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零五分,nf还未出现。
理论上讲他应该来,因为万琪就是滕自蛟,滕自蛟在城南只有这套房子,就算吃不准格蕾丝是否同意住到这里,过来看看总是必须的。
当然nf行事诡异,他有可能有其它想法,或者在酒吧门口相遇纯属偶然,他只是闲逛时路过而已,无论如何方晟都会坚持守到天亮。
只要有一丝可能就不能放弃。
凌晨三点二十分,方晟轻轻合了合眼,并非疲倦,而是长时间盯着远处眼睛有点酸疼,唉,年岁不饶人呐,他暗暗发出感叹。刚入特种部队接受魔鬼式训练时,天晓得,简直是地狱般的日子,每天天没亮就集合做越野拉练,然后是一系列高强度高危险集训,晚上临睡前还有五千米游泳,一天下来全身无处不痛,骨头几乎要散架,即使这样,上床后还有精神哼哼张学友、齐秦的歌,尤其那首《狼》,个个跟在后面鬼哭狼嚎叫成一片,想想真有意思。
可是nf为什么没来?
再过两个小时天就亮了,虽然这期间有段黎明前的黑暗,职业杀手通常不在这个时间里动手,因为太仓促。他们要在天亮前撤离现场,再兜很大的圈子回到住处,然后伪装成平时的身份,每个环节还得做得细致周密,两个小时是不够的。
也许昨晚草坪里那场追逐使nf起了警觉之心,宁可放慢节奏也要确保自身安全,这等级别的杀手很自恋,不会轻易冒险。
明晚以什么方式进七号楼刺探虚实,水管工、收费员、保安,还是干脆在对面楼上架起高倍望镜?难道两人关在家中一步不出,即使滕自蛟有方便面将就着,格蕾丝恐怕很难捱吧?
这样胡乱想着,方晟心神略松,懒懒打了个呵欠,几乎在同时他突然感觉到右侧五六米处有极其细微的动静,就像老鼠出洞发出的声响,很短暂,很轻盈,然而他还是听到了。
有人!
他果断一个侧翻,手臂向右一扬,身体却向左卧倒——这是高级避弹技巧,在黑暗中容易误导对方以为自己朝右边躲避。
“卟!”
一声消音器下发出的手枪枪响,子弹擦着方晟面颊打在墙上。
nf!果然是nf!
原来nf比方晟来得更早,因此将方晟的行动尽入眼里,然而nf知道如果仓促出手必定遭到反击,到时招来保安和附近警察得不偿失,遂一声不吭屏息等待,等到方晟松懈之时偷袭。
谁知机会是等到了,可方晟的机敏尤在他预料之上,于刻不容缓间躲过必杀一击。
方晟抬起手腕想开枪,但nf已尽占上风,岂能容得对方有喘息的机会?他双手执枪一步大步上前一边交替开火,方晟借助树木、苗圃、院墙连连避让,竟没机会腾空回击。
抬腕,开枪,方晟只需要0.5秒,然而nf就这么霸道,硬是让方晟找不到半点机会。
方晟在地上连续翻滚躲闪,心里说不出的窝囊。第一次在阿斯道罗森林被动挨打情有可原,nf躲在暗处以逸待劳;第二次两人相遇都没有心理准备,nf利用地形从容逃逸;这回又复制阿斯道罗森林的情况,可为什么不能像nf一样轻松扭转局面呢?
闪念间两人一进一退已有十多米远,nf如此离他四五步的距离,既防止他拚死反噬,又留走撤退的空间。方晟滚到院墙拐弯处,冒着危险将身体换了个角度,变成右腿在外左腿在内。匆忙中nf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坚持原有的战术。谁知方晟单腿撑猛地一跃,右脚凌空射出一道冷芒——这是方晟的绝招“鞋中刀”!
从实战效果上讲,飞刀再快也比不上子弹的速度,如果nf拼着捱一刀继续射击,方晟立即成为枪下游魂。可这个假设是不存在的,nf才不会以负伤为代价换取一条人命,这样做不值得,也违反职业杀手的原则,杀人要用智慧以巧取胜,而不是不要命地蛮干,何况现在是在中国,强敌环伺,他绝对不可以受伤。
nf轻轻一闪躲开飞刀。
方晟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瞬间翻转手腕对准nf连开四五枪,nf早有防备,跨开几大步退到十米之外。
方晟并不指望能打中nf,这几枪只有一个目的:鸣枪示警。
因为他的手枪没有装消音器,清脆的枪声在深夜寂静的小区显得格外刺耳,足以将格蕾丝从睡梦中惊醒,接下来她应该知道怎么做。
nf并未被吓跑,相反静静地站在原地不动,身影与月光下树木的影子融为一体,黑暗中透出森然肃杀之气。方晟紧贴着院墙双手执枪,眼睛一动不动盯着前方。仿佛受这种莫名气氛的感染,草丛间虫子们都知趣地闭上嘴,天地间宛如只剩下两个黑影,三把枪。
两人对峙了足足四五分钟,七号楼后面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还有电筒光柱的扫射,小区保安听到枪声过来查看情况。方晟只听得对面“簌簌”数声,急步赶过去看时大树间空空如也,nf早已不见踪迹。
方晟心有不甘地看看七号楼,毫无疑问,这会儿格蕾丝肯定离开了102室,惶惶如惊弓之鸟的他们,下次会藏得更隐蔽、更令人难以想象。其实此时的方晟比任何人都急于见到两人。自从知道万琪就是滕自蛟之后,关于爸爸的死,他有太多太多不解要找滕自蛟当面问清楚。
十多年前,当他独自在医院停尸间摸着爸爸冰冷的面颊时,心里近于执拗地认定一个念头:爸爸不是死于医疗事故,而是谋杀。时至今日,这个想法依然没变,而且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