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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E.D│看完烟火再回去(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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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再坏,我常常对自己说,一切都会过去。这是最为残酷,又最为温情的真理。

半点心

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个酒吧,老板是混文化圈的,所以常常举行一些文化活动。那天是一个女作家的新书发布会,我路过便进去看了看。穿藏青色大摆裙的女作家正在讲话,又邀朋友讲,她眉目清雅,在酒吧巴掌大小的天井里翩然来去,头顶的光线如天然聚光灯,笼着这个明星般的女人,围观的人纷纷忙着拍照鼓掌,气氛极是热闹。有个穿格子衬衫的男人坐在中间靠左的圆桌边上,身子侧着,一半对着讲台,一半对着外面,他静静地抽烟。

我要了杯水,靠着吧台坐下来,隔些距离看这场文绉绉的插科打诨。朋友们挨着遍将女作家赞美了一圈,终于有人点到那个抽烟的男人,麦子,麦子在哪里?男人接过话筒,没说话,先笑了。

他说,岚微写得太多。

发言很短,大意是说女作家太勤奋,让其他人懒散得无地自容。他建议女作家每年去国外玩个三两个月,再生个孩子养条狗,也给搞写作的男人们一点机会。结尾处一语双关,大家笑得更放肆,女作家走过来推搡一把他的肩膀,露出亲近而嗔怪的表情。话筒递到别处,麦子又继续抽烟,在海浪般此起彼伏的热闹中像一张天空布景。

过了一会儿,活动散了,文化人们聚在几张桌子上私聊,我从酒吧出去。直走,右拐,再右拐,就到家。

顾不上开灯,我放下包脱了外套便钻进厨房,中午吃的饭碗还泡在水槽里没有洗。热水从水龙头哗啦啦地淌到锅中,一层红油马上浮起来,我挤些洗洁剂慢慢地洗着,心里盘算了一下晚上是煮根香肠,还是炒只茄子,或者干脆煮碗面打发掉晚饭。烟灰色的黄昏贴在厨房的玻璃窗上,我默默地看着水流,忽然丢了碗就往外走。

没有办法,我一直想着那张脸,人群中抽烟的,郁郁寡欢的脸,他原来在那里。

下楼,直走,左拐,再左拐。走进那家叫“半点心”的酒吧,我松了口气,麦子还在。他换了位置,坐在比较靠近门口的敞亮的桌子旁,手里仍旧执著那根烟。看见我,他眼神竟顿了一下,像旧识般问,你怎么又回来?我心里酸楚,因为他的语气根本不是发问,他根本知道我为什么回来,简直一眼就洞穿。

我眼睛莫名其妙地蓄满了泪,开口已哽咽,只好说,我忘了点东西。

走进酒吧深处逛了一下,又去了厕所,装出一副找东西的样子,再出去的时候麦子仍在原处吞云吐雾,我经过他身边时佯装不经意地回了下头,发现他眼神落在别处,只好匆匆地走了,匆忙而轻缓的,像身后每一步都是塌陷的深渊,像一发力就要踏碎裂开的心脏。思绪不着边际地挣脱了地心引力,我走在云里,我想我爱上了这个叫麦子的陌生男人。

好几年以前我看过一篇麦子写的小说,通俗爱情题材,写一个男人在酒吧遇见一个神秘而充满诱惑的女人,两人相交一段最后无疾而终的故事。小说名字叫《诗》,诗是那个女人的名字,说不清故事是哪点打动了我,以至于多年后还深深地记得。回家以后我上网将它搜出来,文字谈不上精彩,至多就是一篇中等水准的杂志小说,就像他那张没什么表情,算不上英俊的郁郁寡欢的脸。

网上关于麦子的消息不多,只有零零散散的一些诗出没,有介绍的地方只说他是诗人,1969年出生,出过两本诗集两本小说。有段采访里麦子说写诗关乎生命,写小说关乎生存,好像写小说是很无奈的事……

够了,够了。我不能再去找他的资料,我只是爱上他,爱不需要了解。

那段时间,为了再见到麦子,我几乎天天泡在“半点心”,和那里的服务生老板成了熟人,却没能再遇见他。有时候我从架上抽本书佯装很认真地看着,耳朵却留神听旁边一桌人的谈话。只要麦子的名字从谁的嘴里蹦出来,我就马上堕入一种莫名醉心的窃喜,好像被提到的是自己无比亲近的人。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麦子好像是去了外地参加什么笔会,也不知归期,我仍旧天天到“半点心”来,在脑海中乐此不疲地想象着和他气若游丝般的微妙联系,比如我坐在他坐过的位置看他看过的那本书。

不久后我终于又看见他,比较尴尬,我刚从洗手间出来,而他正好要进。他头埋得很低,身上还是那件旧旧的灰蓝色格子衬衣,发现前面有人后猛地抬头,我看到他略带浮肿的眼睑和苍白的脸,那是一个诗人长期失眠的标志。我很心疼,原地站住了,也不知要说什么,就那么唐突生硬地拦在他面前。

让一让好吗?麦子忽然一笑,声音哑哑的,疲倦的脸上露出只能用无所适从来形容的表情。我登时醒转,只觉得腾地有把火从嗓子眼烧到了眉心,手忙脚乱地和他擦身而过。出去猛灌了半杯冰水,心仍然慌乱。此时外间多了很多人,满满一桌好像都是文艺圈的佳人才子,我瞥见有那天开见面会的女作家岚微,不知道在聊什么,笑得前俯后仰,卷曲的长发下藏蓝色的连身长裙,她依然是众星中的那轮明月。有人提到麦子的名字,又好像是我的幻听,最后没有等到他出来我就走了,好像在逃什么似的。

走出去,竟然变天了,小巷子里正呼啸着穿堂大风。我站住了步子,埋头使劲闻了闻左边的衣袖,担心被风吹散去刚才那一霎错身时麦子留在身体周围那股略微苦涩的烟草味。我那么用力地呼吸,以至于鼻腔酸痛,被欲哭的感觉涨满。

我准备辞去学校教书的职务,试着去找份出版社编辑的工作。我没做过编辑,对此事一窍不通,可是我心里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要真正接近麦子,在同一间酒吧擦身而过是远远不够的。

我开始自学编辑课程。住在一起的女友裴丹说我疯了,二十五岁才学做编辑,跟老来出家有什么区别。我没法跟她解释这是因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诗人、一个仅见过一面的中年诗人。我第一次觉得爱是一件不可启齿的事情,它太孤独,把人封在密不透风的罐子里,能做的好像只有慢慢等待窒息。

三个月以后,我终于有了和麦子正式说话的机会,还是“半点心”的吧台上,我说我是某家出版社的编辑,正在策划一系列诗集,想和他讨论合作的可能性。当然,策划诗集的意向根本纯属瞎掰,我是有向出版社领导提出申请,但现在根本没有人肯做这种赔本的事,诗本来就是小众精神产物,为它埋单的人少得可怜。

麦子知道处境,颇自嘲地撇嘴,说现在还有人读诗?

我笑说当然有,若没人读你又何必写。他说我本来不是写给别人读的。说罢他也笑笑,可能是为自己这点寥落的骄傲。这话茬我接不下去,尴尬地沉默着,麦子仿佛于心不忍,将手中我的名片翻转了两次,这样吧,我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如果你有兴趣我们可以谈谈。然后我们就小说的话题随便谈了谈,我将大学时候在图书馆念过的少得可怜的作家作品里面尽可能挑了几个生僻的名字出来,发表了一些道听途说的意见,过程中麦子一直静静地看我,静静地抽烟,烟灰结了好长也不抖落,我说着说着就脸红了,不好意思继续胡诌下去。

哎,我是不是见过你?麦子问。

嗯,岚微做新书发布会的那次,我走了又回来找东西。

麦子点点头,却不似真的记得,神情像在回味我刚才那一番东拼西凑的言论,说了一句有点意思后又低头去盒子里拿烟。我掏出火机啪地点燃递过火去,他稍稍意外,但还是凑过头来轻轻护住火苗点了烟。他的手碰到了我的手,我的后颈掀起一阵秘不可宣的战栗,难以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犹如烈驹狂奔着跑过纤细的钢索,奔腾过去了,竟还是想哭。

谢谢,麦子说。

小事情。我强装自然。

麦子打电话给我,始料未及。那晚我从卫生间洗澡出来,裴丹说,刚才你手机响了一声。我走过去看,竟是麦子。迅速闪过很多念头,是有事?打错了?怎么响一声这么欲言又止?我拿着手机来回走了十来步,将电话拨回去。

通了,那端声音嘈杂,麦子喂喂两声便挂断,听起来已有很深醉意。我抓了一件外套就开门出去,裴丹追着喊道,你去哪里?我来不及回答就已经跑到楼下,外面在下雨,蛛丝网般密集的雨罩住了城市的夜晚,我沿着安静的小巷子朝“半点心”跑去,听到自己的脚步溅起拖泥带水的声音,好像一只被困住的蛾正在绝望地扑腾。

麦子坐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耷拉着脑袋,全身瑟缩成小小的一团。身后的酒吧里气氛极闹,很多人觥筹交错仿佛在庆祝什么,我张望了一下,是他们每次聚会的那些人。也像是每次,麦子都蜷缩在这热闹的背后。我心里充满了酸楚的温柔,走过去伸手摸摸他的头发,满手的雨水凉得让人心疼,我抓住他盖住头顶的一根手指摇晃问,麦子,你怎么了?

没有回答。我再摇晃了两下,麦子忽然着力将我拖下去跌坐在门槛上,然后整个身体如野兽般压过来,粗暴地咬我的唇。我大概是惊呆了,黑暗中被抵死在墙角不能动弹,麦子狠狠地亲吻我,在密集狂乱如风暴的吻中,我发现他的眼睛正在往外涌着泪。

我想吞掉那些泪,那些该死的忧郁。到底是怎么了?我爱上一个诗人。

这盲目的感情如黑色潮水沉积的深渊,我也哭了起来。

我将麦子带回家。

裴丹很意外,我居然半夜出去捡了个男人回来,乌七八糟地往床上一丢,立刻睡得不省人事。我顾不上解释,打了热水用毛巾为他细细擦脸,他的手上有泥泞,还有从睡梦辗转时间或发出的那一声呜咽,像一个玩累了被惩罚后哭着睡着的少年。天快亮的时候,我趴在麦子身边睡过去,迷迷糊糊地走在梦里,看见自己去爬山,怎么也爬不到山顶,然后天黑了,周围的风拍打着树叶,满山回响着寂静的哭泣。

有人推我的肩,翕开一半眼睛,麦子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他说,昨晚是你带我回来的?我嗯了声,仍旧沉浸在睁开眼睛就看见他的那种安然里面,困倦像浓雾笼罩着我说不出话。麦子从床上爬起,挠了挠头说,先走了,谢谢你。

像被拔掉气门的气球,我听见自己发出听不见的泄气声,捂着额头说,小事情。

门锁咔嗒扣响,他走了。对一个浪荡不羁的诗人来说,酒后留宿在陌生女人的家里,并且什么都没有发生,自然只是小事。我须得和他有同样的潇洒、无所谓、漫不经心,才足以应付随时可能面对的交点和终点。做得到吗?我问自己。没有等到答案浮出意识的水面,我被睡眠深深围拢,这一次我看到我在一艘船上,船在海上,无边无际的海。

麦子第二次打电话,说有空吗?请你吃个饭。

这一次见面是下午,天光白日,麦子恢复了某种程度上的油滑世故,我们在一处装修得很别致的私家菜馆吃饭,过程轻松很多,也轻佻很多。他问我有没有男友,又说其实诗人和摇滚歌手一样,就是不停在艳遇中寻找刺激完成作品然后再寻找艳遇的流氓职业。我说不来俏皮话,单刀直入地问他,岚微是不是结婚了。

他说你怎么知道?我说今天的报纸上有写,著名女作家岚微和房地产商人倪达喜结连理,标题还用得特别文艺,叫每朵云都有个降落的梦。麦子嗤声,又是一向的嘲弄和不屑,他说,还每只癞蛤蟆都想吃白天鹅呢。说罢自觉不妥,摆摆手点了根烟,意思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了。接触得多后发现麦子像个没心机的小孩,毫不遮拦自己的脾气,骂骂咧咧,油腔滑调,转念又后悔。他抽烟最多的时候,也就是他最无措的时候,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将自己伪装起来,保护起来,只好抽烟,烟是他的障眼法。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新小说的进展,然后不知再说什么,索性在阳光下面眯着眼睛各自发呆。后来麦子说,跟你待一块儿心里挺安静的,多少年没这么安静过了。这当然不是一句表白,我逼迫着自己不去想语言后面的意思,但仅仅是他这么轻描淡写的一说(并很有可能是随口瞎说),还是一阵波澜。

裴丹说,你肯定是恋爱了。我笑,不算,还差得远。

这话不算否定,她马上啊了一声,难道就是那个又脏又臭的落魄诗人?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爱情本来就生着一双不公平的势利眼,我不与裴丹争论,只是揶揄她,你崇拜的那个地产商结婚了哦,人家就娶了个女作家,这下怎么办?总不能指望他再离一次婚吧。裴丹将抱枕飞过来,悲愤又恶毒地说,那我天天祈祷他破产。

当然,报纸上没能如期传来倪达破产或者离婚的消息,很长一段时间,日子就这么不动声色地往前跑着。我在出版社的工作渐渐上了正轨,责编了一套生活百科类书籍,麦子的小说也在出版计划中。裴丹苦心孤诣终于找到一个小规模有钱的男友,我笑她真如亦舒女郎,早早立志要发达,终归没有太离谱。她说那你也赶紧找个岸靠了吧,世界末日也死得不孤独。我说这事恐怕有点悬。

我跟麦子的关系长久停顿在“待在一块儿很安静”的朋友上,像遇到了瓶颈,进退维谷。我们时常在一块儿喝茶,闲聊,“半点心”的老板和服务生有时会冲我做出意味深长的鬼脸,我亦参加他们的文化活动,头衔是某出版社编辑,一个堂而皇之的名分。别人开玩笑时,麦子不否认,也不承认,就那么模棱两可地笑着,抽烟。感觉得出来麦子愿意和我待在一处,也不讨厌我,甚至有那么一点儿喜欢我,可是心灰意冷的感觉像一把无形的锁捆绑了他,让他懒得朝任何方向前进一步。

带着酒去麦子家那天,我几乎带着赴死的心情,一路踩着落叶的身体,脚下不停传来粉身碎骨的声音。真的,竟然转眼就是秋天,从春到夏再到秋,我围绕着麦子这个轴心画了大半个圆,我想把它画完整。

事情发生得顺理成章。太平静了,他没有疑问,我没有伤感。好像这是我们必经的一个点,时间到了,就经过它,彼此陷入心照不宣的静默之中。我才想起麦子今年已经四十一岁了,这个四十一岁的男人,胸口有刀伤,背部有烙印,他的沉默和厚重,仿佛注定我的不可探知。

但我还是提起那篇叫《诗》的小说,问麦子,都是真的吧,落魄的男人在酒吧遇见神秘的女人,与她邂逅一场最后无疾而终的故事。他看了我一眼,说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说不是每个男人都那么倒霉,会被包养女人的富商暴打一顿,说着用手指划过麦子胸口的旧伤,他皱眉,翻身去床头拿烟。

不过还好,都过去了。我说。

他说,有些事情永远过不去,因为它啃噬了你。

很短暂的时间,我成为麦子的女朋友,人人都看得出来端倪,在“半点心”起哄着要我们喝交杯酒,文化圈里的游戏一样俗不可耐,我看出麦子厌恶,就起身找了借口躲开这混乱发疯的人群。独自在酒吧的天井角落处坐了好久,月光从玻璃屋顶洒下来,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我怔怔地看着那光,想起岚微在那里翩然来去的样子,的确很美。

酒意上头,我蜷在台阶边上,昏昏沉沉盹过去。很快又醒来,听到天井背后有男女在对话。是岚微,她带着哽咽说,如果你愿意,我马上离婚,跟你走。然后是麦子的声音,疲倦而温柔地说,岚微,我们都不再年轻。

不要叫我岚微,我叫兰小诗……岚微像是任性地哭了起来。又静默了好一会儿,伴着沉沉的一声叹息,麦子走过来,我赶紧闭上眼睛佯装睡着,然后他的手轻轻摇晃我,白茶,起来了,我们回去。我骤觉心酸,这好像是麦子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此前,在爱他的时候,我是没有名字的,面目狼狈而模糊。

那晚麦子写了几句诗给我:

白色的/沉入水中/苦涩涌进去/舌尖/是甜的。

我攥着那张信笺久久不能睡,总觉得一合上眼,这个男人就会凭空不见。但麦子似乎笃定了,他一直握着我的手,我们静静地并排躺着,像两具入土为安的尸体,后半夜月光从窗口消失了,房间还是那么亮,夜还是那么白。我们什么都不说地躺着,好像就此可以睡到梦的尽头。

清晨起床,我们在洗手间的镜子前一起刷牙,麦子有严重咽炎,刷牙过程中时不时地干呕。我说干脆把烟戒了吧。他笑说好的,戒了。正说着他的眼睛忽然瞪大,一口液体从嘴巴直喷在镜子上,都是血。

没有等到拿检查结果,麦子就失踪了,他的朋友纷纷劝我不要再登寻人启事,说也许他有他想做的事情,在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时候。我总觉得他们都对我有所隐瞒,却又找不到把柄,而且,如果麦子坚持不让我找到,我即使找到了他又有什么意义呢。

肺癌晚期。医生说,他的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

我失魂落魄地过了好几天,想起来应该将麦子的书稿整理出来,那也许是他留下来最后的纪念了。小说仍然呛俗,不过是早年那篇《诗》的加长细节版,我已经确信,那就是麦子自己的故事,关于一个落魄的诗人和一个被包养的年轻女孩在酒吧里邂逅。小说的后半段写到,女孩做了画家,嫁了人,有美满的家庭生活。麦子仍是保护着岚微,怕世人看出她的丝毫旧事,将女主角的形貌刻画得和她迥然不同。

书中麦子没有提到我的出现,更没有提到早年他和小诗相遇的酒吧里,有一个默默旁观他的女孩。那时女孩十八岁,在那里打工做服务生,她见到了生命中第一场斗殴,那个男人捂着鲜血淋漓的前胸仍然不肯放开小诗的手的样子,她不能忘记。但就算有多刻骨,那也只是她一人的故事罢了。

是的,都只是我一个人的故事。

四个月以后,《半点心》出版,没有人再见过麦子,岚微替他主持了新书发布会,她依然美丽,翩翩如蝶在人群中乱飞着,仿佛失去了心。

过眼云烟

我对吴满满说,你的名字真好听,适合把它写进小说里。

别。她瞪眼,这些东西一写出来,就表示成了过去式。

——题记

面前这护士涨红了脸,针头在我的手背皮肤下层忍者般左右突突,我感觉到她手心渗出细凉的汗,忍不住安抚她,别紧张,没事。她抬眼冲我一笑,又感激又羞惭的表情,我注意到她眉间的那粒红色小痣,还有挂在左胸的名牌,吴满满。

我对叠字人名有怪癖,喜欢连名带姓地喊,类似于念书时候老揪着前座女孩的马尾巴玩,有种清新如绿草般的心情。过了少年时光,随着年岁增长,习惯未改,却不免有了玩世不恭的意思。像我再去门诊打吊针,追着那护士的后背喊着,哎,吴满满,吴满满。她的同事便都意味复杂地笑看着我们,不知怎么,转身的吴满满脸又红了。

嚷什么呢。吴满满声音娇娇的,一针戳进去,这次忒准。

我老实说,你的名字很好听。

这是我们认识的开头。我叫马义方,二十九岁,职业是做混凝土销售,春天伊始感染了肺炎进医院,遇见二十三岁的小护士吴满满。她笨拙,易脸红。肺炎的吊针需要坚持打一周,一周以后,我和吴满满的关系从医护到情侣,用她的话来说,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拉着她走,就像红花大盗在山下的小村庄里抢了一个压寨媳妇,霸道又难看。可是我看着吴满满鼓胀的小腮帮,知道她挺乐意。

和女孩恋爱不是难事,她们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其实往往不那么爱钱,也不那么要求你有多英俊逼人,重点在于你足够会说话,软硬兼磨,有真心。我各方面资质皆平庸,不过运气好,吴满满是个耳朵根子软的姑娘,耳朵软心也一定软。如果你也终日面对坚硬的工作比如混凝土,就会发现柔软是一种非常难得的材质,我想我很喜欢。

春天正式抵达的时候,我和吴满满吃饭,看电影,偶尔亲密,但并不住在一起。她性格里略有粘人的成分,走路时喜欢像一株藤紧紧爬在我的手臂上,分开时候的亲吻也如柳絮缠绵至极,每日的电话里晚安总要一道再道,总之就像所有年轻的柔软的女孩子。我有时觉得略倦,大多数时候很受用。毕竟,腻歪才是我们臆想中更接近于恋爱的感觉。

过于决绝的断裂般的恋爱,太疼。

接到程原的短信是在一个午后,他说,来茶坊坐坐。我的呼吸沉了沉。程原发信息约我喝茶一般只有两个原因:第一,事情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第二,事情和赵朵朵有关系。我对着手机咧了下嘴,然后打电话告诉吴满满晚饭让她自己吃。听得出来吴满满有些不高兴,但我假装未发觉。对我来说,暂时还有不能忽略的人就像在ktv的点唱机里可以被优选,我知道这个时期总会过去,却还不是现在。

赵朵朵的事情其实我已经知道了大致,上周那块我所负责的政府工程地上传来消息,那个男人因为渎职被抓了,所以不难估计赵朵朵的现状。我只是不愿意去细想,有些人和事情像根软软的鱼刺哽在不见天日的咽喉深处,偶尔碰触,还是硌人。

坐在“关岛”包厢的三个人,我,程原,赵朵朵。年纪相当的三张脸,此刻不约而同地都浮凸着平静的气色。不过程原的平静是真的,赵朵朵多少有点强撑,而我的则因为极倦。赵朵朵永远那副样子,天塌下来当被盖,分明眼角布满红血丝,却还笑说,我没事。

怎么会没事呢?那个男人,我们都知道是靠不住的。

把时钟再往前拨拨吧。

我和程原还有赵朵朵,我们是大学同学。开始是赵朵朵爱上与我同宿舍的程原,大概我长了张平易近人的好人脸吧,她主动找我帮忙搭线。要命的是我却误会了赵朵朵的意思,像所有初出茅庐的小子那样莽撞地以为这姑娘眼里的秋波真是朝我免费投送的,我只注意到她顶着可爱的蘑菇头和红得嚣张的手指甲,却忽略了她爱穿中性化的衬衣,满是口袋裤子或底端不对称的长裙。小说中的这种女孩都应该以女子称呼,配以烟视媚行、锦衣夜行之类抽象的词,简而言之就是很难搞定。

图书馆和教学楼天台的几番“巧遇”,我像中了一记化骨绵掌般爱上了气质独特的赵朵朵以及她的名字,然而出于自尊道德伦理种种,还是极热心地为他们做了中间人。不得不说程原是个吸引人的家伙,我自愧不如,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十足的混蛋。大学前三年,程原成功地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和赵朵朵谈恋爱,并且让她在付出所有眼泪使尽所有招数之后还云里雾里地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爱过。他甚至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我爱你。

当赵朵朵在一轮夕阳下面极平淡地对我陈述这一事实,我强烈地发现自己即将脑充血。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他们分手了,赵朵朵独自去了一趟青海湖回来,一条散着沙尘和汗味的花裙子在学校的绿树下面灿烂得那么刺眼。我看着她湖水一样平静的容颜被风吹出了破碎的微澜,难过得不得了,再顾不得许多,上前一把搂住她。我记得那时赵朵朵的腰像即将断裂的鱼那样,纤细而僵硬地绷着,那样的姿势,让我觉得她很疼。

我放松了动作,轻轻环着她说你跟我好吧,我会对你好的。

这是我说过的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句情话,却一击即中地拿下了我最喜欢的女孩。原因不言而喻,我们各自忍着各自的疼,各自为了各自的那一份卑微的甘愿。

大学的第四年我和赵朵朵恋爱,那是我最幸福的一年。相信真正爱过的人都会知道,幸福真的特简单,就是能跟你爱的人待在一块,看她吃饭,和她说话,为她跑腿,为她的烦恼而烦恼,疼痛而疼痛。哪怕那个人不那么爱你,但只要她的笑容和愁容能够同样精准地摧毁你,那就对了。是的,幸福的真谛很犯贱。

虽然很累,也有不甘和怨言,但我是愿意这么幸福一辈子的,并且已经做好了每年都给赵朵朵一次离家出走去记忆中流浪的机会。可是我竟然很愚蠢地将这株奇葩般的女子带到了我新工作的同事聚会上,让她认识了那个职位只高过我两级但泡妞手段不知能将我打得翻版多少次的男人。

一个月以后,我在送皮蛋瘦肉粥给赵朵朵当宵夜的路上遇见了正在路边缠绵的两个人,天知道我有多后悔为了制造微不足道的惊喜而告诉赵朵朵我当晚加班——我第一动作是掉头离开,当时竟然天真地以为,只要真的过了那晚那场景,一切就没事。

事情没有这样发展,赵朵朵叫住我说,我们分手吧,我过不了自己那关。

我被暴拳打蒙了般点头,因为我的确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容忍她一年离家出走两次的耐力。

和赵朵朵分开才一天我就后悔了,并且想得十分清楚,即便赵朵朵离家后永远有一去不返的可能我还是愿意这么等着她,因为在我的领土范围早就签了一张随意居留证给她,若没有爱,我拿自尊何用呢?我打电话给她,去她的楼下等她,当然,排在这些事情之前的第一件事是重重地给那个男人一拳后辞职。那份工作前景待遇皆不错,离开公司那天我心情挺悲壮的,我想我是为了爱而犯傻的勇士。

有句歌词是我只有这一点勇。后来我发现,勇和被爱根本不成正比。赵朵朵则说,可你是在把勇气拿来攻打一座早已溃烂的城堡,实在浪费了。她说得多么的文艺漂亮,我天生驽钝,很久都回不过神来。

就那样等了赵朵朵好几年,以为那只是一场稍微漫长的旅行。但出乎意料,赵朵朵居然一直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到他结婚,升职,从政……嗯,新娘不是她。四年后我终于才开始补习般接连恋爱,每每有漂亮战绩,程原却两个字嗤我:你蠢。

再没有比我更蠢的了。此时看到她落难仍隐疼。

还是程原清醒,淡淡地答赵朵朵一句:那人的事情,本来就跟你没关系。她不屑地撩了撩嘴角,用眼睛牢牢地盯了程原几秒钟,反而转移话题调侃起他前一阵去a市约会旧日情人的事情。我除了大口喝茶,找不到别的动作。

吴满满乖巧地站在“浮沉”门口等我,是我发信息叫她来。程原与她见过一次,当下微笑招呼。赵朵朵嘴上不饶人地开口便说,马义方,你怎么又拐带纯良女子?我说冤枉,这次我可是受害者。说着亲昵地搂了搂吴满满柔软的小腰肢,她不明就里地捶了我一下,脸上又流露着非常爱娇而自然的甜蜜表情。

当晚我带吴满满去吃了她垂涎已久的法式烛光晚餐,又带她去小酒馆听了一场根本不知道唱什么的非主流靡靡之音,最后还极尽缠绵之能事地进行了午夜活动。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我没有违着心意。但后来吴满满伏在我胸口手指一根一根拈她的头发问,嘿,那个叫赵朵朵的,应该是你最难忘的那个女人吧。

唉,另一个真理是,再笨的女人到底都要比男人聪明一丝。

那一丝,可能正是青丝的丝。

我嗯了一声,没有表示否认,吴满满也没有继续问什么,因为她趴在我的胸口睡着了。清晨起床的时候她还淌了一点儿口水,那液体干涸以后像个看不见的图章一样盖在我皮肤微妙的位置,我凭着感觉摸了摸,兀自笑了起来。天光在那时候亮了,同时还有月光,它们像泉水一般托着吴满满温柔的面孔,非常美。

那晚过后,我把吴满满连人带物地掳到了我年初新买的小公寓里。

只是那一阵我变得异常繁忙,政府工程地中途换了负责人,一切事务都要面对重新审核和洽谈的麻烦程序,大堆本来已经批出去现在却前途未卜的混凝土成了我的心头疾患,一天几十通电话接得我耳鸣,往返工地常常需要好几次。那个男人的名字极高频率地出现在我的生活范围,赵朵朵的影子也随之见缝插针,虽然她没有再出现过,可是也没办法继续在我的方寸世界里完全隐形。

你是见赵朵朵去了吧?吴满满冷不丁地说,小脸从冒着凉气的饭菜中抬起来。

没有啊。我用筷子戳戳她眉心的那颗红痣,让她放心。

哦。她乖乖应声,低头吃饭。

但事情有一就有再。不过问题就变成了,马义方,你去哪里了?你又在加班吗?你就那么忙呀?你晚上陪我看电影好不好……吴满满的语气是撒娇疑惑到不安紧张,而我的心情则是从歉疚疲倦到不耐烦躁。我有一个漂亮温柔有情趣的小女朋友,我很喜欢她,可是我忙得没有时间陪她看一集韩剧吃一餐意大利面,这的确是件恼人的事情。更恼人的是我发现我没有什么心情,就算有那么一罅漏的空隙,我也只想睡觉,很单纯的那种睡觉。

初夏的日子,只有在抱着吴满满睡着又醒来的时候,我才觉得心里静静的,满满的。她陪我睡觉,一动不动像个布偶一样任我摆着不同的造型,炎热起来的周末,冗长达到二十个小时的睡眠让我们的汗将皮肤紧紧粘连着,我忽然想,秋天来时我可以向吴满满求婚,然后去三亚度蜜月,那时再来个真正酣畅淋漓的睡眠,一定要敞篷的、性感的、天为盖地为床的那种。

自然也会暗暗担心失去音讯的赵朵朵,不过认识多年,我一早明白,她和她的人生,注定和我没有关系。时至今日,我也不想去拉上关系。过完这一年我就三十岁了,或多或少懂得了珍惜。不讳言当初赵朵朵说得很对,浪费是一种羞耻。

是吴满满打电话给我,支支吾吾了两次,终于说清楚,刚才急诊室送来个自杀的女人,好像是赵朵朵。午夜两点,我从床上弹起来,不知怎么像火箭一般射到了医院,只觉得开车过去的路上整个人好像是喝醉了,体内那股化骨绵掌的力量又开始穿筋透骨,我非常无力。

赵朵朵难看地躺在急诊室的一张床上,看过去简直就像是死了,身下淌着浑浊的散发臭气的分泌物。送她来的陌生小姑娘还在,说是在一个酒吧看见她兑着半杯威士忌吃了大堆药片,不一会儿就失去了神智。赵朵朵的手袋里什么都没放,连个手机都找不到,小姑娘也不敢走,直到值班的吴满满看见了打给我。我说是的,我是她的朋友,谢谢你了,请回吧,改日一定请你吃饭。

可吃不下。姑娘调皮地扇了扇手掌,示意赵朵朵现在的气味是多么的糟糕。我心力交瘁地顺着她的眼光看了一下,真的,但即便赵朵朵像一滩烂泥那样不省人事地躺在那里,我虽心疼至极,同时又难以忍耐有过去给她一耳光的冲动。

为什么非得这样作践自己?还要作践到这样难看的程度,作到我的面前来。

吴满满知道我火大,下了夜班也不敢休息,忙进忙出,为赵朵朵换衣服擦身,伺候她洗胃打点滴。我坐在走廊的凳子上给程原打电话,他却去a市了,说来可笑,在这个城市我居然找不出来第四个和赵朵朵相关的人,而第三个还在拘留所里。幸好最后赵朵朵脱离了生命危险,当吴满满疲倦地靠在我肩膀发呆的时候,我亲吻她的额头说,辛苦你了。她扁扁嘴哭了,说赵朵朵真可怜。又说,其实她也可怜。

傻瓜,我用力地抱抱吴满满,我说我爱你。

真的吗?吴满满仰头看我,眼泪蓄满了她眉下两弯,像小狗一样闪烁清澈的眼神。我温柔地摸摸她的下巴说嗯啊,我爱你,真的很爱你,我还要娶你。吴满满没有说话,静静地把脸埋在我的肩窝,我闻着她的发香,眨眨眼睛,居然掉下两滴眼泪来。

我记得那是接近黎明的一刻,走廊上开始吹进来清晨的风和消毒水的味道,彻夜工作的护理人员脚步声疲倦。病房里躺着我曾经的爱人,身旁的座位上依着我现在的女孩,一扇虚掩的门无声地分隔着我的过去和未来,我的腿像是灌满了温柔的铅。然后墙上的电子钟发出报时的声音,现在时间早上六点整。

吴满满条件反射地侧了侧身子,大概是醒了,发现并不是当班的日子,所以咕哝了一下继续睡去。那一瞬间我内心分明,不管是已过去还是现在的,心里的爱安静而真实,对谁都没有一丝亏欠,后来我握着吴满满的手也盹着了,迷糊中听见自己唤出了一声,哎,满满。

天亮后才通过朋友知道,前一夜那个男人在拘留所里顶不住压力招了供,供词里很多渎职来的钱财竟然都是为了满足一个叫赵朵朵的女人的贪欲。一时之间这个城市开始流传着那桩情欲和贪欲相交织的故事,每一个都龌龊得不堪入耳,我却知道没有真凭实据,因为赵朵朵还好端端地住在我家里,没有被抓,也没有任何银行信用卡催款的消息。

是吴满满执意将她接过来照顾,我说小丫头可不要明里大度暗暗委屈。

她深沉地叹口气说,我是真的觉得朵朵很可怜。

因为优秀小护士吴满满的悉心照料,赵朵朵恢复得不错,只是越加瘦了,站在阳台上的影子显得特别单薄,有时我下班回去乍眼一看,竟将她错看成挂在绳上的一件衣服,晃晃悠悠像要飘下楼去。难免黯然心酸,吴满满却安慰地捏捏我的手心悄声说会好起来的。我疼爱地揉揉她的头发,这小女人,居然懂得为我打气。

时间是良药,一个半月以后赵朵朵真的见好许多,那男人的事情后来尘埃落定,判了十几年。除了我的工作回到正轨以外,其余几乎平静得没有声息。有时我们约了程原到家里打麻将,言语之间开开彼此不疼不痒的玩笑,程原好像和他以前的女友又联系上,笑容较过去多年竟头次有了鲜活神色,于是赵朵朵偶尔做出吃吃飞醋的样子,我和吴满满跟着插科打诨,反正彼此都已是过眼云烟,再聚不成飓风雨。

又过了半个月,赵朵朵说要搬走,没说具体的去处。对于她的半生飘忽我早已习惯,反是吴满满好空落的样子,早早就请好了半日假回家做好吃的说要给赵朵朵践行。等我到家的时候,发现两个女人穿着居家的短裤裙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聊八卦,桌子上是一些精致的冷餐,厨房里有正在散发香气的卤鸡味道,她们像双生恶女花那样勾肩搭背地指挥着我下楼买几瓶啤酒,和乐融融的气氛。我是哼着歌下楼的,一边邪恶地想象了一下齐人之福的滋味,很显然,那只是想一想。

我们都喝得不少,赵朵朵喝得尤其多,一个人趴在马桶上吐得昏天黑地,大概也流了眼泪,我站在厕所门口看了她一会儿,默默地想了一下,在所难免。之后我迷迷糊糊地搂着吴满满回了房间,之后的事情就记不清楚了。

第二天又是周末,醒来的时候吴满满还鬓云如霞地伏在枕边,外面好像刚刚下过一场雷雨,空气里有夏末尘土的腥味。我轻轻从卧室走出去,发现赵朵朵已经不见了,客厅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窗户也全部洞开通风,秋天的脚步不动声色地和着雨气弥漫进来,她像是根本没有来过,也许她真的没有来过。

我那样想着,站在窗口迎着风抽了一根味道极淡的烟。

之后是九月。我和吴满满的关系陷入了一种奇妙的倦怠里,是那种像被夏日梦境魇住般的感觉,不难受,但困倦。我们整日懒懒散散地过烟火生活,什么都提不上日程,本来打算九月九日向她求婚,然后十月告假带她旅行,但过了那一日,我们都没提。可能是忘了,也可能是觉得形式并不重要。九月中旬,我陪吴满满温存而不算隆重地庆祝了她的二十四岁,我们在一起半年了,却好像是半生,她依然脸红倔犟笨拙柔软,却不再小鹿初恋般惊慌不安。

我想我们都在成长。

中秋那天是九月底,九月二十九日,晴朗的夜。我抱着俗气的满天星加玫瑰回家的时候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不平常的事情会发生,谁知道呢,故事发展到这样的时候,除了顺理成章就是急转直下。我一路紧紧地捏着那只准备好久的蒂凡尼爪型镶小钻戒指,虽然笃定地相信俗气的武装会给我带来俗气的幸福,但不得不承认心里有那么一丝潜藏的,像受过内伤一样的余悸,我怕剧情反转。

猫眼里没有光,钥匙转动,没有人来开门,我发现自己的脚步往下坠了坠。推开门,房间里黑黑的,吴满满不在,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开始有点浑浊。墙上的时钟提示已经过了七点半,往日这时,她早就做好了饭像只兔子一样蹲在沙发边上看韩剧吃话梅等着我,现在她人呢?

正准备掏手机打给她,座机就响了。

我本能地对着话筒冲口喊出满满你在哪里?

那边一阵沉默,好久才有声音说,马义方,是我。赵朵朵。她嗓子嘶哑,周围一听又是不知在哪方酒池中央云里雾里的动静,我定定神说,啊,朵朵,有什么事?她听起来是有微微的哽咽,重复地说我想你,只是很想你……声响间可以听出她走到了室外,一阵阵的风声和车声从那边刮过来,还有她软弱的请求,我就在你附近,来接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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