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客气。”
我俩脚步沉重地涉水走向远处的湖岸,轮流跌进水里和帮助对方站起来,全身湿淋淋地走上覆盖着半腐烂的植被的烂泥湖滩,从我们的背包里倒出大量的水。我们除掉身上的负重,坐在地上,浑身湿透,精疲力竭,呆呆地望着潟湖,好像它刚刚跟我们搞了个可怕的恶作剧。我想不起我曾在阿巴拉契亚小道沿线的哪个地方,在一天这么早的时间就感到如此疲累。我们坐在那儿的时候,听到有人说话,两位嬉皮士模样、身体很棒的年轻徒步旅行者从森林里出来,走到我们背后,打量着湖水。
“恐怕你们得蹚水过湖了。”卡茨说。
其中一个徒步旅行者用一种还算友善的眼光看看他:“你们俩第一次来这儿徒步旅行吗?”
我们点点头。
“嗐,不是我想让你泄气,可是,先生,你们还是刚刚开始弄湿身子呢。”
说了这句话之后,他同他的伙伴把他们的背包举过头顶,祝我们走运,然后走入水里。他们用了大约30秒的时间利索地蹚水过湖——卡茨和我用了30分钟——走到对岸,好像是从一个洗脚池里走上来似的,之后,他们把干燥的背包放回肩上,稍微挥了挥手,走了。
卡茨若有所思地深深呼吸了一下——一半是叹气,一半只是试试自己是否还有再次呼吸的能力。“布莱森,我不是要悲观消极——我向上帝发誓我不是的——但是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适合这么做,你能不能像他们那样把你的背包举过头顶?”
“不能。”
讲了这个带有预兆性的词之后,我俩扎好背包,嘎吱嘎吱地朝着莫克西秃山进发。
阿巴拉契亚小道是我走过的最艰难的小道,而缅因州路段是阿巴拉契亚小道最艰难的部分,一部分是因为它的酷热。缅因州是各州中气候最为温和的,但是正在经历着一场热死人的热浪。在毒辣的阳光照耀下,莫克西秃山没有遮挡的花岗岩铺砌的山道像火炉一般酷热,甚至在森林里,空气也十分压抑、闷热,好像树木和树叶向我们嘘出一种炎热的植物式呼吸。我们无助地大量出汗,喝下超常量的水,但总是没法解渴。在有的时候,水是充足的,但更加经常的是很长一段路没有水喝,所以永远无法确定我们可以谨慎地喝下多少水,而不至于使我们过一段时间身体缺水。即便我们备足了水,也还是因为卡茨扔掉了一瓶而不够。最后,还要忍受那些无情的小虫、无法克服的孤立感,以及永远使人疲累的地形。
卡茨以一种我以前从来没有在他身上看到过的方式回应这一切,他表现出一种固执的决心,似乎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式是像一头公牛似的勇往直前,排除万难。
第二天早晨,我们很早就来到我们必须涉水而过的几条河流中的第一条。这条河名叫秃山溪,但实际上是一条河,宽阔,活跃,河里散布着一些巨石。在清早阳光的照耀下,流动的河水熠熠发光,清澈可喜,景色极为迷人,但是流水看上去十分湍急,从岸上无法测定河心究竟有多深。我的《阿巴拉契亚小道缅因州指南》漫不经心地指出,这个地区的几条大河“在涨水期间涉水而过可能是困难或者危险的”,我决定不让卡茨看这句话。
我们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河底的石头形状大小各异,扁的、圆的、穹顶状的都有,脚踏上去很硬,而且上面覆盖着一层膜状的绿色黏质物,滑得要命。我刚走了三步,脚就滑出去了,屁股着地,跌得很疼。我挣扎着半站起来,但是滑了一下又摔倒了。我再次挣扎着站起来,朝旁边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两码,无助地往前一直冲,用手撑地,免得又一次跌跤,然而已经成了一只落汤鸡。我登岸的时候,我的背包朝前滑动,我那双用鞋带缚在背包上的高帮鞋被投入一种受控轨道,绕过背包的一边,沿着一条长长的、相当漂亮的轨迹,击中了我的脑袋,接着扑通跌入水中,在波浪里悬荡着。当我蹲在那里,平和地呼吸着,告诉自己今天的事日后可成追忆的时候,有两个年轻人——几乎是我们在前一天看到的那两个年轻人的克隆版——头上顶着他们的背包,踏着自信的脚步,哗哗地大步过了河。
“摔倒了吗?”其中的一个笑嘻嘻地问。
“没有,我只是想靠近点看看河水。”省省你这愚蠢的挖苦吧。
我回到河岸边,穿上我那双被水浸透的高帮鞋,发现其实穿着它们过河要容易不知多少。高帮鞋穿在我的光脚上,有相当不错的吸力,脚也不会被石头磨破。我谨慎地过河,对河心水流的力量感到惊讶——每次当我提起一条腿的时候,水流都会有一种把它冲向下游之势,好像它是折叠桌子的一条桌腿似的。不过河水的深度从来不超过2英尺,我没有摔倒就到达了对岸。
与此同时,卡茨发现了利用河中石头当踏脚石的过河方式,不过他在看上去像是很深的一股哗哗的水流旁边停住了脚,一筹莫展,他皱眉蹙额地站在那里。我怎么也想不出他怎么会登上那块大石头的——那块石头孤独地立在一大片危险的湍急水流中,显然他现在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跳进银色的洪流,想蹚过最后的10码到达岸上,但立刻像一片羽毛似的被水流卷走了。在两天里,我第二次真的以为他要淹死了——他确实孤立无援。还好水流把他冲到20英尺外一个铺满亮晶晶的卵石的浅滩上,他在那儿一边嘴里气急败坏地咒骂,一边用手和膝盖撑起身来,挣扎着走到岸边,也不回头看一眼,继续赶路,走进森林,好像这是世界上最正常的事情。
我们就这样,踏着坚硬的小道,渡过更多的河流,向蒙松挺进,身上的青肿、划伤和虫咬的痕迹越来越多,把我们的背部变成了浮雕地图。第三天,在森林里走得稀里糊涂、浑身邋遢的我们,自从离开卡拉屯克以来,第一次走上一条阳光照耀的道路,顺着这条路紧走慢走,进入了蒙松这个被遗忘的山村。村中心,有一栋外墙装着楔形保护墙板的老房子,草地上竖着一个木刻的大胡子徒步旅行者的彩色塑像,身上有一行字:“欢迎来到萧氏旅舍。”
萧氏旅舍是阿巴拉契亚小道上最有名的旅舍,部分是因为这是进入百英里莽原的人最后一个舒服的休息点,也是从莽原出来的人第一个舒服的休息点,也是因为这里非常友好,收费合理。每人付28美元可以住一个房间,吃一顿晚餐和一顿早餐,还可以免费使用淋浴设备、洗衣房和休息厅。这个地方是由凯斯和帕特·萧经营的,他俩在20年前创办这个旅舍多少出于偶然,当时凯斯把一名饥饿的徒步旅行者从小道上带到家里,那位徒步旅行者把话传出去,说他受到了怎么怎么好的招待。我们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凯斯自豪地告诉我,就在几个星期前,他们已登记了两万人次的徒步旅行者的入住。
距吃晚餐还有一个小时,卡茨向我借了5美元——我猜是去买饮料——躲进了他自己的房间。我冲了个淋浴,把一堆衣服放进洗衣机,踱到屋前的草地上,那儿有几张阿迪朗达克的椅子,我打算坐在上面歇一会儿,抽抽烟斗,体味一下傍晚愉快悠闲的时光,快乐地等待着一顿晚餐。从附近的一扇纱窗中传来烧煮食物的吱吱声和锅碗瓢盆的乒乓声。味道真香,不知在煮什么。
一分钟后,凯斯出来,坐在我的旁边。他是一位老先生,有六十好几岁了,他的牙齿已经几乎全部落光,他的身体看上去似乎曾受过各种苦难,他的态度非常友好。
“你不养狗当宠物吧?”他说。
“不。”我已经看到它了——一条拴在后院的样子难看、凶恶的杂种狗,只要方圆100码内有任何动静,就会使它愚蠢、疯狂地兴奋起来。
“你可别去抚弄那条狗,听我说一句,你千万别去抚弄那条狗。上星期,有个徒步旅行者不听我的话去抚弄它,被它一口咬在蛋上。”
“真的吗?”
他点点头:“而且咬住不肯放,你没有听到那人那个哭声啊!”
“真的?”
“我只好朝那条该死的狗扔了一把耙子,硬叫它放开来,我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凶的狗。你千万别走近它,真的。”
“那个徒步旅行者怎么啦?”
“嗐,他那天当然过得不安稳啦,那是肯定的。”他沉思着搔搔他的脖子,好像是在考虑过几天该刮刮胡子了,“是个全程徒步旅行者,一直从佐治亚州走过来的。走了这么长的路,被狗咬了蛋。”接着,他走开去检查晚餐了。
晚餐是在一张很大的餐桌上吃的,桌子上慷慨地放着一盘盘肉、一碗碗土豆泥和玉米棒、一盘堆得满满的面包,还有一盆黄油。卡茨比我晚一会儿进来,看来刚冲过淋浴,非常高兴。他看上去不同寻常,几乎可以说是精神过于饱满,走过我身边时冲动地呵了我一下痒,实在不符合他的性格。
“你还好吗?”我说。
“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好,我山里的老伙伴,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好。”
另外两个人也坐到我们的餐桌旁来,是一对举止犹豫、样子拘谨得可爱的年轻夫妻,两人都晒得很黑,身体健康,非常干净。卡茨和我用微笑欢迎他们,然后开始动叉子,但我们立刻停下,把碗放在原处,因为我们发觉这对夫妻正在喃喃地做祷告。他们似乎祷告得没完没了,然后我们再次把叉子插进食物。
食物非常好吃,凯斯充当服务员,一再要我们多吃一些。“要是你们不吃就给狗吃了。”他说。我很高兴让那条狗去挨饿。
这对年轻夫妻是全程徒步旅行者,是从印第安纳州来的。他们在3月28日从斯普林格山出发——在现在这么个盛夏8月的傍晚,那看上去是个雪花飘飘、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日子了——连续行走了141天。他们已经走完2045.5英里,还有114.9英里的路要走。
“这么说,你们差不多要走完了,嗯?”我说,有点像说废话,但只不过是想攀谈而已。
“是的。”那女的说。她说得很慢,一字一顿,好像她以前没有想到过似的,她的举止中有一种安详的、大大咧咧的味道。
“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放弃?”
那女的想了一会儿。“没有。”她简洁地说。
“真的吗?”我感到非常惊奇,“难道你们从来没有想过‘嗐,这太过分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有必要走完全程’吗?”
她再度想了一想,渐渐显出惊慌的神色,这些显然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她的伴侣来救她的驾了。“在早期阶段,我们有过一些情绪低落的时刻,”他说,“但是我们相信主,主的意志会决定一切。”
“赞美耶稣。”女的轻轻地,几乎听不见地说。
“啊。”我说。我要让自己记住上床时该把我的房门锁起来。
“为土豆泥,愿上帝保佑!”卡茨高兴地说,第三次伸出手去拿那个碗。
晚餐后,卡茨和我踱到大路过去一点儿的一家食品店,去买一些在百英里莽原上吃的食品,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出发去那儿了。他在食品店里的样子看上去颇为奇怪——相当开心,但有些心烦意乱,躁动不安。我们应该储存足够在莽原里吃10天的食品,这是件相当严肃的事,可是他看上去不想集中注意力,老是走开,或者拿一些如辣椒酱和开罐头刀之类的不适当的东西。
“喂,咱们买它个六罐装的。”他突然用一种社交聚会的口吻说。
“别这样,斯蒂芬,严肃点。”我说。我正在寻找奶酪。
“我是很严肃嘛。”
“你要切达干酪还是科尔比干酪?”
“随便。”他走到啤酒冷藏箱边,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包六罐装的百威啤酒。
“嘿,你觉得来一包六罐装的……老兄,六罐装的百威怎么样?”他轻轻推了一下我的肋部,来强调他的逗笑意味。
我心神烦乱地避开他的手。“好了,斯蒂芬,别无聊啦。”我已经走向糖果糕饼货架,正在考虑买哪些可以让我们维持10天而又不会熔化成一堆令人作呕的黏浆或者被压成一袋碎屑的东西。“你要买士力架巧克力还是试试别的什么东西?”我问道。
“我要百威啤酒。”他咧开嘴巴笑笑,接着,看我没有搭理他,突然用一种严肃、不开玩笑的口吻说,“求你啦,布莱森,我可以借……”他看看价格,“4美元79美分吗?我身上没有钱啦。”
“斯蒂芬,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把啤酒放回去。你说说,我给你的5美元哪儿去啦?”
“我花了。”
“买什么啦?”我忽然想起来了,“你又在喝酒了,对不对?”
“没有。”他坚定地说,像是在驳回一个荒谬而且可能是诽谤性的指控。
然而他是喝醉了,或者说至少已经半醉了。“你喝了。”我惊奇地说。
他叹了一口气,眼珠微微转了一下。“两夸脱的米雪洛布啤酒,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一直在喝酒,”我感到惊骇,“你是几时重新开始喝酒的?”
“在得梅因,就喝一小点儿。你知道,下班后来两杯啤酒,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斯蒂芬,你知道你不能喝酒。”
他不想听这句话,他的样子像是一个被责令打扫房间的14岁的男孩:“我不需要人家教训我,布莱森。”
“反正我不会买啤酒给你喝。”我心平气和地说。
他咧嘴笑笑,好像我是不可理解的假正经:“只买一包六罐装的,求你啦。”
“不行!”
我发火了,脸色铁青——好几年来也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我无法相信他又恢复喝酒了,这个行为看上去是对于一切的一种深刻、愚蠢的背叛——对他自己,对我,以及我俩在这里做的事情。
卡茨的脸上还半挂着笑容,但情绪已经不对了。“这么说,我为你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你不肯为我买两罐该死的啤酒?”
他这话有点刁。
“不行。”我说。
“那就去你的吧!”他说完,转身走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