇上的人都怎么看我们家,也知道他们怎么看我,或是他们料想我将来会是什么货色;从来没人问我上回有没有拿牛奶钱,我就这么放了三天假。”

“到底是不是你拿的?”我问道。我从来没有问过他,如果你觉得我应该问,那我一定会说你疯了。

“是啊,”他说,“没错,是我拿的。”他沉默了片刻,望着前面的魏恩与泰迪。“你知道,泰迪知道,大家都知道,我猜连魏恩都知道。”

我张嘴欲否认,随即又闭上。他说得对,尽管我对爸妈说,所有的嫌疑犯在证明有罪之前都是无辜的,但我一直都知道。

“后来也许我觉得很难过,就想交回那笔钱。”柯里说。

我瞪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你想交回那笔钱?”

“我是说也许,只是也许而已。也许我拿了钱到史老师面前认罪,也许那些钱一文也没少,不过我还是放了三天假,因为那笔钱一直没有出现。也许第二个星期史老太婆来上课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一条全新的裙子。”

我凝视着柯里,害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他对我微笑着,但只有唇角的肌肉扭动一下,他的眼睛则毫无笑意。

“这些都只是也许而已。”他说道。但我记得那条新裙子——棕色的花毛料,我还记得因为那条裙子,史老师看起来年轻、漂亮多了。

“柯里,那笔牛奶钱总共有多少?”

“七块钱左右。”

“老天。”我喃喃道。

“所以应该说,我偷了牛奶钱,而史老太婆又把那笔钱从我身上偷了去。你想如果我把这事情说出去,我——法兰与凸眼蛇的小弟弟,你觉得会有人相信吗?”

“没有人会相信,”我悄声说道,“老天!”

他依然冷冷地微笑着。“如果牛奶钱是那些有钱人家的乖小孩拿的,你想那老太婆敢这么做吗?”

“不敢。”我说道。

“对啊!如果是他们拿的,史老太婆就会说:‘好吧,好吧,这次就算了,不过我得打你几下手板,假如你下次再犯,我就得把你两只手都打肿。’可是拿钱的人是我……唉,也许她想那条裙子已经想得太久了,反正她的机会来了,而她并没有放过这次机会。只怪我居然笨得想去交还那笔钱,可是我绝对想不到……想不到一个老师也……唉,谁在乎呢?我提这件事干什么?”

他愤怒地抬起手臂擦眼睛,我才发觉他几乎哭出来。

“柯里,”我问道,“你为什么不上升学班呢?你够聪明了。”

“这种事由不得我,都是由那些老师关在会议室里决定的,他们坐在大大的会议桌后面,嘴巴里只会说是、是、对、对。他们只重视你在小学的表现,还有镇上人对你家的印象好坏,他们只关心你会不会带坏那些升学班的书呆子。不过我也许会自己想办法用功,我不知道自己做不做得到,但也许会试试看,因为我要离开城堡岩去上大学,再也不要看到我老头和我哥哥,我要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在那里我没有任何污点,可以重新开始。但不晓得我办不办得到?”

“为什么办不到?”

“人的因素,有人会拖你下水。”

“谁?”我问道,心想他指的一定是老师,或者是像史老太婆那种坏人,居然用那种手段赚了一条新裙子;也可能是指他那常跟马瑞尔、比利混在一起的哥哥凸眼蛇,或者是说他爸妈。

而他却说:“戈登,拖你下水的就是你的朋友,难道你不知道吗?”他用手指魏恩与泰迪,他们俩已停下脚步,等我们赶上去,不知正为什么事而笑着,其实应该说魏恩笑得肚子都快破了。“你的朋友会拖你下水,他们就像是快要淹死的人,紧紧抓住你的腿,你救不了他们,只能跟他们一起沉沦下去。”

“快啦!你们真是慢吞吞的!”魏恩喊道,仍然笑得厉害。

“来啰!”柯里喊道,我还来不及说话,他就跑了起来,我也开始跑,但在我追上他以前,他已经先我一步追上他们了。

18

我们又走了一英里路,随即决定落脚扎营。还有一点落日余晖,但我们都不想再走下去,因为经历了垃圾场与铁轨的吓破胆经验后,我们已经筋疲力尽,不希望再冒什么险,不过原因不止于此。如今我们已到了赫娄的森林,再往前去不知什么地方会躺着一个小孩的尸体,也许尸体上还爬满苍蝇与蛆,没有人愿意在天黑后离他太近。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读过一个故事,说有个家伙的尸体暴露在荒郊野外,他的鬼魂就一直守着他的尸体,一直到尸体经过基督教式的体面葬礼、入土为安之后,鬼魂才不会再出现。我可不希望半夜一醒来,就和飘荡在沙沙作响的黝暗松林间、嘴里还不住呻吟的布劳尔鬼魂打照面。我们估计过,如果在这里过夜,大概至少离尸体还有十英里,当然我们四个都不相信世上有鬼,但是万一我们搞错了,十英里的距离大概还算是安全距离。

魏恩、柯里与泰迪捡了一些木柴,在煤渣堆上升起小小的营火,柯里在营火周围清出一小块空地——木柴干得像粉末一样,他不愿冒任何风险。在他们生火的同时,我把树枝削得尖尖的,我哥过去称这种东西为“开路先锋的鼓棒”,用来作为叉肉架。他们三人一边笑,一边为森林常识而拌嘴(他们几乎毫无森林常识。城堡岩有个童子军团,但我们这一伙小孩都觉得只有娘娘腔的乖小孩才参加那玩意儿),争辩着该在火焰上还是木炭上烤肉比较好(这点值得争论,因为我们已经饿得等不及木炭变红了)、干苔藓能不能当火种,如果火柴在火生起来以前就用完了,那该怎么办?泰迪宣称他可以借由摩擦两根木柴来生火,柯里说他胡说,不过他们也不必试,魏恩抱了一堆小树枝与干苔藓,只划了两根火柴就把火生起来了。那天没有风,不会威胁到我们的营火。我们轮流在火里添柴,一直到树枝中蹿起熊熊火舌为止。

火焰稍息时,我把叉了牛肉的“鼓棒”架在火焰上,我们坐在营火四周,注视着烤肉在火光中闪烁、滴油,直到最后终于烤成棕色,大伙的肚皮都叽叽咕咕地叫着。

我们等不及肉烤熟,便一人拿了一根肉串塞在面包里,把串在中间的钎子拔下。牛肉的外层焦黑,里头却还是半生不熟,简直是好吃极了;我们三口做两口吞下,抬起膀子抹掉嘴上的油渍。柯里打开包包,拿出一只锡烟盒。(手枪就在他包包的最底层,因为他没把这事告诉魏恩与泰迪,我猜这应该算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他打开烟盒,给我们一人一根烟;我们用着火的小树枝点了烟,然后往后一靠,注视着香烟的烟融入薄暮中。我们都不敢把烟吸进去,因为惟恐会咳嗽,这样一来可要被大家耻笑好几天,而且光是含在嘴里再吐出来就已经够过瘾了。我们觉得舒服极了,一直吸到滤嘴才把烟屁股甩掉。

“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泰迪说道。

“对极了。”魏恩赞同道。

蟋蟀开始鸣叫,我仰望天空,发现天色已由蓝变紫。每次看见夜幕将垂时,我都有一种夹杂着悲哀与平静的感觉,夕阳无限好,却又不尽然美好,孤寂感油然而生,却又怡然自得。

我们走到堤岸边的矮树丛里,清出一块平地,然后打开铺盖卷。以后的一小时,我们一边添加柴火,一边聊天;当你过了十五岁,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之后,就再也记不得这种谈话的内容是什么了。我们谈到波士顿红袜队今年有没有可能不再敬陪末座,也谈到快过完的暑假。泰迪说他有一次在怀特滩玩的时候,有个小孩跳到水里撞到头,差点淹死。我们也花不少时间讨论我们对各个老师的评价。大家都同意,布老师是城堡岩小学最娘娘腔的老师,如果你顶撞他,他差不多就快哭出来了。另一方面,柯老师可说是最卑鄙、最可恶的老师。魏恩说,他听说两年前,柯老师有一次打学生打得太用力,那个小孩的眼睛几乎被她打瞎了。我看看柯里,很好奇他会不会说说他对史老师的观感,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注意到我在看他,只望着魏恩,严肃地点头同意魏恩的话。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们没有谈布劳尔的事,不过我一直在想他。在森林中体验夜幕低垂,是既可怕又引人入胜的事,森林中不会逐渐亮起车灯、街灯、房舍的灯火与霓虹灯,也没有母亲呼唤孩子回家的声音作为前导。如果你习惯了城市生活,那么与其说森林中黑暗降临是自然现象,倒不如说就好像城堡河在春季涨大水一样,是一种天灾吧?

我以这种心情想着布劳尔的尸体——我并不是害怕他会绿着一张脸出现在我们面前,嘴里叽哩呱啦、念念有词,在我们打扰了他的宁静前,逼我们顺着原路回去,而是突如其来意外涌现的怜悯之心,因为他一个人那么寂寞、又那么无助地躺在暗夜中,如果有什么东西想吃他的尸体,一定可以得逞,因为他母亲不在这里保护他,他父亲、甚至连耶稣基督加上周围环伺的圣徒,也都无能为力。他孤零零地死了,被火车撞下山沟,我发现如果我继续想下去,非哭出来不可。

于是我说了一个乐迪欧的故事,因为是临场瞎编的,所以编得不太好,结尾也像大多数的乐迪欧故事一样,一个美国大兵在临死前一面咳着,一面对着班长悲伤而充满智慧的脸孔,诉说着他对国家的爱和对家乡爱人的感情。但是当我说故事时,我脑海中浮现的不是脸色惨白、充满恐惧的一等兵,而是年轻许多的男孩,他已经死了,眼睛紧闭,面容显得十分不安,鲜血从左边嘴角一直滴下来,流过下巴。在他身后,不是乐迪欧故事中饱受战火摧残的商店和教堂,我只看到星空下一片阴郁的森林和隆起的铁道路基,仿佛史前埋葬死人的古冢一般。

19

我在半夜惊醒,脑子还昏沉沉的,正在奇怪我的卧室怎么这么冷、是谁把窗户打开的,也许是丹尼,我梦到丹尼,好像是在哈里逊州立公园玩水,不过那是四年前的事了。

这不是我的房间,我是在别的地方;有人正紧紧抱住我,另一个人则抵着我的背,还有一个黑影蹲在我身边,头歪向一边好像在听什么。

“搞什么鬼?”我问道,真的困惑不已。

回答我的是长长的一声呻吟,听来像魏恩的声音。

我这才渐渐弄清楚,想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可是大半夜的,大家都不睡觉,起来干嘛?还是我只睡了几秒钟?不,不可能,因为银白色的月亮已移至墨黑的夜空中央。

“别让它来抓我!”魏恩叽里呱啦地说道,“我发誓我会做个乖小孩,不会做坏事,我尿尿以前会把马桶盖掀起来,我会——”我这才惊觉魏恩是在祷告——至少魏恩式的祷告就是如此。

我陡地坐起身子,吓得一身冷汗。“柯里?”

“闭嘴,魏恩,”柯里说道,他就是蹲在我身边侧耳倾听的身影,“没什么事情。”

“不对,有什么不对劲,”泰迪预言似地说道,“有怪事。”

“什么事?”我问道,我还是昏昏欲睡、一片茫然,仍然无法把自己跟这个时空联想在一块,但想到自己或许太晚醒来,以至于迟迟未能进入状态、无法好好保护自己时,我真是吓坏了。

这时,仿佛在回答我的问题似的,树林中响起空洞的长声尖叫,就像垂死的女人处于极度痛苦与恐惧时发出的哀号一样。

“噢,亲爱的耶稣!”魏恩抽抽噎噎地哭着,他的声音很尖,还透着哭声,接着又以刚才弄醒我的姿势,紧紧拦腰抱着我,让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也更加深了我的恐惧。我好不容易才把他甩开,但他又将身子挨过来,活像一只丧家犬,不知道要往哪里去。

“是那个叫布劳尔的小孩,”泰迪声音沙哑地说道,“他的鬼魂在森林里漫步。”

“噢,上帝!”魏恩喊着,显然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说法,“我保证以后绝不在书店里偷色情书刊!我保证再也不喂狗吃胡萝卜!我……我……”他说不下去了,他使出浑身解数想贿赂上帝,但在极度惧怕下,根本想不出什么真正的好东西来说。“我再也不吸没有滤嘴的香烟!我不说脏话!不在奉献箱里放玩具钱!我不再——”

“闭嘴,魏恩。”柯里说道,然而我却在他充满权威的强硬语调里听出其中的恐惧,不知道他手臂、背上和肚子的肌肉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僵硬,尽是鸡皮疙瘩;还有他后颈的汗毛,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急着想竖起来。

魏恩的声音转为低语,仍然继续发誓改过,只求上帝让他活过今晚。

“是鸟叫,对不对?”我问柯里。

“不,至少我觉得不是。我想大概是野猫,我爸说野猫准备交配的时候,总是叫得这么凄惨。听声音真像女人,是不是?”

“是—啊—”我说话时禁不住颤抖。

“可是女人不可能叫得那么大声,”柯里说道……然后又无助地说,“戈登,对不对?”

“是他的鬼魂。”泰迪又小声地说,他的眼镜映着微弱的月光,有几分梦幻迷蒙的感觉。“我要去找找看。”

我不觉得他是说真的,但我们不敢冒险,他准备起身的时候,我跟柯里用力把他扳倒,也许我们出手太重,但由于害怕,我们的肌肉都变得跟钢索一样僵硬。

“让我起来,浑球!”泰迪一边挣扎,一边骂着,“我说要去就是要去!我要看!我要看鬼魂,我想看看是不是——”

凄厉的哭号声又出现了,有如利刃般划破夜空,我们放在泰迪身上的手瞬间僵住——如果泰迪是一面旗子,当时的情景一定很像二次大战美国海军在琉璜岛浴血战中宣告胜利的经典画面。哭号声一路爬升,轻易地冲高八度,又再升高八度,终于高到一个凝结而令人心颤的边缘,之后便在那儿悬了片刻,才又急转直下,陡降为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低音,活像巨型蜜蜂的嗡嗡声,随之而至的是一阵仿佛疯狂爆笑的声音……不久一切又恢复沉静。

“耶稣基督啊!”泰迪低声说着,也不再说什么要到森林里看鬼的话了。我们四个人全都挤成一团,我真想逃,而且有此想法的人大概不止我一个。如果我们是在魏恩家后面露营的话——也许我们真会逃跑,但现在离城堡岩太远了,一想到要在黑暗中跑过那座桥,我就手脚发软,但是往森林里逃,离布劳尔尸体越来越近,也是同样令人心惊胆颤;我们进退两难,给困在这里了。如果森林里真有我爸称之为“咕沙冷姆”的怪兽要吃我们的话,它可能会成功。

柯里建议我们轮流守夜,大家毫无异议。我们丢铜板决定顺序,魏恩第一,我守最后。魏恩交叉了双腿坐在营火旁边,我们则又躺下,像羊群一样挤在一堆。

我以为自己一定睡不着,不过我还是睡着了——一种不安的浅睡,介于有知觉与无知觉的边缘,就像潜水艇虽然潜到水底,潜望镜仍伸出水面一样。在我似梦又似真的梦境中,夹杂着凶猛的号叫,或许真有其声,也或许出自幻想。我看见——或者说我想我看见了——一个白白的、不成形的东西潜行树间,像极了一张站起来走路的床单,诡异至极。

我终于还是坠入梦境。我梦到柯里和我在怀特滩游泳,那里原本是个沙坑,后来挖沙工人引水注入后,变成小湖。泰迪以前就是在这里看到那个孩子撞到头后,差点淹死。我们都把头伸出水面,懒懒地游着,头顶上是七月的炙阳。从我们后方的浮台上,传来小孩子跳下水或被推下水的笑声与叫喊声;我还听见使浮台浮起来的空油桶在水面互相推挤撞击着,仿佛教堂钟声般肃穆、空洞而深奥。在沙滩上,一个个涂油的身体趴在垫着的毛巾上,小孩子拿着水桶蹲在水边玩,或者开心地用塑胶铲子铲起地上污泥,甩到别人头发上。十几岁的男孩一堆堆站在那儿,笑着打量三五成群走来走去的女孩,她们从不落单,而身上的隐秘处全都裹在浴衣里。人们用脚跟走在烫呼呼的沙上,一缩一缩地走到餐厅去,带回洋芋片、热狗与冰棒。

躺在橡皮筏上的高太太超越了我们,身上穿的正是她每年从九月穿到六月的固定制服:灰色的两件式套装,里头是一件厚厚的毛衣,平坦的胸口上插了一朵花,腿上裹着薄荷色的厚袜子,脚上那双黑色的老太婆式高跟鞋划过水面,形成小小的v形。她像我妈一样,也烫了一头死板的鬈发,闻起来有股浓浓的药水味;她的眼镜在阳光下闪着讨厌的光芒。

“当心哦,孩子,”她说道,“你们小心,否则我会把你们的眼睛打瞎,我办得到哦!校董已经授权我这样做了。柯里,请你背《修墙》这首诗。”

“我把牛奶钱交回去了,”柯里说道,“史老太婆告诉我没关系,可是她又把钱拿走了!你听见了吗?她把钱拿走了!现在你会怎么做?会不会把她的眼睛打瞎?”

“柯里,请你背《修墙》。”

柯里失望地瞥我一眼,好像在说:我没说错吧?随即又开始打着水,他一边开口背着:“有个什么东西大概不喜欢墙,让墙脚下的冻地隆起——”一边往下沉,正在背书的嘴巴也满是水。

他又抬起头来喊道:“救我,戈登!救我!”

之后他又被拖下水,我低头望着清澈的湖水,看见两个全裸而膨胀的尸体正抓着他的脚踝,其中一个是魏恩,另一个是泰迪,他们张开的眼睛一片惨白,好像希腊雕像的眼睛般没有瞳孔;还未发育成熟的阳物无力地浮于肿胀的肚皮上,有如白色的变种海草。柯里的头又蹿出水面,无力地向我伸出一只手,发出女人似的哭叫声,而且声调越升越高,在炎热的夏空中哭号着。我慌乱地朝岸上望去,但没有人听见他的求救;皮肤黝黑、一身运动家体格的救生员坐在雪白的高塔上,正低头向一位身穿大红色泳衣的女孩微笑着。此时柯里的哭号仿佛嘴里灌了水、起了泡泡似的,原来水底下的尸体又把他向下拖,我看见他扭曲的眼睛恳求似地痛苦地望着我,双手张开如海星般无助地伸向太阳晒得热滚滚的水面,而我不但没有潜下去救他,反而疯也似地朝岸边游去,至少是游到水深至颈、可以露出脑袋的地方。可是我还没游到那儿——连接近都谈不上——就觉得有只柔软、腐烂而无情的手抓住我的小腿,开始拖我下水,我胸中升起一股想尖叫的欲望……但还来不及尖叫出声,梦境即已悄然消逝,现实逐渐清晰,搁在我腿上的是泰迪的手,正想把我摇醒呢!该我守夜了。

我依然半睡半醒,仿佛在说梦话似地浊声问他:“泰迪,你还活着?”

“你错了。我是个死人,你是个黑鬼。”他没好气地说道,我彻底清醒过来,在营火旁坐着,泰迪躺下睡他的。

20

下半夜他们都睡得很沉;我时而打盹,时而醒来,然后又打着盹,就这么时睡时醒。夜晚一点也不宁静,我听见猫头鹰猎食成功时得意的尖叫声,不知什么小动物或许因即将被吞入腹中而小声哀鸣,草丛中一只较大的动物凶狠地胡走乱撞。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规律的声音,那是蟋蟀的鸣声,不过那种凄厉的哀号倒没有再出现过。我醒醒睡睡、睡睡醒醒,要是在乐迪欧故事里,像我这么懒散的守卫,一定会被抓去军法审判,然后挨两颗子弹上阴间报到去。

我打了个盹突然清醒过来,发现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我过了好一会儿才弄清楚:虽然月亮已不见踪影,但我仍然可以看见搁在裤子上的一双手,我的表指着四点四十五分;天亮了。

我站了起来,脊椎骨一阵啪啦作响,随即走到距离我朋友二十几英尺之远的漆树丛方便。我渐渐摆脱了昨晚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我能感觉到恐惧感渐渐消退,这真是美妙的感觉。

我攀上铁道,坐在铁轨上,懒懒地抓起两脚中间的煤渣甩着,一点也不想去叫醒他们三人。这是崭新的一天里最美好的时辰,美好得宁可一个人独享。

清晨逐步地悄然来到;蟋蟀的鸣声开始变小,树丛下的阴影也已消失,正如雨后的水洼渐渐蒸发殆尽一样。空气淡淡的、没有任何特殊气味,预告着这将是炎夏最后一个大热天。昨晚也许跟我们一样像缩头乌龟般躲起来的鸟儿,如今又洋洋自得地婉转清唱起来。一只鹪鹩停在我们捡来的枯枝堆上,用嘴理一理羽毛,随后又飞走。

我不知道在铁轨上坐了多久,望着染在天际那抹紫色悄然褪去,与昨夜同样无声无息。我已坐得屁股开始抱怨,正想站起来时,我的眼睛溜向右边,瞧见一只驯鹿站在离我不到十码的铁轨上。

我的心陡地跳上了喉咙口,我想如果我把手伸进嘴里,大概可以摸到它。我从胃里涌起一股干热的兴奋。我动也不动,即使想动也动不了。它的眼睛不是棕色,而是一种灰濛濛的黑色——就是陈列珠宝时作为背景陪衬的那种天鹅绒颜色;一对毛茸茸的小耳朵像两块柔软的毛皮。它平静地望着我,头部稍微低垂,我想是由于好奇,因为看到一个睡得满头乱发的小孩,身穿折了裤脚的牛仔裤与棕色卡其衬衫,肘部还打了补丁,领口翻起成当时时兴的兜帽状。在我眼前出现的是得天独厚的上天恩赐,看似不经意,却令人惊叹不已。

我们对望了好长一段时间……我觉得很长,然后它转身走到铁轨的另一边,白色的短尾巴漫不经心地摆动着。它找到了草,于是开始嚼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它竟吃了起来。它没有回头看我,也不必这么做,因为我根本整个人呆住了。

这时我屁股下面的铁轨开始震动,不到几秒钟,它的头便抬了起来,歪向城堡岩的方向。它站在那儿,黑湿的鼻子嗅着空气中的气息,过了一会儿,它伸长腿一连三跃,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树林中,只传来烂树枝断裂的声音,好像田径赛中的起跑枪声。

我仍然坐在原地,望着它刚才吃草的地方发怔,一直到确实听见火车驶来的声音为止,然后才溜回他们睡觉的平地。

这列货车走得缓慢,驶过铁轨的声音吵醒了他们,有的打呵欠,有的搔痒,大家紧张又滑稽地谈着柯里所谓的“哭号幽灵悬案”,不过谈的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多。这种事情在大白天讲起来其实是愚蠢多过有趣——几乎是难为情,还是忘掉的好。

我本来想告诉他们那只鹿的事情,但话到舌尖又作罢,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直到今天才把它写下来。我必须告诉你,许多事情一旦写出来,好像就变得不那么伟大,甚至变得无足轻重;然而对我而言,这件事是那趟跋涉中最美好的部分,也是最纯净的部分。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都会回想起那个时刻——例如我第一天在越南丛林中作战时,有个家伙走进我们停留的空地,他一手覆在鼻子上,等他把手放下时,却见不着鼻子,原来他的鼻子被枪射掉了;又如有一回,医生说我们的小儿子可能患有脑水肿症(幸好我的小儿子只不过是头大了些罢了,感谢上帝);以及我母亲去世前令人发狂、漫长的几个星期。这些时候,我的思绪都会回溯至那天清晨,它那对柔软的耳朵和白色的短尾巴。但地球另一端的八亿中国人对这些却毫不在意,对不对?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言语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容易。

21

铁轨弯向西南方,穿过茂密的二年生枞树林与重重叠叠的矮树丛。我们摘了些野果子充做早餐,但这种东西永远也无法饱腹,顶多帮你撑个半小时,然后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计。我们再回到铁轨上——这时差不多八点钟了。我们的嘴都成了深紫色,裸露的上身也被野果子的荆棘刮得道道伤痕。魏恩闷闷不乐地说道,假如早餐是两个炒蛋加上培根,该有多好。

这天是那年夏季最后一个热天,我想也是最炎热的一天。九点钟过后,天空中的飞云已不见踪影,呈现一片青灰色,看了更觉炎热。汗珠顺着胸口与背后滚落,在我们污黑的身上留下一道道白纹。蚊子与小黑虫像一块块黑云围绕着我们的头顶,还有那么多路得走,大家并不觉得好过,不过对小孩尸体的种种想象,却使我们顶着大太阳越走越快。我们都好想看看那小孩的尸体——我这么说,已经算最简单、最诚实了,无论这么做的结果是只不过没有什么坏处还是足以让我们做一辈子噩梦,我们反正都要看。我想我们已经越来越觉得看到尸体是我们应得的报酬。

约九点半时,泰迪与柯里发现前面有水——他们向魏恩与我大声喊着;我们立刻跑到他们站的地方去。柯里在笑,显得好开心。“看那边!是水獭盖的!”他指着。

不错,的确是水獭的建筑工事。前方不远的铁路堤防下有个大大的排水孔,水獭以其建造的精巧小水坝堵住了右端出口;水坝的材料包括树干、枝桠、小树枝、树叶,再以干泥搅拌而成,水獭真是忙碌的小东西。小水坝的后面有一个清澄剔透的水池,映照着亮丽阳光。水獭窝有许多门户可出入水中——看来有点像木制的爱斯基摩小圆顶屋。一弯细细的支流缓缓流向水池另一端,与水池比邻的树木三英尺高以下的树干都被水獭啃得白花花的。

“铁路公司的人很快就会把这些清理掉。”柯里说。

“为什么?”魏恩问。

“这里不能有水池,”柯里说道,“否则会把宝贵的铁路线从下面削空,所以他们才会把排水沟安在那里。他们会先杀几只水獭,好把其他水獭吓跑,再捣坏它们的水坝,让这地方恢复为原来的沼泽地。”

“这样太残忍了。”泰迪说。

柯里耸耸肩。“谁会在乎水獭呢?反正伟大的铁路公司绝对不在乎。”

“如果要游泳的话,你想水够不够深?”魏恩问道,两眼渴望地瞪着池水。

“有个办法可以知道。”泰迪说。

“谁先?”我问。

“我!”柯里说道。他跑下堤防,踢掉球鞋,迅速解下系在腰间的衬衫,手指用劲一扯,便脱下长裤与内裤;他站稳,抬起一脚脱一只袜子,再抬起另一脚脱掉另一只袜子,之后就跃进水中,再抬起头甩开覆在眼睛上的头发。“太棒了!”他喊道。

“有多深?”泰迪喊道,他一直没学会游泳。

柯里从水中站起来,肩膀触着水面。我看见他肩膀上有个东西——一个灰灰黑黑的东西,我想大概是泥巴,就不再管那么多;要是我看清楚一点的话,后来就不必受那么多罪了。“快下来啊!你们这些胆小鬼!”

他转过身,以笨拙的蛙式来回游着;这时我们都已剥了衣服,魏恩先下,接着便是我。

拍击水面真是美妙极了——既清新又凉爽,我游到柯里身边,真喜欢直接接触到水的那种滑溜溜的感觉。我站起身与他相互笑望着。

“太棒了!”我们异口同声地说道。

“真爽!”他说着洒了我一脸的水,随即游开。

我们在水里闹了几乎半个钟头,才发现池里都是吸血虫。我们跳水、在水底下游着、打水仗,丝毫未察觉有什么异样。后来魏恩游到最浅的部分,头伸进水里,以双手倒立,等到他的双腿伸出水中颤抖着形成v字形时,我看见他腿上爬满一团团灰灰黑黑的东西,跟刚才我在柯里肩膀上看见的一样;那是水蛭,很大的水蛭。

柯里的嘴倏地张开,我只觉得浑身的血液瞬间凝结;泰迪尖声大叫,脸上惨白一片;然后我们三个都没命地往堤防游去。现在我对水蛭的了解比当时丰富,尽管我知道它们对人无害,仍然丝毫不能减轻儿时水獭池事件以来,我们对这种东西近似病态的恐惧。它们的唾液中含有麻醉剂与抗凝剂,因此附在宿主身上时,宿主根本没有任何感觉。如果你正好没瞧见它们爬上身的话,它们就会在你身上猛吸,直到饱足后丑陋的身体掉下来或根本胀破了。

我们攀上堤防后,泰迪低头一看自己,便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一边用手把水蛭从裸露的身上拔出来。

魏恩从水中抬起头来困惑地望着我们。“你们在搞什么鬼——”

“水蛭!”泰迪叫道,又从他颤抖的大腿上拉下两只,把它们甩得老远。“他妈的吸血虫!”他说“吸血虫”三字时,声音变得异常尖锐。

“唉哟!我的妈呀!”魏恩大声喊道,旋即迅速地游过来,踉踉跄跄地上了堤防。

我感到寒意逼人,那天的暑气顿消。我不断地告诉自己要镇定、不要惊叫,不要胆小得像个孬种。我从手臂上摘了六七只,又从胸前拉下好几只。

柯里背对着我说道:“戈登,我背上还有没有?帮我拔下来,拜托,戈登!”他背上还黏了五六只,像几个怪模怪样的黑扣子似的排在背上,我把这些没有骨头的软东西拔下来。

我把腿上的几只拍掉,然后叫柯里帮我拔掉背后的。

我开始略微放松——就在这时候,我低头看自己,才发现有一只巨无霸吸血虫正黏住我的下体,它的身体已肿胀成正常尺寸的四倍,原本灰黑色的皮肤已转成瘀血般的紫红色。这时我才真正失去控制,不是外在的失态,至少从外表看来还不太离谱,而是内在的失控,那才真的严重。

我用手背刷过它那滑溜溜的身体,它还黏着;我想再试一次,我的手却怎么也没办法真正去碰它,我转向柯里,想开口说话,竟一句话也说不出口,结果我以手代口,指了指我的下部,他的脸本来已呈死灰,这下更是苍白。

“我弄不掉,”我僵着一张嘴说道,“你……能不能……”

可是他一边往后退,一边摇着头,他的嘴扭曲着。“我不行,戈登。”他说道,却无法调开目光,“对不起,可是我不行。不,噢,不!”他别开头,弯下腰,一手紧紧压在胃上,好像音乐喜剧中的管家,然后朝一堆杜松树丛呕吐起来。

我想着:你得靠自己了。我看着那只水蛭仍然紧紧黏着我,身体继续越胀越大。你得靠自己把它拔下来,勇敢一点,这是最后一只了,最后一只!

我再次伸出手把它拔了下来,它在我的指间胀破,一股温热的血流过了我的手掌与手腕内侧。我开始痛哭起来。

我边哭边走回放衣服的地方,然后边哭边穿上衣服;我想止住哭泣,但就是挡不住泉涌而出的泪水,随后全身开始颤抖,哭得更厉害了。魏恩跑到我身边来,仍然是全身精光。

“还有没有,戈登?我身上还有没有?有没有?”

他在我面前转来转去,活像嘉年华会上的疯狂舞者。

“都拔掉了没?呃?呃?戈登,我身上还有没有?”

他的两只眼睛一直在我面前打转,就像旋转木马的眼睛一样又大又白。

我点头表示都拔光了,又继续哭着,看来哭泣简直就要成了我的新绝活。我将衬衫塞进裤子里,把扣子一直扣到颈子,再穿上球鞋与袜子;渐渐的,我的眼泪开始减少,最后只剩下吸鼻子与几声呻吟,后来连这些也没有了。

柯里朝我走过来,用手上的榆树叶擦了擦嘴,他的眼睛张大,眼神中默默流露着歉意。

等我们都穿好衣服之后,就站着互望了片刻,然后才攀上铁路堤防。我回头望着我们刚刚又叫又跳的地方和那只胀破肚子的吸血虫,它看来缩小了许多,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十四年后我卖出第一本小说,并展开生平第一次纽约之旅。“我们会有三天庆祝活动。”我的新编辑在电话中这么说:“谁敢胡说八道,就给他好看。”结果这三天,当然我纯粹都在胡说八道。

在纽约时,我也想效法其他游客——到无线电城音乐厅看一出舞台剧,登上帝国大厦顶楼(去他的世贸中心!对我而言,一九三三年金刚爬上的大楼才是世上最高的建筑物),晚上则到时代广场走一遭。我的编辑凯斯,似乎很乐于炫耀他的城市。我们最后一个观光行程是搭渡船至斯他腾岛;我倚在栏杆上,一低头恰好看到好些用过的保险套略微肿胀地浮在水面,片刻之间,我好像回到了过去,还是我真的经历了一场时光之旅,我回到站在堤防上回头望水蛭的一刻:死了,缩小了……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凯斯一定是从我脸上看出什么,因为他说道:“不太雅观,是不是?”

我只摇摇头,想告诉他不必觉得抱歉,想告诉他如果要看丢弃的橡皮套,实在不必大老远跑到纽约,又坐渡船来看,想说:每个人写作的唯一理由都是借以了解过去,为将来面对死亡预作准备,这是为什么小说中的动词都是过去式。凯斯,我的好好先生,连畅销作家都不免如此。世上只有两种有益的艺术形式,一是宗教,一是小说。

你大概已经猜到了,那天晚上我喝得烂醉。

不过我只这样告诉他:“我只是想到别的事。”最重要的事往往也最难启齿。

22

我们顺着铁轨一直往下走——我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开始想:好吧,我撑得过去,反正事情已经过去,只是几只水蛭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在想着的时候,眼前开始一阵阵泛白,随即不支倒地。

我一定摔得很重,但摔在枕木上的感觉,就好像摔在温暖蓬松的羽毛床上似的。不知是什么人把我身子翻过来,但我几乎感觉不到手的触摸,他们的脸好似没有形体的气球,从几英里之外低头望着我,拳击裁判盯着被击倒在地的拳击手倒数十秒时,脸上一定就是这个表情。他们的话一波波传来,时而隐去。

“……他?”

“……是不是……?”

“……会不会是太阳……”

“戈登,你……”

这时我一定说了什么昏话,因为他们的表情看起来真的很担心。

“嘿,我们最好送他回去。”泰迪说道,之后我的眼前又是一片白。

清醒之后,我好像觉得好多了。柯里蹲在我身边,说道:“戈登,你听见我的声音没有?你醒了没?”

“醒了。”我说着坐了起来,眼前涌起重重黑点,随即又消失了。我等了一会儿,看看黑点会不会再度出现,没有,我才站起来。

“戈登,你差点把我吓死了!”他说,“要不要喝口水?”

“好啊!”

他把水壶给我,还剩下满满半壶,我喝了三口,让温热的水流下我的喉咙。

“戈登,你怎么会昏倒呢?”魏恩忧虑地问道。

“因为我看到你那张脸。”我说。

“咿——咿——咿!”泰迪笑道,“该死的戈登!你这家伙!”

“你真的没事?”魏恩依然毫不放松。

“当然没事。刚……刚才很难过,因为我想到那些吸血虫。”

他们都面容严肃地点点头。我们在树阴下互相击掌,然后继续走着。我和魏恩走在铁轨的一边,柯里与泰迪走另一边,我们都觉得大概离目的地不远了。

23

事实证明我们当时并不如想象中那么接近目的地,如果我们够聪明的话,就该花两分钟瞧瞧地图,便知道其中的原因了。我们知道布劳尔的尸体一定就在赫娄路附近,这条路是条死路,一直通到帝王河的河岸,河上有一座桥,供铁轨通过。我们是这么想的:只要接近帝王河,就表示离赫娄路不远,也就是比利与查理停车发现尸体的地方,既然帝王河离城堡河只有十英里,于是我们估计可以很快走到。

但十英里乃是直线距离,可是城堡河与帝王河之间的铁道并非直线,反而是以很小的弯度迂回前进,避开崎岖陡峭的路段。无论如何,若是我们有了地图就可一目了然,原来我们得走十六英里,而非十英里。

中午过后仍然看不到帝王河,柯里才开始觉得苗头不对,于是我们停下脚步,柯里爬到一棵高高的松树上鸟瞰一番。他下来之后,简简单单告诉我们:我们起码下午四点才能走到帝王河,而且必须努力走才能如时赶到。

“他妈的!”泰迪喊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面面相觑,大家都满头是汗,一脸疲倦,加上饥肠辘辘,每个人都满肚子气,伟大的历险如今变为拖泥带水的长途跋涉——不但搞得灰头土脸,偶尔还吓破胆。这时家里大概已经在纳闷我们上哪儿去了,即使麦洛没有向警察告发,昨天驾驶火车过桥的司机也会这么做。我们本来计划回程搭便车,但四点钟离天黑只有三个小时,没有人会在天黑后让四个小鬼搭便车的。

我试图回想那只鹿在晨曦中啮着青草的祥和景象,但这招也不管用了,这和看到猎人挂在小屋当纪念品的鹿头标本,眼睛因为喷了水而闪闪发亮、栩栩如生,没什么两样。

最后柯里说道:“向前走还是比较省事,我们走吧!”

他转过身,低着头开始沿着铁轨走,落在地上的影子仅是脚旁的一个小点;过了一分钟左右,我们也都成一路纵队,尾随而行。

24

从事情发生一直到写下这段遭遇以前,我几乎没怎么想到九月里的这两天,至少不曾有意识地回想;这种回忆所引发的联想就像泡在水里一星期才因炮轰而浮出水面的尸体,非常令人不快,因此我从来不曾认真质疑当初沿着铁轨长途跋涉的决定,换句话说,我偶尔会奇怪我们当时居然决定做这件事,但却从不曾质疑做这件事的方式。

但是这会儿,我心中浮现一个简单许多的画面。我敢说如果当时有人提出这个主意,也一定会被推翻——顺着铁道走好像比较过瘾、够气魄,但如果有人提出这个主意,而没有遭到猛烈攻击而胎死腹中的话,或许后来的一些事都不会发生,或许柯里、泰迪与魏恩都还活着。不,他们并非死在森林里或铁轨上,在这个故事里,除了布劳尔与几只吸血虫外,并没有任何生命死去,而且平心而论,布劳尔早在故事开始之前就已经死了。但有一件事是千真万确的,那天丢铜板决定谁去佛罗里达市场采买食物的四人之中,只有我这跑腿的人还活着,如今三十四岁的老水手说着故事,而各位读者,你们扮演的就是婚礼宾客的角色。[38](这时候,你们不是应该翻开书皮,看看照片上的我是不是用带着魔力的目光盯着你们?)如果你觉得我的语气有点轻佻,你说得没错——但也许我有我的理由。在正值壮年,甚至年轻得还不够资格当总统的年纪,我们四个人之中却已经有三个不在人世。如果一些细微小事的意义经过长时间咀嚼后会放大许多,那么没错,我们当初的确应该采取比较简单的做法,就是搭便车到赫娄去,那么也许今天他们还活着。我们或许可以搭便车沿着7号公路抵达西罗教堂,那座教堂就在公路和赫娄路的交叉口上。运气好的话,我们在当天傍晚前就已经看见尸体。

但是没有人会赞同这个主意,大家不是以有力的论点、犀利的言辞交锋来驳斥,而只会埋怨、皱眉头、说脏话或是做粗鄙的手势;所谓的讨论只是一些尖刻的评语,像“他妈的,千万不要”、“真是馊主意”、“滚你妈的蛋”等等。

当时未曾说出口、也许根本不必表明的是——这是一件大事,不是玩鞭炮或偷窥女更衣室风光这类的胡闹。这次经验的重要性不下于第一次性经验、从军或第一次合法购买烈酒——也就是大剌剌地走进店里,细细选购一瓶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把身份证掏出来给店员看,然后捧着棕色纸袋咧着嘴走出来,人生从此比在树屋鬼混时多了一点特权。

人生所有重要大事都有一套崇高的仪式、必经的过程,发生人生种种改变的神奇走道,例如买保险套、站在牧师面前举手宣誓,或是沿着铁轨走到半路和一个跟你年龄相仿的男孩碰面等等皆是。就好像如果柯里要来我家,我会先沿着潘思街走到半路去等他,或是如果我要去泰迪家,他会先沿着盖兹街走到半路来等我。我们这么做似乎满对的,代表人生经历的重要仪式即是一条神奇走道,所以重要大事发生时往往会有个走道——就是你在结婚典礼上走过的通道,也是你入土安葬时别人抬着你走过的路。而我们的走道就是那两条铁轨,我们踩在轨间枕木上,一步一步走向目的地,无论这样长途跋涉究竟有何意义。或许你不会靠搭便车来完成这样一件大事,或许我们也认为这一段路程原本就应该比想象中艰难,而这一趟旅程中发生的诸多事件,也印证了大家心中一直怀疑的事实:这其实是一次严肃的历险。

但我们不知道的是:比利、查理、莫杰、迷糊蛋伯考维、温斯、柯里的哥哥凸眼蛇与马瑞尔也已上路,想看看尸体——布劳尔竟成了大红人,我们的秘密成了一场街头表演,确实是不可思议。我们决定继续顺着铁轨走下去的同时,另一批人也正挤进马瑞尔的破福特车与温斯的粉红车上。

比利和查理好不容易守了三十六小时的秘密,后来查理打弹子时,对马瑞尔泄漏了一切,比利不久也对莫杰和盘托出;马瑞尔与莫杰两人都正经八百地发誓,愿以母亲的名声担保,绝不泄露秘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那伙人都在中午以前得知了一切。我想你大概看得出来这些家伙有多么在乎母亲的名声。

于是大家群集于弹子房,伯考维说了一套理论,他说只要“发现”尸体,大家都会变成英雄——立刻成了收音机与电视里的新闻人物。伯考维继续说着,只要他们弄两辆车,载一些钓鱼工具,一旦发现尸体,就可以自圆其说。警察先生,我们只想到帝王河钓几条小鱼而已,结果……呵呵呵,瞧我们发现了什么。

于是他们朝赫娄飞快驶去,那时我们才刚开始接近目的地。

25

下午两点左右,天空中的云层越积越厚,但起初没有人把它当回事。自从七月初以来就没有下过雨,现在又怎么会例外呢?但如淤青般的紫色积云越积越厚,自南方渐渐朝我们的方向移来。我仔细审视越聚越厚的雨云,从其下的薄雾看来,二十英里或五十英里外已开始下雨。但雨还没有在这里落下,云层仍然继续堆积着。

魏恩的脚跟起了水泡,我们停下来休息片刻,他用老橡树树干上剥下的苔藓抹在左脚的球鞋后面。

“戈登,会不会下雨?”泰迪问。

“我觉得会。”

“讨厌!”他说着叹口气,“倒霉日子倒霉天!”

我笑了,他向我眨眨眼。

我们又开始走着,因为顾虑到魏恩的脚痛,这回走得慢些。两点到三点之间,天色开始起变化,我们才确定势必要下雨了。天气仍然很热,甚至更窒闷,但我们知道,鸟儿也知道。它们仿佛凭空冒出来似地一批批飞过天空,聒噪地相互尖叫着;原来炫目亮丽的天光,转而为迷蒙、珍珠般的银灰色;我们越拖越长的身影也变得模糊一片,不成个形状。太阳在厚厚的云层中时而隐去,时而露出,南方的天空已是一片古铜色。我们注视着越移越近的乌云,为其庞大的面积与无声的威胁震慑住了,厚厚的云层中不时出现巨大的闪电,将原来蓝紫色的天空暂时变为淡灰。我看见距离我们最近的乌云闪起一道锯齿状的闪电,亮得足以在我的视网膜上刺青;随后而至的,是一长声震撼天地的雷击。

我们说了些大家都得淋成落汤鸡的牢骚,不过因为这种结果是意料中事——我们当然都很高兴有免费淋浴的机会,不但能消暑、提神……同时雨水中也没有水蛭。

三点半左右,我们从树丛的缝隙看见奔流的河水。

“到了!”柯里乐不可支地喊道,“那就是帝王河!”

我们开始快马加鞭,重振士气。暴雨越来越接近,也刮起风来,气温在片刻间好像骤降了十度。我低头一看,影子也已完全消失。

我们又开始两两成行,各走在铁轨的一边;我的喉咙干涩,心口也因极度紧张而悸动,此时太阳又躲进云层后面,这回它再也不露脸了,顷刻间,云层边缘滚起一道金光,恰似《圣经·旧约》图画中的一朵云。未几,暗紫红色的乌云缓缓挪前,密不透风地挡住了整个太阳,天空霎时阴郁一片——浓密的云层迅速吞噬了每一寸蓝天。我们可以清清楚楚嗅出河流的气息,简直跟马的鼻子一样灵——或许我们闻到的是悬浮在空气中的雨味也不一定。我们头上悬浮着一片汪洋大海,仅仅由一个薄布囊裹住,滔滔洪水随时都可能涨破布囊,倾泄而下。

我不断叫自己眼睛看着前方的树丛,却总按捺不住,频频抬头望着风起云涌的天空。眼看着如此灰暗的颜色,你可以想象出各种末日的可能:水灾、火灾、风灾、下冰雹。凉飕飕的风越刮越强,吹得树丛沙沙作响。蓦地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仿佛就在头顶上,我大呼一声,两手蒙着眼睛;上帝替我照了相,一个把衬衫扎在腰杆上的小孩,胸膛上裸露出一根根排骨,脏兮兮的脸上满是灰尘。不到六码远的地方有大树倒地的声音,接踵而至的雷鸣声令我心中一紧,我想回家找个安全地方看本好书……比方说躲到地窖里。

“哎哟!”魏恩尖声喊道,“我的耶稣基督啊!你们看那边!”

我们朝魏恩手指的方向一看,瞧见一个蓝白色的火球正顺着左边这条铁轨一路窜前,毕毕剥剥地像只烫伤的猫儿。它迅速窜过我们眼前,我们也转过头,目送它继续前奔,个个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生平第一遭发现天下竟有这等事。它又朝前直扑二十英尺,突然“砰”的一声即消失不见,留下一股臭味。

“我到底来这儿干嘛?”泰迪喃喃道。

“真过瘾!令人难以置信!”柯里快乐地呼道,他的脸扬得老高。不过我倒与泰迪有同感;仰望天空,我有一种昏晕感,就好像望着神秘的大理石峡谷。这时又是一道闪电,我们都轻跳一下,这一次臭味更浓、更急迫了,震耳欲聋的雷声接踵而至。

我的耳朵仍然隆隆响着,魏恩却得意洋洋地尖叫道:“在那边!他在那边!我看见他了!”

此刻我依稀还可以看见魏恩——我只消闭上眼睛,靠在椅背,就可以看见他站在左边铁轨上,一手为挡住闪电的强光而护住眼睛,另一手则向前指着,像极了船首的瞭望员。

我们都跑到他旁边去看。我心里想:这不过是魏恩的想象罢了,吸血虫、炙热的天气,再加上现在这个暴风雨……他的眼睛八成花了。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尽管我在片刻之间确实希望如此,也是在那片刻间,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希望看到尸体,连被碾死的土拨鼠也不想看。

我们站立的地方已有部分堤防被早春的雨水冲刷掉,仅留下四英尺高布满砂石的陡坡,若非是铁路维护工还来不及处理,就是这情形发生未久,还来不及报告上去。在陡坡底部有一片泥泞而肮脏的矮树丛,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一堆纠缠的野莓枝桠间,伸出一只苍白的手。

这时候有人呼吸吗?我可是屏气凝神,不敢呼吸。

微风已转为强风——强劲而狠急,从四面八方吹向我们,忽卷忽扫,拍击着我们汗涔涔的皮肤与张开的毛细孔,而我几乎不曾注意,我想我下意识里是在等泰迪那一句:“跳伞啰!”如果他真这么叫,我想我一定会疯掉。如果一眼就看见全尸也许还好,但看到的只是那只无力的手,颜色白得恐怖,五根手指头分得开开的,好像溺毙的小孩一样。这只手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也解释了世上为何有坟场。每当我听见或读到任何暴行,那只手的形象总会窜入脑中,原本与那只手连结的布劳尔身体其他部分正在树丛中的某个地方。

一束束闪电划过天空,雷鸣随之即至,仿佛在我们头顶上赛车似的。

“屎咿—咿——”柯里发出长长一声不太像咒骂“狗屎”的声音,倒像是个没有意义的音节,恰好通过声带的一场叹息。

魏恩情不自禁猛舔嘴唇,活像他刚才尝了什么不知名的珍奇美味,觉得又兴奋又恶心。

泰迪只站着看,强风吹起他油油、纠结的乱发,露出一对耳朵,随后头发又盖住耳朵。他的脸一片空白,我可以告诉你我在他脸上看出了点什么,也许我真看见了,但不是当时……而是以后。

许多黑蚂蚁在那只手上来回爬行。

铁轨两侧的森林中响起庞大的低语声,有点像森林这会儿才发觉我们的存在,正在大发议论呢!开始下雨了。

豆大的雨点落在我的头上与手臂上,打在堤防上,使得堤防黯淡了片刻——不久又恢复原来的颜色,因为干涸的大地早已贪婪地把湿气吸收掉了。

大雨点下了大概五秒钟就停下来。我望了柯里一眼,他朝我眨眨眼。

暴雨顷刻即至,仿佛泄洪似的倾巢而出,原先的轻声耳语一变而为大嗓门的争论,好像为了我们的发现在斥责我们,真是吓人。进大学前,我们从来不曾听说过“情感的谬误”[39]这种说法……但即使在当时,我注意到大家都相信我们已惹得老天发怒,只有笨蛋才深信那真是一种“谬误”。

柯里跃下陡坡,他的头发已淋得湿透而贴在脑袋上。我跟随其后,魏恩与泰迪也紧紧跟在后面,不过柯里和我最先到尸体旁边。布劳尔的脸朝下,柯里望着我的眼睛,表情坚决而严肃——俨然一张成人的脸。我微微颔首,回答他无声的询问。

布劳尔并不是血肉模糊地躺在铁轨间,而是落在陡坡下,尸体尚算完整,因为火车撞到他时,他并不是走在铁轨中间,而是想让开避到旁边;他被撞到半空中时,他的头指向铁轨,双臂越过头顶,仿佛即将纵身一跳的跳水者一样,然后落在这片沼泽地上。他的头发是暗红色,空气中的湿气使他的发梢略卷;其中有些许血迹,血流得并不多,蚂蚁倒是不少。他身穿深绿t恤与牛仔裤,光着脚,在他身后不远处,我看见高高的黑莓枝叶上勾着一双肮脏的球鞋。我困惑了片刻——为什么他在这儿,他的球鞋却在那儿?然后我才恍然大悟,而这份认知令我有如肚子挨了一记闷棍般难过。我的太太、孩子与朋友——他们都觉得有我这种想象力实在不错,除了可以赚进大把钞票之外,每逢感觉无聊的时候,就可以开始放映小小的心灵电影,放任想象力驰骋。他们大部分是对的,但异常丰富的想象力偶尔也会回过头来咬你一口,如食人兽的长长尖牙般咬得你全身处处牙痕,你会看到一些宁可没见到的东西,会使你一夜无法成眠的东西。现在我就瞧见这东西了,而且看得清晰无比。他的鞋子是在火车一撞之下飞出脚踝的,正如生命在撞击中飞出他的躯壳一样。

这么一来我完全确定了,布劳尔死了,他没有生病,也不是在睡觉,他再也不会起来上学,不会因为昨晚吃了太多苹果而一大早起来跑厕所,也不会在数学考试中用光了笔头的橡皮擦。这孩子死了,再也不能在冬雪融去的春天里和朋友捡拾露出地面的空瓶换东西;今年的十一月一日凌晨两点,他再也不能醒来冲进浴室,把前一晚吃的满肚子万圣节廉价糖果全吐出来;他再也不能拽女孩子的辫子,再也不能打得别人直流鼻血,或被打得流鼻血了,不能、不会、不再、永不……他好像电池标示“负极”的那一端,或烧断了的保险丝;他是老师桌旁的字纸篓,总是有铅笔屑与腐烂的橘子皮味;他是镇郊的鬼屋,玻璃窗碎裂满地,“请勿擅闯私地”的标示牌掉落地面,阁楼吊满蝙蝠,地下室满是老鼠。各位先生、女士、小朋友,这孩子死了,我量上一天也量不出他的光脚丫与挂在树丛上的一双鞋距离多少,实质上的距离是三十几英寸,但又无异于无限光年,因为这孩子与他的球鞋是永远连不到一块儿了;他已经死了。

我们把他的脸朝上翻过身来,迎接滂沱大雨、闪电与不断的雷鸣。

他的脸与脖子上爬满了蚂蚁与臭虫,小虫子脚步飞快地在他的t恤领口爬进爬出。他的眼睛张开,由于眼珠的位置不一致,看来颇吓人——一只眼珠凹陷进去,另一只则直勾勾地望着这阵大风雨。他的下巴与嘴上有些凝固的血块——我想是从鼻孔里流出来的——右侧脸颊被划破,成一片瘀紫;尽管如此,我觉得他看来并不难看。有一次我要进门的时候,丹尼正好把门推开,我被撞得鼻青眼肿还流鼻血,比布劳尔的样子还难看,但是那天撞伤后,我还是吃了双份的晚餐。

泰迪与魏恩站在我们身后。如果那只直勾勾的眼睛还有视觉的话,我想在布劳尔眼中,我们一定像是恐怖电影里扶棺护柩的人。

一只甲虫从他嘴里钻出,悠然爬过他光滑的脸颊,然后踩在一株荨麻上,不久就不见了。

“你们看到了没?”泰迪以一种奇异的高音问道,“我敢说他肚子里一定都是他妈的笨甲虫!我敢打赌他脑子里——”

“闭嘴,泰迪。”柯里说道,泰迪也很听话,而且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

一道闪光在空中形成蓝色的叉子,使布劳尔的单眼发光起来,你几乎可以相信他很高兴有人找到他了,而且发现他的男孩跟他年纪差不多。他的身体已开始微微发胀,发出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有点像陈年老屁。

我转身走开,真想吐个痛快,但我的胃干干硬硬的,毫无动静。我突然把两只手指伸进喉咙,想让自己呕出来,我需要这么做,如果我能吐出来就会觉得好过得多,但我的胃只翻腾了一下,随即恢复常态。

哗然的雨声与伴随的雷鸣,完全掩盖了距离沼泽地仅仅数码之遥的赫娄路上逐渐趋近的汽车声,也同样掩住了他们停车后踩过树枝步行而来的声音。

我们最先听到的,是马瑞尔盖过雷雨声的咆哮:“你们这些小鬼是怎么知道的?”

26

我们都好像给捅了屁股似地惊跳起来,魏恩则惊叫出声——后来他承认,他以为说话的是布劳尔的尸体。

在这块泥泞地的另一头又是一大片森林,恰好挡住路的尽头,马瑞尔与凸眼蛇站在一起,由于隔着灰色的雨幕,看起来有几分模糊。他们两人上身都穿着学校的红色尼龙夹克,一头火爆浪子的发型听话地贴在后脑勺,雨水混含着发油顺着脸颊滚下,像极了道具眼泪。

“他妈的!”凸眼蛇说道,“那是我弟弟!”

柯里张嘴望着凸眼蛇,湿淋淋的衬衫仍然扎在他细瘦的腰杆上,背包被雨淋得更形深绿,此刻也仍背在他裸露的肩胛骨上。

“你走开,”他颤声说道,“是我们发现的,我们有优先权。”

“去你的优先权,我们要去报警。”

“你们甭想。”我说着,突然对他们感到极度愤恨,竟然在最后一刻就这样冒出来了;如果我们曾经思考过,应该想到可能会发生这种事……但这一次我们不会让年长力强的大孩子抢去我们辛苦的成果——不让他们理所当然地巧取豪夺,仿佛抄捷径是正确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是开车来的——我想这才是令我们最愤怒的地方,他们竟然开着车来。“凸眼蛇,我们有四个人,你给我试试看!”

“喔,我们当然会试试看,别担心。”凸眼蛇说着,他与马瑞尔身后的树枝随即抖动了一下。查理与魏恩的哥哥比利也站了出来,一边抹掉脸上的雨水,一边骂着脏话,蓦地我觉得心中一沉,等我看见莫杰、迷糊蛋伯考维与温斯接连出现时,我的心更沉了。

“我们都到了,”马瑞尔咧嘴笑道,“我看你们还是——”

“魏恩!”比利大声咆哮着,带着责备的口吻,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还不断滴水。“你这小浑球!原来你躺在门廊下面!你这偷听别人说话的小鬼!”

魏恩畏缩在一旁。

查理更是嘴巴不饶人。“你这小偷窥狂!看我不打得你屁滚尿流才怪!”

“是吗?好,你试试看!”泰迪突然大发威风,他的眼睛在淋湿的镜片后闪着疯狂的光芒。“来啊!这一架我替他打!来啊!快啊!大个子!”

比利与查理并不需要一再邀请,他们一道走过来,魏恩又畏缩了一下——显然是在想象自己即将挨揍的景象与过去挨揍的情形,尽管他畏畏缩缩,但表面上依然硬撑,因为他是跟朋友在一块儿,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艰险,而不是轻松开汽车来的。

但是马瑞尔却拍拍他们的肩膀,不让比利与查理上前。

“你们现在听着,”马瑞尔说道,他耐着性子说着,好像我们不是站在滂沱大雨中似的。“我们的人数比你们多,块头也比你们大,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滚开的机会,我不管你们到什么地方去,只管给我乖乖走开。”

柯里的哥哥哈哈笑着,伯考维拍拍马瑞尔的背,表示欣赏他的聪明才智。

“因为我们要把他带走,”马瑞尔温和地笑道(你可以想象,如果他在撞球台边正准备瞄准射球时,偏偏有个痞子在旁边胡言乱语,马瑞尔把球杆朝他的头敲下去之前,脸上就挂着同样微笑),“如果你们离开,我们会把他带走,如果你们不走,就把你们打得稀烂,然后照样把他带走;何况,”他又说道,想替他们巧取豪夺的行径加添一点冠冕堂皇的理由,“发现他的是查理与比利,所以他们有优先权。”

“他们是孬种!”泰迪反唇相讥,“魏恩都告诉我们了!他们根本孬到家了!”他扭曲着脸,模仿吓得痛哭流涕的查理。“真希望我们没偷那辆车!真希望我们没到赫娄路!噢,比利,我们该怎么办?噢,比利,好可怕!噢!比利——”

“够了!”查理说着开始走上前,脸上交杂着愤怒与难堪。“小鬼,不管你叫什么名字,小心我打扁你的鼻子。”

我狂乱地低头望着布劳尔,他正以独眼平静地望着从天而降的雨水。雷鸣声依然隆隆不断,但雨势已开始减缓。

“戈登,你呢?”马瑞尔问道;他轻扯着查理的胳臂,跟经验老到的驯狗人管着凶狠的恶犬一样。“你起码有点像你聪明的哥哥,你叫他们放弃,我让查理稍稍修理一下那个四眼田鸡,然后我们各干各的。你看如何?”

他不该提丹尼的。我本来想跟他讲理,让马瑞尔知道魏恩亲耳听见比利与查理甘愿放弃,因此真正有优先权的人是我们;我要告诉他,魏恩和我为了找这具尸体,几乎在桥上被火车压扁,告诉他麦洛与他那只天不怕地不怕——或者该说愚蠢至极——的狗朋友大波,还有那些吸血虫。我想我真正想告诉他的是:算了吧,马瑞尔,做人要公平一点。但他却把丹尼扯进来,于是我听见从我嘴里吐出来的,不是温和的说理,而是我的死刑宣判:“去你的!你们这些下流的太保!”

马瑞尔诧异不已,嘴巴张成了大圆形——我的话的确太出乎人意料之外,若在其他场合,保准立刻厮杀起来,然而此时所有的人——两方的人——都瞪眼看着我,说不出话来。

之后泰迪欣喜若狂地喊道:“戈登!说得好!让他们尝一点厉害!过瘾!”

我僵立原地,简直无法置信,这就好像关键时刻临时上台的替角演员,竟说出一句剧本上找不着的台词一样。我顺着眼角瞧见柯里已将背上的袋子拿下,一手在里面急急摸索着,但我不懂他在干什么——至少当时不懂。

“好吧,”马瑞尔声音柔和地说道,“去揍他们,把那叫戈登的小鬼留给我,我要把他两只手臂折断!”

我全身发冷,我并没有像刚才在铁轨上那样吓得尿了一身,不过那一定是因为此刻没东西好尿。你知道,他说的话可都是当真的;多年来,我对许多事都已改变看法,但这件事是例外。当马瑞尔说要折断我两只胳臂时,这话绝对当真。

他们冒着渐渐减缓的雨势朝我们走来。莫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并敲着刀柄,六英寸长的刀子随即弹出,在阴暗的下午光线下闪着灰漾漾的光。魏恩与泰迪突然一左一右闪到我身边,同时摆起备战姿态——屈起双膝,紧握双拳;泰迪充满了狂热,魏恩则是一脸绝望与担忧。

大男孩成横列前进,他们的脚踏过泥沼,溅起水花(由于下大雨,那里已变成泥水坑)。布劳尔的尸体躺在我们脚旁,像是汲足了水的水桶。我已准备好随时应战……就在这时候,柯里发射了从他老头柜子里弄来的手枪。

(砰!)

天啊!这声音多美妙啊!查理蹦得老高,两眼直勾勾盯着我的马瑞尔也倏地转头看柯里,一张嘴张大成圆形;凸眼蛇根本是一脸惊愕莫名。

“嘿!柯里,那是爸爸的枪嘛!”他说道,“你想找死啊——”

“没你什么事。”柯里说道,他的脸色苍白得可怕,双目炯炯有神,仿佛全副生命都已投注在眼睛上。

“戈登说得对,你们只是一伙下流的太保!查理跟比利根本不想要他们的优先权,这点你们都知道,否则我们也不会走那么远的路到这地方来。而他们只不过在别的地方泄漏了他们的大秘密,让马瑞尔替他们想办法。”他的声音转为声嘶力竭的高喊,“可是你们别想碰他,听见没?”

“听着,”马瑞尔说道,“你最好在拔腿开溜之前先把那东西放下,我看你连射一只土拨鼠的胆子也没有!”他又开始向前走,脸上仍挂着温柔的微笑。“你们只是一伙装腔作势的小浑球,我会叫你把那支他妈的枪吃掉!”

“马瑞尔,你再不站住,我发誓就要开枪了。”

“你会坐牢。”马瑞尔低声说道,脚下丝毫不犹疑,脸上仍然挂着微笑。其他人都以既害怕又神往的表情注视他……与泰迪、魏恩和我注视柯里的表情一样。马瑞尔是镇上方圆几十英里之内最难缠的角色,我想柯里大概唬不了他。马瑞尔不认为一个十二岁的小鬼会真的开枪打他,我觉得他错了,我想柯里会在他夺去手枪之前开枪。在那数秒之间,我十分肯定这下麻烦可大了,是我所碰过最大的麻烦,或许会出人命也不一定,而一切都是为了谁对那具尸体有优先处理权。

柯里带着极懊恼的口吻柔声说道:“马瑞尔,你想在什么部位吃一枪?手臂还是大腿?我不会挑,你替我挑挑看。”

马瑞尔停下脚步。

27

微笑消失了,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露出恐惧的神情,我想使他害怕的倒不是柯里的话,而是说话的口气。我心想,这下漏子越捅越大了,如果这真是唬人的把戏,可算是我生平所见最棒的把戏。其他的大男孩也都信以为真,脸孔皱成一团,仿佛有人以火柴点燃了炸药引信似的。

马瑞尔渐渐恢复镇定,脸上的肌肉又紧绷起来,他的嘴抿得紧紧的,而他看柯里的神情,就好像柯里刚刚认真提了个提案——要购并他的公司或处理他的贷款,或射断他的命根子,是一种等待而近乎好奇的神情,令人觉得他若非已了无畏惧,就是掩藏得很好。马瑞尔重新估计了他被枪击的或然率,发现并不如原先想象的那么对他有利,但他还是颇具危险性——或许比过去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我发觉这是我生平所见最生涩的一次心灵角力,他们俩都不是在唬人,而是玩真的。

“好吧,”马瑞尔柔声对柯里说道,“可是我知道你会有什么下场,你这浑蛋。”

“错了,你不会知道的。”

“你这小瘪三!”凸眼蛇只这么说道,“你会被修理得很凄惨的!”

“我们走着瞧!”柯里告诉他。

凸眼蛇愤怒地发出一个模糊的声音,同时开始向前走来,柯里开枪射击他前方十英尺的水中,水波飞溅。凸眼蛇急忙跳开,嘴里不停地诅咒。

“好了,现在怎么样?”马瑞尔问。

“现在你们坐进车里,给我乖乖地回城堡岩,以后你们要做什么,我不管,可是别想碰他。”他抬起一只淋湿的球鞋轻触着布劳尔,几乎带着尊敬的意味。“懂吗?”

“不过我们会找你算账。”马瑞尔说道,他又开始露出微笑,“你不会不知道吧?”

“你们或许办得到,或许办不到。”

“我们会狠狠修理你,”马瑞尔微笑道,“打得你全身是伤,我不相信你不知道这点。我们会让你们全上医院疗伤,我可是说真的。”

“喔,你干嘛不回去跟你妈多亲热亲热?我听说她挺喜欢的。”

马瑞尔的笑容倏然冻结。“我会因为这句话宰了你,没有人敢损我妈。”

“我听说你妈的钱是睡觉睡来的。”柯里向他说道,马瑞尔的脸开始一阵青一阵白,几乎快与柯里的脸一样惨白。柯里又说道:“其实我还听说她——”

这时风雨又开始转剧,来势又急又猛,不过这一回下的是冰雹,而不是雨。森林的轻声细语变成矫揉造作的二流电影中的丛林鼓声——大块大块的冰雹敲着树干叮咚作响,会刺痛人的冰雹开始落在我的肩膀上——好像有某种邪恶力量在投掷这些冰雹似的。最糟的是,冰雹也开始打在布劳尔上仰的脸上,发出可怕的啪啦声,又提醒我们他的存在,想到他无止境的惊人耐心。

魏恩哀号一声,第一个投降,他急急大跨几步,一溜烟窜上堤防。泰迪逗留了一分钟,也跟在魏恩后面抱头鼠窜。至于他们那一边,温斯蹒跚后退到附近的树丛下,伯考维也跟着躲了起来,不过其他人仍站在原地,马瑞尔又咧嘴笑了。

“戈登,不要走开,”柯里颤声低语,“别走。”

“我在这儿。”

“现在就给我走。”柯里对马瑞尔说道,他竟然能不露出半点颤声,实在神奇,他的口气就好像在教导一个愚笨的婴儿。

“我们会逮到你的,”马瑞尔说道,“如果你以为我们会忘掉的话,最好还是死了这条心。”

“很好,你们现在给我走,要干什么,改天再说。”

“我们会偷袭你,我们会——”

“快滚!”柯里高声喊着,一边举起手枪。马瑞尔朝后退。

他又注视柯里片刻,点点头,然后转身。“走吧。”他对其他人说道,然后,又转头看了柯里和我一眼。“后会有期。”

他们再度走进沼泽地和马路之间的重重树林中;柯里与我仍然纹丝不动地伫立原地,也不管不断打在身上的冰雹,任它打红我们的皮肤,任它像夏雪一般堆积在我们周围。我们凝神倾听着,不久,在冰雹撞击树干的狂乱声响掩盖之下,听见了两辆汽车的发动声。

“留在这儿别动。”柯里对我说着,便开始朝泥沼地跨去。

“柯里!”我惊惶地说道。

“我非去不可!你留下。”

他好像去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开始认定他被躲在林子里的马瑞尔或凸眼蛇抓住了。我站在原地,只有布劳尔的尸体陪伴我等待有人——任何人——回来。过了一会儿,柯里回来了。

“我们成功了,”他说道,“他们走了。”

“真的?”

“对,两辆车都走了。”他两手交叉高举至头上,两手中间夹着手枪,仿佛冠军挥着手的姿态;然后他放下手,对我微微一笑,我想那是我见过最悲凉、最惊恐的微笑。

我们满心温暖地互望了一秒钟,也许从对方的眼光里看到了什么,又一起尴尬地低下头。突然间一阵恐惧袭来,我从柯里移动双脚激起的啪啦啪啦水声得知他也看到了,布劳尔的眼睛已成惨白一片,没有瞳孔的眼睛瞪着前方,就像希腊雕像在瞧你们似的。我们很快便了解是怎么回事,不过了解并不能减轻恐惧感。他的眼睛里满是圆圆的白色冰雹,此刻已经溶化,正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仿佛在为自己离奇的遭遇流泪——他竟然成了两批蠢孩子争夺的战利品。他的衣服上也都是白色冰雹,宛若躺在自己的寿衣中。

“噢,戈登,”柯里颤声说道,“刚刚这一切对他来说,真是太可怕了。”

“我想他不会知道的——”

“也许我们听见的是他的鬼魂,也许他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这样你争我夺,对他来说,真是太可怕了,我是说真的。”

我们身后的枝叶开始沙沙作响,我猛地一转身,难道他们真的包抄过来了,但是柯里只是蛮不在意地瞄了一眼,又继续专心想着布劳尔的尸体。来人是魏恩与泰迪,他们的牛仔裤已浸得湿湿的,紧紧黏在大腿上,两人都暧昧地笑着。

“我们该怎么办呢?”柯里问道。我觉得心中一阵战栗,或许他是在对我说话,或许是对……但他仍然低头望着尸体。

“我们要把他带回去,对不对?”泰迪困惑不解地问,“我们会变成英雄,是不是?”他先望着柯里,又望着我,然后目光又回到柯里身上。

柯里如大梦初醒般抬起头,嘴唇扭曲着,他朝泰迪大踏步走去,两手按在泰迪胸前,粗暴地把他向后一推。泰迪踉跄后退,两手像风火轮似地猛打着圈想稳住身子,最后坐在一摊泥浆中,两眼上仰对柯里眨眼,好似一只惊讶的麝香鼠。魏恩留心地注视柯里,似乎怕他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不过或许跟事实相差无几。

“你给我闭嘴!”柯里对泰迪说道,“刚才你跑得挺快的,真是差劲的孬种!”

“我是怕冰雹!”泰迪既羞又怒地喊着,“不是怕那些家伙!柯里,我怕雷雨!我没办法!我发誓,我敢跟他们任何一个人打架,可就怕雷雨!这我也没法子。”他又开始哭,身子还坐在水里。

“那你呢?”柯里转身问魏恩,“你也怕雷雨?”

魏恩茫然地摇摇头,仍然震慑于柯里的怒气。“我以为大家都要跑。”

“那你一定可以未卜先知了,因为你是第一个跑的。”

魏恩咽了两次口水,再也不吭声了。

柯里瞪着他,眼神愠怒而狂乱,然后他转向我。“戈登,我们帮他弄个担架。”

“柯里,就照你的意思做。”

“当然!跟童子军一样,”他的声音变得高亢而奇特,“就跟他妈的童子军一样。用衬衫和竿子做个担架,就像手册里说的那样,戈登,对不对?”

“对,如果你要的话。可是如果那些家伙——”

“去他的那些家伙!”他喊道,“你们都是一群胆小鬼!全部给我滚开,讨厌鬼!”

“柯里,他们可能会报警,再回来抓我们。”

“他是我们的,我们要把他带走!”

“他们为了报复,会说任何不利于我们的话。”我告诉他。我的话听来软弱无力、而且愚蠢。“他们不惜说任何谎话,你是知道的,他们可以说出任何下三滥的话,到时我们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就像那个牛奶——”

“我不管!”他尖叫着,同时抡起拳头向我迫近,但他一只脚正好踢到布劳尔的胸膛,尸体因而抖动一下,他一个踉跄,整个人跌在地上,我等他站起来打我一拳,然而他却伏倒原地,头对着堤防,两手越过头部,做出跳水家预备跳水的姿态,正与布劳尔被我们发现时的姿势一样。我狂乱地望着柯里的脚,好确定他的球鞋还穿在脚上。之后他开始嚎啕痛哭,他的身体在泥浆里抖动着,双拳不断地捶打着泥浆,脑袋扭来扭去。泰迪与魏恩盯着柯里,脸上带着兴奋的神情,因为没有人看见柯里哭过。过了一会儿,我走回堤防,攀上去,坐在其中一条铁轨上;泰迪与魏恩也随后跟来,我们一言不发地坐在雨中,像极了礼品店里卖的三只美德猴[40],总是一副走投无路、濒临破产边缘的样子。

28

二十分钟之后,柯里爬上堤防坐在我们旁边。云层已开始散开,几线阳光从云层缝隙中射出,在短短的四十五分钟之内,树丛的深绿色已变了三次。柯里全身从头到脚都是污泥,只有眼白部分是干净的。

“戈登,你说得对,”他说道,“没有人得到最后的权利,小人到处都是,呃?”

我点头。又过了五分钟,没有人讲话,我突然想到——我们总得防患于未然,免得他们真的报了警。我又跳下堤防,到柯里原先站着的地方,然后跪下来,用手指在水草与泥浆中捞着。

“你在找什么?”泰迪问,他也下来了。

“我想在你左边。”柯里说着用手指了指。

我往左移,过了一两分钟,两枚弹壳都找到了,在刚冒出来的阳光下闪着光。我把弹壳给了柯里,他点点头,把东西塞进他的裤袋里。

“我们回去吧。”柯里说道。

“嘿!干嘛?”泰迪喊着,真急了,“我要带他走!”

“听着,傻蛋,”柯里说道,“如果我们带他回去,大家都会被关进感化院,就像戈登说的那样,那些家伙可以随心所欲编造任何谎言,如果他们说是我们杀了他怎么办?呃?你喜欢事情变成那样吗?”

“我才不在乎呢!”泰迪怏怏不乐地说,然后又满怀希望地看着我们,“何况他们可能只会把我们关上一两个月,我的意思是再怎么说我们才十二岁,他们总不会把我们关进肖申克监狱吧?”

柯里柔声说道:“泰迪,如果你有不良纪录的话,就不能从军。”

我相信柯里不过在说谎——但这种时候还是不挑明的好。泰迪望着柯里良久,他的嘴唇颤抖着,最后他终于说出话来。“不是胡说?”

“你去问戈登。”

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

“他说得对,”我说道,觉得自己简直是狗屎,“泰迪,他说得对,志愿入伍的时候,他们会先调查你过去的纪录。”

“天哪!”

“我们先过桥,”柯里说道,“以后的路不走铁轨,我们从另一个方向回城堡岩。如果有人问我们到什么地方了,就说我们在布列山露营,结果迷路了。”

“可是麦洛知道,”我说,“佛罗里达市场那个浑球也知道。”

“嗯,我们就说是麦洛把我们吓得半死,大家才决定去布列山露营。”

我点头,这样大概还可以,只要魏恩与泰迪不穿帮就好。

“如果我们的家人碰到一起,拆穿了我们的话呢?”魏恩问。

“这一点你自己去操心吧,”柯里说,“我爸爸反正还是醉得厉害。”

“那走吧。”魏恩说着朝我们与赫娄路之间的森林望了一眼,好像怀疑警察随时可能带着一群恶犬,从树丛中冒出来。“早走早好。”

这时我们都已经站起来准备动身了。鸟儿疯也似地叫着,我想它们大概对雨、对阳光、对虫子以及万事万物都感到愉快吧!然后我们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不约而同地回头望着布劳尔。

他躺在那儿,再度孤零零的。他的手臂张开,因为刚才我们曾帮他翻身朝上,因此这时他呈大字形平躺着,似乎在欢迎阳光出现。顷刻之间,一切仿佛都很好,比殡仪馆安排的瞻仰室更自然,然而不久之后,你就看到了他脸上的瘀伤、下巴与嘴上的血块,以及渐趋肿胀的躯体,也看到了和太阳一起出现的绿头苍蝇正绕着尸体打转,发出扰人的嗡嗡声,于是你记起那股难闻的腐臭味,就像紧闭的密室中有人放屁的味道一样。他的年纪与我们相仿,而他却死了,我不愿相信这一切是出于自然,我恐惧莫名地排斥这种想法。

“好了,”柯里说道,本来他想以轻快的语气说话,然而喉咙发出的声音却又干又冲,“我们走快点。”

回程我们几乎是跑的,没有人说话。我不知道别人的情形如何,但我却忙着想事情,根本无暇说话;关于布劳尔的尸体,有一些事情令我感到不安——从当时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

右脸颊严重的瘀伤、头部有划破的痕迹、鼻子流血,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伤痕——至少看不到其他伤痕;但是许多人在酒吧里闹事,浑身伤得比他厉害十倍,到头来还不是照样大口喝酒。不过火车一定撞到他了,否则他的球鞋怎么会离脚那么远?为什么火车驾驶没看见他?会不会火车的撞击力把他甩得老高,但却还没有要了他的命?我想象在适当情况下,不无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是不是他想避开火车时,被火车撞到侧面,然后一个滚翻,落在那块低凹的沼泽地上?他会不会神智清醒地躺在那儿颤抖了好几个钟头,然后才死的?死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和整个世界切断了联系。也许他是死于恐惧。从前有只尾翼折断的小鸟,就那样死在我手里,它的身体轻颤微跳着,嘴巴一开一合,黑亮的眼睛仰瞪着我,不久它的身体不跳了,嘴巴半开着,黑眼睛中光芒不见了,变得毫不在乎,布劳尔的情形也可能如此,他很可能因为觉得这样活下去太可怕了而死去。

不过还有一件可疑的事,我想最令我不安的就是这件事。他是动身来采果子的,我好像记得新闻报道上说他还提了个罐子来装果子。我回家之后曾到图书馆查过报纸,结果证实我没错,他的确是出门采果子,手里还提了个瓶子或罐子之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发现这东西。我们发现了他与他的球鞋,看来他一定是在伯伦镇与他横死的沼泽地中途把罐子丢了。或许刚开始迷路的时候,他还紧紧抓住那罐子,因为那代表了他与家庭、安全的联系,然而后来他越来越害怕,再加上一种完全的孤独感,他发觉除了靠自己之外,没有人能救他,这时他从心底涌现一股充满寒意的真实恐惧,也许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把罐子丢到铁轨边的林子里,连他自己都不晓得是什么时候丢的。

我曾想再回去找找看——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变态?我曾想过在亮丽的夏天早晨,驾着我的新福特车到赫娄路的尽头,然后下车走入林子。就我一个人,我的妻子跟小孩则在远方的另一个世界里,只要按下电灯开关便能驱走黑暗、迎向光明的世界。我想过情形将是如何。我会拿出背包,把背包搁在车后的保险杆上,同时小心地脱下衬衫扎在腰际,在胸膛与肩膀上涂满防虫油,然后穿过森林到那块低洼的沼泽地,也就是我们发现他的地方。他躺的地方会不会顺着身体的形状长出黄草?当然不会,当然是了无痕迹,不过你还是想知道,这时你就会发觉在理性成年男人的外衣之下——身穿楞条花布西装、手肘处打着皮补丁的作家内心——仍然怀念着儿时各种古灵精怪的幻想。然后我再攀上如今已长满杂草的堤防,慢慢地在通往钱伯伦镇的腐朽铁轨旁踱步。

愚蠢的幻想!竟然想为了一个二十年前装野果的罐子而深入森林探险,说不定这罐子早已被丢至森林深处,或是在盖房子整地时被压路机碾平了,或是茂密的杂草把它盖住,根本看不见了。但我敢说罐子一定还在原处未动,就在那条旧铁轨沿线的某个地方。有时候那股回去找找看的冲动几乎有点疯狂,通常这股冲动涌现的时候都是早上,我太太在淋浴,小孩则在看波士顿三十八频道的《蝙蝠侠》,这时我特别会觉得少年时期的戈登在我心里蠢蠢欲动,那个也曾在这世界上昂首阔步,一会儿走路、一会儿说话、一会儿像只爬虫似的趴在地上爬行的戈登。我想着:那孩子就是我,然而随之而至的念头却令我有如被泼了冷水般全身发寒,那就是:你是指哪个孩子?

啜着手中的热茶,注视着厨房窗户斜射入屋的阳光,听着分别由屋子两侧传来电视声音与淋浴声,我感觉到眼睛的颤动,看来昨晚啤酒喝多了,这时候,我就会觉得回去一定可以找得着那个罐子。我可以看见那个罐子虽已锈烂,但仍透着金属的光芒,把夏日阳光反射到我的眼中。我会走到堤防下面,拨开紧紧缠住罐子耳朵的杂草,然后我要……干嘛?我就是要把它从逝去的时光中拖出来,不断地在手中把玩着,一边摸着罐子,一边想着它的一切,慨叹着最后一个握住罐子的人,如今已作古多年。里面会不会有张纸条?写着:“救救我,我迷路了。”当然不会——小孩子才不会带着铅笔和纸去采野果——这不过是假设。我想象自己握着罐子时会是多么惊骇敬畏,不过我猜我只会这么想:双手捧着那罐子,象征了我的生与他的死,也证明我确实知道死掉的孩子是谁——是我们五个孩子中的哪一个孩子。握着罐子,从锈迹斑斑与不再光亮的外壳上,读出它所经历的岁岁年年;抚摸着它,试图了解曾经照耀其上的阳光、打落其上的雨水与覆盖其上的冰雪,也回想着这罐子孤零零地经历风霜雨雪的同时,我又遭遇了什么?我在哪里?在做什么?在爱谁?过得如何?在什么地方?我会捧着它、读它、摸它……望着罐子上反映出的自己的脸孔,你明白吗?

29

我们在星期天清晨五点多回到城堡岩,那天是劳动节前一天。我们走了一整夜,虽然大家的脚都磨出水泡,肚子又饿得叽呱乱叫,但没有人抱怨。我的头痛得厉害,双脚因为操劳过度而扭伤发热。我们曾经两次为了避开火车而躲到堤防下面,其中一辆火车和我们走同一个方向,但车速快得我们来不及跳上去。我们再度来到横越城堡河的桥上时,天色已蒙蒙亮,柯里望了望铁轨,望了望河水,再回头望了望我们。

“去他的!我要走过去,如果被火车撞了也好,不必再担心马瑞尔那个家伙了。”

我们都走了过去——或者应该说拖着疲倦的脚步蹒跚而行,没有火车来。走到垃圾场时,我们翻过栅栏(没见到麦洛,也没见到大波,他们不会那么早,更何况是星期天),直接走向水泵。魏恩打水,我们轮流把脑袋伸向冰凉的水流,并且用手把水拍打全身,一直喝水喝到肚子装不下为止,然后把上衣穿上,因为早上好像有点凉飕飕的。我们一拐一拐走回镇上,还在空地前的人行道上逗留片刻,我们望着树屋,这样大家才不必互望。

“好了,”泰迪终于说道,“星期三学校见,我想我会一直睡到那时候。”

“我也是,”魏恩说,“我快困死了。”

柯里吹着不成调的口哨,一句话也没说。

“嘿!”泰迪笨拙地说道,“大家都是哥儿们,不要伤感情,好吗?”

“不好,”柯里说着,蓦地他一脸的疲倦郁闷都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甜蜜而和煦的笑容,“我们做到了,是不是?我们赶走了那批浑球。”

“是啊!”魏恩说道,“比利可不会饶我。”

“那又怎么样?”柯里说道,“我哥哥会修理我,马瑞尔也许会修理戈登,另外有人会修理泰迪,可是我们还是成功了。”

“你说得对。”魏恩应道,可是他的声音听来还是不太高兴。

柯里看着我。“我们做到了,对不对?”他轻声问道,“很值得,是不是?”

“当然值得。”我说。

“他妈的,”泰迪一派不再感兴趣的口吻,“你们讲话的口气严肃得好像在上政论课似的,饶了我吧。我要回家了,不知道我妈是不是把我列在十大通缉要犯名单上了。”

我们都大笑出声,泰迪又是一脸“我又说什么啦”的神情,我们和他击掌,然后他与魏恩两人便朝家的方向走去,我也应该回家才是……但我犹豫了片刻。

“我跟你一块走。”柯里提议道。

“好啊!”

我们走过一条街,没有人开口。城堡岩的清晨安静得可怕,我突然有种近乎神圣的感觉,觉得全身的疲惫皆离我而去。整个世界都在沉睡中,惟独我们清醒着,我几乎觉得一转个弯就会看见我的鹿站在卡宾街角,也是铁轨穿过工厂卸货场的地方。

柯里终于说道:“他们会说出去。”

“当然会,不过不是今天或明天,这你不用担心,我想起码会过好久才敢讲,也许好几年。”他诧异地看着我。

“他们吓坏了,柯里,尤其是泰迪,他害怕没办法从军,不过魏恩也很害怕,他们两个都会好几天睡不着觉。我想今年秋天,他们有好几次差一点脱口而出,但我猜他们不会讲,因为……你知道吗?这话听起来有点疯狂,可是……我想他们根本会把整件事情忘掉,好像不曾发生过一样。”

他缓缓地点头。“我没想到这些。戈登,你有看透人心的本领。”

“希望如此。”

“你有。”

我们又一言不发地走过另一条街。

“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镇,”柯里说着叹了口气,“等你上大学放暑假回来,就可以在七点到三点的日班结束后,到酒馆来看魏恩、泰迪和我,如果你想的话;不过也许你根本不想。”他的笑令人脊背发凉。

“你少乱讲了。”我说着,想把话说得强硬一些——我想到柯里在森林里对我说的话:“也许我拿了钱到史老师面前认罪,也许那些钱一文也没少,不过我还是放了三天假,因为那笔钱一直没有出现。也许第二个星期史老太婆来上课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一件全新的裙子……”还有当时他眼中的神情。

“好,我不乱讲,”柯里说。

我用食指摩擦拇指。“这是全世界最小的小提琴,演奏的歌曲是‘我的心为你排出紫色的尿’。”

“他是我们的。”柯里说,漆黑的眼睛反映着晨光。

我们走到了我家那条街的街角,于是两人停下脚步。时间是六点十五分,我们可看见镇中心的送报车在泰迪叔叔的文具店前停下,一个身穿牛仔裤与t恤衫的男人丢下一捆报纸,报纸翻了个身摔在地上,露出漫画版(通常首页都是白朗黛和狄克崔西漫画)。不久车子开走,它还有好几站得跑。我还想对柯里说些话,但不知该如何开口。

“那再见了。”他说着,声音中透着疲倦。

“柯里——”

“伸出手来?”

我和他击掌。“回头见。”

他又笑了——还是那甜蜜、和煦的笑容。“我会先见到你的,浑球。”

他走开了,脸上仍挂着笑,走得轻松而优雅,仿佛他并不像我这样脚丫满是水泡,而他的身上也没有被蚊子及小黑虫咬得处处红肿,仿佛他在这个世上了无牵挂,好似他要到一个很棒的地方,而不是待在一个只有三个房间的屋子(说是陋室还更确切些),屋里不但没有水龙头,窗户也破破烂烂,临时用塑胶板挡着,还有个哥哥可能正在前院等他回来,准备好好修理他。即使我刚才知道该说什么,或许也说不出口,我认为过多的言语只会破坏了爱的机能——我猜从一个作家嘴里说出这种话大概极不可思议,但我相信这是真的。假使你告诉一只鹿说你对它毫无恶意,它只会摆摆尾巴,一溜烟即不见了。多说无益,爱并非像有些混账诗人所描述的那样;爱有牙齿、会咬人,而这种伤口永远也无法愈合,没有任何言语可以使爱的伤口愈合,可笑的是,恰好相反,若是伤口干了,言语文字也随之枯死。相信我,我是靠文字讨生活的,我知道事实的确如此。

30

后门上了锁,于是我从门垫下面摸出一把钥匙,打开门进去。厨房里没有人,一片安静,干净得令人不快;我打开电灯开关时,听见洗手台上的灯管发出哼声。我大概有几百年不曾比我妈早起了,连上一次是什么时候都不记得。

我脱下衬衫,把它丢在洗衣机后面的塑胶篮里,然后从洗手台下拿了一块干净的布往身上擦抹——脸、颈子、腋窝、肚子,然后我拉下裤子的拉链,使劲擦我的私处——一直擦到皮肤肿痛为止。尽管吸血虫留下的红色痕迹迅即消失,但我总觉得好像永远擦不干净似的,直到现在,那地方还有小小的新月形疤痕,有一回我太太问起,我竟毫不思索地就随便撒了个谎。

擦完之后,我把破布丢开,上头真脏。

我拿出一打鸡蛋,炒了六个蛋,等平底锅里的蛋成半凝固状时,我又加了一盘碎凤梨与半夸脱牛奶。正要坐下来吃的时候,我妈走进厨房,她的灰发在脑后挽成发髻,身穿一件褪色的粉红色浴袍,嘴里叼着骆驼牌香烟。

“戈登,到哪儿去了?”

“露营,”我说着开始吃了起来,“本来是在魏恩家后面,后来又跑到布列山;魏恩的妈妈说会打电话过来,她没打吗?”

“也许是你爸爸接的。”她说着,悄悄走过我身边到洗手台前,像个粉红色幽灵。日光灯对她并不仁慈,在灯光照射下,她的脸色变得蜡黄。她叹口气……几乎是啜泣。“每天早晨,我总是特别想念丹尼,”她说道,“我都会走进他的房间看一眼,里面总是空荡荡的,戈登,空荡荡的。”

“是啊,真他妈的!”

“他睡觉时总是把窗户开得大大的,毛毯也……戈登,你刚才是不是说了什么?”

“没什么,妈。”

“……毛毯也一直拉到下巴。”她说完后背向我怔怔地望着窗外。我继续吃我的,全身颤抖。

31

我们的秘密一直没有泄漏出去。

喔,我的意思并不是布劳尔的尸体一直没被找到,确实有人找到了。不过我们双方人马都没落着什么好处,我想马瑞尔后来一定觉得匿名电话是最安全的办法,因为新闻上是这么报道的。我的意思是,没有任何人的父母发觉我们那两天究竟上哪儿露营去了。

柯里的爸爸仍然在喝酒,跟柯里的预测没有两样。他妈妈跑到路易斯登的姐姐家里,每回柯里的爸爸喝酒狂欢时,她总是跑到那儿避难,然后让凸眼蛇负责照顾年纪较小的弟妹。凸眼蛇不辱妈妈的托付,每天跟马瑞尔与一群太保朋友四处闲混,留下九岁的南登、五岁的荣莉与两岁的黛拉自生自灭。

泰迪的妈妈到了第二天晚上开始担心,于是打电话给魏恩的妈妈,魏恩的妈妈说我们都还待在魏恩的帐篷里,因为前一天晚上她还看见里面有光;泰迪的妈又说希望没有人在帐篷里抽烟,魏恩的妈说她觉得是手电筒的光,何况她知道魏恩与比利的朋友都不会抽烟。

我爸问了我一些含糊的问题,都让我含糊地挡了回去,他看来好像有点困惑不安,然后说改天一块钓鱼去,仅此而已。如果他们有一天聚在一块儿的话,一切就穿帮了……不过这情形一直都未出现。

麦洛也没有把事情说出去,我猜他左思右想,大概觉得对自己颇为不利,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发誓他叫狗咬我是真有其事。

因此秘密一直未曾泄漏出去——不过事情并非就此结束。

32

在那个月的月底,有一天我从学校走路回家的时候,一辆黑色的一九五二年福特车停在我面前,就是这辆车,不会错。车身是帮派分子喜欢的白色,还有流线型车头和高高隆起的保险杠。后车盖上画了两点和十一点的扑克牌图案。

车门一一甩开,马瑞尔与伯考维跨步走了下来。

“下流的太保,是吗?”马瑞尔说道,脸上仍是温温的笑,“我妈挺喜欢我的技巧,对吗?”

“我们是来找你算账的,小鬼。”伯考维说道。

我把书包朝人行道上一丢,拔腿就跑,但还没跑到这条街的尽头就被他们逮着。马瑞尔飞身把我一抓,我即刻趴在地上,下巴结实地捣着水泥地,不仅是眼冒金星,简直看到了整个星系、整个星云。他们把我拉起来的时候,我已经哭了起来,倒不是因为我的手肘与膝盖都破皮流血,或因为害怕而哭泣——而是一股感到无能为力的强烈愤怒;柯里说得对,他原本是我们的。

我又扭又转,几乎摆脱了他们,这时伯考维抬起膝盖,朝我的下部猛力一顶,我感到一阵令人难以置信、无与伦比的强烈疼痛。这种惊人的痛让人眼界大开,仿佛见识到电影除了普通的宽银幕,还有全景宽银幕。我开始尖声哭叫,看来尖叫是我唯一的机会。

马瑞尔在我脸上重重打了两拳,一拳打在我的左眼,这一来,那只眼睛得过四天后才能看清楚,另一拳打破了鼻子,听来有点像咀嚼脆米花的声音。这时年老的乔太太从门里出来,一手拄着拐杖,嘴里叼着烟,开始对他们大吼:

“嘿!你们在干嘛?不准再打了!警察!警察!”

“小鬼,下次别再让我看到!”马瑞尔微笑道,然后他们放下我走了。我坐起来,身子前倾着,两手捧着伤得不轻的命根子,心想这下八成活不成了。我仍然哭着,但伯考维开始绕过我时,一看到他那双紧裹着牛仔裤的腿与他的长靴,我又满心愤怒,于是我一把抓住他,朝着他的小腿,用尽吃奶的力气狠狠咬下去。伯考维也开始尖叫,而且用单脚猛跳,竟还气急败坏地骂我卑鄙。我正望着他蹦来跳去,马瑞尔一脚踩住我的左手一用力,两根指头断了,我清楚听见指头断裂的声音,这回不像脆脆的米花,而像脆饼。之后马瑞尔与伯考维走回车上,马瑞尔把手插在后裤袋中慢慢走着,伯考维还不忘转过头来骂我一大串脏话。我蜷缩起身子哭着,乔太太走下来,还不住生气地挥舞着手里的拐杖。她问我要不要去看医生,我坐起来,勉强止住哭,抽抽搭搭地告诉她不需要。

“胡说!”她咆哮道——乔太太已经半聋,因此说话都用吼的,“我看见那坏东西打在你什么地方,哼,我看你的宝贝不肿得跟腌果酱的罐子一样大才怪!”

她带我进屋子,给我一块湿布擦鼻子——这时鼻子已扁成一团——又让我喝下一杯有药味的咖啡,好像使我好过多了。她一直对我吼,说要找医生来,我一概说不用,最后她只好放弃,于是我走回家,走得非常慢。我的宝贝还没有肿得像罐子那么大,不过也差不多了。

爸妈看了我一眼,便一路骂了出来——说实在,我还真有点讶异他们竟然注意到了。“那些小孩是谁?认不认得出来?”我爸问道,他从不错过那些警匪影集。我说大概无法从一排人中指认出嫌疑犯,又说我累了,其实我想我是过度惊吓,而且因为喝了乔太太的咖啡——里面至少掺了百分之六十的vsop白兰地——有点酒醉,我说他们大概不是镇上的小孩,可能是从路易斯登来的。

他们带我去看克拉森医生,如今他依然健在,不过当时我就觉得他已经老得可以跟上帝一起促膝谈心了。他接好我的手指与鼻梁,又给了我妈止痛药的处方,之后他借故要我爸妈走出诊疗室,然后慢吞吞地走到我面前,好像电影《科学怪人》中的怪物走近伊戈尔一样。

“戈登,是谁干的?”

“我不知道,克拉森医——”

“你在撒谎。”

“没有,大夫,真的。”

他苍白的脸颊开始微微泛红。“你何必护着那些白痴?你以为他们会因此尊敬你吗?他们只会说你是笨蛋,然后大笑三声;他们会说:‘啊,那个被我们打得惨兮兮的笨蛋来了,哈哈哈!’”

“我不认得他们,真的。”

我看得出来他好想扳住我的身子把我摇醒,不过他当然没有这么做,于是他让我出了诊疗室,一边摇着满头白发,一边嘴里还喃喃说什么不良少年。我想他晚上抽着雪茄、喝着雪利酒的时候,一定会对他的老朋友上帝谈起这件事。

我毫不在意马瑞尔他们究竟是尊敬我或视我为傻瓜,还是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但我必须为柯里着想。他的哥哥凸眼蛇打得他手臂折断两处,脸上又红又紫,断裂的手肘必须打钢钉才接得起来。米太太走在路上时,瞧见柯里悬着无力的胳膊蹒跚而行,两只耳朵里也都流着血,眼睛却还在看漫画书,于是她立刻带他上医院急诊室,柯里告诉医生,他是在黑暗中跌下地窖楼梯摔伤的。

“是啊。”医生说道,他对柯里的不满如克拉森医生对我的感觉一样,随后他挂电话给班警官。

他在办公室打电话的同时,柯里缓缓地穿过大厅,将吊腕带按在胸前,免得它乱晃,这样断裂的骨头才不会互相摩擦;他打电话给米太太。他后来告诉我,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打对方付费的电话,他生怕米太太不肯接电话,还好她接了。

“柯里,你还好吧?”她问。

“很好,谢谢。”柯里说。

“柯里,对不起,我不能留下来照顾你,因为我正在烘饼——”

“没有关系,米太太,”柯里说道,“你看一下我家门口有没有一辆别克?”那辆别克是柯里妈妈开的,已经开了十年,引擎烧热的时候,闻起来会有一股焦味。

“有。”她审慎地说道,最好不要跟柯里家有任何瓜葛,一穷二白的爱尔兰后裔。

“能不能麻烦你走一趟,叫我妈到楼下把地窖灯泡的插头拔下来,好吗?”

“柯里,真的,我的饼——”

“请她立刻去拔插头,”柯里执拗地说道,“否则我哥哥就得坐牢。”

米太太好久好久都不发一语,最后才答应,她没有多问,柯里也没有说谎。班警官确实去了他家一趟,不过凸眼蛇并没有坐牢。

魏恩与泰迪也挂了彩,不过没柯里和我这么严重。比利在魏恩回家的路上修理他,才挥了四五拳,魏恩就失去知觉。魏恩只不过是昏倒了,比利却生怕他已经死在自己的拳下,不敢再出手。泰迪有一回从树屋回家的路上,被他们中间的三个逮着,他们把他一拳打飞了出去,砸了他的眼镜;他要跟他们对打,可是等他们知道他根本是在瞎子摸黑时,就不愿意打下去了。

我们四个人伤痕累累地上学,活像韩战突击队的残兵败将,没有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大家都了解我们跟那些大孩子结了梁子,但每个人都表现得像个男子汉,于是一些谣传出现了,每种说法都荒诞得离谱。

等到疤掉了、瘀痕也褪去的时候,魏恩与泰迪离我们越来越远,他们又找到一群新伙伴,可以让他们作威作福,其中大部分都是彻头彻尾的浑球——五年级的小笨驴——但泰迪与魏恩一再把他们带上树屋,指挥来指挥去,活像纳粹头子一样跋扈。

柯里和我渐渐减少上树屋的次数,过了不久,那地方就变成他们所有了。我记得一九六一年春天,有一次我上了树屋,注意到里面充满一种炮轰过的干草堆味道,以后我再也没上去过。渐渐地,泰迪与魏恩变得只是偶尔会在学校碰到的另外两张面孔,我们见面仅点点头、说声嘿而已。这种事随处可见,有没有注意到,朋友在你生命中进进出出,好像餐厅中的侍者来来去去一样。可是每当我想起那场梦、想到那两具尸体正用力拖我下水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样也好。有的人会沉沦,如此而已,并不公平,但世事就是这样,有的人会沉沦下去。

33

一九六六年,魏恩葬身于路易斯登的公寓大火中——我相信布鲁克林与布朗克斯的人会称这种公寓为贫民窟。消防队称火势起于凌晨两点,天亮时,整栋建筑物只剩下一堆灰砾。那里原本在举行一场大型的喝酒晚会,魏恩亦是座上客,有人在其中一间卧房里睡着了,却忘了捻熄香烟,或许是魏恩自己,正在梦想他那一罐子钱币。他们从牙齿辨认出魏恩与另外四具尸体的身份。

泰迪则在车祸中丧生,我想是一九七一年,也可能是一九七二年初。我长大那段时间流行一种说法:“如果你一个人出去闯荡,是英雄;带了人跟你一起,就是狗熊。”泰迪自从懂事以来,唯一的愿望就是从军,结果空军不接纳他,征兵部门将他的体格列为d等。其实任何人只要见了他那对厚镜片与助听器,就知道会有这种结果,惟独泰迪自己不知道。他在高中二年级时,由于辱骂辅导老师为狗屎而禁止上学三天;学校就业辅导室的老师已经观察他许久——他几乎天天上办公室查看征兵资料,这位老师知道他不是当兵的料,就劝他考虑一下其他职业,于是泰迪就狂怒起来。

由于经常旷课、迟到与多项成绩不及格,泰迪留级一年……不过还是毕业了。他有一辆老旧的雪佛兰,时常开着到过去马瑞尔、伯考维时常去的地方鬼混,像弹子房、舞厅、酒馆等,最后终于在城堡岩工务局找到一份修补路面的工作。

发生车祸的地点是赫娄。泰迪的雪佛兰车上载满了朋友(其中两个是泰迪、魏恩从一九六〇年就一起混的朋友),每个人都喝了不少酒。车子撞上电线杆,把电线杆撞成两半,然后连翻六个筋斗。其中有个女孩还活着,她在医院的植物区——缅因州综合医院的植物人病房——躺了半年,直到后来不知哪个慈悲的幽灵拔掉了她的呼吸器。泰迪死后获颁年度狗熊奖。

柯里升上初中二年级时选了升学班的课——他和我都知道再等下去就来不及了,因为他永远也无法赶上。每个人都为他这个决定而大感意外。父母认为他在装腔作势,朋友认为他成了好学生,再也不与他为伍,辅导老师认为他的功课一定赶不上。而大部分的老师都对这位留着鸭尾巴长发、穿皮夹克与靴子的学生很不以为然,因为他毫无准备地出现在他们班上,他们认为穿那种靴子与满是拉链皮夹克的人,竟然出现在高尚的几何、拉丁文与地球科学等高深科目的课堂上,简直是大不敬,这身打扮只该出现在技艺班才是。柯里坐在那些来自望城山与布列山中产阶级家庭、衣着考究、活泼开朗的乖小孩中间,就好像格兰戴尔[41]一样,随时可能对他们发出可怕的吼声,把他们连同漂亮衬衫、鞋子和所有的一切,全都吞下肚子。

那年他有十几次想要放弃,他的父亲尤其拼命打击他,指责柯里自觉比老爸强,指责柯里想上大学好花光他老子的血汗钱。有一回他用瓶子敲柯里的后脑勺,结果柯里又上了医院的急诊室,缝了四针才把脑壳合起来。他的老朋友们——现在多半整天抽烟鬼混——看到他都极尽讪笑之能事。辅导老师劝他多少修一点技艺课程,才不会全部不及格。当然最糟的是:他荒废了前七年的教育,如今重拾课业,开始大吃苦头了。

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一起念书,有时候一口气就足足念六个钟头,每次念完,我都精疲力竭,有时候也很害怕——因为他会为过去的荒唐竟然需要付出如此高的代价而大发雷霆。在他学“初级几何学”之前,得先复习五年级的分数部分,因为当时他正与魏恩、泰迪玩得不亦乐乎呢!看到一个拉丁句子,他还得问清楚主词、介词与受词分别是什么;在他的英文文法课本里,工工整整写着“他妈的动名词”。他在作文方面的构思与组织都不错,但文法很差,他不打标点符号的方式仿佛拿散弹枪乱射一般;他把那本《瓦瑞纳英文与作文》翻烂了以后,又在波特兰买了一本新的,那是他买的第一本精装书,日后被他奉为《圣经》一样神圣与珍贵。

但他终于在高三时为大家所接纳。我们两人都不曾名列前茅,不过我得第七,他也得了个十九。我们都得到缅因大学的入学许可,不过我上的是奥朗诺校区,他则去波特兰校区念法律。你信不信?得念更多的拉丁文。

我们俩在高中时都交过女朋友,但没有一个女孩能介入我们之中,你会不会觉得我们有点暧昧?我们的老朋友都这么想,魏恩与泰迪也包括在内,但这只是我们求生的途径。我们在深水中紧紧攀附着对方;我想柯里那方我已经解释过了,而我攀附他的理由则比较不是那么清楚。我想,柯里亟欲逃离城堡岩与逃离工厂阴影,就是我最好的理由,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逆流而上,如果他沉沦了,我想一部分的我也会随之沉沦下去。

一九七一年底,柯里到波特兰一家小吃店吃饭,就在他的面前,有两个人正在为谁先排在前面而争执不休,其中一个抽出刀子。柯里是我们之中最善于打圆场的,这时他介入他们中间调停,刀子正好就插进他的喉咙。拿刀的这个人曾经在四个不同的监狱里服刑,事发之前一个星期才从肖申克州立监狱出来。柯里当场毙命。

我是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的——柯里当时即将结束研究生二年级的学业,而我也已经结婚一年半,正在一所高中教英文,我太太有了身孕,我也正在筹划写一本书。当我看到报纸的大标题时——研究生于波特兰餐厅被刺殒命——就告诉太太我要出去喝点东西。我驾车到郊外,停了车,为他哭泣;我猜我大概哭了将近半个小时,虽然我们夫妻感情甚笃,但我无法在太太面前哭泣,否则就显得太软弱了。

34

至于我呢?

正如我说的,现在我是个作家,许多书评人说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屎,我也时常觉得他们说得没错……但每回在银行或医生办公室里填表格填到职业栏,我填上“作家”二字时,都仍然觉得心慌。我的故事太像童话故事了,显得荒诞不经。

我卖掉了那本小说,片商将它拍成电影,影评人的口碑甚佳,小说本身也大大热门,这一切都发生于我二十六岁那年。第二本书也拍成电影,第三本亦不例外。我告诉过你——简直是他妈的荒诞不经,况且我太太好像也并不介意我待在家里,现在我们已有三个孩子了。在我看来,他们都很完美,大半的时间我都觉得很快乐。

但我曾经说过,写作不像过去那么轻松、那么有趣。电话总是不停地响,偶尔我会头痛欲裂,于是就必须到幽暗的房间里躺下,直到不再头痛为止。大夫说我得的并不是真正的偏头痛,他称之为“紧张痛”,叫我心情放轻松即可痊愈。我偶尔会担心自己,这种毛病多么愚蠢啊……可是我却无法停止头痛。我想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义?一个人能以写作杜撰的小说致富,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不过我与马瑞尔重逢的经过倒是挺滑稽的。我的朋友都死了,而马瑞尔还活着,我看见他在三点钟的下班哨声之后,从工厂停车场驾着车出来,那是我上一次带着孩子回家看爸爸的时候。

一九五二年的福特车已变为一九七七年的旅行车,车身上还贴着褪色的“里根/布什/一九八〇”字样。他的头发推成了小平头,人也发福不少,原本伶俐、英俊的五官,如今都已陷进满脸赘肉里。我把孩子留在爸爸那儿,好进城买份报纸。我正好站在卡宾街的角落等着过街时,他朝我一瞥,这个过去曾打歪我鼻梁的三十二岁男人完全没有认出我。

我注视着他把车子弯进酒馆旁边的肮脏停车场,然后他下车,两手插在裤袋里走了进去,我可以想象他开门时里面飘出的烟味和西部乡村歌曲的声音,以及其他常客的欢迎声,他将那偌大的臀部往凳子上一搁,或许自从他二十一岁以后,除了星期天之外,每天都在这里消磨三个钟头。

我想:原来马瑞尔现在变成这样。

我往左边一望,越过工厂,我可以看见城堡河的河水仍然在赫娄与城堡岩之间的桥下奔流着,虽然不及过去那么宽阔,但却干净得多。上流的桥已不复存在,但河水仍继续奔流着。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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