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我肩膀上一拳:“王八蛋。说起来,你为什么喜欢装傻?”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看看,你又来了。”
“这样更安全。别人没法拿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来伤害你。或者反过来纠缠你。”
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对,那一枪你能打中,没问题,但我想问的不是这个。我们在说的是一个大活人。你确定你能下手吗?硬着心肠给他脑袋一枪,要了他的小命?”
我对塔可说我确定,但没有说我知道我能杀人是因为我杀过人。我朝鲍勃·雷恩斯的胸口开枪打死了他。不过狙击手学校教我的是,永远要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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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把写完的内容存盘,起身时踉跄了一下,他的脚像是伸进了另一个空间。他坐了多久?他看了一眼手表,震惊地发现自己坐了快5小时。他觉得自己像是刚从栩栩如生的梦境中归来。他用双手按住腰窝,舒展身体,两条腿的酸麻感觉渐渐过去。他从客厅走到厨房,又走到卧室,最后回到客厅里。他又走了一圈,然后走了第三圈。他第一次见到这套公寓时,觉得它的大小正合适,是个隐居的好地方,他可以在这里躲到风头过去,然后开着租来的车向北(或者向西)去。现在它似乎太狭小了,就像长大了穿不下的衣服。他想出去走走,甚至慢跑,但就算穿戴上多尔顿·史密斯的道具,这也是个非常坏的主意。于是他继续在公寓里踱步,觉得不够运动量就在客厅地上做俯卧撑。
“趴下给我做25个!”他想起厄平顿中士的叫嚣,“别管我是不是踩着你的屁股,你个废物点心。”
比利忍不住笑了。这么多记忆一下子全回来了,要是全都写下来,他这本书得有1000页。
俯卧撑让他平静了一些。他考虑要不要打开电视,看看调查的进行情况,或者看看手机上有没有报纸的新闻推送(报业正在走下坡路,但比利发觉他们似乎总是最先搞到明确的事实)。他决定既不看电视也不查手机,他还没有准备好回到现实。他考虑要不要吃点东西,但他也不觉得饿。他应该饿了,但他确实不饿。他决定喝一杯黑咖啡,于是他站在厨房里喝掉,然后他回去打开笔记本电脑,从刚才放下的地方继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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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贾米森中校亲自开车送我和塔可去10号公路和一条南北向道路的交叉路口,海军陆战队用ac/dc乐队的名曲《地狱公路》给后一条道路起名。我们坐在中校的鹰牌旅行车里,这是他的专用座驾。后车门上贴着一匹红眼黑马的贴纸画。我不喜欢这么招摇,因为我能想象伊拉克人的观察兵注意到了它,说不定正在给它拍照。
福斯不见踪影。他已经返回他们这种人在阴谋启动后会去的地方了。
山顶上一个尘土飞扬的回车场里,停着两辆伊拉克电力与照明公司的皮卡,不过车身上曲里拐弯的文字也可能是其他意思。它们看上去和美国公用工程部门用的皮卡一样,只是尺寸稍小,被漆成苹果绿,而不是黄色。车身侧面的油漆显然比较厚,但也没有完全盖住萨达姆·侯赛因的笑脸,他像是顽固地不肯消散的幽灵。皮卡旁边还有一辆带吊斗平台的吉尼铰接式悬臂起重机。
两根电线杆立在路口,支撑起为费卢杰及其城郊居民区降压供电的大型变压器。扎头巾的男人在周围忙碌,还有两个人戴着库菲帽。他们都身穿橘红色的工作背心,但没人戴安全帽。看来职业安全和健康署还没来过安巴尔省。从河对面看,这些人就是普普通通的政府施工队,但假如你来到60码之内,就会发现他们全都是我们的人。我们班的阿尔比·斯塔克走向我,拨弄着他的头巾,唱“你千万别踩超人斗篷”那首歌。然后他看见了中校,连忙立正敬礼。
“滚远点,找点事做,”贾米森对他说,“还有我的天哪,你可别再唱歌了。”他转向我和塔可,但说话的对象是塔可,因为他已经确定我们俩里比较聪明的是塔可了。“贝尔一等兵,复述计划。”
“大多数日子里,贾西姆会在10点左右出来抽烟,和他的追随者聊天,其中有些人很可能朝黑水雇佣兵开过枪。他扎一条蓝色头巾。比利开枪敲掉他。任务完成。”
贾米森转向我:“假如你能杀了他,我就申请给你发奖章。没打中,或者更糟糕的,打中了附近的其他人,别人怎么踹我屁股,我就怎么踹你屁股,只是我踹得更狠,而且靴子会踹到你的屁眼里去。听懂了吗,大兵?”
“应该懂了,长官。”我想到了厄平顿中士,这番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肯定会更有冲击力和说服力。不过,我还是要夸奖一下中校,毕竟他装凶也装得很努力了。几个月后,他遇到了路边炸弹,失去了大半张脸和全部视力。
贾米森招呼乔·克莱科维斯基过来。他也是我们班的,我们班自称“热火九人组”,这些所谓的“市政工人”几乎全都是我们班的人。他们主动报名来执行这个任务。他们非来不可,因为塔可发了话。
“中士,萨默斯开枪后,你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吗?”
克莱科维斯基微笑,露出前门牙的豁口:“把他们弄下来,然后撒丫子就跑,长官。”
尽管我看得出贾米森很紧张(我猜我们没人不紧张),但这话让他露出了微笑。正常情况下,就算是石像,克莱科维斯基也能逗得它绷不住脸。“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要是他不出现呢,长官?”
“如果明天不行,那还有更多明天呢。动手吧,大兵们,千万别给我整些喊口号的事,谢谢了。”他用大拇指指着幼发拉底河和河对岸堪称捕熊夹的城市,“就像歌里唱的——声飘万里。”
阿尔比·斯塔克和大克莱尝试挤进吊斗。吊斗按理说能容纳两个人,但假如其中一个是克莱科维斯基,那可就不行了。他险些把阿尔比挤得掉出去。除了贾米森,所有人放声大笑,像是在看阿呆与阿瓜。
“滚出来,你个笨蛋,”中校对大克莱说,“老天都要哭了。”他指了指喇叭,喇叭的裤子短了一截,棕色战斗靴支棱在外面。这一幕也很可笑,因为他像是穿上老爸的鞋子,在屋里笨拙地走来走去的小孩。“你。小矮子。给我过来。你叫什么?”
“长官,我是皮特·卡什曼一等兵,我——”
“白痴,这里是战区,别朝我敬礼。你老妈是不是用你的脑袋敲过核桃?”
“没有长官,至少我不记得,长——”
“你和那个谁谁谁一起进吊斗,等你们到了上面……”他四处看看,“我的天,该死的裹尸布在哪里?”
从专业角度说,他的用词倒也没错,但从所有其他角度说都大错特错。他看见大克莱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阿尔比还在吊斗里,他低头看了看:“呃,好像就在我脚底下,长官。”
贾米森擦了擦脑门:“还好,至少有人记得带上了。”
这个人就是我。
“卡什曼,你进去。以最快速度布置好。时间不等人。”
液压杆运转,吊斗平台徐徐升起。它升到35或40英尺的最高处,在一个变压器旁抖了一下停住。阿尔比和喇叭手忙脚乱地把裹尸布从脚底下弄出来,然后伴随着一连串很有创意的咒骂(其中一些是来找我们要糖果和香烟的伊拉克孩子教会我们的),他们把它布置了起来。他们把它弄成一个帆布圆筒,把吊斗和变压器裹在里面。它顶部由钩子固定在电线杆的一根横臂上,侧面扣在一起,就像501牛仔裤的那种门襟纽扣。外面印着一团亮黄色的曲里拐弯文字。我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反正只要不是“狙击手正在行动”就行。
吊斗降回地面,帆布圆筒留在上面。吊斗齐腰高的栏杆不再从侧面撑住圆筒之后,它看上去确实很像裹尸布。喇叭的手在流血,阿尔比的面颊擦伤了,不过至少两个人都没从吊斗里倒栽葱掉下来。他们好几次险些失足。
塔可抻着脖子往上看:“这东西本来是什么,长官?”
“沙地迷彩,”贾米森说,然后又说,“应该吧。”
“似乎不是毫无破绽。”塔可说。他望向河对岸拥挤的房屋、商铺、仓库和清真寺,那是我们称之为皇后区的西南城区。装在裹尸袋里从皇后区运出来的海军陆战队士兵已经超过百人。另外还有几百人出来时比进去时少了些“零件”。
“要是我想听你的意见,我会问你的,”中校说——老掉牙的说法,但总是很好用——“拿上你们的装备,给我立刻上去。进吊斗前也穿上橘红色的背心,这样大家只会看见两件背心在上面。你们其他人给我忙起来。我们最不希望被人看见的就是那把大号狙击枪。萨默斯,你背对河面,直到你进了……”他停下,他不想说等你进了裹尸布,我也不想听他这么说,“直到你进了隐蔽处。”
我说收到,然后我们就上去了,我背对城区,把m40抱在怀里,塔可用双脚护住观察手的装备。狙击手是头顶光环的群体,有人为他们拍电影,斯蒂芬·亨特为他们写小说,但其实苦活累活都是观察手干的。
我不知道真正的裹尸布是什么味道,但帆布圆筒臭得像陈年死鱼。我解开侧面的三个搭扣,制造出一个射击孔,但对准的方向不对,这样只能打中从拉马迪迷路走来的山羊。我们费了些力气才把圆筒转过来,哼哼唧唧,骂骂咧咧,而且转向的时候我们还要让这个鬼东西挂在至少两个钩子上。帆布拍打着我们的脸,死鱼的臭味愈加浓烈,这次轮到我险些从吊斗里掉下去了。塔可一只手抓住我的背心,另一只手抓住步枪的背带。
“你们在上面干什么呢?!”贾米森吼道。他和其他人从底下能看见我们的脚笨拙地动来动去,就像两个小学生在学跳华尔兹。
“做家务,长官。”塔可喊道。
“好吧,建议你们别做家务了,快点做好准备。马上到10点了。”
“有两个智障把射击孔对错了方向,又不是我们的错。”塔可对我嘟囔道。
我检查崭新的瞄准镜和我的步枪——同样的枪很多,但这把是我的——用一块羚羊皮把所有东西擦干净。在战场上,沙粒和尘土会钻进所有的缝隙。我把枪递给塔可,让他按惯例再次检查。他把枪还给我,舔湿手掌,然后从射击孔伸出去。
“风速零,比利老弟。希望狗娘养的会出来,因为我们不可能碰到更好的天气了。”
除了我的狙击枪,吊斗里最大的一件装备是m151,绰号“观察手之友”。
比利停下,从白日梦里惊醒。他走进厨房,用凉水搓脸。他走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岔路口,在此之前一直是直路的。也许无论他选择哪条分支,结果都不会改变,但也未必如此。
问题的关键是这把m151。观察手用它的瞄准镜来计算从枪口到目标的距离,准确度高得出奇(至少对比利来说),这个距离是moa(也就是角分法)的基础。对干掉乔尔·艾伦的那一枪来说,比利不需要这些东西;但他在2004年那天负责开的那一枪(他们一直假定阿马尔·贾西姆会走出店门,因此有可能开枪),距离要远得多。
他要不要解释这些?
假如他解释,这意味着他预期,或期待他写的东西有朝一日会被别人读到。假如他不解释,就说明他放弃了这样的预期和期待。所以,他到底是什么想法?
他站在厨房水槽前,回想起他离开沙漠后不久在收音机里听到的一段访谈。应该是npr广播的节目,节目里每个人听上去都很聪明,而且都在服用百忧解。接受采访的是某个老作家,他在重要作家都是白人、男人和边缘酒鬼的那个时代曾经红极一时。比利怎么都想不起来那个作家是谁了,但反正不是戈尔·维达尔,他不够尖酸,也不是杜鲁门·卡波特,他不够古怪。他只记得访问者问到写作过程时,这位作家答道:“我坐下来码字的时候心里永远装着两个人,一个是我本人,另一个是陌生人。”
这把比利的思路又带回到了那把m151上。他可以描述它,可以解释它的用途,可以解释为什么moa比距离更重要,尽管这两者总是要综合考虑。他可以写下这些文字,但只有在写作对象既是他自己也是陌生人的时候才有必要。所以,是这样吗?
现实一点,比利对自己说,这里唯一的陌生人就是我。
但这也没问题。他完全可以为自己而写。他不需要……应该怎么说才好呢?
“确认。”他喃喃道,回到电脑前,从刚才的地方往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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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的狙击枪,吊斗里最大的一件装备是m151,绰号“观察手之友”。塔可架好三脚架,我挪来挪去,尽可能不碍事。平台上下晃动,塔可叫我别动,否则我打中的就不是贾西姆的脑袋,而是店门上方的标牌了。我尽可能静止不动,让塔可做他的事情,他一边心算,一边自言自语。
贾米森中校估计的距离是1200码。塔可瞄准一个在立等可取店门口颠球的孩子,读数告诉他距离实际上有1340码。射击距离确实很远,但在4月初一个没有风的好日子里,我对这一枪很有信心。我打过距离更远的靶子,更何况我们都听说过,世界级狙击手打中过比这个距离远一倍的目标。我当然不能指望贾西姆能像纸靶上的头像那样一动不动,这个问题让我担忧。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心脏在跳动,大脑在运转,这一点却没有让我担忧。他诱骗我方的4名人员踏入陷阱,那4个人没做错过任何事情,仅仅负责运送食物,我们打算干掉他以儆效尤。他是坏人,需要被消灭。
9点15分左右,贾西姆走出店门。他穿着像是大喜吉的蓝色长衫和宽松的白裤子。今天他没缠蓝色头巾,而是戴一顶红色针织帽。这顶帽子是个绝妙的标靶。我开始瞄准,但贾西姆只是给了颠球的孩子的屁股一巴掌,赶走那小子后就回去了。
“真他妈的。”塔可说。
我们默默等待。年轻男性走进立等可取店,年轻男人走出店门。他们说笑打闹,全世界的年轻男人,从喀布尔到堪萨斯城,他们都是这个德行。仅仅几天前,他们之中有些人肯定用ak扫射过黑水公司的皮卡。7个月后,我们挨个街区清除他们的时候,他们之中有些人无疑也朝我们开过火。他们之中有些人很可能就在所谓的游乐园里,那里,一切有可能出错的事情都出了错。
10点,10点15分。“也许他今天在后门抽烟,”塔可说。
10点半,立等可取店的门开了,阿马尔·贾西姆和他两名年轻的手下出来。我瞄准。我看见他们在聊天说笑。贾西姆在一个年轻手下的后背上拍了一巴掌,两个手下勾肩搭背地走了。贾西姆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烟。我从瞄准镜里看见那是一包万宝路,甚至看清楚了金狮商标。每个细节都无比清晰:他浓密的眉毛,他红得像是涂过口红的嘴唇,他花白的胡楂。
塔可的m151已经拿在了手里,他正在瞄准:“这厮简直是阿拉法特的翻版。”
“塔可,闭嘴。”
我把十字星对准针织帽,等贾西姆点烟。我决定在送走他之前允许他享受一口。他把一支烟放进嘴里。他把烟盒放回口袋里,掏出打火机。那不是便宜的一次性打火机,而是个zippo。多半是花钱买的,也许从商店里,也许从黑市上。也有可能,这打火机来自某个中弹而亡、被火烧焦,然后被挂在桥上的雇佣兵。他弹开打火机,一颗微小的太阳在顶盖上一闪而过。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切。彭德尔顿的迭戈·瓦斯克斯一级军士长说过,海军陆战队的狙击手为完美一击而活。我这一击就是完美的。他还说:“这就像做爱,我的青头小子们。你们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一次。”
我吸了一口气,憋住,数到5,然后扣动扳机。后坐力顶在我的肩窝上。贾西姆的针织帽飞了出去,我有一瞬间以为我没打中,也许只差了1英寸,不过对狙击来说,1英寸和1英里没什么区别。他只是站在那里,万宝路还叼在嘴里。然后,打火机从他手里滑下去,香烟从他嘴里掉出来,这两件东西落在积着尘土的人行道上。电影里,中枪的人会随着子弹飞出去,但在真实生活中,这种事很少会发生。事实上,贾西姆还向前走了两步。不过这时我已经看见了,飞出去的不只是针织帽,针织帽里的上半个脑袋也不见了。
他跪倒在地,然后摔了个嘴啃泥。周围的人开始逃跑。
“报应来了。”塔可说,猛拍我的后背。
我扭头大喊:“把我们弄下去!”
平台开始下降。我感觉下降速度慢得可怕,因为河对岸已经开火了。枪声听上去像放炮的声音。塔可和我从帆布圆筒里钻出来,立刻低头闪避,倒不是因为闪避能让我们更加安全,而是出于本能。我等着听子弹嗖嗖飞过,做好了中弹的思想准备,但我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感觉到。
“快下来,快点!”贾米森喊道,“跳啊!该溜了!”但他在笑,笑得很得意。我们全都在笑。我们跑向中校载我们离开的肮脏三菱车,他们没完没了地使劲拍我肩膀,害得我险些摔跤。阿尔比、喇叭、大克莱和其他人跑向电力公司的小皮卡——我们后来再没用过这个花招。我们听见河对岸传来喊叫声,枪声也越来越密集。
“没错,吃老子一枪!”大克莱喊道,“好好受着吧,狗娘养的!大黑马刚踩死了你们老大!”
中校的旧旅行车停在电力公司的皮卡背后。我打开后车门,把我的枪和塔可的装备放进去。
“快点!”贾米森说,“我们挡住他们了。”
嗯,车是你停在这里的,我心想,但没说出口。我把我们的东西扔进去。关车门的时候,我看见地上有个东西,是一只婴儿鞋,肯定曾经属于一个小女孩,因为鞋子是粉红色的。我弯腰去捡,就在那个瞬间,某个枪手乱射的一颗子弹打在后车门的防弹玻璃上。要是我没有弯腰,子弹肯定会打中我的后脖颈或后脑勺。
“上车,快上车!”贾米森大喊。又一颗子弹打中旅行车的装甲车身并弹了出去,也可能这些子弹都不是乱射的。到了这个时候,许多枪手已经跑到了他们那一侧的河岸。
我捡起婴儿鞋,跳上三菱车,贾米森首先开出回车场,车尾一甩,掀起漫天尘土,两辆皮卡只能吃我们的灰尘了。中校根本没想那么多,他的心思全放在逃命上。
“他们快把升降机打烂了,”塔可说。他还在大笑,杀戮的刺激尚未过去:“你捡了什么?”
我给他看,说我觉得是它救了我一命。
“你好好留着,兄弟,”塔可说,“一定要保管好。”
我一直留着它。直到那年11月的游乐园,我们开始扫荡工业区的那间屋子时,我找过它,但它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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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终于关上电脑,站在陆地潜艇的潜望镜窗前,望着外面的小块草坪、街道和街对面火车站曾经屹立的建筑空地。他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也许相当久。他觉得大脑木木的,好像刚参加完全世界最漫长和最复杂的考试。
他今天写了多少字?他可以看一眼文档(现在名叫《比利的故事》,而不是《本吉的故事》)的字数统计,但他的强迫症没那么严重。肯定很多,知道很多就足够了,而且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他要写贾西姆毙命后不到一周开始的4月攻势,还要写政客的胆怯如何导致撤退。然后是名叫幽灵之怒行动的终极噩梦,那是长达64天的地狱般的煎熬。他不会这么说(假如真能写到那么后面),因为这个说法太烂俗了,不过那确实是地狱。这一切在游乐园达到高潮,这一段似乎总结了其他一切。他也许会跳过部分时刻,但不可能跳过游乐园,因为游乐园是费卢杰篇章的意义。但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意义就是毫无意义。它仅仅是一座需要扫荡的屋子,但你看看他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几个人从皮尔森街上走过。几辆车经过,其中一辆是警车,但没有引起比利的担忧。警车开得很悠闲,没有特定的目的地,也不是急着要去哪里。城市的这个区域依然让他感到惊奇,尽管离商业区很近,看起来却如此荒芜。在皮尔森街上,高峰时段就是寂静时段。他猜在市中心工作的人每天结束劳碌后会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城郊居住区——都是环境更好的地段,例如本顿维尔、舍伍德高地、平原镇、米德伍德,甚至科迪,他为一个小女孩赢了一只毛绒玩具的地方。此刻他所在的城区甚至没有名称,或者就算有他也不知道。
他需要了解最新情况。比利打开nbc新闻的第八频道——他不想看第六频道,第六频道肯定还在播放艾伦遭到枪击的录像。第八频道一出来就是“突发新闻”徽标,配乐是不祥的小提琴和咚咚的鼓点。比利心想,刺客还没落网,现在恐怕不会有什么像样的突发新闻。刺客花了一天时间写他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极有可能会成为一本书。
案情确实有了发展,但没有比利预料之外的内容,也配不上那么可怕的背景音乐。一名播音员说,本地商人肯尼斯·霍夫疑似牵扯进了“愈发复杂的暗杀阴谋”。另一名播音员说,肯尼斯·霍夫看似自杀的死亡很可能是谋杀。福尔摩斯,你的推理能力让我震惊,比利心想。
播音员把镜头交给现场的记者,他站在霍夫家的街对面,这套房子一看就很昂贵,不过和尼克租用的超级豪宅相比,这套房子的奢侈程度还是要低几个档次。记者是个腿特别长的金发女郎,看模样似乎上周刚从新闻系毕业。她说肯尼斯·霍夫与用来射杀乔尔·艾伦的雷明顿700步枪“百分之百有联系”。他与疑似枪手之间本来就有多重联系,枪支只是又增加了一重而已。枪手的身份已经得到“百分之百地确认”,此人名叫威廉·萨默斯,海军陆战队退伍兵,曾参与伊拉克战争,获得过数枚勋章。
铜星和银星,比利心想,还有紫心绶带,绶带上有一颗星,表明在战斗中受的伤不是一处,而是两处。他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详细列举。他在这个案件里是反派,为什么要用讲述他英雄般的过去来混淆视听呢?混淆视听是小说手法,不适用于新闻报道。
有两张并排的照片。一张是他第一天作为驻场作家来到杰拉尔德塔时,欧文·迪安为他拍摄的证件照。另一张照片里的他是个新兵,锅盖头使他显得既严肃又呆傻。后者是入伍时的拍照日拍摄的,他看上去比金发记者还要年轻。事实上很可能真的更年轻。这张照片肯定是从海军陆战队的档案里调取的,因为比利没有亲人可以提供他的照片。
金发记者说,当地警方认为萨默斯可能已经逃离本市,由于他同样有可能已经逃离本州,因此联邦调查局接管了此案。说完这些,金发记者把画面还给演播室,播音员接下来展示的照片是乔治·皮列利的,他们还念出了他的江湖匪号,好像他有可能用“大猪乔治”这个化名潜逃似的。乔治·皮列利与拉斯维加斯、里诺、洛杉矶和圣迭戈的有组织犯罪存在关联,但从未被逮捕过。他们的潜台词是,假如你见到一个体重超过370磅的意大利裔中年胖子,脚下很可能踩着一双鳄鱼皮鞋,手里拿着奶昔喝得正起劲,就立刻联系你当地的执法部门。
所以,比利心想,霍夫死了,现在几乎可以肯定,乔治也死了,尼克的不在场证明好得无懈可击。因此,他就是摊子上的最后一个西瓜、豆荚里的最后一粒青豆、盒子里的最后一块巧克力了——喜欢哪个比喻你自己随便挑。
插播广告,某种神药,可能引发的副作用足有二三十种,其中不乏会致命的,然后又是访问他在常青街的邻居们。比利起身想关电视,但又坐了回去。他披着伪装混进羊群,伤害了这些人,他至少应该看一看和听一听他们讲述受到的伤害——还有困惑。
简·凯洛格,这个街区的常驻酒鬼,似乎一点也不困惑。“我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他不对劲,”她说,“他眼神闪烁。”
放什么狗屁,比利心想。
丹尼的母亲戴安娜·法齐奥告诉记者,当她发现他们竟然曾经允许自己的孩子与一个冷血杀手在一起玩时,感受到的惊骇是多么强烈。
保罗·拉格兰感叹于他的表演是多么圆熟和自然:“我真的以为戴维是个作家。他看上去完全是个好人。这可能证明了你不能信任任何人吧。”
科琳娜·阿克曼提出了一个其他人似乎都视而不见的问题:“事情当然很可怕,但他杀死的那个人去法院也不是因为扒窃,对吧?要是我没弄错,他也是个铁石心肠的杀手。要我说,戴维为本县节省了审判的开销呢。”
上帝保佑你,科琳娜,比利心想,真的感到泪水涌出了双眼,好像这是生活频道的电影结局,所有人都得到了幸福。普通人的是非观里恐怕总是少不了一点私刑正义……就乔尔·艾伦的个案而言,比利没有任何问题。
在播报交通信息(抱歉了父老乡亲,由于警方设置的检查站,车流依然缓慢)和天气预报(正在转冷)前,法院刺杀案还有最后一则报道,比利忍不住笑了。维克里局长刚开始被调查排除在外,不是因为他的囚犯遇刺时他逃跑了,并把那顶可笑的斯泰森帽子扔在台阶上——更确切地说,不只因为这个——还因为他带着囚犯走上了门前台阶,而不是走稍微远一点的员工边门。起初,有人怀疑他参与了密谋,但他说服了调查人员情况并非如此,多半是承认了他想博取媒体的关注。
走边门我也一样能打中他,比利心想,妈的,就算下雨我也能打中,除非那时候来一场创世记里的大洪水。
他关掉电视,走进厨房,清点冷冻餐的库存。他已经在考虑明天要写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