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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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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个年龄,学校总有一个受欢迎的小团体。我说的“受欢迎”,绝不是只有一点点受欢迎哦。是的,超级受欢迎、超级“高大上”,圈子名单上是清一色的交际花。事实上,全校只有两种女孩:一种是已经跻身于受欢迎女孩群体的,另一种是眼巴巴地想要加入的。至于其他的,都不重要。

我上小学时,学校里就有一群很酷的小孩。我似乎总是一眼就能辨别出他们。我总会和我最好的朋友萨曼莎八卦这些(当然,我本来可以和我的双胞胎姐姐讨论的。可是她总是热衷于她的手球运动,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即便那些小公主般的女孩儿十分任性、自私,也没有人想要脱离那个团体。大部分时间,她们都会一起出去玩耍。

到了高中,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尤其是我所在的高中。从七岁开始,我跟查莉就不上同一所学校了。

大家对双胞胎的看法各不相同。有人认为双胞胎应该形影不离;有人认为双胞胎从幼儿园就应该分开,穿衣打扮要不一样,其他的种种都要不一样。到我们上高中的时候,我想,我的爸妈是觉得我们应该分开比较好。于是,于是查理去了圣凯瑟琳学校,就在我们位于兰德维克的家那条路的尽头。谢天谢地,我开始和萨曼莎一起搭乘巴士去邻镇的圣艾格尼丝学校上学。学校有寄宿生也有像我们一样的走读生。

七年级的第一天,为了让大家建立友谊,老师把我们分成了不同颜色的小组。谁知道『建立友谊』意味着什么。总之,紫色小组里共有十五个女孩,包括我和萨曼莎。

其中还有一个女孩名叫莎弗朗。

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惊呆了。我一直傻傻地、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我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要知道,莎弗朗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了。

她有着一头垂顺的金色秀发,散乱得刚刚好,让人不觉得像是有打理过。但是我看得出来,她花了很多心思打理。她很高,但又不像许多长得高的女孩子那样显得牛高马大。她看起来十分自信,像是整个学校都归她管似的。她的皮肤也很好,除了有一个似乎从未有人注意到的鼻子外,其余部分都十分光滑,像是新长出来的。

她和她的朋友泰格•莉莉在一起。泰格•莉莉也是个大美女,只不过是完全另外不同的美。她留着乌黑的精灵短发,白皙的皮肤和微翘的嘴唇。她看起来就像一个复古民谣歌手,穿着50年代忸怩作态的连衫裙,搭着马丁靴,涂着大红口红参加选秀节目“x因素”。

所有紫色小组的女孩们围成一个圈,然后逐个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苏珊娜,我之前是在湾西公立学校上学。”第一个女孩面带微笑,充满期待地环顾着四周,仿佛在说,希望大家能喜欢我哦。

第二个自我介绍的是蒙塔纳,她告诉我们说一周后就是她的生日,说完一直咯咯笑。她介绍完后,大家都是诸如此类的自我介绍,先说自己的名字,然后就是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紧接着就是紧张的微笑,显然都有着小期待:大家帮帮我吧,我想交朋友。

但是当轮到莎弗朗时,她却别具一格。首先,她静静地等着,可能还不到一秒,但是又不至于久得让其他人能察觉到。就这样,她成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我叫莎弗朗。”除了这一句,她什么也没有说了。但是她也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她面带微笑,偏着头,然后环顾了几乎这一圈所有的女孩儿,仿佛正在向一群小朋友介绍她自己。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声音甜美,但最后她优雅地捋了捋自己的秀发。就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无比地不合时宜,那感觉真是诡异极了。就好像不是我的手生得太肥大,就是我的鼻子上冒出了痘痘,又或者是我的腿过于肿胀。站在她身边的我感觉我就是一道败笔,和她是那么不搭调,但是我又没法看向别处。

泰格•莉莉正好站在她旁边。泰格•莉莉也一直静等着,在她开口说话前,往后看了看莎弗朗,然后朝莎弗朗抬了抬眉。

“泰格•莉莉。”她的语气仿佛在嘲笑着大伙。

站在泰格•莉莉旁边的女孩几乎都说不出话了。

“我叫米莉。”她的声音又尖又细,但并没有人注意她。然后就是一些什么萨沙、杰西卡、艾米丽自我介绍着。唯一重要的两个人就是莎弗朗和泰格了,每个人都想要成为她们的朋友。

也包括我。

因为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很强烈。尽管我坐在那里感觉很奇怪,很不自在,我知道我内心有变化了。虽然老套俗气,但感觉脑子里真的有声音在回响:这就是我的宿命,这就我想成为的人了。

虽然我还没有准备好,但是我知道我可以像莎弗朗和泰格她们一样地酷,一样地成功,一样地漂亮,一样地时尚。这将会是我发光发亮的圈子。

你看,我的生活一直都是“第二”。第二个双胞胎,尾随在后面。查莉只比我大两分钟,她比我聪明,比我更具有运动细胞。她都不用努力,就什么都比我好。她还有着比我更绿的眼睛,更加金灿灿的头发,和长长的、很自然的睫毛。

久而久之,我都变得有些厌烦。不是说我嫉妒她,她是我的双胞胎姐姐,我当然爱她。只是有时候觉得,当第一的感觉应该很不错。

再次看到莎弗朗把她的头发打圈圈,我就知道我的生活轨道在哪里了。这应该是查莉唯一不会打败我的地方了。

我会变得很受欢迎。

萨曼莎也有类似的想法。

“她们太棒了。”她一边看着莎弗朗,一边屏息对我说,“太,太酷了。我们一定要跟她们一块玩,一定要。”

摆在我们面前有两个难题。其一,其他女孩子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也想引起莎弗朗和泰格的注意,越快越好。其二,莎弗朗和泰格已经有另外两个朋友了。

丽兹和伊莎贝拉不如莎弗朗和泰格漂亮,但是她们也有着好看的头发、皮肤、牙齿和指甲。她们四个穿的裙子就比其他人要稍短一点,但也不会太短,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我们看着他们四个一起在操场上散步,选最好的位置坐,看着她们全然不顾地走向食堂队列的前面。当她们走向人群时,人群会自动给她们让出一条道。她们路过的地方,总会吸引着其他人的目光。

但是不管我们有多努力多想要加入她们,还是不能打动她们成为她们的一员。我们甚至无法知道打动她们的方法。尽管我们十分努力,萨曼莎和我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我们是另一个大群体——普通女孩子群体中的一员,爱尖叫的米莉也是如此。我们住进了学校,一起上课,一起做作业,继续着我们的生活。

但是我们仍在计划中。一定得找到一个办法加入莎弗朗和泰格她们,哪怕要我们一直这样等下去直到上12年级。

萨曼莎有一个计划,就是不跟她们的潮流。我不知道莎弗朗是不是有意想要引领时尚,但潮流真的就这么出现了,还是让人觉得怪神奇的。这一天莎弗朗略微往后斜戴着帽子。第二天,另外30个女孩子的帽子也向后斜戴着。当泰格背了个新包包出现在学校时,到那一个星期的最后,25个女孩子都背起了类似的包包。当丽兹头上挑染了一撮红发时,其他人也纷纷效仿。

只有我和萨曼莎没有照做。

“跟风只会更快让你迷失在路人甲乙丙丁里,”萨曼莎告诉我说,“你得走在前头,但是也不能太前。你得有自己的个性,但是也不能太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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