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lucky轻酒吧门口。
宁以菲上上下下打量了秦珩好几眼,直把对方看得浑身不自在地扭过头去才问道:“你那七彩羽毛衣呢?”
今天的秦珩穿着规矩中带着一丝不羁,不羁中带着一丝潇洒,潇洒中又带着一丝潮流,区别于靓丽的羽毛衣和禁欲的运动服,这一套look日常且帅气。宽松的字母t恤露出一段锁骨,黑色破洞裤上还挂着条链子,但在他身上一点也不显得中二。
嗯,就是那彩虹头还有点扎眼……不过玩音乐的人,总得有点能吸引别人目光的东西。而且平心而论,比起身边这些成群结队进入酒吧,紧身衣小脚裤豆豆鞋、头发长到脖子根还梳成偏分盖住一只眼的人,秦珩已经很好看了,不是一个档次的好看。
杀马特非主流之所以被称为杀马特和非主流,主要是因为他们跟秦珩差了一张完美无瑕的脸。
轻酒吧老板叫玛丽,长鬈发,高颧骨,欧式大双(眼皮),复古红唇,颊边还有一颗小痣,长得很有异域风情。
玛丽跟宁以菲年纪差不多,大学刚毕业的时候看中了老城的商业价值,来这边开了家酒吧。之后一年,老城果然被人发掘成了旅游景点,来的人逐渐多了,营业利润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玛丽指缝间夹着一根燃烧着的香烟,表现得很热情:“小菲,这就是你说的那位秦先生?哇,人长得真帅!有这长相,谁还管你会不会唱歌,光坐着就行了啊!”
秦珩摆手开了个玩笑:“抱歉,我想通过双手努力赚钱。”
宁以菲差点笑出声,这样的秦珩也很有意思。
玛丽抬手指了指酒吧中央的小型圆台,上面各色乐器都有,刚好是为乐队准备的。因为目前还没有人上去,所以显得空荡荡的。
“帅哥,先上去热个场子。”
秦珩自己背了把吉他,自己的东西用得再旧也顺手。他经过宁以菲,冲她笑了下,痞痞的,耳钻一闪,然后说:“好好看着,哥给你露一手。”
秦珩上了台,毫无紧张感,抬手拨弦试了试音,紧接着泠泠弦音响了起来,伴随着好听的男低音:“我从未见识过这个世界的美丽,直到遇见你……”
这个空当,玛丽双手撑着台子凑近宁以菲说:“小菲,考虑考虑,再来我这儿驻唱一个月,工资再给你加一半。”
宁以菲刚来老城的时候,白天在市场卖鸟,晚上觉得太闲就在这家酒吧当键盘手,跟着一个本地的小乐队一起驻唱了半个月,那半个月,来酒吧的人明显多了不少,而她也从中体会到了不同于音乐会大场馆的热闹感。
那时她很愁闷,觉得钢琴让她失去了朋友,因为驻唱,她终于找到了一点会弹琴的好处——至少不会轻易饿死在大街上。
宁以菲摇摇头:“不了,我之后可能会离开老城。”
这里终究只是一个用来散心的地方,她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今天杨素给了她一张请柬,那是德国著名钢琴家费德尔给中国的青年才俊发来的训练邀请,训练的同时还会举办晚宴用来交流别国音乐文化,整个国家只有五个人有此殊荣,光是杨素手下就占了两个名额。
宁以菲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平复心情,之后便要在这条路上义无反顾地前行了。
“好吧,虽然有点遗憾,但还是希望看到你越来越好。”玛丽推给她一杯颜色漂亮的鸡尾酒,“送你的,祝你前程似锦。”
“谢谢。”
秦珩的声音就在两人安安静静喝酒时飘了过来,带着缱绻的温柔,如同三月春风,拂过心田。
我看到了落日朝阳,看到了水起云落,我看到了你。
我看到石榴花开放,看到飘扬的裙角,我看到了你。
玛丽纳罕地说:“这歌不错啊,怎么以前没听过?”
七点以后,正好是古城里的酒吧最热闹的时候。累了一天的游客们会来歇歇脚,放松神经,喝点小酒聊聊天,讨论明天会是晴天或阴天。
这会儿酒吧里人很多,所有人都注视着中央的圆台。
灯光下,秦珩左边耳朵上小小的银色耳圈不时折射出光线。他唱歌的时候非常专注,一边拨弦,一边哼唱,浑身散发着一种抓人的光彩。
宁以菲定定地看着,没有眨眼。
——秦珩在边弹着吉他边唱歌。
那把嗓子简直就像为了唱歌而生的,低沉磁性,多情婉转,感人至深。
终于还是等到了这一刻。
宁以菲很早就这么觉得,秦珩唱情歌很带感。
轻酒吧的气氛可以很热烈,也可以很轻松。秦珩唱完一首,旋律一转忽然变得急促起来。
刚刚被温情音乐安抚下来的观众一下子开始躁动,不少男女已经开始随着节奏律动起来。
秦珩换了一首歌。
这回是一首尽人皆知的狂热老歌。
之后的四分钟,全场嗨爆。
矜持的少女在摇摆,狂放的少年在尖叫。
酒精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这一刻什么都不想了,只跟着节奏跳动。
宁以菲身处嘈杂的环境,心情却依旧稳定,这或许是常年出入音乐馆养出来的特质。她透过拥挤的人潮,能在缝隙中看到秦珩沐浴着头顶上彩色的灯光。
真好,她想。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秦珩好像也找到了自己所缺的东西。
她想起那天,秦珩笑着跟她说:“我变好了。”
虽然不知道他什么变好了,但宁以菲很替他开心。回过头来看,这几个月时间,过得好像还不赖。
秦珩下台走了过来,玛丽还在纠结他刚才唱的歌,围着他问个不停:“你唱的是民谣吗?还是什么?是谁的歌?能告诉我吗?”
秦珩不答,他看着宁以菲,又笑了。他在台上唱歌时的那股痞帅劲儿还没完全消退掉,笑起来挑起一边嘴角,耳钻仍旧在闪,晃花了宁以菲的眼睛。
在分不清是音乐节拍还是心脏跳动的声音里,秦珩慢慢说:“那首歌叫《我看见你》,我写的,刚才是第一次唱。”
这首歌其实并没有创作完全,是在他开始有了灵感时慢慢记录的。歌词只写了一半,编曲也只编了一半,剩下的全是刚才即兴加上去的,就这样凑成了一首完整的歌。唱完到现在,秦珩自己都是乱的。很多词他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刚才唱歌时瞥见了宁以菲。
人群的微小空隙里,绚丽的彩色灯光下,她在笑。
秦珩看起来意气风发,连头发丝都在兴奋着。
上了台的他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好像隐藏了獠牙的野兽,在这一刻散发出属于王者的气场。
如果宁以菲见过他以前站在主舞台上肆意歌唱摇摆的样子,此刻大概会觉得非常感动。不过没见过也无所谓,反正这一刻的秦珩,有一种别样的魅力,让人挪不开眼。
宁以菲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总之,好像别的什么都已经淡化,眼睛里能够容纳的,只有一个人。她清晰地感觉到胸膛里有个地方渐渐加快了跳动的速度,然后被周围的人声掩盖。所有人都听不见,只有她自己。
宁以菲从来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原来会是秦珩这样的人,既张狂放肆又才华横溢,私底下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一面,总是吸引着别人去窥视。
事实也证明,她真的喜欢上秦珩了。
分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等自己发现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了。或许是他一脸不耐烦地躲避宁小绿的嘴巴却贴心地没有攥紧手心,或许是他为了写出歌曲就果断搬来老城的这份执着,又或许是他技术不纯熟地载着自己穿行在大街小巷,初夏的风吹在脸上,将他身上浅浅的洗衣液香味也一同卷进鼻腔里。
那他呢?他会不会也对自己有一点好感?
宁以菲没法直接问秦珩这样的问题,感情这件事,可能是当局者迷,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再精明的人也会变得迟钝,所以才让一向清醒的她也变得不清醒了。
这样也好,宁以菲想,万一秦珩对她没什么感觉,也不至于连朋友也做不了。当然她也想过,如果秦珩跟她想法一样,两人最后在一起了,或许也不是什么好事。
工作的原因,宁以菲行程很紧。在老城的这点时间完全是因为她实在受不了了才硬挤出来的,等恢复了工作,她又得天南海北到处飞。异地恋分手的概率太大了,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开这个口,至少这样等到忙累了休息的时候,还能跟他聊聊天。
宁以菲轻轻叹了一口气,真切地感觉到做人难两全。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只有爱情的。
回家的路上,夜风温柔。
旁边院子里提早结出花苞的黄颜色夜来香已经在晚上开放,香气浅浅的,透过铁栅栏飘出来。
千年古城,万家灯火,斑驳光影照着脚下石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