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幅阿歇尔·布朗·杜兰德的油画,题目叫《同宗精神》,这幅画常常出现在主题涉及19世纪美国风景的书籍里。它绘于1849年,画面上有两名男子,衬着失落的世界的绝美背景,站在卡茨基尔山脉的石崖边,看上去好像即将开始远征,不过这两名画中男子很不协调地穿着长大衣,戴着鼓鼓的领带,像是去上班的打扮。在他们下方的一个幽暗峡谷中,一条河流湍急地冲过一堆巨石。透过树叶的华盖,可以瞥见远方巍峨壮丽的蓝色山峦。油画的左右两端挤入画框的,是一排排杂乱的树木,很快消失在吞噬一切的黑暗中。
我无法告诉你我是多么想跨进这片景观,那场面是如此奔放不羁,充斥着某种不可测知的彼方的气氛,有一种显然横冲直撞的诱惑力。你肯定会在那里死掉——被一头美洲狮撕成碎块,被人用石斧咔地劈死,或者只是沦落到四处流浪,跌跌撞撞,惶惶而终。你一眼就能看出这一点,但是没有关系,你一定已经开始研究那幅油画的前景,想找出一种方法通过陡险的大石,下到那条河中,并在思量你能否穿越上面的峡谷进入邻近的山谷。永别了,我的朋友们,命运在召唤,晚饭别等我了。
如今,这种景观是荡然无存了,也许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谁知道这些浪漫的家伙用他们尖锐的画笔肆意做了多少虚构呀?毕竟,谁又愿意在一个炎热的7月的下午,带上画架、轻便折凳、一盒颜料,来到充满危险的莽原艰难地取景,而不画一些精雅和壮观的东西呢?
然而,即使前工业化时代的阿巴拉契亚山只有杜兰德与同他相仿的其他人的画作的一半山野气和戏剧性,那里也仍然一定有一些值得看的东西。现在已经很难想象,东海岸以外的这个世界当年是怎样鲜为人知,怎样充满了可能性的。当托马斯·杰斐逊派遣刘易斯和克拉克进入莽原的时候,他自信地期望他们会发现满身是毛的猛犸和柱牙象。如果当年恐龙为人所知,他几乎肯定会要他们给他带回来一条三觭龙。
从东部冒险深入森林的第一批人(当然,印第安人恐怕早在他们之前两万年就已经进入过那儿)并不是去寻找史前生物,或者去西部的通道,或者新的定居地。他们是去寻找植物的。美国在植物方面的多样性使得欧洲人神魂颠倒,在森林里可以获得荣耀,赚到钱。东部森林里充满了旧大陆所没有的植物群,科学家和业余的热心人同样极为渴望分一杯羹。请想象一下,如果明天有一艘宇宙飞船发现金星的云气下面生长着一片丛林,你想想比尔·盖茨这样的人会出多少钱购买一棵生着紫色裂片、有卷须的金星奇卉种在他的温室里。18世纪的北美杜鹃花的遭际就是这样——还有山茶、绣球、野樱桃、金光菊、翠菊、鸵鸟蕨、梓树、西美蜡梅、捕蝇草、弗吉尼亚爬山虎、大戟等。这些植物以及其他几百种植物都集合在美国的森林里,漂洋过海,被运到英国、法国和俄罗斯,被人们怀着贪婪的渴望,用颤抖的手接收。
一切是从约翰·巴特兰姆开始的(实际上是从烟草开始的,不过从科学意义上说,是从约翰·巴特兰姆开始的),这是一位宾夕法尼亚州的贵格会教徒,出生于1699年,他自从看了一本讲植物的书之后,就对植物学产生了兴趣,并且开始向在伦敦的一位贵格会教徒同伴寄送种子和插条。别人鼓励他寻找更多的植物品种,于是他雄心勃勃地踏上进入莽原的旅程,有时翻越崎岖的山岭,行走1000多英里路。尽管他完全自学成才,从来没有学过拉丁文,对于林奈的分类法也了解甚少,但他不可思议地掌握了发现和认识未知物种的诀窍,是一位获奖的植物收集者。殖民时代在美国发现的800种植物中,大约四分之一是巴特兰姆发现的,他的儿子威廉发现的就更多了。
在17世纪结束之前,东部森林里简直是爬满了植物学家——彼得·卡尔姆、拉斯·雍斯特洛姆、康斯坦丁·萨缪尔·拉芬内斯克、施马尔兹、约翰·弗雷泽、安德烈·米修、托马斯·纳托尔、约翰·利昂,以及多得数不清的其他人。在野外的人数如此之多,竞争如此之激烈,因此往往不能确定究竟是谁发现了什么。有的说弗雷泽发现了44种新的植物,有的说是215种,也有的说是这两个数字之间的某个数字,这要看你查阅的是哪种资料。他的一项无争议的发现是南方香脂冷杉,又名弗雷泽冷杉,这是北卡罗来纳州和田纳西州高山地区的典型树木,但是这种树木之所以冠上他的姓名,只是因为他刚好比竞争对手米修早一点儿登上了克林曼穹顶。
这些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考察了广阔得惊人的地域,小巴特兰姆有一次远征长达5年多,他一头钻进森林深处,以至于人们早就放弃寻找,认为他已经失踪了;当他从森林里回来,他发现美国已经与英国打了一年仗,他已经失去了赞助人。米修的旅程把他从佛罗里达州带到哈得孙湾;英勇的纳托尔的探险之路一直延伸到苏必利尔湖湖岸,由于缺乏资金,他大部分路是靠两条腿走的。
他们采集的数量之大,不说是一种劫掠,也是很可怕的。利昂仅在一个山坡上,就拔了3600棵大叶木兰幼树,还有几千棵别的植物,其中包括使他陷入高烧谵妄状态、“全身大片起水疱”的一种美丽的红色植物——后来才知道他发现了毒漆树。1765年,约翰·巴特兰姆发现了一种特别可爱的山茶树,这种植物当时已属稀有,仅在25年时间里就灭绝了。如今它只有少量人工栽培的留存——这完全是巴特兰姆之功劳。在此同时,拉芬内斯克、施马尔兹在阿巴拉契亚山中漫游了7年,没有多少发现,但是收集了5万种植物的种子和插条。
他们能做到这些事情,真是个奇迹,每一种植物必须做好记录,予以识别。把它的种子收集起来,或是取插条;如果是插条,则必须把它用硬纸或者帆篷布盆养起来,时常浇水、照料,想办法把它从没有路的莽原运往文明世界。物资匮乏和各种危险是常事,也颇为耗费精力。熊、蛇和黑豹时常出没,米修的儿子在一次探险时受到严重伤害,当时有一头熊从树上向他冲来。(从前的黑熊似乎比现在的凶猛得多,几乎每个杂志都报道过它们突然、无端的攻击。总的说来,东部的熊似乎变得比较退让了,因为它们已经学会与带枪的人类打交道。)印第安人也经常颇有敌意,不过他们看到欧洲绅士们细致地收集和带走在大自然中繁茂生长的植物时常常感到好笑。最后,还有森林里的种种疾病,像疟疾和黄热病等。“我无法找到一位(朋友)陪同我忍受旅行的疲累。”约翰·巴特兰姆在写给他的英国赞助人的一封信里这样消沉地诉苦,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这样做是值得的,单单一颗珍稀种子就可以卖到5个金几尼。约翰·利昂在一次旅程中,扣除各种费用之外,净得900美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可观的钱财。接着他在第二年重新踏上旅程,再次获得数额相仿的钱款。弗雷泽在俄国的叶卡捷琳娜女王的赞助下进行了一次漫长的探险,等他从莽原里出来,却发现已经有了个对植物毫无兴趣的新沙皇,认为他疯了,拒绝履行合约。于是弗雷泽把所有的东西带到切尔西,那儿他有一个小小的苗圃,靠把杜鹃花、北美杜鹃花和木兰花卖给英国上流社会,过上了十分宽裕的日子。
另外一些人探险完全是为了享受发现一些新的东西的愉悦,其中最值得敬佩的莫过于托马斯·纳托尔了。纳托尔是利物浦的一位聪颖但是失学的打短工的印刷工人,1808年来到美国,对于植物产生了一种未曾预料到的热爱。他自费进行过两次长途探险。他有过许多重要的发现,但是慷慨地把本来可以使他致富的植物赠送给了利物浦植物园。在短短9年间,他从零起点到成为美国植物界的权威。1817年,他制作了(是名副其实的制作,因为他不仅撰写书的内容,而且还亲自做大部分的排版工作)《北美植物种类》,这部著作在大半个世纪里都是美国植物学百科全书的权威。4年后,他被提名担任哈佛大学植物园总监,他在这个职位上卓有成就地工作了12年,同时还成为一位鸟类权威,于1832年出版了一部著名的有关美国鸟类学的著作。从其他方面来说,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人,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尊敬他,这是比所有流传的故事都要感人的。
在纳托尔的时代,森林已经在变迁了,黑豹、驼鹿和林狼已经濒临灭绝,河狸和熊也几乎绝迹。北部森林的原生白松,其中有的已经长到220英尺高(差不多20层楼那么高),已经大部分被砍掉做船舶的桅杆,或者只是被清理掉来开辟农田,20世纪还未结束,剩下的树木也砍伐殆尽。到处都弥漫着一种浮躁气氛,以为美国的森林资源取之不竭,通常将200年树龄的美洲山核桃树砍下来,只是为了摘取树枝上的山核桃。随着一年年地过去,森林的改变我们可以察觉出来。然而可敬的是,直到最近只有一样东西仍然在茂盛生长,保存着原始森林的那种超伊甸园的感觉,这就是伟岸、优美的美国栗树。
从来没有一种树像它一样。它从森林里拔地而起100英尺,力争上游的枝柯铺展成一片无比青翠的华盖,每棵树都有大量叶子,总数达到100万片。尽管栗树的高度只及最高的东部松树的一半,但是它的重量、体积和匀称体形使得它属于另一种范畴。一棵完全长成的栗树的地面处树干直径达到10英尺,周长超过20英尺。我看到过一张摄于本世纪初的照片,画面是一群人在离卡茨和我此刻徒步旅行的地方不远的一个叫杰斐逊国家公园的区域野餐。这是一次愉快的星期日聚会,所有的野餐者都穿着厚重的衣服,女士们拿着扣住的遮阳伞,男士们戴着圆顶高帽,蓄着海象式的髭须。他们都姿态优雅地坐在空地上的一条毯子上,背景是略斜的阳光和宏丽得不可思议的树木。照片中的人都很小,与他们周围的树木反常地不成比例,以至于你一时会纳闷这张照片是不是被开玩笑地有意处理过,就像老明信片上印着像谷仓那么大的西瓜,或是一穗玉米塞满了一辆运货车,上方逗趣地写着“艾奥瓦州的一个典型景象”。然而这张照片仅仅是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从南北卡罗来纳州到新英格兰的几万平方英里的山地的景象,而现在这一切都已消失殆尽了。
1904年,纽约布朗克斯动物园的管理人员发现,动物园里漂亮的栗树上有一小块一小块陌生的橘红色的溃疡。没过几天,这些栗树就生病死了。等到科学家们查明这种称为“内种皮寄生菌”(endothiaparasitica)的亚洲真菌很可能来源于从东方运来的一批树木或者受感染的木材的时候,这些栗树已经死亡,这种真菌已经扩散到广大的阿巴拉契亚山区,而那里的树木每四棵中就有一棵是栗树。
一棵树尽管体形庞大,但实际上非常脆弱。它的生命活动就在树皮下面的三层像纸一般薄的组织中,即韧皮部、木质部和形成层,这三层组织一起构成围绕着死去的心材的一层湿润的套筒,一棵树无论长得多高,它也只有薄薄分布在根部与树叶之间的几磅重的活细胞。这三层勤奋的组织担负着使一棵树保持生命的全部错综复杂的科学和工程学的任务。森林里的每一棵树不声不响、不慌不忙地将大量的水——一棵大树在一个炎热的日子输送的水要达到上千升之多——从它的根部向上输送到树叶里,水从树叶再回归空气里。请你想象一下,一个消防部门要输送类似分量的水,会有多少混乱喧闹和机器的咔嗒声啊。
而输送水分只是韧皮部、木质部和形成层所做的许多工作之一,它们还要制造木质素和纤维素;调整鞣酸、树液、树胶、油分和树脂的储存和生产;分配矿物质和营养;将淀粉转化成糖分用于未来的生长(枫糖汁就是这个道理);天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事情。然而,正因为所有这些过程都发生在这薄薄的一层中,使得树木非常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危害。为了与此做斗争,树木形成了精密的防御机制,所以,当一棵橡胶树被割开时流出乳状胶汁,它就是用这种方法对昆虫和其他有机物说:“味道并不好,这儿没有你吃的东西,走开吧。”树木还会让它们的叶子鞣酸含量升高,吓退诸如毛毛虫之类的害虫,因为这会使树叶变得难吃,促使毛毛虫去别的地方找食物。当虫害特别严重的时候,有些树木则会传播消息。如有些品种的栎树会产生一种化学物质,告诉近旁其他的栎树一场袭击迫在眉睫。作为回应,邻近的栎树加紧制造鞣酸,以抵抗即将到来的大举进攻。
当然,大自然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年复一年地变迁。然而当一棵树自然进化没能使它做好抵御进攻者的准备的时候,问题就产生了,很少有一种树像美国栗树面临内种皮寄生菌这样的进攻者时如此地无力招架。这种真菌毫不费力地进入一棵栗树,吞噬形成层的细胞,而且趁旁边的树在化学的意义上还茫然不知是谁进攻它的时候摆好了进攻下一棵树的架势。这种真菌通过让每处溃疡产生几亿粒孢子来传播扩散,一只啄木鸟在树木之间飞行一次就可以传播10亿粒孢子。每一阵林地的微风都会将无数万亿的孢子随着美丽而致命的雾霾吹落在附近的山坡上。栗树感染这种真菌后,死亡率是100%,仅仅在30多年里,美国栗树就成了一个回忆。在一代人的时间内,仅阿巴拉契亚山区一地就丧失了40亿棵栗树,占据总量的四分之一。
诚然,这是一场大悲剧,但是当你想到这些病害针对的只是某个特定的物种,又会多么庆幸啊。如果不是一场栗树凋萎病、荷兰榆树病或者茱萸炭疽病,而是一场树木凋萎病——一种不分青红皂白、无法阻止的横扫整片森林的瘟疫——那该怎么办呢?事实上,这样的“瘟疫”是有的,它的名字叫酸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