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尔拿过那张单子,看着,没弄明白。她又递给马特。
“那么?”
凯里拿回了那张纸,折起来,只露出地名的第一个字母。
“哦,天哪。p、q、r、s、t。但是……”
“我一开始也没有意识到。报纸报道丽贝卡是从拉姆斯盖特失踪的,是最近的一座小城。直到你们把我带到这里来,我才知道她实际上是从一个叫佩格韦尔湾的地方被带走的。这样就全都关联起来了。”
“可为什么会按照字母顺序呢?”
“可能性是无穷的。我初步的想法是一种强迫性障碍。一个执着于顺序的人。跟病态的洁癖是完全吻合的。”
马特盯着名单,在大脑里搜寻旧新闻中的那些类似模式的犯罪。为什么凶手们作案时总会用老掉牙的那一套?比如说在满月的夜晚杀人?这绝不可能没听说过。“你能不能给我们说得具体点?”
“可以试试。大家都认为,凶手极有可能用的是一辆厢式货车。如你所说,这也是邓斯特把米歇尔绑架案与其他案子分开的因素之一。用轿车的风险太大了。但假设汤姆叔叔是开着租来的轿车往返于厢车停放的地点呢?一辆改装过的厢式货车,好方便绑架?隔音,没车窗,外面看一点都不显眼。”
“就像罗伯特·布莱克?”
“正是。假设汤姆叔叔打算星期二从什鲁斯伯里绑走一个女孩。星期二,10月1日。他星期一就进城了,很可能是挑选第二天要去的目标区域。最后看见米歇尔的是她妈妈,见到她在停车场顶楼挥手。假设汤姆叔叔,纯粹出于巧合,也正在那个停车场里。也许是利用它的有利地形来俯瞰城区,选择绑架实施地点。一个空无一人的停车场。想象一下,那时候,他完全进入状态了,幻想着第二天要实施的袭击。突然,一个落单的小孩出现在他面前,一个小姑娘,他绝对按捺不住了。”
克莱尔颤抖起来,忍着泪水,想找到一个理由来驳斥这个简单得粗暴的设想。“为什么要把她留在车里?”
“控制。自我控制。因一时冲动而过早地抓了这个女孩,他别无他法,只有捆住她,塞住她的嘴。我可以想见,他试图把她转移到厢式货车上,我相信性侵就是在那里发生的。邓斯特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冲动之后,汤姆叔叔有时间冷静下来,整理自己的思路。再回到自己的计划上。他把女孩留在车上,打算继续开到他停厢式货车的地方。由于可悲的巧合,这车被偷了。剩下的我们都知道了……”
“所以不管怎样,这孩子是毁了。”马特平静地说。
“那个特尔福德女孩呢?”克莱尔问道。“安德烈娅·怀特曼?”
“我要是没错的话,我们能做的,只有等着尸体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