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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三十岁的女人,连形婚的资格都没有(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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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依然在我的朋友圈里,她喜欢发布各种噘着嘴的照片。我一直很奇怪,一个体面地背着香奈儿包的女人,为什么要做出这种白痴动作?

有一天她发了一张图,问大家可爱吗?

我回了两个字,两个我一直挺想送给她的字:贱货。

是的,这样不聪明不稳妥不理智,不过只要一想到她气得跳起来的样子,我真的高兴极了。

我还做了另一件事。老娘现在闲得很,以前欺负我扯不下脸是不是?

胡容让我打开了思路,上网搜索了一下小陆的公司,在所有的招聘网站,发帖谩骂这个不负责任的公司,既然你们做了这种不负责任的事,为什么不能接受一点不负责任的惩罚?

我从胡容那边买了点水军来传播这些帖子,只要保持在各种招聘论坛高居首页就行。

即便是一个成熟独立的女性,也没有必要被人活生生欺负对不对?

琳达回复很快,她真是bitch界的翘楚:你说你自己吗?抢人男朋友的贱货?

我们的所有回复,都在所有前同事的目睹下。

哈哈哈哈哈,这个女人怎么了,国外留学,年轻漂亮,结果呢,她竟然觉得抢人男朋友就是一件触犯道德法庭的事情,这些揣着一颗正义之心的贱人,我还挺难忍受的。

在她们眼里,男人大概就是宝贝一般的存在,无论如何都要守住。

我恭敬地留言:好啦,男人你想要随便拿啊,说你贱是因为你喜欢装可爱背后却是个老女巫啊。

我把琳达拉黑了。

很幼稚,但是很开心。

前同事里有两个小女孩不可思议跑来说:“天哪陈总,你竟然敢公开撕逼。”

“对啊,我都走了有什么不敢呢?”

“你就不怕以后人家业内找你报复吗?”

“那就来呗,我光脚不怕穿鞋的噢,你以为她失去的多,还是我失去的多呢?”

我已经不是个小女孩了,我想起自己二十多岁的时候,什么都害怕,害怕失恋,害怕没工作,害怕房东忽然涨价,害怕将来还是一无所有。

真奇怪啊,虽然我在三十岁的时候一无所有,但我的的确确,什么都不怕。

这个社会,只遵循一条法则:欺软怕硬。

曾东像蛇一样,在某个夜晚从角落游出来,发来三个字:喝酒吗?

我没搭理,这一次我再也不好奇了,不好奇他的任何事情,他的前妻,他的公司,他的负债,他的家暴,此人跟我无关。

等等,还有一种方法啊。

我像狡猾的农夫一样,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问他:去哪呢?

我给罗薇薇打了个电话:“你不是在找曾东吗?他找我喝酒,大概又想跟我上床,高邮路17号,晚上十点,以后别再麻烦我。”

我不是每次都有心情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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