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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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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尔那时候就说,他第一步要知道它的真假。他说要是时间合适,他不必离开住的大楼就能确定镍币的真假,我当时以为他是说可以找到一个专家到他那里鉴定,而专家在将近午夜的时间不可能到家里来。

“但是这不是他当时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说大楼里有人可以帮他鉴定。我刚开始以为大楼里就住了一个专家,后来又放弃了这个想法。我想埃博尔绝不会让一个专家知道他手上有那么一枚镍币,一九一三年的v镍币太稀有、太珍贵,这方面的专家大都是正直的人,不可能会鉴定一枚偷来的钱币,更不可能保持沉默。

“不,埃博尔需要的不是专家的意见,他需要的是x光。”

我又扫视了一遍听众,凶手仍然面不改色。我开始有点怀疑自己的推论,但是卡洛琳一个劲地点头,她显然知道我的想法。

“到哪里才能照x光?实验室?医院的急诊室?放射科?去这些地方你都得离开大楼。但大楼里确实有一个牙科诊所——吉克医生,根管治疗是他的专长。”

“没错,”波莫伦斯太太证实说,“找他看牙不会痛,但是收费贵得吓人。”

“他们的收费都很高,吉克医生没比其他人多要。”另一个人说。

“埃博尔戴假牙,”我说,“所以我想他不需要吉克医生的服务。也许他们有私人交情,他可以借用仪器。但他既不是吉克医生的病人,和这位邻居似乎也没有私人交情。

“总之,埃博尔和大楼里的某人有工作上的来往,而且那人还拥有x光仪器。你们知道埃博尔有脚痛的毛病。我不清楚他有没有摩顿脚,但是他常常脚痛,而且体重过重更加重了脚的负担,只要看看他衣橱里的鞋子你就知道了。每一双都是特别定做的,鞋底不同,而且还有各种奇怪的配件,都是在普通鞋店买不到的。”

我看了凶手一眼,他不再没有表情,眼中似乎闪着惊恐。因为他的山羊胡挡住了,我不确定他的嘴巴是不是在颤抖。

“埃博尔是默里·法因辛格的病人,而且是常客。”我继续说,“他既不跑步也不跳舞,但是从病历可以知道他常常去看脚,他在被杀的那天早上就和医生有约。”

“胡说八道!”法因辛格大喊,“哪有什么约?他是我的病人,也是我的朋友,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到这里来。我是来参加追悼式而不是来受审问的。他死的当天和我没有约。”

“有趣,你的门诊名册和病历卡上都有登记。”这些是今天清晨才登记上去的,但是有什么关系?“这不是他第一次借用你的x光仪器用于非医学的用途,不是吗?”

法因辛格耸耸肩。“也许。他有时会过来问是否可以借用一下仪器,他既是病人又是朋友,我当然不在乎让他使用。但是那天早上他没有来,如果来了,我也没有注意到。我没有杀他。”

“当然不是那天早上。你一直等到吃午饭的时间,候诊室没人了,你才上楼。当然他想都没想就让你进去了。你告诉他想看看那枚镍币,他便让你看了。你杀了他,然后取走了镍币。”

“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又不需要钱。现在我的诊所生意比以前好得多,再说我又不收集钱币,我有什么理由要杀他?”

“贪婪,”我说,“就这么简单。你不收集钱币,也不一定是收集钱币的人才会知道那枚一九一三年v镍币的价值,每个人都知道。你的诊所生意好,正好让你尝到生活富裕的滋味,这是你在替我量脚的时候亲口对我说的。”我想到我的那双矫正鞋垫最后会怎样。订单已经送出去了。但是如果我的医生被控杀人且最后进了铁窗,它们要怎样才能到我脚上?

不管了!“斯宾诺莎给了我们答案,”我说,然后顺手打开书,翻到我做记号的地方,“当我们看到别人喜爱一样东西且从中获得喜悦,就相信自己也必定喜爱那样东西,并且能从中获得喜悦;但是我们假定想象中的喜悦会被别人的喜爱所破坏,就必得竭力去防止他拥有那样东西。”我合上书,“换句话说,埃博尔那么重视那枚镍币,激起了你强烈的占有欲。你杀了他,拿走了镍币。”

“你没有办法证明,”他说,“你不能证明任何事。”

“那是警察的工作,但我想他们不会有什么困难。你不只拿走了镍币,还拿走了其他我从科尔卡农那里偷来的东西:一对祖母绿耳环和一块皮亚杰手表。如果他们在你的诊所找到那些东西,我一点也不会惊讶。比如说,在你上了锁的中间抽屉里。”

他瞪着我。“是你把它们放进去的!”

“我怎么会这么做?你从埃博尔那里拿走的还不止这些,你还拿走了他的钥匙,以便离开的时候可以把门锁上,这样就能延迟尸体被人发现的时间,还可以掩饰你的行踪。我想你应该够聪明,已经把钥匙处理掉了。”

“没错。”他说漏了嘴,然后拼命摇头,“我没有拿什么钥匙,”他狡辩,企图隐瞒,“我没有杀他,我没拿什么镍币,也没拿什么珠宝,更没有拿什么钥匙!”

“你忘了把钥匙处理掉,钥匙和耳环、手表都还在你的抽屉里。”它们确实在抽屉里,但钥匙不是他拿走的那一串,可谁会知道?

好吧,他知道。“你想陷害我,”他说,“是你把那些东西放进去的!”

“镍币也是我放的吗?”

“你不会在我那里发现镍币。”

“你确定?如果警察来一次地毯式搜索,把所有东西都掀开来找,而且他们知道要找的是一枚镍币,你百分之百确定他们找不到?好好想一下。”

他想了想。我猜我的话生效了,而且显然他比我对警察能力做出的评价要高,因为在众人还没有意会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他已经推开椅背,拔腿越过坐在他旁边的女人,冲向门口。

雷迅速拔出枪,但是他坐错了位子,在他和法因辛格之间还有其他人。大家一阵骚动,全站了起来。我原本可以让他走,但是他能跑多远?

我拔出藏在外套下面的枪,大喊着要他站住。他不听,我只好给这浑蛋一枪镇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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