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静静地站了很久很久,最后,伸出手,抚上他的发:“傻瓜。”
我和他,原来都是傻瓜。
【五】
我生前的名字叫柳夕,死后叫小朝。
我和另一只鬼,一起住在西园里。
如此,年年岁岁,朝朝夕夕。
之二《成碧》
【一】
淅淅沥沥的秋雨下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天色依旧阴霾。整个燕夕湖都笼罩在雨雾之中,便连船坊前的灯笼,都显得无精打采,散发着淡淡浊光。
金枝不停地挑帘往外看,焦虑道:“宫七真的会来吗?”
“他会。”我对着镜子,将一支凤钗插上发髻,这是一支很特殊的凤钗,我花了整整一千两银子雇佣天下最出色的神偷从侯爷府的宝库里,偷出它的草图,又请天下第一巧匠打造了一枚一模一样的,为此,我的计划整整往后推迟了三个月。转眼间,已至清秋。
金枝仍是担心:“下这么大的雨,没准儿他就不来了。”
“放心吧,他一定会来的。”我按倒铜镜,盈盈起身,提裙走到一旁的琴案旁,“每年的十月初一,他都会来这里,七年了,没有一年忘记。”
一阵凉风吹进船舱,棉帘飞扬间,可以看见外面水天一线,并不是多么美丽的景致,却因为一段传说,而变得与众不同--
七年前,宫七公子,与他的夫人朱荇,在此初见。
【二】
宫七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在我接手这笔买卖之前,就已对他耳熟能详。他是当今皇后的胞弟,世袭一等长乐侯,业精六艺、才备九能,少年扬名,风头之劲无出其右者。
他不仅是世人公认的美男子,更是天下皆知的痴情郎。
朱氏在大婚之夜失踪,自那之后,宫七一直没有再娶,派人四处寻找妻子的下落,但都杳无音信。而每年的十月初一,他都会来燕夕湖边,等候朱荇。
只要是人,多多少少都有可以被挑剔指责的地方,而他却趋于完美,连最恶毒的人,都找不出什么可以攻击他的借口。这样的人,真是看着相当的……不顺眼呢。
我最讨厌这种天生就什么都有的人,当别人为生活而苦苦挣扎时,他却得天独厚坐享一切,连仅受的那么一点点挫折,都令他获得了更多同情与爱戴,凭什么?
因此,我接了这个别人都不敢也不肯接的买卖--在冬至前,杀死宫七。买凶之人是江贵妃的家人,妄图铲除他来打击皇后的势力。龌龊的政治果然是这世间最无道理和原则的东西,不过,正因为它的没有道理,才令我得以生存。
我是个杀手,靠夺取别人的性命以获得报酬养活自己。三年前,当我杀死大师兄后,我在组织里的排名,便升到了第二,仅次于一手将我训练出来的师父。
现在是巳时,我要继续忍耐。忍耐到,宫七出现的那一刻。
【三】
戌时,天色越发深沉,画舫的光映照着暗蓝色的湖面,波光粼粼。
金枝的疑惑早已转为不安,开始在船舱中踱来踱去,皱紧眉头道:“我说,如果他真的不来,你难道就一直这样等下去?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有近路你不肯走,非要绕弯子。宫府的管家不是已经被我们收买,愿意全力协助我们刺杀宫七么?与其在这个见鬼的天气里守着一条破船等待,还不如藏在宫七的寝室横梁上更有机会!”
我在心底叹息,难怪金枝的武功明明比我高,却永远只能在组织里排名第十--她沉不住气,而一个沉不住气的人,无论武功有多好,都不会是一个好杀手。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更鼓声,七声长三声短,金枝的身体瞬间绷紧,我也将琴弦上的布盖掀去。
--宫七来了。
那三声短更,是同伴给予我的信号。
我拨动琴弦,开始弹奏。虽然我一向擅琴,但现在弹的这首曲子,还是花费了我许多功夫。它有个很美的名字,叫做《看朱成碧》,据说七年前,外出踏青的宫七就是被这首曲子所吸引,执意要见奏曲的姑娘,当船帘掀起后,里面的少女,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表情惊骇……
那便是朱荇,盲女朱荇,靠弹琴卖艺为生的风尘野花。
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宫七娶了她,他们的结合成为当时最轰动的大事件。嘲笑艳羡钦佩惋惜者兼而有之,但结局谁也没想到,新娘在新婚之夜逃了,从此人间蒸发。宫七年年找,月月盼,天天等,但朱荇都没有再出现。
六年十一个月后的今天,出现的人,是我。
“你……是谁?”清越清扬清润得像是绝世美酒般的声音,穿透雨幕,传进船舱。
我的手指顿停,琴弦因承受不了压力而断开,与此同时,金枝已提着灯笼走将出去,盈盈笑道:“夜冷雨寒,公子为何独自一人站在岸上淋雨?不如上船喝杯热茶?”
【四】
宫七进来时,我正在为琴换弦。我听到他的脚步声,我也知道他进来了,我更知道他一直在注视我,但我没有抬头,专心致志地将旧弦卸下,将新弦绷紧,绕好,调拨试音。
我要他先开口说话。
“你是……谁?”他果然按捺不住,抢上几步,抓住我手。
我顺势仰头,入目处,白衣如霜,他的眼眸剔透似琉璃,瞳孔深处倒映出我的容貌,淡眉小口,右眼下三分处,有一滴形如泪痕的黑痣--这不是我的模样,而是朱荇的。一如我头上的钗,不是我的,也是朱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