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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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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去惠特菲尔德家的那一夜,”我告诉埃莱娜,“tj正好过来吃晚餐,我们一起看拳赛——”

“是西班牙语频道的,我记得。”

“——中途惠特菲尔德打电话来,然后我过去跟他谈。”

“然后呢?”

“然后我记得一些事。”我说,停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问我是不是打算告诉她。

“对不起,”我说,“我还在整理思路,想找出一个叙述方式,免得听起来很荒谬。”

“干吗担心那个呢?现在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

搞不好会有别人。我们正在她第九大道的店里。四周都是她张罗来的手工艺品和摆饰家具。任何人都可以敲钟或按铃进来看看画或买东西,说不定就看上了我们坐的其中一张椅子。不过这是个寂静的午后,到目前为止,我们都只有两个人,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我说:“他身上没有酒味。”

“你说的是惠特菲尔德吧。”

“对。”

“你不是指他最后喝下那杯毒酒死掉的那天,而是你第一次见到他那夜。”

“哦,我以前见过他,还替他工作过。不过没错,我指的是去他公寓那一夜。他之前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收到了威尔寄来死亡恐吓信,于是我过去给他一些关于保安方面的建议。”

“而他身上没酒味。”

“完全没有。你知道这种东西对我的效果。我是个戒了酒的酒鬼,就算隔着一层水泥墙,也能闻到该死的酒味。如果我在一个拥挤的电梯里,角落那个小个子男人稍早时候喝了几滴酒,那对我来说就像走进酒厂一样强烈。酒味不会困扰我,不会让我想喝酒或希望别人没喝,不过要闻到酒味,对我来说就像在黑暗的房间里,忽然有人开灯一样,不会注意不到的。”

“我想起有一回我吃巧克力的事情。”

“巧克力……啊,里头包的是液体。”

她点点头。“莫妮卡和我曾去看她一个刚切除乳房的朋友,她拿了一盒人家送的巧克力传着请我们吃。我就贪心起来,因为那是非常好的巧克力,我吃了四颗,最后一颗包着樱桃白兰地。我吞了半颗才知道里头有酒,然后我把剩下的半颗也咽下去了,因为否则怎么办?难道吐出来不成?换了你就该吐出来,你有理由这么做,可是我没有酒瘾,只是不喝酒罢了,所以咽下去也不会死。”

“而且那一丁点酒也不会让你乱性,把衣服脱光。”

“反正据我所知,一点效果都没有。糖里不会包太多白兰地的。里头还有一颗樱桃,所以不会有太多空间留给白兰地。”她耸耸肩,“然后我回家,亲了你一下,你的表情惊讶得好像见了鬼似的。”

“我吓了一跳。”

“我当时还以为你要唱首《碰过酒精的唇绝对不可以吻我》给我听。”

“我根本没听过这首歌。”

“要不要听我哼一小段?扯得太远了。重点是你对酒味异常敏感,而你并没有闻到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呼吸中有酒味。福尔摩斯先生,你的意思是,他之前没有喝酒?”

“可是他说他喝了。”

“哦?”

“那段对话很滑稽,”我回忆着,“一开始他宣布自己是不喝酒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还边说边打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的瓶盖。然后他为自己喝酒开脱说,他现在没喝那么凶了,而且严格限制自己一天只能喝一杯。”

“只要杯子够大,”她说,“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杯就够了。”

“对我们某些人来说,”我说,“我们需要一浴缸。总之,他继续说,那天是例外,因为他收到了威尔的信,之前他离开办公室时,已经喝过一杯,回自家公寓后,又喝了一杯。”

“可是你没在他的气息里闻到酒味。”

“对。”

“如果他刷过牙——”

“没有影响。我还是能闻到酒味。”

“你说得没错,刷了牙以后,闻起来像喝了薄荷香甜酒。我也对别人身上的酒味很敏感,因为我不喝酒。不过跟你比起来就差远了。”

“喝酒的那些年,”我说,“我从没闻到过别人身上的酒味,也从不知道别人能闻到我身上的酒味。耶稣啊,那阵子我一定走到哪儿都一身酒味。”

“我还挺喜欢的。”

“真的?”

“可是现在这样我更喜欢。”她说,然后吻吻我。几分钟之后她坐回自己原来那张椅子说,“哦,要不是在这种半公共的场所——”

“我知道。”

“这儿随时都会有人按门铃,以前最久没人上门的纪录是——”她叹了口气,“你想那代表了什么?”

“我想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我说,“我们还是彼此着迷。”

“这点我很清楚。我指的是惠特菲尔德身上没酒味,这就像晚上不叫的狗一样怪,不是吗?你有什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

“你确定你当时注意到了吗?我的意思是,你注意到他身上没酒味,而且他的说词和你所观察到的结果相矛盾。这些都不光是你点亮蜡烛诅咒黑暗时所产生的想象?”

“我很确定,”我说,“当时我有点纳闷,之后我就忘了,因为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要想。他被一个战绩辉煌的杀手宣判了死刑,希望我帮忙他找出方法活命。这些事情比他身上有没有酒味更值得我注意。”

“那当然。”

“他打开那个瓶子倒酒时,我闻到了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那个味道冲击着我,因此我没闻到他身上的酒味。我们之前握了手,而且两人的脸也离得不算远。如果他身上有酒味的话,我应该闻得到。”

“如果他没喝酒,”她很好奇,“为什么要说自己喝了。”

“我也想不透。”

“反过来的话,我就可以理解。很多人都这样,尤其如果他们觉得对方可能会批评人家喝酒。她知道你不喝酒,所以他可能会假设你不赞成其他人喝酒。可是你不会,是吧?”

“除非他们吐在我鞋子上。”

“也许他是想用这种情况的严重性来吸引你的注意。‘我喝得不多,一天顶多喝一杯,可是这封可怕的信让我毛骨悚然,我刚刚已经喝了一些压压惊,现在我还要再喝一点。’”

“‘然后我就不会再喝,因为不论紧不紧张,我都不会喝醉。’这个我想到过。”

“所以呢?”

“为什么他觉得有必要这么做?他才刚接到一封最讲信用的人所写来的死亡恐吓信。几个星期来,威尔都占据各报的头版,而且到目前为止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而惠特菲尔德这个人,他当然也见过很多世面,职业上也见多了黑帮分子。不过他绝对不是那种不怕死的人。”

“你不会把他和埃维尔·克尼韦尔1相提并论。”

1埃维尔·克尼韦尔(evelknievel),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着名特技表演者,以胆大不怕死闻名,其着名特技包括骑摩托车飞跃数十辆汽车和绑在火箭上飞跃峡谷,都有电视现场转播。至今仍然是许多美国人心目中最勇于冒险挑战的人。他的姓和名都与“邪恶的”(evil)谐音。

“不会,”我说,“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也只是个穿三件套西装的律师,想逃过威尔毒手而自然死亡的几率并不高。他不需要借着假装他早先喝过酒来向我证明他很害怕。”

“你不会以为……”

“怎么?”

“他会不会其实是个绝对不喝酒的人?”

“什么?”

“你说他在你面前倒了一杯酒。你确定他真的喝了吗?”

我想了想。“确定。”我说。

“你看到他喝下去了。”

“还不只一口,不过没错。”

“那是威士忌没错吗?”

“是从苏格兰威士忌的酒瓶里面倒出来的,”我说,“而且他倒的时候,我闻到了酒味。闻起来就是酒。精确一点说,像纯麦苏格兰威士忌,跟酒瓶上标签所标示的一样。”

“所以你看到他喝下去,也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了。”

“第一个问题没错。至于我后来有没有闻到他呼吸中的酒味?我不记得了。我没机会去留意。”

“你是说你没有跟他吻别?”

“第一次见面我没这么做。”

“哦,那他真是太丢脸了,”她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跟你吻别了。我甚至还记得你嘴里的气息。”

“有什么?”

“有威士忌,”她说,“还有我的味道。

“记性真好。”

“嗯,那是值得纪念的,你这老熊。言归正传,我的经验是,我知道有些人喝了酒想隐瞒。但是我很怀疑会不会有人不喝酒,却想隐瞒。”

“为什么?”

“我不知道。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理由吗?”

“我一向很怀疑。”我思索着,“我们很多人会在某种程度上隐姓埋名。这是身为是匿名戒酒协会会员长期以来对抗公开化的一种传统,不过这几年戒酒的人不匿名反而是一种光荣。”

“我知道。从贝蒂·福特到芭芭拉·沃特特斯1,好莱坞那一套戒酒都是明着来的。”

1贝蒂·福特系美国前总统福特的妻子,曾有酒瘾,后创办贝蒂·福特中心,倡导戒酒戒毒。芭芭拉·沃特特斯为着名电视记者兼主持人。

“他们不应该这样的,”我说,“不过你希望自己匿名戒酒,保持隐私,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除非有必要,我不会随便告诉熟人我戒酒。如果我为了办案于跟人碰面,别人点酒,我就点可乐。我也不会特别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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