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很好。他个子很高,深色头发、深色眼珠。长得不错。穿着体面,虽然不像其他干他这一行的专业人士那样花哨。”
“专业。”她调皮地说。
“就我所记得,他死的那条街一向有娼妓活动。现在还有什么我们认得的人是身材高肤色深,一副常春藤的穿着,然后就像他一样的死法,而且死在类似的街上?”
“哦,亲爱的,”她说,“你可以长话短说吗?”
“谁杀死了他,朱莉娅?”
“嗯,”她说,“听起来凶手跟杀死我们的朋友格伦是同一个人,而且我已经告诉你我不知道是谁杀的。”
“‘以前不知道。’”
“我把时间说错了吗,马修?”
我摇摇头。“以前你不知道是谁杀的,”我说,“但我想你现在知道了。因为我相信格伦·霍尔茨曼是被错杀的。杀死他的人其实在找罗杰·普里索克。说不定他只是听说罗杰是怎样的长相,也说不定他们两个长得很像,所以在那样的灯光下把他搞糊涂了。”
“我远远在对街另一头,”她说,“我看他并不像罗杰道杰呀。”
“你已经知道他不是了。稍早的时候你在近距离看过他。”
“说得也是,”她说。她检查她的一只手指甲,然后瞪着指甲根的那圈皮。“我没有把这两桩凶杀案连接起来,”她说,“第一桩杀格伦,我有好几个星期都没去想了。我也没有听说什么有关第二桩的细节。我不知道死者的脑后中了弹。”“像某种亲笔签名一样。”
“不错。”她又继续研究她的手指甲,同时在上面吹气,好像指甲油还没干,“我甚至不知道他已经回来了。”
“普里索克。”
“嗯。我有几个月没见到他,我听说他回洛杉矶去了。我想他是从那儿来的。”
“我也这样听说。”
“我一听到他回来的消息,”她说,“就是他死去的消息。”
“谁跟他有仇?”
她的眼睛回避着我。“我没有一个替我拉皮条的,”她说,“你也可以叫他们经理,现在好多人喜欢这样被叫。而且我跟罗杰道杰不熟,我也看不起他。他的衣服可以穿得很保守很像样,但就算他穿了一套昂贵的西装,他仍旧看起来像一个十块钱买得到的下贱货套在一件新娘礼服里。你相信我的话没错。”
“好。”
“任何我告诉你的话都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而且你不是在我这里听到的,因为我永远不会重述这些话。你明白了吗?”
“再明白不过。”
“我听到的是,”她说,“我是在道杰消失很久之后才听说的,他跑到加州去是因为健康缘故,换句话说,有人想要杀他。”
“谁?”
“我不知道那个人。我只知道他在街上混的名字,而且我从没见过他,因为他跟我不在同一条街上活动。”
“他们怎么叫他?”
“佐特。”
“佐特。”我说。
“因为他喜欢那种服饰,当然这跟那位死去的普里索克先生有很大的不同。”
“他穿佐特装。”
“穿一套真正的佐特装,”她说,“如果你知道那像什么。很多人以为佐特装一定缺乏格调或花哨作怪,不是跟松垮的紫红帽子,就是跟装毛皮的粉红凯迪拉克轿车相配,其实佐特装是四十年代一种特殊的风格。”
“一种垂落的造型及利落的褶线。”
“亲爱的,真想不到。我这样说有点太那个,不过你看起来不像对流行很敏感。想不到你居然在男性服饰方面是如假包换的历史学家。”
“不见得,”我说,“告诉我有关佐特的事。他是黑人吗?”
“啊,你从来没告诉我你是个灵媒。”
“肤色很深,”我说,“下巴尖长,侧面比正面要引人注目。一个小纽扣似的鼻子。”
“听起来你好像认得他。”
“我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我说,“但我看过他一次。他穿着一套粉蓝色的佐特装,戴着一副装了遮光镜的太阳眼镜。还有一顶帽子。”我闭起眼试着全神贯注地回想,“一顶草帽,像可可的棕色,帽檐非常窄。上面有一条很醒目的带子。”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一年以前,比较可能是在一年多以前。我记得他有一个名字,但不是叫佐特。”
“他在做什么?”
“跟我的一个朋友同坐在一桌。然后他走了,我就坐上他的椅子。”
“而且听说了他的名字。”
“但不是他在街上混的名字。”
“现在问个值大钱的问题。他的帽带是什么颜色?”
我皱起眉全神去想,然后摇摇头。“抱歉。”我说。
“相信我,我也很抱歉,”她说,“但你不是全盘失败。像电视节目里一样,你仍旧可以留着微波炉及家庭娱乐系统。谢谢你参加我们的记忆力大赛节目。”
“尼科尔森·詹姆斯,”我告诉乔·德金,“他原来叫詹姆斯·尼科尔森,但不知怎么搞的他的名字在某个官方文件里给弄反了。我猜是法官下的拘票,因为这可能是他最常见的官方文件。不论是什么,他喜欢他的名字反过来。一旦他可以去办,他就依法把名字改了过来,这可能是他最后做的一件合法的事。”
“那么他做的最后一件违法的事是什么?”
“很难说。他把一个叫罗杰·普里索克的家伙在南公园大道上给杀了,但那是好几天前,所以从那时候起,他可能已经犯了半打的一级罪。另一方面来说,他也可能已经洗手做神甫去了。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就从来不知道,”他同意,“只要你的朋友尼科尔森不在我的辖区出现,我也不能说我在乎就是了。他是不是这样叫他自己的?尼科尔森?还是他喜欢叫詹姆斯?”
“有些人叫他佐特。”
“好极了,”他说,“真有格调。当然如果他变成了神甫,他们得叫他佐特神甫。或是佐特修女也可能。现在你告诉我,有个把他自己名字颠倒的浑蛋,在别人的辖区里杀了另一个浑蛋,这跟我什么关系?”
“他杀死的人大概六英尺一英寸,深色头发深色眼珠,穿着整齐,案发时在打公用电话。佐特在他胸前打了几枪,又在他脑后补了最后一弹。”
他一下坐直了。“好了,”他说,“我开始注意听着。”
“两个月以前,或不管有多久,尼科尔森·詹姆斯开始跟罗杰·普里索克结了仇。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结怨。可能是为了女人,要不然就是为钱。一天晚上佐特开车经过十一大道。也许他是在找普里索克,也许他只是走了运,但他要找的人就在他眼前,像普里索克一样在打公共电话,又一套常春藤的服饰,跟普里索克一个样。”
“只是他不是普里索克。”
“他是格伦·霍尔茨曼,”我说,“出来散步,很可能在进行他自己的阴谋诡计,只是还没行动,我们也永远不会知道了。佐特跳下车,打了他三枪。霍尔茨曼仰面朝天倒了下来,所以如果佐特还没有发现他杀错了人,他现在也不会注意到。无论如何那时候是晚上,光线很暗。”
“加上尼科尔森·詹姆斯又不聪明。”
“所以他再开一枪然后就回家了,”我继续,“或上什么地方庆祝去了。乔治·萨德斯基这时从阴影里闪了出来,以为他还在越南,所以最好去捡他的弹壳。警方办案卓越,把有一口袋证据的他抓了起来,而乔治甚至无法发誓不是他干的。”
“原来该死的被害人呢?”
“罗杰道杰?像是道奇球队,他去了洛杉矶。事实上当佐特杀了霍尔茨曼时,他可能已经出城了。要不然他就是在不久后走的。乔治先去了瑞克斯,再转贝尔维,又再转回瑞克斯,在那里被乱刀杀死。这个案子早已结束,现在更不会上法庭,搅起已经落定的尘埃。”
“道上的人怎么说?怎么没有人知道霍尔茨曼替别人挨了子弹?”
“他们怎么会知道?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佐特跟普里索克有仇,知道的人也不可能太重视。皮条客之间老是彼此结怨。而且街上的人不知道霍尔茨曼跟普里索克很像,也不知道乔治不是报上所说的凶手。天知道,就连普里索克都没想到真有这样严重。他以为够安全可以回来了。尼科尔森·詹姆斯一听说他回来,就开车四处跑,直到他找到对的公共电话,找到对的打电话的人,然后他就干了他曾经干过的事。”
我们这样来回说了几次。他问我我希望他做些什么。
“说不定你可以打电话给在办普里索克案子的人,”我建议,“告诉他们说不定应该查查尼科尔森·詹姆斯。”
“也叫佐特。”他用手指敲着桌面,“我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你的人给你通风报信。”
“我猜是小鸟告诉他的。”
“那只众所周知的小鸟。”
“他们可能已经知道了。佐特很可能早在伦诺克斯大道上的酒吧里自吹自擂,然后好几个家伙跌跌撞撞赶着去打电话传播。”
“有这个可能。”
“但你不以为然。”
“如果话已经传出来,”我说,“我有个朋友应该已经听到了。但他还没有。”
“我大概知道你在指谁。”
“你大概知道。”
“而他还没听到?那很有意思。不过你也可以自己打电话。只要不是在公园大道或十一大道,你到处都可以打电话。你来找我做什么?”
“如果是你说的,他们会多加注意。”
“‘当德金说话,人人听着。’记得那个广告吗?不知道这些人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
“说不定别人已经不再听了。”他皱皱眉,“马修,用什么话来总结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要怎么结束?”
“因为运气和警方的大力追査,”我说,“尼科尔森·詹姆斯因谋杀罗杰·普里索克而被拘捕入狱。”
“那你已经安眠的狗呢?”
“你说什么?”
“霍尔茨曼跟萨德斯基。如果那罐虫子被放出来的话,一定又是一团混乱。你知道佐特跟霍尔茨曼的枪杀有关。事实上如果把事件掀开来,就比较不容易把他跟普里索克牵连起来。辩护律师可以借机利用。”
“而且这对警方也没有好处。”
“我知道有几个家伙因为抓到萨德斯基而得到嘉奖。所以我叫他和霍尔茨曼是已经安眠的狗。说不定我们就不要再去叫醒他们了。我不觉得佐特会自己提起,他不至于这么笨吧。”
“不会的。”
“你觉得怎么样,马修?你能让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吗?”
“这要由客户决定,”我说,“让我试试看能不能说服他。”
我从我的旅馆里打电话到汤姆·萨德斯基的店里找到了他。我很快地把经过说了一遍给他听,而他静静听着一直没有打断我的话。等全说清楚后我说:“你在这里必须作个决定。就目前看来,凶手说不定会因谋杀罗杰·普里索克而被起诉,如果他被起诉的话,说不定他会被定罪。这都要看他们是否能提出一个强而有力的案子。我猜他不是认罪,就是出庭受审,因为这是一个新的案子,而且他们还有目击证人。不过现在还在初步阶段,所以很难说结果会是如何。
“如果我们试着把凶手跟霍尔茨曼联系起来,并且把我们所有的资料公开,那么可能反而削弱了普里索克的案子。我们最多所能做到的是洗清你兄弟的罪名。你曾说那不重要,但如果你想要的话,你有权利改变你的想法。”
“天知道,”他说,“我以为我不会再触及这件事了。”
“你不是唯一这样想的人。”“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我说,“如果你就此算了,对我比较容易,而且对警方来说也要方便多了。但真正最重要的是你的想法,你和你家庭的想法。”
“乔治没有干?你确定这点,对不对?”
“绝对确定。”
“真可笑,”他说,“刚开始时我对他维持信心这点非常重要,但接着最重要的是让这件事过去,你了解我的意思吗?现在看起来我一开始就是对的,我很高兴知道这点,但这点已经不再那样重要了。这整个案子像是与乔治没有关系,也跟我们无关。”
“我想我了解你的意思。”
“如果我要洗清他的名声,我们又让他重头来一次。他不需要洗清他的名声,让整个世界忘了他。我们永远记得他,而这就足够了。”
“那我们就不要再翻案。”我说。
我打电话给莉萨。我说了喂,她也说喂,然后她等我邀请我自己去看她。
但我所要告诉她的是,她的丈夫因被误认为一个皮条客而被杀。“这个案子不会重审,”我说,“唯一想要重审的人会是乔治·萨德斯基的兄弟,而他已经决定不要这样做。警方最好没人再去碰,我们也是如此。”
“所以这个发现并没有改变任何事情。”
“它解决了几个过去留下的疑点,”我说,“而且我们现在知道格伦并不是被他以前密告的人,或正想要去密告的人所杀,这点也不无安慰。但说实在的,不,这个发现并没有改变任何事。”
“真奇怪,他居然会预感到有危险。”
“如果他确实有这种预感的话,说不定他正在做某种他觉得可能因此被杀的事,说不定那个皮条客没先杀了他,他还是会被杀的。”
我们又谈了一会儿。她问我想不想过去。
“今晚不行,”我说,“我累极了。”
“去睡觉吧。”
“我要去,”我说,“会先打电话给你。”
我挂断电话走到窗前,站在那里注视了窗外一会儿。然后我拿起电话来。
“嗯,”我说,“我过来好吗?”
“现在?”
“是不是时间不好?”
“我不知道。”她说。
我说:“我真的想看你。我累得不行了,从前天晚上起我就没上床睡觉。”
“有什么重要的事?”
“不,我只是忙。但我想我可以等到明天再说。”
“不,”她说,“没关系。”
“你确定吗?”
“没关系的。”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