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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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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家时,埃莱娜还没睡,正在看发现探索频道的野生动植物纪录片。我陪着她一起看了十分钟。打出片尾字幕时,她对我扮了个鬼脸,然后关掉电视。

“你进来的时候我就该关掉的。”她说。

“为什么,我不介意跟你一起看啊。”

“我应该学会的是,”她说,“略过这类节目的最后五分钟不看,因为都一样。你花了五十五分钟观赏一些很美好的动物,然后他们毁掉这一切,告诉你这些动物已经濒临绝种,活不到下一个世纪。他们想方设法让你沮丧,这让人怀疑他们的赞助人里包括抗抑郁剂药商。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怎么样?”

我简单告诉她今天晚上的事情。

“听起来他不沮丧,”她说,“而好像是困惑,‘为什么是我?’”

“很自然的问题。”

“是啊,我也觉得。你刚刚说聘用费是多少?两千块?没想到你会收下。”

“我想是警察的训练使然。”

“只要有人递钱给你,就拿。”

“差不多吧。他想为我花掉的时间付费,我拒绝了他,于是他决定要雇用我。我们有钱可以花了。”

“你也有工作可以做了。”

“对,而且或许我可以找出一些事情来做。只希望不需要买一部电脑。”

“啊?”

“tj,刚刚他还提起这件事。他什么时候走的?”

“你离开半小时后他就走了。我说他可以睡沙发,可是他不想留下来过夜。”

“他从来没留下来过夜。”

“‘你干吗,以为我没地方睡觉啊。’我很好奇他会去睡哪里。”

“那是一个谜。”

“他一定有个住处。”

“不是人人都有地方住。”

“我不认为他是流浪汉,你不觉得吗?他会换衣服,而且打扮得很干净。我确定他不是睡在公园里。”

“流浪汉有很多种,”我说,“不是所有流浪汉都睡在地下通道、从垃圾桶里掏东西吃。我认识一个女人,喝酒喝得连房租管制下租金便宜的公寓都丢了,然后她就把东西搬到乔尔西一个付费储藏室里,一个月大概八十块。她租了一个八平方英尺的小隔间,东西放在那儿,人也睡在那儿。”

“他们让她睡那儿?”

“不,可是又能怎么管呢?她都是白天去,然后每次睡个四五个小时。”

“一定很可怕。”

“这样比收容所安全,而且有隐私多了。说不定也更干净、更安静。她在那里换衣服,如果积多了脏衣服,附近还有个投币洗衣店。”

“那洗澡呢?别告诉我那儿有淋浴间。”

“她会去公厕清理,另外她有些朋友,偶尔会让她去他们家里洗澡。当然要碰运气,淋浴间不是她日常生活的必备事物。”

“真可怜。”

“只要她不再碰酒,”我说,“早晚会有个好地方住。”

“还有自己的淋浴间。”

“或许吧。不过这个城市有许多不同的生活方式。我认识一个家伙,已经离婚六七年了,到现在还没有自己的住处。”

“那他睡在哪里?”

“私人办公室的沙发上。如果他自己是老板,就没问题,可是他不是。他不过是熨斗大厦1里一家公司的中级主管。我猜想他还算重要,私人办公室里面还有一张沙发。”

1flatironbuilding,建于一九〇二年,当时是纽约最高的建筑。

“如果有人撞见他睡在——”

“他会打个呵欠,然后告诉对方说他只是躺下来放松一下,一定不小心睡着了。或者说他加班到太晚,错过了回康涅狄格的末班火车。谁知道?他是办公室两个街区外一家新潮的健身房的会员,他每天早上都去那儿使用诺德士1健身设备,然后就在那儿洗澡。”

1nautilus,全球健身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之一。

“他为什么不干脆租个公寓?”

“他说他负担不起,”我说,“不过我觉得是他自己太神经过敏了。而且我猜想他很得意自己能瞒过每一个人。他或许把自己当作一个城市改革家,睡在野兽的肚皮上。”

“睡在从汉若登公司买来的皮沙发上。”

“我不知道那张沙发是皮的还是什么做的,不过就是一个想法而已。全国其他地方的人如果没地方住,就会睡在自己车里。可是纽约人没车,这里一个停车位的租金跟苏城1的一户公寓一样。不过我们很能随机应变,总会找到解决方法的。”

1siouxcity,美国衣阿华州西北部城市。

到了早上,我把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那张支票存进银行,然后思考着我该做些什么事来赚这笔钱。我花了几个小时回头查这个案子的新闻报道,然后跟威利·唐谈了一下,确认他所安排的警卫。惠特菲尔德一早就打电话给他了,不过当时威利已经看过报纸,所以他立刻就知道惠特菲尔德打电话来的目的。

“我让你了解一下大致的状况,”他说,“因为你认识这个家伙,而且介绍他来找我们,对此我很感激。基本上我们在三个地方盯着他,法院、他家,还有他的办公室。法院是个拥挤的公共场所,而且要进去还得通过金属探测器。”

“这并不表示没办法把武器弄进去。”

“我知道。而且我们要防的这个家伙有穿墙术,对吧?他用过枪杀人吗?他大部分是攻击脖子。沃尔默是吊死的,帕特里齐奥·萨莱诺是被勒死的,还有那个反堕胎的家伙怎么了,被大衣腰带套住脖子吗?”

“他是先被刀子刺死的。”

“还有那个头被砍掉的家伙叫什么来着,那个黑人。只不过那是他的手下把他干掉的,不算数。管他叫什么。”

“叫西皮奥。”

“总之,他没用过枪。重点是他不怕近身肉搏,而且一对一他总会赢。这表示惠特菲尔德随时都得有人陪着,特别是他不能自己一个人去任何地方。比如刑事法庭大楼的男厕,帕特里齐奥就是死在男厕里的,对不对?”

“没错。”

“他在任何地方都能杀人,”他说,“被勒死是很痛苦的。那个反堕胎的家伙你没说错,他是先被刺死,但如果我没记错,沃尔默也是先被敲中脑袋死得差不多了。所以重点就是,他杀人的方法很不固定,也就是说,不能排除他从街对面用一把来福枪干掉你。”

“这样很难防卫。”

“几乎是不可能,”他表示同意,“不过还是有一些可以做的预防措施。我叫他穿了件防弹背心,这还是比光穿着那些西装上衣要有保障多了。他的交通工具是一辆有装甲钢板的加长型轿车,车窗全都是防弹玻璃。他二十四小时都有两个贴身保镖,外加一个专用司机,就守在车上。”

他接着把其他的措施都告诉我。我觉得都很好,我也不可能想出更好的方法。

“他绝不会单独一个人走进任何房间,”他说,“就算那个房间十分钟前有人检查过也一样。他要进去之前,我们一定会有人再检查一遍。”

“很好。”

“马修,这真是他妈的诡异透了。‘人民的意志’,想想,他就像他妈的贝比·鲁斯1,打球前还先指定要打到哪个方向,然后把球轰出全垒打墙外。而且每次还百发百中,这狗娘养的。这回我们要让他出局。”

1贝比·鲁斯(baberuth,1895-1948),美国棒球巨星,美国棒球史上着名的天才型全垒打王。

“但愿如此。”

“是啊,但愿如此。贴身保镖的工作无聊得很,如果你做对了,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不过报纸上的标题也不会夸奖我们。‘威尔瞄准明星律师。’你跟着这家伙走到哪里,都会有一堆记者和摄影师,有的把麦克风凑到他脸上,有的把镜头对准他的脸。”

“现在你了解联邦调查局特勤单位的辛苦了。”

“的确,”他说,“欢迎他们来接手。反正我从不喜欢华盛顿。那里的街道通往四面八方,而且那儿的夏天他妈的真能把你给热死。”

接下来几天我找到了一些事情做。我去中城北区分局找乔·德金,他替我打了几个电话,确定了给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那封公开信与威尔的前几封信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或至少字句的排列是同一个方式,而且是同一款打字机打的)。我之前只是凭写作的风格判断,也觉得是同一个人,但这种事情我必须确定才行。

即使如此,我还是花了一些时间,查一查是否有人出于个人恩怨而想取惠特菲尔德的性命。他离过两次婚,现在与他的第三任妻子也已申请分居,他的现任妻子住在康涅狄格州。每次婚姻都有一个小孩,而我记得他唯一的儿子(排行老大)两年前曾因为卖一批值几百块的迷幻药给一名便衣警察而遭到逮捕。后来案子被撤销了,显然他是把毒品的大盘商供了出来以获得减刑。看起来似乎有点线索,不过最后却没有查出些什么。

我比较喜欢出于私人恩怨杀人这个想法。这也不是第一次有人将个人动机隐藏在连续谋杀的烟幕后面。有时某个投机取巧的人会把他个人独立的谋杀行动假装成某桩连续杀人案的其中之一——我就遇到过一次,凶手用冰锥,模仿的人也用冰锥。另外我还知道几个案子,凶手先随意乱杀几个人,最后用同样的模式干掉某个他真正想杀的人。这是最明显的转移注意的一种方式。不过不见得奏效,因为早晚警方的例行办案程序会过滤每一个有个人动机的人,而只要他们开始注意,就都会有所发现。

如果这是个烟幕,那么威尔就得制造出很多烟。为了要勒住你太太的脖子并且摆脱嫌疑,而写好几封信给报纸并且干掉一堆知名人物,这条路也未免走得太远太迂回了。

但或许他现在也只是在练习。这也不稀奇。也许这个杀妻凶手在用他太太自己的裤袜勒紧她的脖子之前,先杀掉四个人。然后在被捕之前,他还会再杀三个人。我不相信这个凶手花那么多力气只是为了摆脱嫌疑而已。我的感觉是,他杀人只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好天气一直持续到周末。星期天应该会下雨的,可是没下,而且到了傍晚又热又起雾。星期一更糟,气温高达摄氏三十三度,而且空气就像湿羊毛似的。星期二也差不多,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让我暂时把注意力从威尔身上移开。

打电话来的那个女人我认识,她名叫金尼。她说:“老天,我真难过。你听说了拜伦的事吗?”

“我知道他生病了。”

“他死了。”

我是在匿名戒酒协会认识金尼的。她住在五十三街和第九大道交汇口附近,平常去圣保罗教堂的那个团体参加聚会。拜伦是她的一个朋友,不过他住在格林威治村,通常都参加当地的聚会。他加入匿名戒酒协会是因为没法停止喝酒,但几年前他还吸海洛因上瘾,而且重复使用别人的针筒,他戒酒没多久去做了抗体检验,结果证明他是hiv阳性。你大概会以为,人们听到这个消息会大骂见鬼,然后跑出去大醉一场,我想有的人会这样,但也有很多人不会。

拜伦就不是这样。他继续戒酒,参加聚会,他乖乖吃医生开的药,另外还配合特别设计的食物疗法增强免疫系统。这些方式或许给了他一些好处,但却不能让他逃过艾滋病的发作。

“听到这个消息真遗憾,”我说,“上次我看到他应该是三月或四月了,我在格林威治村的一个聚会上碰到他。我想是佩里街的那个聚会。”

“他大半都去那里参加聚会。”

“我还记得他当时看起来不太好。”

“马修,艾滋早晚会夺走他的性命,不过却没有这个机会。有人将他枪杀了。”

“有人——”

“拿枪对着他扣动扳机。老天,什么人会做出这种事?”

我轻轻地说:“金尼,他自己有最好的理由这么做。”

“什么?”

“或许他是自杀。”

“哦,天哪,”她不耐烦地说,“马修,他是死在公共场所。你知道他那栋大楼对面有个小公园吗?”

“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霍雷肖街。不是梵高大楼,是隔壁那栋战前的建筑。街对面有个小公园。阿宾顿广场?不,是另外一个。”

“杰克逊广场。”

“应该是吧。他今天早上带着一杯咖啡坐在那里看早报。有个人走到他身边,朝他的头部开枪。”

“凶手抓到了吗?”

“逃走了。”

“可是有目击者吧。”

“公园里有一些人。当时还早,所以天气还很舒服,到了现在这个时间,那边就像个火炉似的。”

“我知道。”

“感谢老天爷让人发明了冷气。拜伦本该待在他自己的公寓里吹冷气的,可是他喜欢阳光。他说他想一辈子待在阳光下,可是现在他好像从阳光得到能量了,太阳能。他说过,成为艾滋带原者的一个好处就是不必担心得到皮肤癌。马修,你跟他不太熟,对不对?”

“一点也不熟。”

“你知道他怎么传染到这个病的。”

“据我所知是共用针头。”

“没错,他不是同性恋。”

“我想也是。”

“住在格林威治村又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人们很自然会以为他是同性恋。可是他是异性恋者,真正的异性恋者。”

“哦?”

“我算是跟他在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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