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一场盛大婚礼上,我和他还有简一起掩在一丛茂盛灌木下喝香槟。我和简时不时就去寻觅一瓶新酒来。这是约翰叔叔的主意。
在那场婚礼上,我第一次听到了一个如今已成经典的梗,是被人非常严肃地说出来的。当时人们在谈论杰基·罗宾森,一个男人掷地有声地险恶说道:“要是这样下去,他们就要搬到隔壁来了。”
就是在那之后,我们躲到了灌木丛下喝香槟。“我们得远离无聊的人,平静饮酒。”约翰叔叔说。
或许,在他后来的人生中,这两件事他都做得有点过头。他热衷过奢靡的生活。他再也没有回到写《愤怒的葡萄》时那种节衣缩食的生活,可名利向他涌来,谁又会怪他呢?也许有一些他本可以写的书没有写,有一些他写就的书可以写得更好。
我敬佩他从不在斯坦福谄媚讨好,哪怕他不断回到斯坦福,让华莱士·斯泰格那这样的人告诉他“那本伟大的美国小说”应该是什么样。他的写作水平远远高于他们任何人,但他们或许帮助过他学习技艺,或者至少向他展示了如何在举手投足间表现作家的自信,这是萨利纳斯的农场生活无法提供的,尽管后者提供了大量其他东西。
无论如何,1945年前后,我和简读高中时,我读了她那位大名鼎鼎的舅舅的大名鼎鼎的小说,感到敬畏、无聊、恐惧且难以理解。
而后六十年打马而过,我心想,嘿,我真的应该再读一些斯坦贝克的作品,看看是什么感觉了。于是我去了鲍威尔书店,买了本《愤怒的葡萄》。
快要读到尾声时,我停止了阅读。我无法继续。我对书的结尾记忆犹新。这一次,我代入了所有人,迷失在他们之中,我日日夜夜都同汤姆、母亲和罗莎夏一起生活,走过了伟大的征程,拥有满怀的希望、短暂的欢愉及无尽的苦痛。我爱他们,不忍去想即将发生的事。我不想读到最后。我合上书,逃开了。
第二天,我拿起书来读完了,全程泪如雨下。
我读书的时候不再那么爱哭了,只有读诗时,那种短暂的冲击,让人发丝轻颤,心脏鼓胀,泪盈于睫。我已记不起上一次因小说而心碎是在何时,就像音乐令我心碎,悲剧令我心碎一样,这本书令我心碎。
我并不是说能让你流泪的书就是伟大的书。如果真的如此,那这个标准堪称完美,可惜啊,它同时纳入了可以预见的感伤,即下意识的、触动心弦的刺激。例如,我们很多人在故事中读到动物死去时就会哭,这种行为本身有趣且意义重大,仿佛我们准许自己流出了比较次要的眼泪,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而且没那么重要。一本书能像音乐或悲剧那样让我号啕大哭,流下深沉的泪水,这泪水源自我拥抱了这世上的悲伤,并将其化为自己的悲伤,那么这样一本书必定有伟大之处。
所以,如果有人问我什么书可以最大限度地告诉他们美国的好与坏,什么是最名副其实的美国书,什么是伟大的美国小说……一年前我会说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尽管有不少缺点),但现在,我会说是《愤怒的葡萄》(尽管也有不少缺点)。
我看过电影《愤怒的葡萄》,没错,那是一部好电影,忠于书中能够处理的元素,而且没错,亨利·方达的演技很棒。
但电影是你看的东西,小说则是用语言构建出来的。这部小说中美丽而有力的正是它的语言,语言的艺术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作者的所见所闻,还让我们尽可能直接地共享了他强烈的悲伤、愤怒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