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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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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sd?你遇到过什么重大的打击吗?”

“这个……还是别提了。”我隐瞒不说,“总之,我想打铁趁热,去调查一下林建笙这个人。”

“人也死了,如何调查啊?”

“他的妻子李静如还在世吧?”

阿沁翻开记事簿,说:“的确,她现在在旺角一间小吃店工作。”

“你有李静如的资料?”

“为了这报道我做了好些资料收集工作嘛。”她得意地笑着说,“我还查到她没再婚,现在打工的小吃店是朋友开的。死伤者索偿后,她已经一贫如洗了。我可以带你去找她,不过,你得让我随行采访。”

本来我想拒绝,但一想到我没有这六年来的记忆,而她对这案件的后续比我更清楚,我得让她当我的指路灯。

“好吧,不过接下来的便是警务工作,你得听从我的指示。”

“没问题!许警长!”阿沁把手放在额前,作势向我敬礼。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旺角闹市。从新界的郊区回到九龙的核心地带,就像突然从抒情的古典钢琴曲转变成重金属摇滚音乐,有点叫人难以适应,也更难叫人相信两者正是香港这座小城市的不同面貌。

旺角是个怪异的地点,它一方面拥有媲美台北西门町或东京原宿的年轻人潮流中心,另一方面亦拥有香港数一数二“声色犬马、龙蛇混杂”的砵兰街,满布色情场所。近年因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朗豪坊在此落成,附近租金大幅上涨,令不少“小本经营”的风月场所陆续迁离,想不到警方扑灭不熄的罪恶之都,竟然被地产商削掉一半势力,真是讽刺。

因为区内缺乏规划,交通繁忙,旺角展现出自由市场所能呈现的繁华,也带来全港最严重的空气污染。旺角的人口密度是世界之最,每平方公里达十三万人,空气中的悬浮粒子超标两倍,还有霓虹灯造成的光污染、露天市集带来的噪声问题等,对不少外国人来说,能在这区泰然生活的市民相当不可思议。

下午一时是午饭时间,加上星期日,旺角街头车水马龙,人车争路,阿沁好不容易才在山东街找到一个停车位。

“李静如工作的店子在砵兰街。”刚下车,阿沁便说。

“是在朗豪坊附近吗?”我问。

“不,是近油麻地碧街那一边。”油麻地在旺角南面,算是个较旧式的社区。

“你打算问李静如什么?”阿沁边走边问。

“不知道。”我耸耸肩。

“不知道?”阿沁站住,意外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说,“我又不是记者,不会拟好问题。调查的目的不一定是找答案,更多时候是为了找问题。”

“哦,”阿沁和我并肩而行,说,“你总有一点想法吧?”

“待会儿你别作声,在旁边观看就好。还有,别把自己是记者的身份说出来,她以为你是警察的话,便由得她。一般市民不会对记者说真话。”

“那对警察便会说实话吗?”阿沁噘噘嘴。

“如果是心里有鬼的,也不会说。”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说,“可是我自然有方法让对方说实话。”

我们来到一家没有座位的小吃店,卖的是热狗、炸鱼丸、煎酿三宝之类的小吃。这家店子在两家快餐店中间,显得特别寒酸。也许是地缘关系,这几家食店不如弥敦道和西洋菜街那边拥挤,我想砵兰街还是黄昏后才会真正热闹起来。小吃店只有一个顾客,他拿着一串鱼丸离开后,我和阿沁便走进去。

“先生小姐要些什么?”一个衣着朴陋、容颜憔悴的女人站在柜台后,以平板没感情的声线问道。

“请问李静如小姐在吗?”我把警员证放在她面前。

女人怔了一怔,表情变得很复杂,慢慢地说:“我……我便是。这位警察先生,请问有什么事?”

虽然店子里只有她一人,但我没想过她便是林建笙的妻子。按年岁计算,她今年也不过三十三四罢了,可是她的皮肤和样貌却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

“我来是为了查问有关林建笙的事情。”我斩钉截铁地说。

“这么多年了,该说的早说完啦!你还想我说什么啊?我现在已够倒霉了,你们几时才肯放过我?建笙人也死了,我房子也没了,钱也赔了,因为我是林建笙的老婆,结果工作也丢了,现在只能在这种小店打工,一天工作十六小时只挣得几千块,你还想我说什么?”李静如颤声说道,像是为了压抑怒气。

“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我把头凑近,盯着她的双眼道。

“你……”李静如咬牙切齿,似是无处发泄情绪。她双手放在桌上,不住颤抖,无名指上的银戒指敲打着台面,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

阿沁拉拉我的衣袖,像是叫我别逼得太紧,我向她打手势,示意她别插手。

“李静如小姐,”我保持着平稳的语气说,“对你来说,林建笙犯下的事情是无妄之灾,因为他个人的决定,连累你陷入今天的环境。可是,你别忘记,当年是因为你搭上郑元达,才引起一连串事件。你的一个错误决定,导致了今天的结果。即使你不用为林建笙的罪行负责,你也得为你自己负责。你再不高兴再不满意,也要面对已成事实的过去。”

李静如像是泄了气,眼眶泛红。

“好吧,你问吧。你是不是想问我建笙在事发前几天有没有什么异样?或者他有什么藏匿的地点?六年前你们都不断问这个……”

“不,我想问你,你觉得林建笙是个怎样的人。”

“咦?”李静如诧异地看着我,“怎样的人?”

“就是你觉得他性格如何,为人如何之类。”

李静如似乎没想过警察会问这个问题,一脸狐疑。

“建笙他……脾气暴躁喽。那几年他常常犯事,一点事情便动手打人,坐牢像家常便饭,每次判个两三个月的。因为这原因他找不到长工,只能到地盘打散工,还好他死去的老爸留了个小房子给他,否则他和我只能睡天桥底。”

“你们怎认识的?”

“我十六岁时离家出走,在朋友介绍下和他认识的。不久我们便同居,我二十岁时便跟他结婚。刚结婚时还好,不过他每次打工总是不长,他老爸的遗产又吃得七七八八,我便去酒吧打工。就是那时开始吧,他越来越暴躁,我们之间的争吵也一次比一次严重。我二十一岁那年他第一次因为伤人入狱,我们的关系便越来越差了。”李静如的语气渐渐平静下来。

又是典型的故事。对男人来说,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是最难堪的事情。林建笙的收入一定不及李静如,妻子赚得比他多,他这种大男人一定接受不来,只能借暴力掩饰内心的不安。

“你那时便结识了郑元达?”

“不,郑元达是我二十六岁时的事了。”李静如说:“郑元达之前我也有几个情人,建笙每次知道后也大吵大闹,也试过向他们报复,其中一次更打断了对方两条肋骨,令他再次因为伤人罪入狱。真是个大烂人。”

“话虽如此,你今天仍记挂着林建笙。”

“什么?”李静如愕然地看着我,就连我身旁的阿沁也微微发出呼声。

“你今天仍戴着结婚戒指。”我指了指她的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简陋的银戒指。

李静如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没说半句话。

“林建笙怎么知道你跟郑元达的关系?”

“他看我的手机简讯。我一向很小心,看完郑元达的简讯都会删去,可是出事前一天我忘了带手机,而恰巧郑元达发简讯约我……那个,于是露馅了。”

“他应该暴跳如雷吧。”

“他……那时愤怒得要杀人的样子。”李静如嗫嚅道。

“他伤害过你?”

“没有,就算骂得再凶,他从来没打过我。”李静如忽然坚决地说,“建笙他不打女人的。”

我感到心头一震。

“他如何找到郑元达的住址的?”

“我在手机里有记下他的地址,他曾趁着太太和女儿不在,邀我到他的家……”

难怪林建笙这么火大,因为反过来想,搞不好自己的老婆也“礼尚往来”,让郑元达到自己的家里幽会过。

“其实我那时跟郑元达不是认真的……”李静如幽幽地说,“郑元达好像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女人,我也没想过当他的情妇,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吧……”

这个郑元达其貌不扬却风流成性,或许他对女性有一套手段,把她们治得服服帖帖。

“你……有没有替郑元达生过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吕慧梅的猜测。

“当然没有!”李静如斩钉截铁地说道,“有家室的人才不会这么大意,郑元达不会笨得留下这种麻烦。”

“林建笙有什么朋友?”我改变话题。

“他年轻有钱时便有不少酒肉朋友,我们结婚后他好像蛮孤僻,顶多跟拳馆的朋友来往。”

“拳馆?”

“在油麻地的青龙拳馆,不知道是打咏春还是洪拳的。他曾在那儿学拳,但后来没学了,却仍跟那儿的人保持联络。”

学过功夫的暴躁男人,难怪常常坐牢。

“你有没有听过他提起那儿的朋友?有没有哪一个特别相熟?”

“我只记得一个叫‘阿阎’的名字,他提得较多。不过我没见过那个人。”

“全名是什么?”我掏出口袋中的记事本,写下拳馆的名字和人名。

“不知道。”

我抓抓头,没有全名比较难追查下去,但聊胜于无。

“林建笙有没有仇人?”我问。

“如果被他打过的人都计算在内的话,太多了。”李静如无奈地回答。

“除了你的情人外,他通常是为了什么事打人?”

“通常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工作上被奚落、管工对他呼喝之类。”

“那他除此之外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这很难说,但我觉得没有。”

我静默了一阵子,思考着每一个可能。

“大致上我想问的都问过了。”我对李静如说,“你刚才说的那间拳馆在哪儿?”

李静如没法说明地址,不过她画了幅地图──青龙拳馆就在三个路口外。

正当我向阿沁示意离开时,李静如从后叫住我:“警察先生。”

“怎么了?”

“这个……请等我一下。”李静如走进柜台后的休息室,一阵子后回来,手上拿着一本褐色封面的记事簿。“这是建笙的记事簿,他失踪那天没带在身上,我……我想它对你有用。”

我接过记事簿,打开一看,日期还是二〇〇三年。在不同的日期旁边写着工作的资料,也有约朋友会面的时间。我点点头,收下记事簿,离开小吃店。

“她不敢说出来。”在路上,我对阿沁说。

“不敢说什么?”她似乎对我刚才的调查感到不解。

“她不敢说‘我相信我丈夫没有杀人’。”

“什么?林建笙在众目睽睽下撞死了七个人啊!”

“即便如此,她仍然相信他没有杀死郑氏夫妇。西区的车祸,她可能认为是意外。”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察觉到我的问题背后的意义,最后还给了我林建笙的记事簿。”我把那本破旧的记事簿拿出来。“她果然对丈夫余情未了,这么多年还带着他的遗物。”

“你认为林建笙无辜?”阿沁的声调提高了八度。

“不,我只是觉得当中有疑点。”我缓缓地说,“林建笙无辜的可能,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吧。相比起他是无辜的可能,我比较在意的是他有没有共犯。”

“共犯?”

“你记得我在车上说过林建笙没用刀刺胡老先生很奇怪吧。”

“你说他当时身上没有刀子嘛。这又跟共犯有什么关系?”

“如果林建笙一心要杀掉郑元达,他冲动地拿起刀子去东成大厦是合理的。可是,如果林建笙一如我们所知般暴戾成性,他不会被一个老头威胁说报警而留手,他有刀子,一定迁怒面前的嚣张老头,即使不刺下去,也会拔出刀子恐吓对方。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我只能推断他当时没有刀子,换言之他是离开东成大厦后,再去买或拿刀子,之后待半夜攀外墙到三楼杀人。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事件。我们判断林建笙是凶手,全因为在现场找到他的指纹和脚印,可是这么一来,就有个奇怪的地方──既然是有预谋杀人,凶手会不会笨得不戴上手套,留下一堆指纹?他既然有时间去准备刀子,也应该有时间去准备手套吧?”

“也许他没想到呢?”

“对,这也有可能,所以我说他无辜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我猜的情形是,林建笙被胡老先生骂走后,跟朋友会合,言谈间说起这事,他的朋友怂恿他去教训郑元达,提出利用爬外墙水管的方法半夜潜入郑宅。这个朋友戴上手套先爬进室内,却因为某种原因杀死了在睡房中熟睡的郑氏夫妇,随后而至的林建笙没料到这一幕,知道自己脱不了嫌疑,于是慌忙逃走。林建笙没机会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便撞车死去,所以如果真的有共犯的话,那家伙至今仍逍遥法外。”

“这……未免想得太戏剧化了吧?”

“我说过这只是猜想而已。”我摊摊手,说,“不过当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林建笙为什么要杀死郑元达夫妇,还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付孕妇。刚才李静如也说,郑元达不是她第一个情人,林建笙也曾殴打过那些男人,为什么林建笙这一次要用刀子下杀手?我总觉得有点不合情理。”

“那么说,你怀疑那个什么‘阿阎’?”

“我不知道,所以才值得调查。”我翻开林建笙的记事簿,查看三月的日程。三月初的某几天记录着“开工:宝马山地盘”“开工:北角码头地盘”,可是在三月十一日以后的“开工”写得十分潦草,变得歪歪斜斜。唯一不同的是三月十六日本来整齐地写着“光明桌球室:阿阎”,却被圆珠笔画掉。在三月十七日──林建笙到东成大厦犯案的同一天──同样以歪曲的字体写着“阿阎”。

看到“阿阎”这名字,令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找到了事件的关键。这种不理性的判断也许就是刑警的直觉。

“对了,”阿沁突然笑着说,“刚才你对李静如的态度令我吓一跳呢,今早你还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样子,想不到你对着一个潦倒的女人说得这么狠。‘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就像电影里的恶警似的。”

“刑警盘问不合作的证人时,最简单的做法是放狠话,让对方知道斗不过自己,只能言听计从。”我边走边说,“这一招通常很有效,对方投降便会从实招来。”

“如果对方还是不合作呢?”

“这个,”我握起拳头,“还有这个。”我掀开夹克,拍了拍腰间的手枪。

阿沁吐吐舌头。她大概以为警察都会讲道理,其实对付小混混,用拳头方便得多了。

我的思绪回到记事簿中的那个名字。

“阿阎”……

我的脑海里再次出现“既视感”。

就像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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