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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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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霖变得很黏人,从年初一到年初四,他一直呆在我的公寓里,中间只回了一趟自己的家,拿来了笔电和几件换洗衣服,然后就几乎不太愿意出门了。

白天就窝在我的小书房里,在自己的笔电上做一些设计,剩余的工作就是接送我。商场的许多同事都已经知道我有了男朋友。两人回到家以后,再一起做饭,都是我打下手,洗菜,去土豆皮,剥蒜;他切,再炒。

他喜欢火爆,煤气总是开到最大值,把菜丢进去,“嗤啦”一声亮响,人站的老远,伸着长长的手臂抖着炒锅,上上下下的颠。

我每次看着他的动作,眼里都会露出小小的鄙夷,因为常有青菜叶子或者土豆丝被他颠出锅外,但他还是乐此不彼。扭头看见我不屑的眼神,他倒更来劲,有时就在炒锅“嗤嗤啦啦”的响声里,突然伸过头来,吻住我。

一手握着锅柄,一手抓着铲勺,就这样,丝毫不理会锅里的菜已经开始粘锅,只是贴住我唇,温柔的吮抿。

窄小的厨房里,油烟机“呼呼”的抽着风,鼻中都是火爆的烟火人间气息,混杂着微微的一点焦糊味。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他黑亮的眸子,在我脸的上方,离我只十公分的距离,里面好似绽放着烟花,火星四溅的飞。

窗外时有“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这样的恋爱滋味。

仿佛只有十八岁,仿佛是初恋。

我几乎要忘记莎莎。忘了我们的甜蜜是和她的痛苦成正比例的。

我还是没有提起勇气给她打电话。东霖也不提她,想起莎莎,他大约还是会黯然。我知道在他的心里,莎莎犹如一块磬石,永远占据着一个角落,盘踞在他心脏的某处,永不会被遗落,不当心绊动的时候,就会牵起丝丝的疼痛。

连着几日,他侵占了我所有的剩余时间,大约我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不再想起旁人,只看见对方。

但不可能每日不分开。生命里总还有其他重要的人。

初四的下午,东霖驱车回了老家,过年他还是要回家看望一下父母,他说初五的晚上回来,初六就和我一起去上海,机票他都定好了。

初七,二月十八号,就是早早的生日。

东霖终于不在身边,三点我下班的时候,就独自站在了街头。

繁华的商业街上,来来去去的人潮,一间间店铺里,挤满了结伴购物的年轻面孔。

我不能不记起莎莎,曾经她和我也在这条街上穿梭。

记得刚来a市的时候,坐在t大接新生的车里,来自边疆小城的我,初见这满街的繁荣,只觉得目不暇接,感觉到了电影场景里,也感觉到了异乡。

远离父母几千里。

第一次离开,就那么远。

那时还没认识到自己已是个离巢的鸟,从此就飞离了父母。许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时的别离父母,其实就是长大离家了。

到校没几天就是中秋节,很想亲人,像回到了孩童时代。

想母亲,想她温暖的抚摸我的手。

雪梅和晴子的老家离得都不远,提前一天都回了家,寝室里就剩了我和莎莎。

午饭过后,莎莎拿了包也准备回本市的家,出门时她和我告别,我坐在床沿上问了她一声:“晚上你不回来了吧?”

明知是废话,她肯定会在家里过夜。

莎莎当时站在门口,回头看向我,我在逆光里,和她目光对上,她“嗯”了一声。

没想到晚上熄灯的时候她却回了宿舍。

那时我一个人躺在上铺,寝室里寂静无声,我两眼看着帐顶,正在发呆。听见有钥匙开门的“嚓嚓”声,把头探出帐外,就见她推门进来,嘴里还在喊着:“陈玉,来吃月饼。”

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月饼。金黄色的饼皮,闪着鲜亮的光,幼滑甜香的莲蓉,有着玉的色泽,似乎还带着莲子的清香,中间一枚小小的蛋黄,仿佛向日葵一般,被包在了心里。

我直说好吃,她说:“这是今年产的湘莲做的,是别人专门送给我外公的,外面买不到,肯定好吃。”

但前几年我去上海过中秋,表姐从某个知名大酒店也订购了这样的月饼,每个价位都在三位数以上,却再也没吃出那时的味道。

中秋过后,第二天还是假期,她带着我上街,那是我第一次领阅a市的繁华,就是在这条商业街上。

摸出手机,我站在街上拨通了莎莎的号码,手机里传来有规律的“嘟—嘟”声,没有人接,说她暂时无法接听。

我看着人潮,下午三点的太阳是雪亮的,有碎银子一样的光晃在我的眼里,低下头,我又拨电话,没想到,通了。

不等她说话,我就叫她:“莎莎。”

“我在。”她轻声回答,语调平淡,没有一丝以前的热络,仿佛是凉凉的冰水,我的心温骤然下降。

是不是我多心了?

顿了顿,我才又说:“还没对你说过年好,也没接到你的电话,我们。要不要聚一下?”不由自主,说出的话就犹豫了,猛然发现,自己怕见她。

见面以后,还能伪装成若无其事吗?

那是真正的在欺瞒她,和以前的隐瞒是不同性质的。

如果说,最开始两年的隐瞒是由于说不出口,之后的隐瞒又是为了让她心无杂念的和东霖在一起的话,那么,现在的欺瞒,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欺骗,是不可原谅,也是不可饶恕的。

那么,有勇气对她说,莎莎,东霖现在和我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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