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件和经验无关的事,它莽撞、直接,是你在枝头看见的第一枚果子,是最初盛夏里停在窗台的那只蜻蜓。而经验和时间带来的体会则要复杂得多,比如深情、犹豫、厌倦,以及沉默和惘然。
缓慢
人生是一次粗糙的旅行,我以为时间并没有急缓,无论怎样过,钟摆的频率都始终相同,无非一时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我们也这样,在六十与六十之间渐行渐老。
——题记
电视机里不时有雪花的嘈杂声,庄可盯着那个晃动不停的台,正在十分专注地看一场斯诺克比赛。我坐在床头,刚洗过的头发贴在墙壁上,壁灯矮矮地烘着头皮,又凉又烫。百无聊赖地翻罢从客栈柜台上拿来的景点宣传资料,指南上的风景图永远被印刷得美轮美奂,事实上呢?除了人,其他无非就是垃圾。我摇摇头,对于这样的出行实在提不起天真的期待。
和庄可来大理已经三天了,住在离洋人街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客栈,他选的地方,说是方便夜间睡不着时去酒吧小坐。都是一些情调不错的酒吧,旺季结束以后冷清的门庭使人愿意流连,但庄可也只是说说,我们每天的节目不外乎跟着稀落的散客去各处走走,回来后对着房间里信号不好的电视机看一个钟头的斯诺克便倒头睡去。越来越深的困倦好像从身体里面爬出来的怪兽渐渐掌控思维行动,很显然,云南10月的阳光并未驱散我的疲乏,它们兀自加剧。
效果太差了。广告时间,我对庄可无奈地抱怨。
八十块钱一晚,难道还期待有环绕立体声?庄可笑,没什么心机的样子,说话直接似孩童。
不如换一家好点的住处,昨天我看见下关有四、五星的酒店。我试探地问他,不想明说这劣质的壁灯和冷气已经快让我额头的皱纹原形毕露条条龟裂,失去弹性的床垫每晚都像沼泽一样将我吞没进去,醒来之后浑身酸疼得像经历了一场车祸。
可我觉得这样就挺好。庄可无所谓地耸耸肩,爬到床头从地上的购物袋里拿出一罐啤酒拉开,咕噜咕噜地仰头喝,他用嗓子里发出的满足叹息谢绝了我的提议。我坐的角度正好对着庄可的脖子,两天没有剃须的下巴长出了一些短短的青色胡楂,他看上去年轻得可怕。
唉——
我不自觉地叹口气,简陋的房间马上发出苍老空洞的回声。一瞬间的怔忡之后我发现是自己的声音,马上蒙住该死的嘴,慌慌张张地向庄可看去。幸好斯诺克又开始了,突然插入的精彩节目提示掩盖了我的老态。庄可盘腿坐在旁边,驼着漂亮的脊背,他嘶啦一声扯开薯片的包装,兴致勃勃地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
他咀嚼的声音很好听,刚刚洗过澡的皮肤散发着健康的气味。我循着那声音和气息,从依靠着的墙壁上慢慢滑进被子里,好像沉船一样落入深重的睡眠。
我手臂上有一道手术留下的疤痕,现在看上去并不很明显,因为已经做过植皮,是第一次带庄可去工地时被瓷砖掉下来砸伤的。那是午后两点的样子,光线正烈,庄可将安全帽取下来扇风取凉,正在装饰外墙的大楼上有一片阴影迅速闪下,我将庄可推开。
一块从天而降的瓷砖,不大,但如果砸在头上,足以致命。我记得刚站稳的庄可不知所措地瞪大眼睛,冲过来扶住我:虞姐,虞姐!他手忙脚乱中全是初涉世事的慌张,额头上密密匝匝爬满了汗。反倒是我在安慰他:没事,没事。真的不觉得很痛,我甚至还想伸手去替他擦拭一下紧张的汗水,却发现自己完全抬不起臂。
罗森将我送到医院,我的右小臂粉碎性骨折。
那时罗森还经常回家,偶尔在周末开车载我出去打高尔夫,或者网球。他非常热衷于此类运动,仿佛希望借此留住匆匆逝去的光阴,但不得不承认,罗森老了。他已经接近五十岁,每月必须染发一次才能保持双鬓漆黑,尽管步履仍旧挺拔,始终却藏不住层层衣服里面被地心引力拖着往下垂去的皮肤,他拖沓的语速让我觉得不再是威严而是迟钝。有时清晨下楼,看见他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盯着报纸一角,好似专注,又好似呆滞。
伴着罗森的生活频率,我知道自己在随着他很快老去,虽然我才二十七岁。
与罗森结婚的那年,我还极年轻,刚大学毕业,进第一间公司,爱第一个男人。自然是不被人看好的办公室恋情,因为罗森的高职位,起先也有许多的阻力和非议。但我想我是幸运的,他毕竟已经离婚,孩子在国外念书,三年五载也不过碰面两次,与前妻的经济琐事无须我操心,并且他带着诚意和钻戒,每个步骤都郑重稳妥。
罗森说他最爱我的本分与淡然,于是我便打算一心一意陪他变老。并不是每个本分的女人都会有稳妥优厚的栖身之所安度余生,我想我所拥有的资本的确不多,实在没有资格去同老天再争取些什么,比如激烈的、年轻的、奋不顾身的爱情。没有生孩子,罗森不积极,我亦无心,无谓平添多余烦扰,我们能在一起,关系自然不需要血脉来维系。
后来我开了自己的装潢公司,因为长年承接罗森的房地产和建筑公司顺转下来的业务,所以一直效益不错。公司无须费力经营,我更不太花心思去研究,时而报个营养方面的学习班练习烹饪,感觉自己像一种未经盛放的植物,在温室中慢慢萎谢。
恍惚听医生说我伤势严重,失血也很多。可我没有恐惧,因为知道罗森会给我最好的治疗,如果治疗无用,再恐惧都无济于事。果然,他打完几个电话后就过来轻拍我的面颊说,马上手术,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安心点头。手术出来罗森已不在,只让小保姆留话给我说有要事所以离开,我再点头。然后被推进vip病房,淡蓝墙壁,装饰温馨。
闯了祸的新工程师庄可送鲜花到医院,对着我层层包扎的手臂一脸过意不去的歉疚。他再三道歉,我再三表示不必,不知是客套还是找不到别的语言。恰好小保姆端着熬的汤进来,庄可认真地看了那汤一眼说,虞姐,明天我给你炖点田七骨头汤吧,肯定比鱼汤更利于恢复骨伤。
庄可很专业的样子,告诉我他父亲原是老中医,我莞尔,家父也是。
因为执意嫁给年龄差距甚大的男人,我和父亲的联系疏淡多年,最窘迫的是过年时我与罗森回去探望,女婿的厚礼和皱纹使他矛盾,父亲暗示我不用再回去。我十分难堪,其实不过是希望他晚年安乐,过得体面。父亲摆手,老了,体不体面都是不打紧的,只想过得清净、简单。
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生睡一张床,死埋一方土。这是自小父亲就教给我的。也许是这些苍凉透彻的人生领悟过早地融进了血肉,我才从来没有想过活着到底要什么,什么事重要。遇见罗森,就嫁给罗森,我深以为这是命运的安排,即便换做另一个落魄男人,不过也是一辈子,每分钟不会因此更长或更短。
但不知为何,看着庄可,我却有时光荒废之感,仿佛之前许多年,都虚度了。
庄可送汤来;庄可陪我做复健;庄可带新的psp供我解闷;庄可说附近有座清俊秀丽的大山,山那边有块极宽阔的草坪,他有时和朋友去放风筝,也曾经带烧烤工具去露营。我听着他说这些那些新鲜事,半羡慕半调侃地说,真年轻。
嘁,难道你老?庄可咬苹果,咔嚓一声,真清脆。
比你老。我说,马上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比较和遗憾心虚缄口。
两三岁而已,虞桐——庄可故意拉长了调子喊我的名字。很奇怪,从何时起他不再叫我虞姐,有时甚至大大咧咧拍我的头,用削尖的铅笔指着手中的图纸说,连这个也不懂,笨!我看着他得意洋洋地为我讲解新工程的细节,像算术得了红花的幼稚园小孩儿,更是越发放任自己做懒散无知状,十分受用于这个笨字。
罗森来过医院几次,有时看见庄可时,默默地点过头,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询问我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而庄可从楼下买了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我,他都不多陪你待会儿?我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庄可脸红了。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二十五岁。
他说,真的,虞桐,我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一些,老快一些。我愕然,我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这是为什么呢?盛夏的阳光和扰人的蝉鸣声被绿色纱窗滤淡了,落进淡蓝的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一层薄薄的光线。我和庄可同时对望了彼此的眼睛,呼吸像一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一缕一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逼仄狭小。这无形的距离两头,我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原不知道自己的防线这样脆弱,不堪一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有时我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了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一件矫情的事,身在其中,一边自我嘲笑,一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我不过二十七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往日的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我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一些的发型。
罗森说,这样好看。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我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我想这些都是重要的,爱一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一起,我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的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一些深深的倦意,让我怀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但在庄可身边,我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年轻是一件华服,幸好它仍在我的衣柜里,只是稍稍蒙尘。
9月末,罗森要去欧洲开会,顺道去曼彻斯特探望儿子,行程将有一个月。临行前,我们很难得地有时间去情调极好的餐厅吃意大利菜,在灯火映照下喝红酒。罗森穿了一件阿玛尼的白t恤,气色显得年轻不少,影影绰绰中他看我的眼神似比恋爱时更温情,但我心不在焉。晚餐时我一直在想如果庄可穿上这件t恤,必定比罗森更为英俊妥帖。
爱人都是经不起比较的,我悲哀地发现,原来罗森的手背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老年斑。而我呢?我暗忖着,在庄可的眼里,我比他的女友小芮又要惨淡几分?
我是见过小芮的,在刚刚受伤进医院的那几天,她抱着汤壶,和庄可有说有笑地推门进来,满脸生动的表情,见了我才怯怯地喊了声虞姐。她生怕我因此事故炒了她男友,拼命地与我说他的好处,庄可有多聪明,多有天分,只是粗心。那些夸赞自然带着一些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意味,我静静笑着,听着,感觉一室的静物都因为小芮充满爱意的声音而摇摆起来,微微有些焦躁不耐。
之后便没见过小芮了,亦不太记得她的样子。单觉得她年轻,生动,像一枚汁水饱满的果实。
隔日经过美美力诚,忍不住逛进男装部,买了衣服送给庄可,却被他婉拒。我不得已拿出老板兼阿姐的架势,他还是拒不领受,并十分认真温和地说,虞桐,不要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你圈养的小男人。我也不是你的宠物,不用想着精心打扮我。若你有心,若你爱我本来的样子,就请尊重我的自尊。
这个男人要我爱他的本来样子,不肯与我交换一针一线一桃一李,莫非只与我交换爱情?
但我有时疑心这世界是否真有所谓爱这东西,爱太虚无。当我未感觉它的存在时,它是生活里无足轻重的东西,是我和罗森的客厅里最平常的一只摆件。当我真的隐隐在庄可身上看到爱的轮廓,又会觉得怎么都抓不住、辨不清,我感觉到自己在这爱中精神虚弱,强烈需要抓住一些有力的旁证。
可是当爱情需要附加证明时,是否说明本身的投入程度就有所欠缺?
碰巧一段工程结束,我告诉庄可想要他陪我出去走走。他说好,这个季节,我们可以去云南。
玉龙雪山的后面有一片海拔四千米的草坪,初秋了还是油油的绿。一些牛马散落在四处静静吃草,栈道的尽头有间寺庙,被风吹淡了颜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轻轻翻飞,一排破旧的木屋如梦一般向着山坡下面延伸去,但貌似许久没有人住了。
没有人住了。庄可有些怅然地说,还以为会再见到那个卖煮玉米的老大爷。他抓住我有些冻僵的手呵气,上次来的时候,我们都感冒了。
我们?人物指向不言而喻。因为庄可一句无心的记忆,我狠狠地吃起醋来,只觉眼前的好山好水瞬间黯然。他不知我的失落,一路拉着我的手从丽江再到中甸,如热恋情侣。但那些曲曲折折的山路,光从大巴的窗口探探就觉得很倦,山坳间四处散落的村庄在黄昏中早早睡去,唯有大丛三角梅开得寂寞又艳丽。真是,我真不知万事万物原来是有情绪的,路途上的安静是寂寞的,握在手中的温暖是寂寞的,连适时盛开的美丽都是寂寞的。种种种种,不过沾染了自己的感触,通通潦倒败坏。
庄可多次接到电话,是小芮,他示意我缄默,我就起身躲到别处。
幸好罗森并不打电话来,我们一向给彼此许多空间距离。
只觉得对自己不耻,又痛恨着凭空生出来这些无谓的伤春悲秋敏感多虑,连偷来的时光都舍不得放肆快乐。站在狭窄的浴室里,对着浴盆里的掉发怔怔出神。外面,庄可在哼歌,庄可在打电话,庄可在朽坏的床垫上睡得呼呼作响。是这样,我们终于有了时间彻夜彻夜交抱彼此,却没办法获得更多切实的安慰。看着他孩子气的睡态像要霸占整张床似的,我突然感觉非常力不从心。
爱怎么如此让人费心劳力,游走一番,我像是老了十岁。
小芮终于来找我,约在安静的咖啡室,向剧目里学来的姿态:虞桐,你何必非要庄可?他只是看上你的钱。我苦笑道:若真是那样,倒还可以放心,至少他要的我能给。我心想,小芮,其实我真的不知他要什么。他从不说,我根本无从占据他任何一部分。
但因为你,他已不是我的。小芮朝沙发里陷下去,瘦小的身子看上去越发软弱。
或许他不属于任何人。我说,只因我没有别的答案。
好吧。她咬咬牙起身离去。
公司里早有一些议论,待我回去时,员工们面色隐晦。秘书告诉我,有个年轻女子来与庄工争吵,说了许多没有遮拦的话,哭闹得极其狼狈。我摆手示意她出去,独自留在办公室里思忖,倘若爱情不是物质可以兑换的东西,难道眼泪和纠缠就可以兑换?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对于爱情我没有战斗经验,我不知应当如何为自己拼搏争取,也全然不懂苦苦争取的意义。
忽然想起多日不见的罗森,他的爱与照顾,我平白得来,又平白消费。他给予的富足环境,我回报的是勤劳本分。现在本分不再,我之前并不想离开罗森,向来以为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就是爱,而今却清楚发现那不是爱,那当然不是爱。但什么是爱?如果对庄可的眷恋叫爱,我怀疑自己要在爱里一夕老死。
那几日开会时没办法凝神静气,甚至不敢张望庄可坐在哪里。有人在对我汇报工作进程,我低着头,手机上出现几条简讯:生气了?对不起。看看我嘛。庄可像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在角落里不停干扰我的思维,我忍不住一笑,打断了别人的话,大家面面相觑。
庄可用辞职打破尴尬局面,他说不想使我太困扰。
他说会再找我。我不动声色,说等你。
然而罗森归期将至,他应该已经得知详情。我开始考虑如何对罗森提出分手,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赢回些许属于自己的时间。但他从曼彻斯特回来,匆匆地,并不与我对质,而是忙于公务,用电话告知我他回到我的世界——有一些聚会需要我陪他出席,我们仍旧是彼此生活里的主角和陪衬。隔着一条电话线,我感觉不出罗森的情绪,后来在凯宾斯基的大堂,在他五十岁的生日酒会,我与他携手微笑面对宾客依然美满如故,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我有些茫然无着。
庄可却没有再找我。往他的号码打过去是空号,在人事处留下的地址已经搬迁,甚至连电子邮件都被如数退回。至此他离开我,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之间有一场旅行,一些欢爱,一道疤,一些记忆深处的汤汤水水,滋味寡淡。想起来的,均是模糊的,带着一些肉色的欲望,暧昧不堪。
五十岁过后,罗森老得越快,他常花很多时间去英国和儿子相聚,给我许多纵容的空间。后来我结交了另外一些年轻的男孩子,开始渐渐明白这样的游戏,他们是自由的,我是不自由的。我们之于对方,没有所谓承诺的东西。真正的露水情缘,天光白日,便蒸发得干干净净。
在一个冬天的深夜或者凌晨,我与别的男人在酒吧喝酒,接到那个电话。电话的内容非常简短,告知我罗森在从英国归来的国际航班上心脏病突发去世,让我去机场打点一切。我的思绪好像被破窗而入的冷空气突然冻住,过了很久才缓缓流动。
第一次去机场接罗森好像是多年前了,那时我在他的公司上班,因为需要马上转赴另一个会议,带着资料去接未曾谋面的高层。罗森穿着米白色粗线毛衣和仔裤,头发竖立,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依旧神采奕奕,丝毫不像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而现在,我要去接一具灰白的尸体,不会再笑,不会再抚手安慰我,更不会再给我机会好好爱过。
非常难过,以及自责,觉得这些年终究还是亏欠了他。但我也恨,恨他让我的生命,徒留空白。
都是无用了。我只能尽心尽力,送他走完最后一程。
父亲从老家赶来,用枯槁的双手握住我的肩膀,摇着头,仿佛在说他先前的担忧得到了印证,又像是要给我支柱之力。我将他安坐在灵堂一侧的软座上,告诉他我可以应付这样的局面。本来,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有何不同。
来吊唁的人很多,慢慢经过罗森的遗体,纷纷感叹他生前的好处。有个被旁人叫做张董的男人已经白发苍苍,他带来了一大家子,整齐地穿了肃穆的黑服。张董站在我面前长吁短叹,提及本来要特地感谢老罗,当初推荐给他一个好帮手,不然也成就不了女儿的姻缘。只是后来他们全家都移民加拿大,总想着人生还长,有机会再见,没想到,没想到……唉,庄可,阿碧,你们再去给罗叔叔行个礼吧,罗太太,你也节哀。
庄可从我面前走过去,和另一个年轻女子。我疑心他不是我所认识的庄可,但他确实又是,只是老了。步履沉沉,面色镇定,带着节制有礼的悲伤神态。他握住我的手像安慰所有陌生的新寡,节哀顺变。我缓缓回礼,从来客的墨镜里看到自己的姿态,看到那些从身上慢慢碾过去的时间。我们都没有表露,我们确已是不识。
罗森就这么走了。律师宣读的遗嘱里,没有多我,也没有少我,他终究以宽容和善待来结束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所得来最长久最恒温的爱,它不徐不疾,犹如空气。虽然曾让我乏味困顿,想竭力寻找另外的生活频率,但人的一世,接谁生,送谁死,不外乎都是由一个一个的六十秒组成,不会太慢,也不会太快。我听得见它的调子,“咔嚓”,“咔嚓”,走不停。
浮夸
姚海若将陈昭引见给我时是这么说的,梁凡语,这个人想认识你很久了。
噢?我看着眼前的陌生人饶有兴趣地问,有多久?
陈昭推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咳了一声道,其实也才五分钟。
夸张的言语,令我们都笑起来。陈昭和气地对我点点头,随即挽起衬衣袖子到摄影棚里去帮忙收拾一干零碎物件,姚海若冲他挺拔的背影吹了一记口哨,对我指示,我表弟,好男人哦。我笑笑,低头整理着手中的影集,一张张翻过去,指上粘了厚厚的灰。
姚海若擅长夸张。她前几天打电话威胁我,如果再不来影楼取那套旧照,她就给我挂到新店的橱窗里去做招牌。我知道她是说笑,却不怀疑她有说到做到的魄力,何况那些照片搁在她这里一年有余,也该抽个时间清理清理。
那些照片是我的,任长东的。我们的。
我们的婚纱照。
照片的拍摄地点在康定。那时候已是9月底,草不再葱绿,气候亦凉,但我坚持要去草原,任长东只好顺着我。我们拉上姚海若店里的摄影队伍从成都出发,开车颠簸了十多个小时,于傍晚时候抵达目的地。我当然记得那个傍晚,夕阳斜斜地铺在枯黄的草地上,好像一把熊熊的火流光烫金地燃烧到天边,轨迹形同伤口,沿途滚出壮烈的姿态。风很大,任长东从身后紧紧地拥住我,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凡语,这儿真美。
是很美。时隔一年之后我在照片上依然可以寻得出那几日光景,那是我和任长东在一起两年之后的第一次出行。红枫、枯草、栈道、寺庙、日出、黄昏……我们从其中走过,好像走过长长的一生。彼时的我和任长东的确做好准备要共度一生,我们婚期已定,婚纱照已拍。事情是怎么发生改变的我现在想来仍旧糊涂,只记得那日我坐在沙发里包喜糖,任长东趴在桌子前写请柬,他忽然就停了笔,怔忡良久,回过头来对我说,凡语,不然,不然我们还是算了吧。
我仔细地将那喜袋用红绳系好蝴蝶结,抬头看他,霎时已千里。
听起来很像一个笑话,结婚也是这样可以说算就算的?我希望任长东给我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他说不出,只是越发坚持。我非常崩溃,盘根究底地问他是不是有了别人?去他的公司明察暗访,甚至到医院以妻子的身份翻看他的病历。我宁愿他像小说里编撰的主人公那样患上了可怕的绝症,那么我发誓会不舍不弃地照顾他,陪伴他,哪怕生命只剩寥寥无几的最后一程。但事实上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不想结婚了,就这么简单。
任长东从我们共同的房子搬出去的时候我已经平静下来,与其说是平静,不如说是绝望。只觉得身心都落进了乌有之地,眼之所见全是磅礴大雾,雾后是荒原。我以为可以找到一点问题所在,然后修正问题,继续生活。可是毫无破绽,事实是前一周我们还很相爱,是天大的问题也能床上解决的和谐爱侣。忽然就不能在一起了,那种感觉就像在行将到达高潮的时候突然阳痿,特别丧气。我对任长东摆手,你走吧,我不怪你。
真的,我不怪他,甚至来不及觉得痛。我累!
姚海若怒其不争地说我,也只有你才会那么窝囊,让他想来就来爱走便走。我想,我只是忽然清楚地意识到,感情遭遇这种平白无故的结束和一个人好端端走在路上倒地猝死其实没有什么分别,不管有多突然,有多费解,总之是无法逆转,你能够做的,唯有接受。一段猝死的爱情,想起来很传奇,任长东,他是我爱的第一个男人,却赠我人生最辉煌的一次断裂。
陈昭用手抵在玻璃上指给我看,喏,就是这张照片,这个角度,真的特像宋之蘅。
我啪地将他的手打掉,想她就找她去,干吗饮鸩止渴,没出息。
哎——陈昭大咧咧地推了我的肩膀,走,我们去看电影。
姚海若最终还是把我的照片挂到了她新影楼的橱窗里,她对那套特别满意。自然,挂出来照片上只有我自己一人。婚纱,无肩曳地的款式,白得闪闪耀眼。我站在栈道上向前方伸出手,前方是一片安静的湖,阳光洒在碧绿的湖水上折射出颜色奇妙的光线。我微微仰起的脸,望向天堂一般充满了谦卑的幸福神色。
那真是我最美最好的时候,现在看起来,又伤感,又陌生。
陈昭在去帮姚海若搬店的那天注意到我的那张照片,他说我长得很像他的女友,一个叫宋之蘅的女孩。用姚海若的话来说,宋之蘅那丫头脑子笨,放着陈昭这么好的男人不管,非要跑到法国去学时装设计。什么营生之道、一技所长通通都是给无处安心的女人们暂时安身的障眼法,女人啊,到头来最靠谱的还是一张床上两个枕,旁边睡个你爱的人。
我哈哈地笑,海若,这是否算得上你的血泪教训?
她耸肩,反正要擦亮眼睛勿失良人。
姚海若结过一次婚,男人对她相当好。那时没什么钱,住在筒子楼里,每日清晨要倒马桶,但不妨碍活得快乐。后来姚海若借了一笔钱开始做影楼,事业初期非常辛苦,怀孕了还亲自带着摄影团队去青海拍外景,高原反应加之疲劳过度,最后流产。男人坐了长途大巴过来接姚海若回家,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她四十天。四十天后姚海若精神抖擞要再度投入工作,男人拿出一份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他说不能想象这样的事情再有一次,照顾不了老婆孩子让他觉得屈辱,或者海若居家,或者离婚。
年轻时狂妄,以为感情会千金散尽还复来。很久之后姚海若的影楼在此地做了最大的连锁,东南西北各有一家分店,她买了三套房子,却发现自己已无处栖身。
我说,我与你不同,倒是抓得牢牢的,谁知煮熟的鸭子也会飞。
任长东飞了,不管听起来有多不可信,我再没有固定的男友了。
大概是这样,当你对一个人没有过多期待和要求的时候,在一起就越简单快乐。我有两三个关系暧昧的男伴,公司同事、同城网友、别后重聚的老同学,他们或者有女友,或者是顽固的单身主义者。我们偶尔会一起吃饭看电影,有时也借着酒意拥抱亲吻做爱,打消各自的寂寞和对庸碌生活的腻烦。我像一个小心翼翼的玩家渐渐对这种浅尝辄止的游戏上瘾,原因很简单,不用去考虑一段感情有稳固和长久的机会,没有输赢,也就不用担心失败。
不时也有相对坚定的追求者,问我可否与之长久。
我反问,什么是长久?世间关系,最长久的就是和自己相处。
我是一个被蛇咬残了的人,不喜欢承诺的浮夸,和自己相处,才能觉得安全踏实。
与陈昭认识以后,我们不算逾距地来往着,一起打发了好些个下班以后无所事事的黄昏。他是一个生活百事通,对全城的美食资讯恁得熟悉,哪里新开了台湾小汤锅,哪里的牛排新鲜又滑嫩,通通了如指掌,有时间就会约我去腐败。跟陈昭一起,我总是忘记正在减肥,张牙舞爪地大快朵颐,不顾形象地放肆打嗝,在自助餐厅的选菜区练就一身眼疾手快的超强本领,举着托盘在拥挤的餐桌间健步如飞。当我们对着暖暖的炉火搓着双手看汤里的肥羊欢快翻腾时,我相信自己是一个简单的人,能有人一起吃吃喝喝就很开心。
碰到任长东是在一个下雨的冬日周末,湿漉漉的街头,极适合旧人重逢。
当时我和陈昭正打算去买瓶洋酒在姚海若生日时喝,我说我认得一个喝了洋酒就要说洋文的人,每次喝完伏特加都要学俄罗斯老毛子像一只驴那样愚蠢地弹舌头。陈昭忽然牵住我的手,我有点意外,抬起头来就看见任长东站在离我两米开外的地方,他在笑,大概是听到刚才我有在说他的糗事。没错,学驴弹舌头的就是这个男人,这半分钟前仍觉好笑的话题,现在像一把混凝土僵在我脸上。
我看着任长东,雨仍旧下,“咜咜”地砸在伞上,声音巨大。我好像猛地被抽离周遭世界,一瞬又置身那片雾气蒙蒙的荒原,呼吸之间冷空气好像一把匕首反复在肋间插进抽出。我被冻得鼻腔酸涩,惊觉痛。
去年我们分手之后听说任长东去印度尼泊尔待了很长时间,更有传闻说他在西藏某个庙里出家当了僧人。这些大约都是朋友们戏谑的说法,我听见只是笑笑,好像她们在调侃从不相干的人。设想过再见的场景,可说与此时的画面相似得不差毫厘,可是即便已经在脑海里预演过成千上万次一脸淡然地与他微笑擦肩,但事实上,我那是高估了自己。
好久不见,凡语。这是去哪里呢?任长东问我,声音自眼前传来。他手闲闲地插在裤兜,语气平常,好像我们清晨才分开。我觉得好笑,一年未见,他现在却来关心我的行迹。任长东看上去神采奕奕,目光里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淡定澄澈,亚麻衬衣休闲裤,毫无遮挡地走在雨中,亦不觉得狼狈。于是我看出来了,任长东过得很好,他在制造一场裂变之后,在和我分开之后,比从前更好……诸多思维在我心中来回打结,一时间杵在那里怔怔说不出话。
我们正要去吃饭。陈昭替我回答,不经意地扬起我们拉在一起的手。
呵呵,那不耽误你们,回见。任长东点点头,经过我们往后面的人行道走去,绿灯了,他很快随着人群走到路的对面。我回头追逐着他的身影,头发长了些,人瘦了些,夹在各色的衣服和伞中忽隐忽现,很快就消失于转角之处。蓦地悲哀,因为我想到,假使今天偶遇的只是这样一个背影,必定是认不出他了。
我一直笃信我们一生所遇之人不过两种,第一个和其余。
任长东是我爱的第一个男人,我失去他,却从未想过他如此溺没在眼底人海。他身上气味不再为我所熟悉,因此沮丧。回过神来,发觉陈昭还牵着我的手,心意疏懒,轻轻地想要挣脱,却被他牢牢抓住。我忽然很不悦,大力将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赌气地冲出雨伞遮挡的范围在雨中快步走着,陈昭从后面追上来,解释道,凡语,我在你的照片上见过他,刚才我……只是不想让你难堪。
被旧时爱人碰到依旧孑然一身,被人识穿因爱致残从此一蹶不振,何止难堪,简直可悲。我大概是羞恼,以至于愤怒难当,不想和陈昭说半句话,顶着滂沱大雨疾走一段,终于冲进路旁的计程车仓皇而去。摇晃。全世界在车窗之外以摇晃的姿态嘲笑我的狼狈,而我只能对着脏污车窗反照出的自己发胖的脸,哭不出来。
那日之后我病了,发烧好多日,索性将工作也辞掉,窝在家里冬眠。
姚海若来的时候将门拍得惊天动地,她夸张地说见我手机不开,工作也辞,以为我想不开躲起来寻死。我说我还没有那么偶像剧,只是那天淋了雨后感冒得厉害,偏偏遇到公司职务考评,死撑着去考估计也拿不到好分数。与其等着被降职或炒鱿鱼,不如自己走人还潇洒些。
是嘛,姚海若说,我就说一定没事,陈昭不放心,非要我来看看你。
想起陈昭,我有点抱歉,问姚海若,他没有生气吧?
你们俩真奇怪,姚海若笑道,他也担心你还在生气,怎么回事呢?
再见的时候,陈昭皱眉:才几天就瘦这么多,幸好我买了排骨山药过来给你煲汤喝。说话的时候他站在我家门口,白衬衣薄毛衫外面是一件驼色大衣,短而直立的头发上有新鲜的雨滴。我徒然生出许多脆弱温柔来,闷声不吭地靠过去,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厚厚的外套上有在菜市场里粘了一身肉和蔬菜的味道,我贪婪地在里面呼吸,非常好闻。陈昭两手拎满食物静静抱着我,彼此都没有说话。
玩笑之间再提起远在法国的宋之蘅,都有点不自在的意思。
我们却无妨隔着一个影子亦亲密起来。
和陈昭渐渐像是恋爱。夜间他会突地发信息过来,只两个字,想你。而我则将手机贴在枕边微笑睡去。那种甜蜜记挂,恍若热恋。有时他会来我处吃晚饭,带了未做完的工作,在书房里敲敲打打弄到深夜,我便在客厅用dvd放一部电影,电饭煲煮着粥,米粒软透后两人分食。抵足而眠的夜晚因为踏实而分外短促,在微薄天光中醒来的时候,看着身边人,恍惚觉得不安。
不安、心慌、忧戚、患得患失、莫名伤感。
我忽然很渴望陈昭说爱我,渴望那些往日看来轻浮肤浅的表白承诺能从他的唇间随时随地蹦跶出来。可是没有,我们吃饭,对话,沉默,做爱,做一切情侣能做之事,但始终感觉有深深缺憾。我们都不是对方的那个人,假使他和我一样抱着对所失之物的顽固迷信,那我们注定只能是对方感情里短暂的替代品。
如此,我想我大概爱上他了。意识到这点使我发现危机四伏,左思右想都是惊惧。怕得不到,怕不长久,怕生厌弃,怕舍不得,怕不甘心,怕难忘记。因为爱过,知道其势如猛兽,来时凶猛,去时决然,所过之处往往无不损毁。可怕的是残败废墟之上还会永远高高堆砌着恢弘的记忆,推翻不能,忽视不能,只得活活等着最后潦草葬身。
而我们,到底什么都不是。我有些怨怼和失望,因此更加讨厌自己的反复无常与矛盾百出。倘若能够一直坚持不盼望,想必要比此刻的煎熬好过得多。
新找的工作在新闻路上的报业大厦,地处城市西区,远离平常的生活范围,我下意识地使自己和陈昭隔开一些,以致可以最终断绝得不那么艰难。日报社的编辑工作流程昼夜颠倒,我时常午后三四点才出门,在办公室写稿到深夜,等美编排版到定版,天明而归。忙碌使人来不及思考,我每日进门倒在沙发上同样沉沉入睡,开始相信自己能够回到某一段强大独立,足以与世界之旷大荒芜冷静对峙的时期。
陈昭打电话问我新工作如何,又说近来他忙,要隔些日子才能看我……他温柔地嘱我要好好照顾自己。电话这边我无声地笑。寂寞难免,但既然笃定地怀疑着温暖的存在,身在何处又会不寂寞。两人之间,更多已是疲乏,疲于惊动和试探,疲于猜测和盼望。假使盼望的终点没有稳固的可以栖身的关系,那么及时回过头来寻一份可以障眼的劳作亦不算错。
这让我想起姚海若来,有很久未见她了。
行至人群稍稀的恒景路,遥遥看见我的照片依然挂在影楼橱窗的最显眼处,有个女孩正驻足观望。她穿得真好看,皱皱的米白色棉麻衬衣下面是暗绿大摆长裙,脚上蹬着不羁的马靴,卷发凌乱慵懒地搭在背上,经过的时候,我忍不住多看她几秒。她正好回过头来,真是奇异的感觉,我看着她,她看着我,而照片里的我静静地看着我们。我们,是如此说不出来的相似。
电光火石般,我想我知道她——宋之蘅。
宋之蘅先我一步走进姚海若的店,海若正伏在案上写写画画,她开口,海若姐。姚海若抬起头,呆了两秒钟,随即从柜台里绕出来,用手推了一下宋之蘅的头嗔怪:死丫头,你终于舍得回来?宋之蘅撒娇地哎了一声将头偏过去亲昵地贴姚海若的脸,一手将拎着的纸盒子塞给她,喏,礼物,别生气啦——
姚海若随即看到我,轻轻推开宋之蘅,向我招呼,凡语,你来啦。
宋之蘅也转过头,惊喜地跑过来,啊,真的是你,照片上的人。
我们一起吃饭,我、海若、陈昭、宋之蘅。吃饭的地方是某段时间陈昭时常约我去的日本料理,我和他常坐的两个位置,现在是他和宋之蘅坐着。一顿饭吃得气氛诡异,宋之蘅是一个活泼外向的女孩,加之眼界广,总有妙趣横生的见闻。她当我是海若的朋友,一直跟我拉话,并不见外。海若和陈昭则不时犹豫地看我,又看宋之蘅,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末了只有我与宋之蘅在专心地吃饭和说话,那种感觉非常畸形,不是尴尬,不是难受,找不到任何词可以形容,形同灵魂出窍或者异物附体,只得说畸形。
很容易看出来,在宋之蘅的心里,她和陈昭在这分开的两年里并未结束关系,他们曾经在一起,如今她回来这关系依旧继续。我不知陈昭作何打算,只深觉得自己是一个替人上场的戏子,现如今到了该退场的时候。庆幸长久以来存有理所当然的退缩之心,所以此刻也不是多难过,真的。
走出门,陈昭开车送宋之蘅,对我说再见的时候,他的神情里有为难之意。我微笑,期间海若一直紧紧握住我手,似是要给我力量。不知何故我停不住笑,对海若说,难怪他最近忙。这样的话出了口,自己也觉得颇酸,再笑起来,视线里街灯都模糊。
刻意疏淡了和陈昭的关系,连姚海若那里也很少去,不久便听说宋之蘅开了一间设计礼服的店与影楼相邻,想来很好,感情之外,生意也有照应。陈昭打来几次电话,讷讷不成言,我静等了一会儿,遂挂断。我想我们都明白,无话可说是因为彼此对感情不够笃定,我们之间的关系,或者他不确定我是否想要,或者我要的太多他给不起。
记得有一次陈昭说,在你眼里,我不过是朋友而已。
有很多不甘心的意味,像我从未对他抱有希望,让他也失去了信心。
但希望是何物,感情又是何物?我眼之所见皆为火花,绚丽、短暂、危险、一瞬幻灭。我想要的是一杯长久不会冷却的微温的水,然而遍寻世间,哪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东西?哪里又有像我这样无理取闹的人?
曾经竭力争取,后平白夭折,我因此心患重疾。
我亦有冲动掠夺爱尔后狠狠暴殄,但倘若求不得,何其难堪。
春末夏初的时候我将自己埋在工作里做一只鸵鸟,做了一百张报纸的副刊,一份十年特刊,一份电影编年志。每日与日期打交道,更体会时光流逝得非常具体。有天在路上又遇见任长东,他说方才经过那影楼门口看见我的照片。话断在这里,也不知想要表达什么,我淡淡地说,哦,已经挂了很久。
我们站着聊了几句,任长东忽然想起来解释,那次是因为心理很不适应,所以斩断婚期。当时茫然,只是死咬着决定,很久之后看了心理医生才知道,这就是俗称的婚前恐惧症。回过头来,发现事事都有了时过境迁的意思,只好顺遂各自无关的命运。
哑然失笑。那次,那年,那场命运。
轻描淡写地从眼前簌簌奔流过去,却如洪荒之势,溃毁一切。
不久又有一件狗血的听闻。陈昭和宋之蘅夏天结婚后很快分开,原因扑朔迷离,一种说法是宋之蘅与某个在法国留学时的情人继续往来,另一说法是陈昭发现自己其实另有所爱。这话是在我以报社记者的身份去采访本城知名女人姚海若时她对我说的,那天她扑了厚厚的粉,黑眼圈被遮盖住,穿了一件华丽别致的衣服,声态一如既往浮夸而不失真诚。
树洞
我爱他,所有人都知道。唯独他不知。
——题记
【路途中】
这海岛的夜潮湿窒闷,有并不爽利的大风吹得窗帘呼啦啦摆动。我从短促的梦里毫无预兆地醒来,习惯性地伸手去摸放在枕头下面的手机。黑暗中,它蓦然震动,刺目的白光明明灭灭地闪着,房间那一边的床上,邹一帆睡得很沉。凌晨两点,该是柴向南的短信。
他说,同安,我也很想你。
去,这个人——什么叫“也很想”,我又未曾说过想念他。总是霸道又自以为是,两年不见,也没改过半分。我暗暗嗤声,将手机塞回枕下,辗转了两分钟,忍不住又将它摸出来看。看了又看。窗外有隐约潮声,和我心潮一起轻轻涌动,恍惚中想起前事后路,竟有了苍茫而喜悦的感觉。直到邹一帆的声音迷迷糊糊地从旁传来,同安,你在笑什么。我方才发现自己笑出了声。
哎,柴向南。
【我们为谁远行】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离开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是绝对愚蠢的决定。
的确,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繁华城市,我住着父亲购置的一套房子,小而精致,重要的是无须为每月按揭而烦恼,不用偶尔买一件昂贵衣裙讨好自己亦要计算得胆战心惊。工作的地方在市区最高的写字楼上,高大的落地窗外是这个城市最华丽也最残酷的街景,我的工作只是每日花三两个小时做完枯燥的文件,然后将剩余时间用来站在窗边对着天空喝咖啡。代步的工具是2005年买的帕萨特,尽管首付花光了我毕业以后的所有积蓄,但我仍不爱用它,对于一个没有耐心的女子来说,周末出门,寻一个停车位都足以让我对这个世界感觉生无可恋烦躁至死。
所以在大多数的时候,我看上去郁郁寡欢兴趣索然。唯一的消遣,是去离家最远的那家电影院看一场或壮观或寂寥的电影。为什么要选最远的一家?因为这是唯一的娱乐,离家近了,总觉得有些亏待自己。即便不亏待,这日复一日的生活也同样让人厌倦。
知道我将离开,父母急急地打了越洋电话来劝阻:安安,为什么?广州不好么?网络上一群张三李四不明就里的嗡嗡聒噪:富贵病,绝对的富贵病,你这绝对是吃饱了撑的。就连刚刚在旅途中相识的邹一帆,亦作苦口婆心状:不要意气用事,毕竟在这里,你什么都有。
你不是我,怎知道我什么都有?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无意暴露自己的寂寞。
可你也不是我,怎知我就一无所知?他像孩子玩起字眼游戏。
我叹了口气,不准备回应他有些过分急切的热心。
我可以常常过来看你。邹一帆又急着说。
你是谁?我不带感情地反问了一句。彼此都陷入心知肚明的沉默,不过是旅伴,何必暧昧。
任何人都留不住我。或者说,这个城市并不是没有让我留下来的理由,我的房子,我的车,我的瓶瓶罐罐,可它们太轻了。我开始收拾行装,将车子锁进车库的最深处,房间里的物件一一用棉布蒙好,这个从内心里就轻视疏离了的家,不知道何时再回归。虽然没有什么好留恋,但这一室的寂静,若然真要告别了,还是有些怅然,毕竟它的每一角落细部都已经充满了我的气息。离开它是轻易地,只因为柴向南在电话里的一句,同安,我总想你可以离我近一些,再近些。不要在我想说话的时候,无处寻你。你知道,我只有你这样一个说话的朋友。
我又何尝不是。
那个通电话的深夜,往事历历在目。八岁到十八岁,少年时候和柴向南斗嘴生气嬉戏玩乐的时光簌簌退回,在七年以后,忽然汹涌地覆盖了我的生活,让我发现自己原来孤身一人。孤独是需要被提醒的,并且在被提醒之后才会发现它早已遍布你的周身使你的生活看上去圆满实则漏洞百出。然后是失眠,陷在记忆里不得脱身。我知道自己在想念柴向南,还有他轻轻凑近耳边说的那句,同安,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我知道柴向南许多秘密,比如他一顿能吃五十个馄饨,比如他左边的屁股上有一颗褐色小痣。他每每用郑重其事的口吻将这些微不足道的秘密告诉我时,我总是一边笑一边洋洋自得,仿佛那是一笔多了不得的财富,尤其是在其他女生嫉妒的眼神里,更让我有虚荣又幸福的错觉。我曾经多么希望,那些幸福并不是错觉。
柴向南又说,同安,越到后来才越觉得身边有个真朋友多难得。
于是我便决定离开广州,为了我的真朋友。
【离开,向心而去】
送我去机场的路上,邹一帆出奇地沉默着。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不停地将车里的音乐关了开开了又关,我猜他有话想说,但既然犹豫不定,我亦不主动过问。我们在高速公路上破风而行,外面的天空是晴朗的蓝,我将手搁在车窗沿去拦那些经过的风,午后的阳光一点点地从松懈的指间漏过去。将要离开的心情,竟如获新生。村上春树说穿过沙尘暴的你必定不再是之前的你,这就是沙尘暴的意义。而我想这一场离开也是如此,有一点忐忑,但不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