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猎魔人(全集)》小说信息

猎魔人卷八:风暴季节 第十三章(第2页,共2页)

字体:

“哈哈,长官。”矮人大笑起来,“她?她是个妓女,俺是说,风尘女子。俺在希达里斯雇的她,让她给俺暖床。旅行时有女人陪,你就不会想家了,天底下所有哲学家都会赞同这句话。”

他用力拍拍芙莱嘉的屁股。芙莱嘉咬牙切齿,脸色气得更白了。

“是吗?”军士皱起眉头,“乍一眼我怎么没看出来?哎,太明显了。她是个半精灵。”

“而你是个半鸡儿。”芙莱嘉恶狠狠地说,“鸡儿只有常人的一半。”

“闭嘴,闭嘴。”埃达里奥·巴赫安抚道,“别往心里去,长官。俺就喜欢这种泼辣的货色。”

一个士兵冲进房间,递过一份报告。科瓦奇军士挺直了脊背。

“发现匪帮踪迹!”他宣布道,“我们必须全速追赶!请原谅我们的打扰。随时为各位效劳!”

他和士兵们离开房间。片刻后,沉重的马蹄声离开了院子。

“请原谅刚才的闹剧,原谅俺随性的发言和粗鲁的举动。”沉默片刻后,埃达里奥·巴赫对芙莱嘉、特伦特和利根扎说道,“说老实话,俺不认识你们,不在乎你们,也不喜欢你们的所作所为,但俺更不喜欢有人被绞死。想到你们被挂上绞架,两腿乱蹬的模样,俺就特别沮丧。这就是俺出言轻浮的原因。”

“你们的命是这出言轻浮的矮人救的。”杰洛特补充道,“礼貌点,向矮人先生表示谢意吧。我见过你们对那农夫一家的行径,知道你们是怎样的无赖。我不会动一根手指头维护你们,不愿也不会像这位高贵的矮人一样替你们打掩护。没有他,你们三个已经被绞死了。所以,走吧。最好走那位军士和骑兵队相反的方向。”

看到三人的视线不断瞄向插进椽子的长剑,杰洛特立刻打断了他们的念想。“想都别想。你们拿不走的。没了武器,也免得你们再去打劫和勒索了。滚。”

“好紧张。”三人离开并关上房门不久,埃达里奥·巴赫长出一口气,“该死的,俺的手还在发抖。你呢?”

“我没事。”杰洛特回想起刚才的情况,“我在这方面……有点缺陷。”

“有些人很走运。”矮人咧嘴一笑,“就连缺陷都对他们有好处。再来杯啤酒?”

“不了,谢谢。”杰洛特摇摇头,“我也该走了。我发现自己的处境……这么说吧,还是尽早赶路比较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并不明智。”

“俺注意到了,但俺不会瞎打听。不过,猎魔人,你知道吗?俺也不想留在这里,干等两天后的马车了。首先,俺很无聊。其次,被你用扫帚打翻的女人,跟俺道别时的表情特别难看。咳,当时俺脑子发热,肯定说过头了。被俺说是妓女还被拍了屁股,她多半不会善罢甘休。她可能还会回来,到时俺可不想继续待在这儿。所以,咱们一起上路如何?”

“好啊。”杰洛特露出微笑,“有个好伙伴,路上就不会孤单了,天底下所有哲学家都会赞同这句话。只要我们方向一致就行。我要去诺维格瑞,必须在七月十五之前赶到。必须在十五日之前。”

他最迟要在七月十五之前赶到诺维格瑞。巫师们雇佣他,买下他两周时间时,他就强调过这一点。没问题,当时派尼提和查拉骄傲地看着他。没问题,猎魔人。你眨眼工夫就能赶到诺维格瑞。我们会直接把你传送到主街上。

“十五号之前,哈,”矮人扯了扯胡子,“今天是九号。时间不多了,要走的路却很长。不过有个法子能让你及时赶到。”

他站起身,从挂衣钩上取下一顶宽沿尖顶帽,戴在头上,又将一只袋子挎上肩头。

“俺在路上再跟你解释。走吧,利维亚的杰洛特,正好俺也要走这个方向。”

二人脚步轻快,甚至有点轻快过头了。事实证明,埃达里奥·巴赫是个典型的矮人。尽管在有需要或方便的情况下,矮人也可以驾乘各种交通工具和坐骑,无论马匹还是驮兽都行,但他们更喜欢走路。矮人天生就适合步行,一天能走三十里,堪比普通人驾马一日的骑程,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能背着常人拿都拿不动的行李。与没有负重的矮人一起走路,人类根本追不上他们的脚步,哪怕猎魔人都不行。杰洛特忘记了这一点,因此没过多久,他只能要求埃达里奥稍微放慢点速度。

他们沿林间小路前行,有时穿过崎岖不平且没有道路的野地。埃达里奥知道怎么走,对这片区域了如指掌。他解释说,他家住在希达里斯,家族规模很大,以致一年四季都有聚会,比如婚宴、洗礼、葬礼或守灵等等。按照矮人的传统,除非你能拿出有公证人签字的死亡证明,否则别想缺席这种聚会,而活着的家族成员是没法弄到死亡证明的。因此,埃达里奥对往来希达里斯的路线可谓烂熟于胸。

“咱们的目的地,”他边走边说,“是位于庞塔尔洪泛区的定居点维阿特纳。维阿特纳有港口,经常有帆船和渡船在那儿停泊。只要运气不坏,咱们就能找艘合适的船。俺要去崔托格,所以会在鹤丛岛下船,你还得多坐一段,三四天后就能抵达诺维格瑞。相信俺,这是最快的法子。”

“我相信。慢点儿,埃达里奥。我快跟不上了。你的职业经常走路吗?莫非你是个行商小贩?”

“俺是矿工,在铜矿坑干活。”

“当然,所有矮人都是矿工,都在玛哈坎的矿坑里干活。站在采掘面旁边,用铁镐挖矿。”

“你这叫刻板印象,懂吗?要不了多久,你又该说所有矮人都满嘴脏话了。再喝上几杯烈酒,你还会觉得俺们都爱拿战斧砍人。”

“我没这么想过。”

“俺的矿坑不在玛哈坎,而在崔托格附近的铜矿镇。俺也不负责挖矿。俺是矿坑铜管乐队的号手。”

“有意思。”

“另有件事才叫有意思呢。”矮人大笑着说,“是个逗人发笑的巧合。俺们乐队的拿手曲目叫《猎魔人行军曲》。听起来是这样:嗒啦-啦啦,砰,砰,呜叭-呜叭,铃-叮-叮,啪啪啦啦-嗒啦-嗒啦,嗒啦-啦啦,砰-砰-砰……”

“你们怎么想出这鬼名字的?你们见过猎魔人行军吗?在哪儿?什么时候?”

“其实……”埃达里奥·巴赫显得有些心虚,“这是用《大力士进行曲》改编的。所有矿坑铜管乐队演奏的不是《大力士进行曲》、《运动员入场曲》,就是《老兵行军曲》。俺们想搞点原创的。嗒-啦-啦,砰-嘀-哎!”

“慢点儿,不然我要累死了!”

森林里荒无人烟,但他们经常走过的草地和林间空地却截然相反。那些地方忙得热火朝天,人们收割干草,将其耙平,再聚成草垛和草堆。矮人欢快地招呼他们,他们有时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应,有时毫无反应。

“这让俺想起了俺们乐队的另一支进行曲,”埃达里奥指指辛勤劳作的工人,“名叫《割干草》。俺们经常演奏,尤其是在夏天,还会跟着唱。俺们矿坑有个诗人,他写了几句绝妙的歌词,甚至可以拿来清唱。歌词是这样的:

男人前面忙割草,女人后面跟着跑。抬头看天吓一跳,担心大雨哗哗浇。男人女人抱成团,狂风暴雨里取暖。大鸟挥舞左右摇,管他风狂雨又暴。

然后从头唱起。挺适合行军的,对吧?”

“慢点儿,埃达里奥!”

“慢不得!这可是行军曲!要遵守行军的节奏和韵律!”

在途中一个小丘上,他们看到一道白墙的残骸、某栋建筑物的废墟,以及一座造型独特的塔楼。

杰洛特根据塔楼认出了那间神殿——他不记得里头供奉的是哪位神祇了,但听说过与之相关的故事。很久以前,那里住着一群祭司,据说他们贪婪、放纵、沉迷于酒色,终于有一天,当地居民忍无可忍,将他们逐出神殿,赶进一片密林,从此祭司们在那边住了下来,改信林间神灵,最后的结局相当凄惨。

“那是老艾莱姆。”埃达里奥说,“咱们没走错路,时间也掌握得很好。傍晚就能赶到林间坝了。”

他们沿小河前行。上游湍急的河水拍打着巨石,翻涌起泡沫,下游河面变宽,形成一大片水塘。一座用木头和泥土筑成的堤坝汇聚了河水。堤坝旁很是忙碌,一群人正在那里辛勤劳作。

“到林间坝了。”埃达里奥说,“你看,下面那建筑就是堤坝。有了它,工人就能把林地里的木材推进河道运走。你应该注意到了,这河太浅,没法行船。所以等水位上升,他们堆好木材之后就会打开堤坝,形成适合漂木的大浪。生产木炭的原料就是用这种方式运输的。木炭……”

“……是炼铁的必备原料。”杰洛特替他说完,“而熔炼是工业里最重要也最有前途的分支。我知道。有个巫师最近替我指点迷津了。他很懂木炭和熔炼。”

“他能懂也不奇怪。”矮人哼了一声,“巫师会是苟斯·维伦工业区那些商号的大股东,名下有好几间铸造厂和金属加工厂呢。他们在熔炼行业捞到大笔利润,在其他行业也一样。也许这是他们应得的,说到底,这种技术基本上就是他们开发的。不过嘛,他们大可以放下伪善的论调,不如干脆承认魔法不是啥好东西,不是舍己为人的慈善事业,而是谋求利润的巨大产业。俺干吗跟你说这些?你早就知道了。跟俺来,那边有间小酒馆,咱们去那儿休息。那儿肯定有床位。你也瞧见了,天快黑了。”

这间小酒馆根本配不上“酒馆”这个称呼,但没人会感到意外。它的服务对象是堤坝那边的伐木工和撑筏工,对他们来说,只要有酒喝,什么地方都无所谓。一间棚屋,上面是漏雨的茅草屋顶,再用木杆撑起一块雨篷,下面是粗木板钉成的桌椅,外加一面石头壁炉,当地人就心满意足了。他们不需要也不指望更加奢侈的享受,只在乎隔墙后面有没有酒桶,老板能不能端出啤酒,或者老板娘心情好时,会不会在壁炉余烬里摆上铁架,烤几根香肠,哪怕卖得稍微贵些也行。

杰洛特和埃达里奥都没抱太大期待,好在啤酒很新鲜,明显是从刚打开的木桶倒出来的。他们又恭维了老板娘几句,让她煎了一锅血肠配洋葱。在森林里穿行了一整天,杰洛特觉得这血肠的味道甚至堪比小牛腿肉加蔬菜、野猪肩肉、墨鱼汁比目鱼,以及“万物本性客栈”所有的美味佳肴。不过说实话,他还是比较想念“万物本性客栈”。

“你也知道那位先知的命运吧?”埃达里奥朝老板娘招招手,又点了杯啤酒。

落座之前,他们仔细查看了一棵大橡树旁覆盖苔藓的巨石。石头上刻着文字,说在复活纪元1133年的春分节,先知雷比欧达曾在此地向他的门徒布道,1200年,斯派里顿·艾普斯——来自林德的针织品大师,在小市场开业大吉,价廉物美,欢迎选购——出资建造了纪念此事的方尖碑。

“你知道人称先知的雷比欧达的故事吗?”埃达里奥刮着黏在锅底的血肠,再次发问,“俺是说,真正的故事。”

“不知道。”猎魔人用面包擦拭锅底,“不管是真的还是编的,我都不感兴趣。”

“那就听俺说。这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俺记得就是这块大石头上写的日期不久。你也清楚,时至今日,几乎没人见过龙了,除非是在杳无人烟的群山或荒野里。而在过去,它们出现得比较频繁,有时会造成麻烦。它们发现满是牲口的牧场是绝佳的用餐地点,可以毫不费力地填饱肚子。对农夫来说,幸好这种巨型爬虫每个季度也就开荤一两次,不过它们的食量足能让牧场倒闭,尤其是它们相中哪片区域之后。有条巨龙就盯上了科德温某个小村庄,它会飞进村子,吃几只羊、两三头牛,再从鱼塘里抓几条鲤鱼当点心,最后喷火点燃一间谷仓或一片草垛,拍拍屁股飞走。”

矮人灌了口啤酒,打了个嗝儿。

“村民们费尽心机想赶走那条龙,使用了各种陷阱和花招,结果全是徒劳。幸运的是,雷比欧达刚好带着门徒来到附近的班·阿德城。当时他已经是个名人了,被称为先知,有众多追随者。农夫们向他求助,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然没有拒绝。等那条龙再次出现,雷比欧达前往牧场驱赶它。那龙像做烤鸭一样把他烧得外焦里嫩,吞进肚里。对,就这么吞了下去,然后飞回山里。”

“完了?”

“没有,听俺讲。众门徒为先知哭泣,陷入绝望,然后雇了几个猎人。是俺们的人,矮人小伙子,熟悉龙的矮人猎人。他们追踪那条龙一个月,按照惯例,跟着那只大爬虫的排泄物。门徒们跪在每一坨大便旁边,一边翻搅一边痛哭,想拼出他们导师的残骸。最后他们凑齐了所有尸骨——反正他们觉得算是凑齐了吧。当然了,肯定不光有人骨,还掺杂了牛羊的骨片,目前都收藏在诺维格瑞神殿的一口石棺里,当作神圣的遗物。”

“得了吧,埃达里奥。这故事是你编的,或者经过大幅修改。”

“为啥这么怀疑?”

“因为我常与一位诗人同行。如果一件事有真实的和更吸引人的两种版本,他肯定会选择后者,还会大肆添油加醋。如果有人指责他,他会哈哈大笑,诡辩说就算某事不是真的,也不能代表那一定是假的。”

“让俺猜猜这位诗人是谁。不用说,是丹德里恩。不过故事自有它自己的规则。”

“‘故事多是虚构的记录,记载的多是无足轻重的事件,多由堪比白痴的历史学家灌输给我们。’”猎魔人笑着说道。

“再让俺猜猜这句格言的作者是谁。”埃达里奥·巴赫咧嘴一笑,“科沃的维索戈塔,哲学家、伦理学家,同时也是历史学家。不过,关于先知雷比欧达……嘿,就像有人说过的,历史就是历史。俺听说,在诺维格瑞,有时祭司会从石棺里取出先知的遗骸,让信徒亲吻。俺要是在场,肯定下不去嘴。”

“我也是。”杰洛特说,“至于诺维格瑞,既然我们提到那里……”

“放轻松,”矮人打断他,“你不会迟到的。咱们一早就起床,出发去维阿特纳。咱们会找到一条合适的船,让你及时赶到诺维格瑞。”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