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大家激动的声音好似要震塌包厢。
话筒立即被人递到宋翊手中,歌本也放到了他面前,有个女同事还拿着遥控器,调出点歌栏,殷勤地问:“想唱谁的歌?周杰伦?方文山的歌词填得超好!”
宋翊微笑地凝视着显示器,一页页地翻着歌本,却一直没有说话。对一个离开中国七年多的人来说,估计绝对不会有时间关注中国的流行歌坛,只怕他连方文山是谁都不知道。此时此地,有陆励成的珠玉在前,他想立即选出一首恰如其分的歌曲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可是如果他拒绝唱歌,又会显得不近人情,让老板质疑他和同事相处的能力。
我心里对陆励成“敬畏”中的“敬”字消失了。何必呢?如此步步为营、咄咄逼人!
我装作要添酒,站了起来,斟满酒后,却没坐回原位,好似随意地坐到拿着遥控器的同事身旁,凑在她耳边笑着说:“让我玩一下。”嘴里客气着,手里却没客气,从她的手中拿过遥控器,随手翻到周华健的栏目,屏着呼吸问宋翊,“《朋友》怎么样?虽然是老掉牙的歌,可绝对是好歌,也算应景,可惜没有《同事》!”
young对我分外友善,笑着说:“等着你创作给大家唱呢!”
大家都哄笑起来,我却紧张得手指打战,眼前的那个人侧过头看向我。第一次,他真真正正地把我看进了他的眼中。
他笑着拿起话筒,“好!就这首。”
因为歌曲耳熟能详,所以大家都情不自禁地跟着宋翊合唱。在犹太老头看来,气氛虽然没有陆励成和young合唱的时候热烈,却更有一股众志成城的感觉。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有过泪有过错,还记得坚持什么。
……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