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到弗莱森斯小屋时已将近傍晚,莫菲给我留了言。我打给警长办公室,然后转到了他的手机上。
“你去哪里了?”他问。
“去找乔·博南诺。”
“靠,为什么要找他?”
“为了惹点儿麻烦吧。”
“我提醒你,不要和乔·博南诺扯上关系。你一个人去的?”
“我带了一个朋友,乔不喜欢他。”
“你朋友是什么人?”
“是个黑人。”
莫菲笑了:“乔大概对自己的血统很敏感,但偶尔提醒他一下也不错。”
“他说要把我的朋友喂狗。”
“是啊。”莫菲说,“乔很喜欢他的狗。”
“你有什么新消息吗?”
“或许吧,你喜欢海鲜吗?”
“不喜欢。”
“好吧,那我们就去巴克敦。那里的海鲜很好,尤其是虾。两小时后我去接你。”
“为什么要去巴克敦,除了海鲜还有别的缘故吗?”
“雷马尔。他的一个前女友在那里有一处公寓,或许值得去看看。”
如果你喜欢鱼腥味,那么巴克敦便是一个有趣的地方。我关上了车窗,想要阻挡外面的腥味,莫菲却把他那一侧的窗子打开,还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无论如何,巴克敦都不像是雷马尔这类人躲藏的地方,不过这或许就是他选择这里的理由。/sup中。小屋距离巴克敦的主街只有几个街区,前半部分只有一层,后半部分有两层,外面有一个小花园。斯特恩曾在圣查尔斯街的一家酒吧工作,但目前正因为持有可卡因而服刑。有传言说在她出来之前,房租都是由雷马尔支付的。我们停在了那栋房子的角落处,拉开手枪的保险装置,从车里出来。/aside“这里不属于你的辖区,对吧?”我问莫菲。
“喂,我们只是来吃饭的,顺便到这里看一眼。”他有些委屈地说,“不会打扰到谁。”
他让我查看房屋的前半部分,自己去查看后半部分。前门处有一个小小的、架高的门廊,我来到门口,小心地透过玻璃往里看。玻璃上沾满了泥土,和房屋本身一样破旧。我数到五,然后试着开门。门发出嘎吱一声,便打开了,我小心地走进去,听见走廊尽头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看见莫菲的手伸了进来,正要打开后门。
屋里弥漫着肉在阳光下晾晒的气味,虽然不算浓烈,却很明显。一楼只有一个厨房、一个放着沙发和旧电视的房间、一个放着单人床和衣柜的卧室,都是空的。衣柜里装着女人的衣服和鞋子。床上只有一个破旧的床垫。
莫菲先上了楼,我紧紧地跟在他身后,我们两个都用枪指向二楼。这里的气味更加浓烈。我们经过了一间浴室,淋浴头在滴水,把陶瓷浴缸染成了棕色。小镜子下方是一个水槽,上面放着剃须泡沫、剃须刀,还有一瓶博斯须后水。
另外三扇门都半开着。右边是一间女人的卧室,床上铺着白色床单,盆栽已经开始枯萎,墙上挂着莫奈的画。长条的梳妆台上放着化妆品,白色的衣柜占据了其中一面墙。衣柜对面的窗户朝向一个杂草丛生的小花园。衣柜里也有很多女人的衣服和鞋子。卡罗尔·斯特恩大概很喜欢用卖毒品赚来的钱买东西。
那个气味便是从第二扇门内传来的。在临街的窗户旁边,一口大锅放在露营炉子上,没有盖子。锅里有让人恶心的汤,正在用小火炖某种肉。这些肉似乎已经炖了很久,或许将近一天,散发着臭味,像是内脏。两把简易的椅子摆在红色的地毯上,还有一张小桌子上放着带有晾衣架形状天线的便携式电视。
第三个房间也面向街道,但门几乎关着。莫菲站在门的一侧,我站在另一侧。他数到三后,用脚踢开了门,跑向右侧的墙壁旁边。我用枪抵着胸,手指放在扳机上,来到房间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