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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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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某个地方——天知道是哪里——撬锁。如果我是伊拉克人,我有可能已经请来了众锁之母,因为每当看似已经把锁打开,却又会在更里面一层发现一道更精密的机械装置。终于,最后一套锁针倒下,让我得以进入并非房子或者公寓而是门锁本身的内在圣地。我已大功告成,我已攻入锁内,而且我可以在它迷宫式的、从未有人类造访过的众多厢房之中四处漫游,而且——

防盗警铃响起。声音非常大,尖锐刺耳。键板在哪里?组合数字是多少?我该如何出去?

我翻身坐起来,眨眨眼,怒视着闹钟。没有键板等着我去对付,没有组合数字需要输入。只有一个按钮需要按,于是我按上去,可怕的铃声止住了。

不过它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醒来了,而且无望再回到梦中那诱人的机械装置中。类似这样的梦你可以等上一辈子,然后等它终于降临时,啪嗒一声,你就像被一个想在一小时内赶到高尔夫球场的产科医生揪出母体一样。如果我把头再次安放枕上,如果我能在脑中继续思考锁的事——

没用。

清晨六点,正是我周日开始工作的时间。我穿上运动衫和尼龙跑步短裤,套上短袜,伸手拿起我的索康尼跑鞋,然后把它搁在一旁,从衣柜抽出一双老旧的新百伦450。这双鞋我后来一直没穿,因为觉得它破破烂烂的,不过论舒服可是没话说。

我往腰包里塞了几样东西,又找到一条毛巾头带系着,再拾掇起一条蓝白相间的格子手巾塞在腰包的腰带上。然后我出了公寓,把门锁上,钥匙放进腰包再拉上拉链。

外面的天空逐渐明亮起来,不过我的心情并没有。上路时我脚步轻快,不过这已经是上限。要是有谁想移动得比这还快,就干脆坐出租车吧。

到了七十二街,我强迫自己左转,走向河边公园路和哈得孙河的交叉口。接着我又走了二三十码,然后迈开步子开始小跑。

又来了,我告诉自己。你在跑步。笨蛋,你在跑步!

不过没跑多久。大约跑了半个街区,我又换回到原先的轻快步伐。踏上公园路的柏油路面时我又小跑起来,不过最后五十码的距离是走的。

一个健康而且还算活泼的年轻男子能让自己的身体堕落到何种程度,说来还真是超乎想象。而他的脑袋可以同时容纳两种水火不容的想法更是叫人大开眼界。就在我绕着公园气喘吁吁地跑着时,讶异地想到我曾经自虐到每天都会来这样一遍毫无意义又可怕至极的仪式。而且,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有一部分脑细胞竟然盘算起何不重操旧业回到那种可怕的循环里。我真的在对自己说:只是每天轻轻松松地跑上两三英里。比如说,一个星期三次吧。只要活动到冒汗,保持血液循环,加强心血管活力之类的程度。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汗珠凝结在我的眉毛上、积聚在我的腋下、弄湿了我运动衫的前襟。不过,目的恰恰在此,不是吗?我卷起袖子加入这场闹剧,完全是为了要流出大滴的汗珠,但并没有打算把自己逼上冠状动脉阻塞之类的结局。这会儿我可以降低一个层次,换回到原先的轻快步伐,等到最后那段——

“嗨,伯尼!真想不到,嗯?”

“沃利。”我说。

“今天是我的每周长跑日,”他说,“我看从这儿跑到克洛斯特再跑回来应该能凑得上半个马拉松。而且回来的路大半都是下坡。”

“轻而易举。”

“就是这样。说来我真想跑两个来回哪,跑全整整二十六英里路。不过这样有可能过早达到巅峰状态,太冒险了。”

“你没这打算。”

“马拉松在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开始,当然不行。你说你明年会参加吗,伯尼?你办得到的,你知道。只要每个星期加长一点距离,很快二十六英里对你来说就像在公园散步一样简单。伯尼,你在走呢,怎么回事?”

“没事。”

“你为什么突然不跑了?”

“为马拉松作准备啊,”我说,“你说就和在公园散步一样容易,我这会儿就是这样做的啊——在公园散步。”

“脚步加快点,”他催促道,“咱们轻轻松松地顺风跑到八十一街。然后你就可以走路回家。听起来怎么样?”

听来糟透了。“太棒了,”我向他保证,“不过我不想过早到达巅峰状态。”

我想他是听出了这话内涵的智慧。他起步离开,劲头十足地朝上城跑去,而我则顺着路走出公园,回头往七十二街和西端大道走去。我走得并不轻快,不过体内控制流汗的部分稍后才会收到信息。汗水还在哗哗地流,我的短裤和运动衫都湿透了。

很好。

也许,我想,也许我可以完全避开跑步这档子事。也许我可以在更衣前先把衣物丢进水槽泡个湿透就行。之后我只要往自己头上浇杯水就成了几乎可以乱真的完美杰作。

唉,算了。

到了西端大道我往北转去,接着往南,然后又慢跑起来。终点遥遥在望还真能刺激我衰老的肾上腺素,最后那段我不知不觉地加快了速度。抵达三○四号的门口时,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一边还用蓝色毛巾一个劲地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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