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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节(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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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说。“不过扯不上关系。”

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内心暗暗庆幸她总算没有问常人之所问,问得我满心不快:“巴雷特?跟那个堂名一样?”因为,我一向有块特殊的心病,最怕人家把我跟出资兴建巴雷特堂的那一位拉上关系。巴雷特堂是哈佛园里最大也最丑的一座建筑物,也可以说是显示我家财力和势派、宣扬我家“信爱哈佛”臭名的一座超巨型纪念碑。

此后,她就不大作声了。难道我们真这么快就无话可谈了?还是因为我跟那位诗人沾不上边,她就不愿意照我了?到底什么缘故呢?看她只是坐在那儿,对我似笑非笑。为了不致没事可做,我就拿起她的笔记本翻翻。她那手字也真怪——写得又小又细,一律都是小写字体,没有一个大写字母(她是想以爱-埃-卡明斯1自居?)。我见她还选了些非常“尖端”的课程:作曲学105,音乐150,音乐201——

1爱德华-埃斯特林-卡明斯(1894-1962):美国诗人。哈佛大学出身。他在书写方式上标新立异,不用大写字母,自己身名ummings。

“音乐201?那不是研究生念的吗?”

她点点头表示是,掩饰不住内心的那份得意。

“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复调音乐。”

“什么叫复调音乐?”

“反正不是什么色情音乐,预科生。”

我干吗要受她这腌-气?难道她不看《猩红报》1?难道她还不知道我是谁?

1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大学的校旗是猩红色的,所以校报也以《猩红报》为名。

“嗨,你真不知道我是谁?”

“知道,”她带点儿轻蔑的口气回答说,“巴雷特堂不就是你的吗。”

可见她并不知道我是谁。

“巴雷特堂才不是我的呢,”我抓住了她的语病。“那不过是我曾祖父捐献给哈佛的。”

“好让他那个不怎么样的曾孙能十拿九稳进哈佛!”

这简直叫人忍无可忍。

“詹尼,既然你认定我是个狗熊,那又何必硬逼我请你喝咖啡?”

她两眼对我直瞅,微微一笑。

“我喜欢你那副身板哪,”她说。

要成为一个大英雄,条件之一就是要不怕做狗熊。这话一点也不矛盾。“哈佛精神”有一个特征,就是总有本事反败为胜。

“今天球运太糟了,巴雷特。幸亏你打得出色,实在出色!”

“真是谢天谢地,大家总算挺过来了。我知道大家都憋着一肚子气:这一仗说什么也要赢下来!”

能大获全胜,那自然更好。不过,只要有可能,能在最后一分钟赢球也很不错。那天我送詹尼回她的宿舍时,我就没有死心:我还想争取最后战胜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

“听着,你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星期五晚上达特默思1要来比冰球。”

1达特默思指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默思学院。

“那又怎么?”

“那就希望你来看呗。”

她的回答流露出了拉德克利夫女生对体育比赛例有的那份“敬意”:

“我凭什么要去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若无其事地应道:

“就凭上场的有我。”

接着是片刻的沉默。我想当时我连雪花飘落的声音都听见了。

“那你是在哪一队?”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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