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以打赌。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打赌……”
暮先生顶开下水道的井盖,把它推到一边,哈克特和我在下面的黑暗中等着。他观察了一会儿,确定街上连个人影儿都没有后,才低声说:“警报解除。”我们跟着他爬上梯子,出来透透新鲜空气。
“我讨厌这些该死的下水道。”我咕哝道,扒下靴子,脏水、污泥以及我不愿去想的其他什么东西把靴子浸了个透湿。回旅馆后,我还得在水池里把它们刷干净,放在暖气片上烤干。这三个月来,夜夜如此。
“我也烦它们。”暮先生表示赞同,轻轻地把一只死老鼠从他长长的红斗篷的褶皱里抠了出来。
“没那么糟糕吧。”哈克特咯咯地笑着说。对他而言自然没事了——他没鼻子,闻不到味儿!
“至少雨还没下起来。”暮先生说。
“再过一个月,”我苦着脸说,“就十月中旬了,到时候我们得趟着没到屁股的雨水走路。”
“到时候我们早已发现了吸血魔,把他们解决掉了。”暮先生说,但显得并无把握。
“你两个月前就这么说过。”我提醒他。
“上个月也这么说过。”哈克特补充道。
“你们愿意取消这次搜捕,把这些人交给吸血魔吗?”暮先生平静地问道。
哈克特看了看我,我瞧了瞧哈克特,不约而同地摇起了头。“当然不愿意,”我叹着气说,“我们只是觉得累了疲了。我们回旅馆吧,把自己弄干,吃点儿热的东西。好好睡上一天,我们就没事了。”
我们在附近找到了的一架防火梯,爬上屋顶,在夜色的掩护下出发了,一路上并没撞见警察或士兵。
吸血魔王已经逃走六个月了。万查前往吸血鬼圣堡向王子和将军们报信还没回来。头三个月里,暮先生、哈克特和我漫无目的地搜寻,随后,我们隐隐约约地听说,恐怖正笼罩着暮先生的故乡——有人被杀,尸体还被吸干了血。据报道这是吸血鬼干的,但我们更清楚是谁干的。我们先前就听说城里出现了吸血魔,此行正是要确认这一点。
暮先生非常关注城里的居民。虽然他作为人生活在这里时认识的熟人早就去世下葬了,但他还是将他们的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看做自己精神上的亲属。十三年前,当一个名叫莫劳的疯吸血魔在这个城市里肆意作恶时,暮先生回来了,带着我和埃弗拉·冯——怪物马戏团的一个蛇娃——制止了他。现在历史又重演了,他觉得非插手不可。
“但也许我不该感情用事,”三个月前我们分析形势时,他就在思考,“我们必须集中精力搜索吸血魔王。我把大家拉过来而停止寻找吸血魔,也许是个错误。”
“别这么想,”我并不同意,“小先生跟我们说过,如果要找到吸血魔王我们就要随心而行。你的心将你拉回家乡,而我的心让我跟着你。我想我们应该来。”
哈克特·马尔兹,一个灰皮肤的小人,已学会了说话。他也同意我的观点,所以我们就赶来了暮先生出生的城市,考察这儿的形势,如果可能则加以援手。到这儿之后,我们马上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团迷雾之中。这里确实有吸血魔出没,如果我们估计准确的话,至少有三四个,可他们到底是吸血魔大队人马的一部分呢,还是一些游荡的疯子?如果他们是正常的战士,那么他们的杀人方式应该更谨慎些——明智的吸血魔绝不会让人们找到受害者的尸体。如果他们疯了,则绝不会隐藏得如此巧妙——经过三个月的搜索,我们在城市的下水道里没发现吸血魔一星半点的踪迹。
回到旅馆,我们从窗户进入了屋里。我们在顶层租了两个房间,夜晚的时候利用窗户进出,因为我们又脏又湿,没法走大厅。另外,我们的地面活动越少越好——城里一片混乱,警察和士兵在街上巡逻,看谁不顺眼就抓谁。
暮先生和哈克特洗澡的时候,我脱了衣服等着。本来我们该租三个房间,这样三个人能同时洗澡,但我们不让哈克特抛头露面会更安全些——暮先生和我会被当作人类,而怪物般的、被缝合起来的哈克特怎么看也不像个人样。
我坐在床尾,差点睡着了。过去的三个月漫长而又艰苦。每天晚上,我们游荡在房顶上和下水道中,寻找吸血魔,避免与警察、士兵和受惊的人们碰面,好多人开始带枪和其他武器。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但据我们所知已经死了十一个人。如果我们不追查下去的话,还会死更多的人。
我站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竭力保持清醒,等着洗澡。有些日子,我实在坚持不住,回来后就一头倒了下去,等到晚上醒来时,则满身大汗,又脏又臭,就跟猫咳出来的东西似的。
我不禁回想起上次来这儿所发生的一切。那时我还小,仍在学习怎样做个半吸血鬼。在这里,我遇到了平生第一个(也是惟一的)女朋友——黛比·赫姆洛克。她皮肤微黑,嘴唇丰满,眼睛亮亮的。我真想和她进一步发展。但责任感在召唤着我,我们杀掉了那个疯吸血魔之后,生活的洪流就将我们分开了。
自从回来后,我好几次经过她和她父母曾经住过的房子,真有些希望她还住在那儿。但新房客搬了进去,赫姆洛克一家杳无踪影。再说——我这个半吸血鬼的衰老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因此,尽管我最后一次吻黛比已是十三年前的事,我看上去只不过老了几岁。黛比现在一定已经变成一个妇人。我们再见面的话,一切都会乱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