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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血腥味(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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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怎么办?”我问他。

“医生。”他说。

“为什么是他?”

霍桑厌烦地瞥了我一眼。“因为,他对戴安娜·考珀里里外外的事都清楚。因为,如果她有任何问题,也许和他提起过。因为,他也许就是杀害她的凶手。我不知道!”

霍桑一边摇头,一边靠近那个格蕾丝指给我们看的穿着西装三件套的男人。“巴特沃斯医生。”他打了个招呼。

“巴提沃尔。”医生和他握了握手。他块头很大,蓄着胡子,戴着金边眼镜,是那种会愉快地形容自己“老派”的人。霍桑叫错了他的名字,这让他感觉受到了冒犯,但等霍桑解释完他和苏格兰场的关系,医生的态度就缓和了一些。我经常看见这一幕。人们喜欢配合谋杀案件的调查,既有帮忙的想法,也有一些猎奇的心态。

“之前墓地上的闹剧到底是怎么回事?”巴提沃尔好奇道,“我敢打赌,您也是头一遭遇上这种事吧,霍桑先生。可怜的戴安娜!天知道,她要是还活着会怎么想?您认为是有人故意的吗?”

“我不认为有谁会不小心把提前下载好歌曲的闹钟放进棺材里,先生。”霍桑说。

我很感谢他没忘记加一句“先生”。不然,他说话的口吻明显有些轻蔑的意味了。

“您说得太对了,您肯定会调查清楚的。”

“嗯,调查考珀太太的谋杀案是我的当务之急。”

“我还以为凶手的身份已经确认了。”

“是名小偷,”他的妻子说。她的体形只有丈夫的一半,五十岁左右,表情严肃。

霍桑解释说:“我们必须通过各种途径验证。”他转过头看着医生,“巴提沃尔医生,我知道你是考珀太太的密友。我想知道你上次和她见面是什么时候,这对案情会有很大帮助。”

“大约三个星期前。她去了我在卡文迪什广场的诊所。事实上,她来找过我几次。”

“是最近吗?”

“最近几个月吧,她有睡眠障碍。其实这在某些年龄段的女性身上很常见——尽管她还有焦虑症。”他的目光左右逡巡,对在公共场所分享保密信息感到不安。他压低了声音:“她在担心她的儿子。”

“为什么呢?”霍桑问道。

“我以她的医生和朋友的身份与您交谈,霍桑先生。她担心他在洛杉矶的生活方式。她一开始就反对他去那里,然后她又读了八卦专栏里那些可怕的报道——毒品、派对,还有其他丑闻。当然,那些报道没有一点可信度。名人嘛,报纸上难免会胡编乱造、无事生非。我就是这么告诉她的,但她明显状态不佳,所以我给她开了安眠药。一开始是安定文锭,后来药效还是不够,就开了羟基安定。”我想起在死者卧室发现的那些药片。“它们似乎有效果,”巴提沃尔继续说道,“我刚才提过,我上次见她是四月底的时候,我又给她开了一种药——”

“你不怕她药物上瘾吗?”

巴提沃尔医生露出和善的笑容:“霍桑先生,我这么说请您谅解,但是如果您了解药物的话,您就会知道羟基安定成瘾的可能性很小。我开药的时候也考虑了这点。唯一的副作用是会导致患者短期记忆衰退,可考珀太太的身体整体来说似乎还很健康。”

“她和你提过她去过殡仪馆的事吗?”

“什么?”

“她去了一家殡仪馆,就在她死亡的当天为自己安排了后事。”

巴提沃尔医生眨了眨眼。“居然这样。我想不出她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可以向你保证,她除了有些焦虑,没理由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正在恶化。我只能推想她的死亡时间是个巧合。”

“那是起入室盗窃案。”他的妻子依然坚持之前的看法。

“说得没错,亲爱的。她不可能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就是巧合。没有其他可能。”

霍桑点点头,然后我们就告辞了。“该死的傻瓜。”一走到他们听不见的地方,霍桑就咕哝了一句。

“你怎么这么说?”

“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一脸困惑。

“你听到他刚才说的话了,说不通。”霍桑说。“可在我看来说得通。”

“他是个傻瓜,你要一字不落地记下来。”

“该死的傻瓜?我猜你会喜欢保留脏话。”

霍桑没有吭声。

“我保证会写得清清楚楚,这句话是你说的。”我补充了一句,“这样一来,他要起诉的人就是你,和我无关。”

“如果这就是事实,他不能起诉任何人。”

接下来要找的人是查尔斯·肯沃西,那名律师。他仍然待在角落里,和一个女人聊天,据我判断,应该是他的妻子。他个子不高,身材圆润,一头银色的鬈发。他和妻子的体形相像,却更重一些。他们可能刚从乡村回到伦敦,因为两人身上散发着野性的生命力,脸色红润,是呼吸大量新鲜空气调养的好气色。他喝着普罗塞克起泡酒,她在喝果汁。

“你好?是的,是的,我是查尔斯·肯沃西。这是弗里达。”

他表现得不能再平易近人了。霍桑刚介绍完自己,肯沃西就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的事。他与过世的考珀太太认识有三十多年了,他之前是劳伦斯·考珀(“得了胰腺癌,太令人震惊了。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一流的牙医”)的好友。他还住在肯特郡的法弗舍姆。出了那件“可怕的事”之后,他帮助戴安娜卖掉房子搬到了伦敦。

“你在庭审时向她提过建议吗?”霍桑问道。

“当然啦。”肯沃西脱口而出。他不只是在说话,简直是在倾吐内心的想法。“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官的判决绝对是正确的。”

“你认识他吗?”

“威斯顿?我们之前见过一两次面。那家伙很公正。我告诉过她,没什么可担心的,不要理睬报纸上怎么写。尽管如此,对她来说,那仍然是一段难熬的日子。她非常难过。”

“你上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她死的那天。在董事会的会议上。我们都是环形剧院董事会的成员。你也许知道,剧院是一个教育慈善机构。我们倚重捐款,保持运转。”

“你们上演哪种类型的剧?”

“呃……莎士比亚的戏剧,显而易见啦。”

我不知道霍桑是否真的不知道。环形剧院是泰晤士河南岸一家有着四百年历史的剧院重建而成的,主要演出原汁原味的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戏剧。他身上没有一点迹象表明他对戏剧感兴趣——或是对文学、音乐和艺术亲近。可他一向知识渊博,很可能他只是想让这位律师不爽。

“我知道那天你们发生了一些争执。”

“不完全正确,谁告诉你的?”

霍桑没有回答。实际上是罗伯特·康沃利斯打电话给戴安娜,想要询问她布朗普顿公墓的墓地编号时,听到电话里有争吵的声音。“她从董事会辞职了。”他说。

“是的,但不是因为有意见分歧。”

“那她为什么要辞职?”

“我不知道。她只是说她考虑过一段时间了,打算离开,立即生效。她这一宣布,我们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她一直积极支持剧院的发展,推动捐款的募集和教育项目。”

“她有什么不满吗?”

“完全没有。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对劲,就是她说完好像松了口气。她在董事会待了六年,也许她觉得待够了。”

他身旁的妻子有些坐立不安:“查尔斯,也许我们应该离开了。”

“好的,亲爱的。”肯沃西转头看着霍桑,“我真的没法告诉你有关董事会的更多信息,那些都属于机密。”

“你能告诉我考珀太太遗嘱的内容吗?”

“这个嘛,可以。我相信这很快就是众所周知的事了。遗嘱很简单,她把一切都留给了达米安。”

“据我了解,很可观。”

“我不能透露更多细节。见到你很高兴,霍桑先生。”查尔斯·肯沃西放下酒杯,在口袋里摸索,掏出一把车钥匙,递给他的妻子。“咱们走吧,亲爱的,最好你来开车。”

“你说得对。”

“钥匙……”霍桑自言自语。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查尔斯和弗里达离开时的背影,但与此同时,他对他们已经丧失了兴趣。他的思绪飘到了别处。弗里达手里攥着车钥匙,当她穿过大门时,我瞥见了那把钥匙。我意识到,也许它无意中触动了某个开关,让霍桑想起了那条他遗漏的线索。

接着,他找到了答案。事实上,我亲眼见证了那一刻,他几乎可以说是一脸震惊,仿佛遭受了当头棒喝。我不能说“他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去”,因为一开始也没什么血色。但他的眼睛里写满了一切:他突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他犯了一个错误。“我们这就走。”他说。

“去哪里?”

“没时间了,快起来。”

他已经迈开大步,推开一个服务员,向门口走去。我们超过了肯沃西夫妇,他们正和一位熟人道别。我们风风火火地冲到大街上,走到街角的时候,霍桑突然停下脚步,就快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

“该死的,怎么一辆出租车都没有?”

他说得没错。尽管马路上车水马龙,视线所及之处却没有一辆出租车。但是在我们驻足张望的时候,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马路对面。它刚被一个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的女士拦下来。霍桑大喊一声——可以说是惊叫了一声。与此同时,他穿过马路,全然不顾来来往往的车辆。我稍微留了留神——我还记得公墓就在不远处——跟了上去。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喇叭声此起彼伏,但不管怎样,我成功抵达了马路对面。霍桑已经插进了女人和司机之间,司机已经启动了计价器,关闭了黄灯。

“喂……”我听到那个女人说,她提高音量,语气中带着不满。

“警察办案,”霍桑抢先说道,“紧急情况。”

她没有让他出示证件。霍桑在警察队伍里效力多年,自然能装出一副威严的派头。或者也许是他外表就很危险,是那种不能惹的人。

上车后司机问:“你们要去哪儿?”

“砖巷。”霍桑说。

那是达米安·考珀的家。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段出租车旅程。此时刚过正午,交通其实不算拥堵,但每一次堵车,每一次红灯亮起,对霍桑来说都是种折磨,他坐在我旁边,弓着身子,如坐针毡。我有一连串的问题想要问他。那把车钥匙究竟让他想到了什么?为什么他会由此联想到达米安·考珀?达米安有危险吗?但是我懂得察言观色,所以我保持沉默。我不希望霍桑把怒气撒在我身上——不知道为什么——但在我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有声音在窃窃私语,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可能是我的错。

从富勒姆到砖巷,路途漫漫。我们不得不从西到东横穿整个伦敦,也许坐地铁还会快一点。我们实际上经过了几个地铁站——南肯辛顿站、骑士桥站、海德公园站——每一次我都看见霍桑在默默计算路程,想要弄清楚还有多远。当我们快到皮卡迪利时,他把一部分沮丧发泄在了司机身上。

“你为什么要走这条路?你应该经过那座该死的宫殿才对。”

司机没有理睬他。当我们驶到皮卡迪利广场附近时,车辆确实在缓慢地向前挪动,但在伦敦,如果你忙着赶路,任何一条路线都是错误的选择。我看了一眼手表。车一路开到这里,用时二十五分钟,感觉却过了很长时间。一旁的霍桑喃喃自语,我坐直身体,闭目养神。他仍然没有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终于,我们到了达米安·考珀的公寓门口。霍桑跳下车,留下我付钱。我递给司机五十英镑,没等他找零钱,就跟随霍桑穿过狭窄的入口,爬上一截楼梯,来到两家商店之间的那扇门前。大门虚掩,是个不祥的征兆。

我们走进去。

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我写过数十个谋杀案,小说或是电视剧本,但我从未想象过这种场面。

达米安·考珀面目全非地侧躺在一摊深褐色的血泊里,他的四周都是血,渗到了地板里,他的一只手向外伸展,我最先注意到的是,他的两根手指被削掉了半截,可以想象他曾伸手阻挡接连刺向他的刀,最终被一刀刺中了胸口。有几刀划在他的脸上,这些伤口比其他伤口更加触目惊心,因为当我们看到一个人,最先注意到的是他的脸。被砍下一条胳膊或是一条腿,你还是你。可如果面目模糊,几乎就抹去了人们对你的全部印象。

达米安脸上有道伤口很深,剜出了一只眼睛,掀起了一大块皮肤,伤口一直延伸到嘴角。他的衣服之下也许还隐藏着更加骇人的伤口,但无法掩饰行凶之人对尸体的残害。他的一边脸颊紧贴着地板,整个脑袋瘪瘪的,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他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我真的只是靠那身衣服和那头卷曲的黑发才认出了他。

血腥味充斥着鼻腔。味道浓重、幽深,就像刚挖出的泥土。我从来不知道血腥味是这种味道,接着,那股味道铺天盖地地弥漫开来,公寓里很暖和,窗户紧闭,墙壁开始扭曲……

“托尼?醒醒!我的天哪!”

不知怎么,我盯着天花板,后脑勺隐隐作痛。霍桑凑过来,俯视着我。我张开嘴想要说话,却说不出口。我不可能晕倒了。那是不可能的。这太荒谬了,太丢人了。

但我确实晕了过去。

注释:

由此可知,格蕾丝记错了医生的名字,导致霍桑也跟着叫错了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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