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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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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我需要刮脸了。”德金说。他把抽剩下的烟头扔进喝剩下的咖啡,用一只手抚摸面颊,感受胡茬的长度。“我需要刮脸,我需要冲澡,我需要喝一杯。未必非得是这个顺序。我发了你那个哥伦比亚小子的全境通缉令。奥克塔维奥·伊格纳西奥·卡尔德伦-拉巴拉,名字比他人都长。我查过停尸房,冷柜里没这个人,至少现在还没有。”

他拉开办公桌最顶上的抽屉,取出铁皮梳妆镜和充电剃须器。他把梳妆镜靠在空咖啡杯上,把脸摆在镜子前,开始刮脸。他在剃须器的嗡嗡声中说:“我没在她的案卷里找到有关戒指的内容。”

“介意我看一眼吗?”

“随便看。”

我浏览物品归档清单,但心里知道戒指不在其中。然后我查看命案现场的照片,尽量只看她的双手。我仔细查看每一张照片,但没有在任何一张里找到能证明她戴着戒指的蛛丝马迹。

我把这些话说给德金听。他关掉剃须器,伸手拿起照片,一丝不苟地仔细查看一遍。“有几张照片里都看不清她的手。”他抱怨道,“嗯,那只手上肯定没有戒指。那是哪只手,左手?左手没戒指。你看这张快照,对,那只手上肯定没有戒指。等一等。妈的,这张还是左手。这张看不清楚。很好,有了。这张绝对是右手,上面也没有戒指。”他整理照片的样子像是在收拾扑克准备发牌。“没有戒指,”他说,“能证明什么?”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戴着戒指,两次都是。”

“然后?”

“然后戒指不见了。不在她的公寓里。她的珠宝盒里有一枚戒指,高中毕业戒指,但不是我记忆中她戴的那一枚。”

“也许你的记忆出错了。”

我摇摇头:“毕业戒指上连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之前先去了一趟她家,就是为了证实我没记错。那是那种傻乎乎的班级纪念品,上面刻了太多文字,肯定不是她戴的那一枚。她不可能戴这枚戒指,它配不上貂皮夹克和酒红色的指甲油。”

这么说的人不止我一个。碎玻璃给我带来神启之后,我直接去了金的公寓,然后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昂。“是我,马特·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了,但我想问你一下你那首诗里的一句。”

她说:“哪一句?什么诗?”

“你写金的那首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稍等一下可以吗?我还没醒过来呢。”

“对不起,不该这么晚打给你的,但是——”

“没关系。你说的是哪句诗?”

“摔碎酒瓶在她脚下,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闪耀。”

“‘闪耀’用得不对。”

“诗就摆在我面前,上面写——”

“哦,我知道我是怎么写的,”她说,“但用得不对,我觉得必须换掉才行。这句诗怎么了?”

“‘绿色的玻璃’是从哪儿来的?”

“摔碎的酒瓶呗。”

“她手上为什么会有绿色的玻璃?指的是什么?”

“哦,”她说,“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镶祖母绿的戒指,对吧?”

“没错。”

“她得到这枚戒指多久了?”

“不知道,”她想了想,“第一次见到它后不久,我写了这首诗。”

“你确定?”

“至少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它。事实上,它给了我写诗的切入点。她眼睛的蓝色和戒指的绿色形成对比,但等我真的动笔写时,却丢掉了蓝色。”

第一次给我看这首诗的时候,她说过这方面的事情。当时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无法确定那是什么时候。她在这首诗的各个版本之间改来改去花了多久?从金遇害前的一个月开始的?两个月?

“我不确定,”她说,“我很难把事情和时间对应起来。我对回顾往事不感兴趣。”

“但她有一枚镶绿色宝石的戒指。”

“嗯,对。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你知道戒指是从哪儿来的吗?谁送给她的?”

“我完全不知道,”她说,“也许——”

“怎么?”

“也许她摔碎了一个酒瓶。”

此刻我对德金说:“金的一个朋友写了首诗,里面提到那枚戒指,桑妮·亨德莱克斯的遗书里也提到了。”我取出笔记本翻开,读道,“‘她没法跳下旋转木马。她抓住了铜戒指,手指被染成绿色。没人会给我买祖母绿。’”

他接过我的笔记本。“我猜她指的是达吉南,”他说,“后面还有。‘没人会和我生小孩,没人会拯救我的生命。’达吉南没有怀孕,亨德莱克斯也没有,生小孩到底在说什么?而且她们两个的生命也没被拯救。”他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隔着桌子还给我。“我不知道你靠这些能摸到哪儿去,”他说,“看着不像什么靠得住的证据。天晓得亨德莱克斯是怎么写下这些话的。也许是在烈酒和药片开始起效之后,谁知道这些词儿都是从哪儿来的?”

我们背后,两个便衣警察把一个白种年轻人关进拘留室。隔着一张办公桌的地方,一个阴郁的黑种女人在回答问题。我拿起那一摞照片里最上面的一张,望着金·达吉南被开膛破肚的身躯。德金启动剃须器,继续刮脸。

“我不明白的是你以为你查到了什么。”他说,“你认为她有个男朋友,男朋友送了她那枚戒指。没问题。你还认为她有个男朋友,他送了她那件毛皮夹克,你追查下去,看起来你似乎没猜错,但衣服无法领你找到那个男朋友,因为他买衣服的时候没留下名字。那件毛皮夹克就在我们手上,你通过它也查不到他是谁,但我们都知道那枚戒指不见了,你又凭什么去追查他呢?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一篇什么不叫的狗,很好,咱们有一枚不知去向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呢?”

“它不见了。”

“对。”

“它去了哪儿呢?”

“和浴缸垢环去的同一个地方,他妈的下水道。我怎么知道它去了哪儿。”

“它消失了。”

“所以?要么是它自己走出去,要么是被人拿走了。”

“被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假设她戴着戒指去了她遇害的酒店。”

“这个没人说得清。”

“先这么假设,可以吧?”

“行,你继续。”

“谁拿走的呢?某个警察从她手指上顺走了?”

“不可能,”他说,“没人会这么做。有人会拿没人要的现金,这个咱们都知道,但凶杀案受害者手指上的戒指?”他摇摇头,“再说也没人单独和尸体在一起。要是旁边有人看着,谁都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清洁女工呢?发现尸体的那位?”

“天哪,不可能。我盘问过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看了一眼尸体就开始尖叫,要是她现在还剩下一口气,多半还在尖叫。你都没法逼她走到近处,拿着扫把去碰达吉南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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