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醒来,我依旧觉得疲惫,昨晚睡得不是很好。迎着清晨的第一道曙光,趁克雷格还没有起床,我赶紧离开了。我要赶在早上七点之前穿过整个伦敦,去见凶杀案发生时曾在布兰洛大酒店水疗馆担任经理的莱昂内尔·科比。我睡眼惺忪地坐在地铁上,感觉这趟旅程仿佛有一万光年般漫长。地铁座位上扔着一份免费报纸,我瞥了几眼,上面有意义的内容很少,只够看两三站路。
我对莱昂内尔·科比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好。他骑着一辆价格不菲的细轮单车,穿过车流朝我招手。他穿着一套莱卡纤维的运动衫,裤脚刚好只到大腿二分之一处,恰到好处地显示着充满男性魅力的结实肌肉以及健康饱满的男性生殖器的形状。我向来喜欢把人往好处想,尤其是在调查一桩杀人案时,单个线索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但莱昂内尔身上有种气场,让我下意识地感觉他很——是的,傲慢。他是在健身房工作,不得不展示自己健硕的身材和肌肉,但有必要这么高调吗?握手时,他从上到下地打量了我一番,一种自惭形秽之感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而他却毫不在意地把自行车斜靠在路边栅栏上,用铁链锁了起来。
“所以,苏珊,要来点儿早餐吗?”他的澳大利亚口音喜欢把音节拖得长长的,像是唱歌一样,“这里的咖啡厅不错,我有卡能打折。”
我欣然应允,和他一起走了进去。这间维珍活力健身房位于伦敦一条繁华马路旁的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有趣的是,小说里阿提库斯·庞德的公寓就在这条街的转角后……看来艾伦是从这栋建筑中获得的灵感。咖啡厅刚开始营业,尚无别的客人,可厅里的冷气却已开启,冻得要命。莱昂内尔给自己点了一杯能量饮料之类的东西:就是把各种所谓健康水果榨成汁,然后和一种看起来有点恶心的绿色黏液混合在一起。他坐下时,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顶针织小圆帽戴上。他的头发不算少,只是头顶有些单薄,而他显然对此颇为介意。我心里一直想吃炒鸡蛋,可这里只有荷包蛋配牛油果泥和酸面包,让人食欲全无。于是,我点了一杯卡布奇诺草草了事。
我俩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我恐怕只有半小时可以聊。”莱昂内尔开门见山地说。
“谢谢你愿意见我。”
“小事一桩,苏。塞西出事真是太糟糕了。”他说得过于真挚,以至于让人觉得有点假,“有什么进展吗?”
“很遗憾,恐怕暂时还没有。”
“真是太糟了。您怎么会参与这件事呢?您和她家是朋友吗?”
“不算是,劳伦斯·特里赫恩请我来帮忙。”我不想再从头到尾解释一遍,再说和他只有半小时可以聊,于是简单回答了这个问题后,便把话题转到了塞西莉的失踪案上,告诉他这件事或许跟八年前弗兰克·帕里斯被杀一事有牵连。
“弗兰克·帕里斯!”他低低地叹了一口气,“收到你短信的时候我就开始思考,自己能帮上什么忙。自从离开布兰洛大酒店我就再没回去过。我直说吧,苏,那地方我真是待不下去了!能离开我很开心。”
“可你不是在那里工作了很长时间吗?莱昂内尔,足足四年呢。”
他微笑道:“看来你提前做了功课。准确地说是三年九个月。水疗馆刚建成便交给我打理,确实挺棒的。里面全是当时最先进的设备,一切都是崭新的,游泳池也很棒;我也有不少优质客户……其中不少是专门从别的地方过来的,就是工资太低。除了经理我还当私人健身教练,可是特里赫恩一家却只付我四分之一的钱。真是无良雇主。而且,我跟你说,那个地方有时简直就是一座疯人院,一点豪华酒店的样子都没有。斯蒂芬人还不错,有几个厨房员工跟我关系也不错,但我对其他人真是忍无可忍。”
“我猜你的客户里该不会有一位名叫梅丽莎·康威的女士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原因,问了这么一句。大概是从詹姆斯口中得知她当时也住在伍德布里奇让我相当意外吧,再加上储存盘的录音里塞西莉说她时不时会去水疗馆。
“梅丽莎?没错,是有一位叫作梅丽莎的女士——几乎天天都来。可我记得她的名字是梅丽莎·约翰逊,在酒店附近租了一栋房子。”
那就是她没错,看来离婚后她又用回了自己的姓。
“你想知道关于她的什么事?”莱昂内尔问。
“她曾是艾伦·康威的妻子。”我答道。
“噢!原来如此。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她在杀人案发生前的周三和周四晚上来过。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当时她的情绪很差,脸上阴云密布。”
“知道原因吗?”
他耸了耸肩:“不清楚。”
“你是怎么去到布兰洛大酒店的呢?”我问,“怎么找到那份工作的?”
“哦,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那里会是那样。在找到那份工作的大约一年前,我从珀斯来到伦敦,我是说澳大利亚的珀斯——我母亲是英国人。我在伯爵府那边租了一个房间,然后找了一份私人健身教练的工作。虽然那时候我只有二十岁,但我之前在珀斯的一所大学读了一门成人进修课程,再加上一些运气,总之算是在伦敦站住了脚,逐渐累积了一些私人客户,他们也会推荐别的客人给我。但即便如此,伦敦的生活成本也十分高昂,我几乎是拼了命才勉强维持生活。你根本无法想象我都经历了些什么!后来有一天,我的一个学员跟我说,他最近刚去布兰洛大酒店住了几天,那边在招人运营水疗馆。这听起来是份不错的工作,我便去面试,然后得到了那份工作。”
“推荐你这个工作机会的客户是谁?”我问。
“不记得了。”
“你的客户全是男性吗?”
“不,大概一半一半。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就是随口问问。请继续。为什么说特里赫恩一家人是无良雇主呢——除了薪资待遇问题以外?”
“哦,主要就是薪资问题。他们总想着怎么把人榨干,付的每一便士不利用彻底绝不罢休。一天工作十小时,一周工作六天。我都不知道这合不合法?而且没有任何津贴或福利,连在酒店吃饭都要自己掏腰包,虽然饭钱不怎么贵——酒吧的酒水也没有员工折扣价。有客人在时,他们不允许员工进去。”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还雇用罪犯!什么‘青年刑满释放者再就业项目’,他们起了这么个名字,但事实根本不是那样。那个项目简直就是个陷阱。他们给斯蒂芬的薪水还不到法定最低标准,却要他几乎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命。他的职位对外说是酒店维修,背地里却什么烂事都让他做,比如通厕所、清理屋顶上的排水沟、倒垃圾之类……有一次斯蒂芬病得很严重,可他们不让他请假,对他可说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任意摆布。一旦抱怨,只怕随时都会被扫地出门,因为他是罗马尼亚人,还有前科,你想想,根本不可能找到别的工作——除非能拿到他们的推荐信。这家人很清楚这一点,简直是一帮混蛋。”
“还有那个丽莎·特里赫恩。”他一脸不可置信地摇着头说,“他家的长女。这家伙可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指控斯蒂芬盗窃。”
“她明明知道斯蒂芬不可能偷东西。手脚不干净的是娜塔莎。”
“女佣?”
“是的,大家都知道。她简直毫无廉耻!就算只跟她握手,你也最好检查一下手表还在不在。可惜丽莎跟她父亲一样,热衷于权谋。她想要斯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