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六七个小时的睡眠,又加上四颗阿司匹林和三杯咖啡,迷雾开始飘走。我抬眼看向吉莉安,她坐在一张躺椅上,膝上放着一只咖啡杯,努力保持着平衡。“抱歉。”我说,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没事的,伯尼。”
“半夜三更闯到你家。脱掉衣服跳上你的床。什么事这么好笑?”
“你把这说得像是强奸一样。你只是喝了太多的酒,再说了,你也需要找个地方休息。”
“我可以上旅馆,如果我的脑袋还能想到那里的话。”
“要找到愿意租个房间给你的旅馆可能不太容易。”
我垂下眼皮:“我看起来一定糟糕透了。”
“哦,的确不是你的最佳状态。对了,我清理了你的鞋子。”
“天哪,又多了一件要向你道歉的事。怎么会有人想在城里养狗?”
“免得小偷溜进他们的公寓。”
“真是个好理由。”我又喝了些咖啡,拍拍前胸口袋想找香烟。几年前我戒烟了,但偶尔还是想找一包。积习难改。“对了,你……呃,你昨晚在哪儿睡的?”
“椅子上。”
“真是抱歉。”
“行了,伯尼。”她微微一笑。对一个整晚睡在躺椅上的人来说,她可真算是精神抖擞。这时她套了一条牛仔裤,上身穿着粉蓝色毛衣,看上去很是美妙。我还穿着昨晚那套衣服,不过没戴领带,也没穿外套。她说:“你说你查到了克里斯特尔的一些事情。昨天晚上。”
“哦。对。”
“可你当时好像不记得内容。”
“哦?”
“嗯。也许是你太累了,无法思考。你现在想起来了吗?”
我花了几分钟。我得先往后靠着坐好,闭上眼睛找找我的记忆,最终印象还是回来了。“三个男人。”我说,“大部分信息来源于一个叫弗兰奇的女人,显然她跟克里斯特尔是喝酒的好搭档。我遇到弗兰奇时她已经醉了,夜色越来越深,可她也没因此醒过来,不过我想她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她说,克里斯特尔不过就是喜欢享乐。她对人生要求不高,不过就是几杯黄汤几场欢笑,还有从古至今颠倒众生的真爱。”
“外加价值一百万美元的珠宝。”
“弗兰奇没提起珠宝。也许克里斯特尔在各家酒吧游走的时候不戴首饰。总之,我得到的印象是,克里斯特尔没有勾搭生人的习惯。她上酒吧主要是喝酒聊天。偶尔她会喝个半醉,晚上带个新认识的朋友回家,但她的原则是交往对象不超过三个男人。”
“其中一个杀了她?”
我耸耸肩。“这个假设挺合理。总之,她的生命里有三个男人。”我拿起当天的《每日新闻》,用手指点了点我们刚才读的报道。法医说的话我原本就知道,“她被杀当晚有人和她亲热过。如果不是凶手,便另有其人。而那时还不算太晚,她应该还没烂醉,所以不太可能拖个陌生人回家。”
“难说,伯尼。照克雷格的说法,她人尽可夫,这位弗兰奇看来不是太清楚。”
“呃,克雷格有偏见。因为他得付赡养费。”
“也是。你知道那三个男人是谁吗?”
我点点头:“麻烦就在这里。我盘问弗兰奇有点棘手,因为不能让她看出我对这事有兴趣,否则她就会追问原因。后来夜色越来越深,我也醉了,没有好好扮演完检察官的角色。再说我也不能确定弗兰奇对克里斯特尔的男朋友到底知道多少。我估计有两个已婚。”
“现在谁不是呢?”
“真的?我还以为大家都离婚了呢。不过克里斯特尔的三个男朋友中有两个已婚。”包括我在她的衣柜里奄奄一息时和她滚在一起的那个,那人还得赶回家见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女人。“他们其中一个是律师。弗兰奇提到他时,叫他法律猎犬,还叫他史努比。我想他的名字也许叫约翰尼。”
“也许?”
“是啊。弗兰奇有两次提到他时都模仿爱德·麦克马洪说‘现在——是约翰尼上场!’所以我猜他叫这个名字。”
“名叫约翰尼的已婚律师。”
“没错。”
“这下范围小多了。”
“可不是嘛。第二个已婚男朋友容易查一些。这人是个画家,叫格拉堡。”
“这是他的姓?”
“可能吧。我想应该有个名字搭配。除非他太有艺术气质,标新立异地省略了名字。弗兰奇讲到格拉堡时挺模糊的。”
“在我听来,她好像讲什么都挺模糊的。”
“呃,没错。我估计她从来没见过格拉堡。至少我的印象如此。法律猎犬她倒是经常看到,因为克里斯特尔习惯和他一起在酒吧喝酒。弗兰奇好像觉得他挺逗的,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笑他,还是和他一起笑。可我有个感觉,她知道的关于格拉堡的事都是从克里斯特尔那里听来的,而这加起来恐怕也没多少。”
“第三个男人呢?”
“这也容易。也许是因为他未婚,至少我觉得他没有结婚,他没什么要隐藏的。总之弗兰奇认识他。他名叫秃比,在蜘蛛酒吧当酒保。我昨晚也去过那里。”
“那你碰到他了?”
“没有。我们上那儿找他,可是他和劳埃德换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