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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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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的门有两道——而非一道——新锁,都是雷布森牌。雷布森是没话说的好锁,而且其中一道还附加了他们新出的防盗滚筒装置。这玩意儿不像他们广告里说的那样防盗,不过也不是一盘碎猪肝,所以我还是花了一番工夫才解决它。要不是我家里有一对跟它一样的锁,时间怕要耗得更久。一道在客厅,我可以边听唱片边练习闭着眼开锁,另一道就在我家的前门上,好防范没我用功的小偷入侵。

我开了锁走进去,当然这回是睁着眼的。在把身后的门关上以前,我先把公寓巡视了一番。以前有那么一次,就因为我懒,结果后来才发现那公寓里有具尸体,那情形可真让我窘迫得无地自容。经验确实是好老师,因为我们真的会记住它的教训。

没有死人,而且除了我以外也没有活人。我退回去把两道锁都锁上,砰的一声把公文包丢在维多利亚时期的玫瑰木鸳鸯椅上,两手滑进绷得紧紧的纯橡胶手套,然后开始行动。

我玩的这游戏名叫寻宝。“我可真想亲眼看着你把那地方剥得只剩光秃秃的四面墙。”克雷格这么说过,而我现在就要全力以赴完成他的心愿。看来这里不只有四面墙——我走进客厅、设备齐全的餐厅、一间大卧室、一间装潢成兼做电视房的小卧室,外加一间厨房。厨房里有一面假砖墙和一面真砖墙,以及众多挂在铁钩上的铜制深锅和浅锅。厨房是我的最爱。卧室很俗气,偏偏又装饰成一副洁白无瑕的样子。小卧室到处是棱角,刻板乏味,客厅则是个大杂烩,展示了几世纪以来各种品位糟糕的典型。我就从厨房开始,在冰箱门的奶油隔板上找到了六百美元。

说起找东西,翻冰箱应该错不了。会把钱放在厨房的人可真多得吓人,而且其中很多都是把钱塞进冰箱。冷钱,我想着。不过我捞到六百靠的可不是平均数游戏。我有内线消息。

“那女人的钱都放在冰箱里,”克雷格告诉过我,“通常总有几百放在奶油隔板上。面包和奶油放在一起。”

“聪明。”

“可不是吗,她以前总把大麻藏在茶罐里。要是她住在有草坪的房子里,八成会把那玩意和草种放在一块儿。”

我没检查茶罐,所以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茶。我把现金放进皮夹,回到客厅试试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里也有钱,最多两百,都是五美元、十美元和二十美元面额的。没什么好兴奋的,不过我还是兴奋起来了,因为只要把自己放进别人的住处,我就会浑身发痒,而且一旦占到别人的财产并据为己有,这种兴奋劲儿就会冒出来。我知道这样非常不道德,有时也会心生悔意,不过这无法解决。我名叫伯尼·罗登巴尔,我是小偷,我爱偷东西——爱就是爱。

钱进了我的口袋就变成了我的,于是我便开始摸那张小桌子的其他抽屉,连着几个都没藏什么好货色。然后我打开另外一个,里面赫然放着三个想必装有上等手表的匣子。第一个是空的。第二、第三个不是。其中一块是欧米茄表,另一块是百达翡丽表,都精美至极。我盖上匣子,把手表送进它们的归宿地——我的公文包。

手表是上等货色,除此之外在客厅里再也找不到别的了,不过这已经比我预期的多了。因为客厅和厨房一样只是热身的地方。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独居——虽然她经常有访客留宿——又拥有大量高价珠宝,而女人总爱把珠宝放在卧室里。她们这样做是因为觉得这样穿衣服的时候戴起来方便,不过我觉得真正的原因是她们在黄金和钻石中间睡得更香甜,更有安全感。

“以前我都快被逼疯了,”克雷格说,“有时她东西不收好,全放在外面。要不就把手镯、项链随手丢进床头柜的顶层抽屉。她的床头柜在床的左边,不过现在既然都归她所有,你就两个都瞧瞧吧。”说得也是,“我以前总是求她把那些东西放进保险箱。她嫌麻烦,就是不听我的话。”

“希望她最近还没开始听。”

“克里斯特尔不会。她谁的话也不听。”

我把公文包拎进卧室,大致瞧了瞧:耳环、戒指、手镯、项链、胸针、坠子、手表、时尚珠宝、古董珠宝。不差的货色、挺好的货色都有,还有几样以我颇为专业的眼光看来还真是好极了。牙医除了收支票之外,还会收到一定数额的现金。这种事虽然好像难以置信,不过那些现金确实有一部分是会瞒过国税局的,有些则悄悄被转换成珠宝,而现在珠宝又有可能同样悄悄地被转换回现金。换回来的钱会比之前砸出去的少,原因是虽然同样身为顾客,收赃货的比起牙医可要谨慎多了。不过数额加起来还是挺惹眼——如果你考虑到那是无本生意,起初不过就是一堆烂牙和根管治疗罢了。

我找得非常仔细,不想错失任何东西。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表面上是把公寓整理得很干净,不过她抽屉的内部都难以见人,里面有些小饰品和珠子被迫与皱成一团的裤袜以及半满的化妆品瓶子做伴。

所以我就好整以暇地慢慢来,我的手指越轻巧,公文包就越沉重。时间还很充裕。她七点一刻离开,恐怕直到半夜都回不来——假如她要在天亮前回家的话。照克雷格所说,她的标准行为模式是先在附近几家小酒吧喝上一两杯,再顺便找个地方吃饭,接下来几小时便奉献在认真饮酒外加更认真地勾搭男人上。当然有某些夜晚她会订好计划:高级餐厅的晚餐、约人看戏什么的,不过从她刚才出门的打扮来看,今天应该是要随性娱乐一晚。

这就表示她会带个陌生人回家,或者到陌生人家去。不管怎样,她重返家门时我应该早已离开。要是他们决定去男方家里,珠宝可能在她发现失踪以前就已经被销了赃。要是她把男人带回家,他们又烂醉到没注意丢了东西,然后他又在她醒前先走,她说不定会把这笔账算在他头上。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惹祸上身,而且就算我给了克雷格他的那份,还是会剩下好几千可以让我轻轻松松花上八九个月。当然公文包里是什么还很难说,而且要把珠宝变成现金路途还很漫长,不过罗登巴尔太太的儿子伯尼前途光明可是毫无疑问的。

我记得脑子里闪过那个念头。之后不久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把我关进卧室衣橱时,想起当时的情形还真是个颇大的安慰呢。

“面包”的英文是bread,这个词也有“金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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