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看到他,”他说,“你在心里一定会说,啊,这家伙真胖。然后,你站在他身边一会儿,马上就会忘记这件事情。他很胖的事实,在你心头一闪而过,抓都抓不住,你又跟别的人扯了几句,再回过头来一看,妈的,这家伙还真胖啊!好像你根本没见过这个人似的,但其实,才刚刚跟他打过照面。”
我知道他的意思。跟其他人交往的时候,我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他们不是胖子而已。比方说,一个是瞎子,一个人少了一条胳膊。我想他们是同样性质的人,都很有自信心,结果就会跟tj说得一样。因为他们接受不完美的自己,结果别人也会变得跟他一样,对这些缺陷浑然不觉。
彼得·梅雷狄思的医生可能没有办法挽救他跟克里斯廷的关系,也没有办法帮他减肥,把他塞进四十二号的衣服里,但是,看起来医生把他的人格打造得不错。
住在二楼的是玛莎·基特里奇和卢西安·比米斯。她是一个白种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裔,金发美女,来自南加州的波弗特;他则是憔悴瘦高的黑人,老家在南费城。她是画家;他是雕刻家。tj看了他们一眼,当场认定他祖父是她祖母蓄养的黑奴。
露西·安·利平斯基住在一楼,也是画家,是这群人里唯一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身材粗短,皮肤黝黑。和她一起住的是基兰·埃克隆。tj造访的时候他不知道到曼哈顿干什么去了。tj原本想找个理由在现场逗留一阵子,看看他是个什么长相,却没有料到屋里的人都要到城里去跟他会合,只想赶紧把tj打发走。于是,梅雷狄思终于决定捏着一百块纸币,跟tj握个手。
“我还真有点起疑心。”他说,“有人塞钱给你,你一定会觉得蹊跷,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幸亏我很快就想到了我的身份。”
“市政府官员。”
“说得对,大哥。像我这样的身份地位,就算是他们没做错什么事情,也会塞钱给我。”他叹了一口气。“这行还真不错。”他说,“可惜制服难看了些。”
我终于拿起电话打给他。迈克尔在开车,正要去拜访客户。“我开了一张支票给你,”我说,“今天下午就寄。五千块。你也开一张支票给他好吧。比较好的方法是不是——”
“我想支票抬头应该写他老板的名字。”
“我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情。不是我们不相信他,而是兑现的支票可以当做证明。”
“这个理由不错。”他说,“如果他反对的话,我可以用这番话应付他。坦白说,我才不在乎支票寄给谁呢,我只是不相信他而已。”
我写了一张五千块的支票,抬头是迈克尔·斯卡德,我看了看他的地址,抄在信封上,撕一页笔记纸包起来,别让人看出信封里面有张支票。但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么做有点莫名其妙,会有几个人拿信封对着灯,看看里面有没有他们可以偷的支票?
我是觉得我应该在纸上写几句话。坐在那里,我想了又想,到底要写些什么呢?心里偶尔冒出来的字句让我觉得这都是废话,很蠢,或是很蠢的废话。最后,我坦然面对现实,我跟我的孩子——两个孩子——都没有话可讲。我用一张纸把支票包好,塞进信封,封好,贴上邮票,拿在手上,还一个劲儿地端详。
tj坐在沙发上,胡乱翻着一本艺术杂志。好一阵子,他连一个字也没说。
“我要寄五千块给我在加州的孩子。”我说。
他还在看杂志,头也没抬,“他一定很高兴。”他说。
“不是给他的,给他在图森的弟弟。他的名字叫安德鲁,私底下偷了老板的钱,如果还不出来,就得坐牢。”
他还是没说话。
信封在我的手上,轻飘飘的。一张邮票就可以把它带到这个国家的另一头。我说:“我也可以把钱从银行里提出来,喷点什么液体在上面,点把火把它烧了。说不定这样干还比较合理。”
“血。”他说。
“血?”
“血浓于水。”
“是有人这么说,但有时我还真是怀疑。”我站起来。“我去寄信。”我说,“你要在这里等吗?”
他摇摇头,合上杂志,站起来。
我把它投进街角的邮筒,心里想,我到底相信什么。我更相信这封信横越三千英里,安全抵达迈克尔的手上,却不相信信封里的支票,会带来什么好结果。
我们在五十八街街角的小摊子上买了两杯可乐和两块西西里比萨,站着吃。我的可乐甜得发腻,请老板拿一片柠檬给我;他却给我一袋塑胶袋装的柠檬汁,我马上确定这玩意儿帮不上忙,我看着玻璃杯说:“浓于水。”
“是有人这么说。”
“你有家人吗,tj?”
“奶奶过世之后就没了。”
我知道他是奶奶一手拉扯大的,她死后,他就再也没有哭过。
我们把比萨吃完,互想看了一眼,我去找老板再要两块。我们两个又吃了起来,tj把可乐喝个精光。我说,欢迎他把我剩下的可乐也干掉,不过,他说他喝不下了。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却不是因为嘴巴里塞了东西的缘故。
然后他说:“我应该有个爸爸吧,谁知道呢?”
我无话可说。
“我妈妈到我家来,把我领走,”他说,“然后她就生病,死了。我完全不记得这个人。她死的时候,我刚满一岁。我奶奶跟我提过她,给我看她的照片,跟我说,我妈妈很爱我,谁知道是真是假?我爸倒是跑得很快,除了知道他已经死了,我奶奶对这个人一点概念都没有。她说他是被人杀的,我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听来的,有没有根据。说不定是我奶奶编的,也说不定是我妈跟她说了一些什么,剩下的,她就自己编了。”
在街边,我们经过一个正在起劲地打电话的人。显然他没有手机,他对着吼的电话筒连在一根一英尺多长的电话线上,这当然是一个电话亭。我以前好像见过他,老是穿着一条不合身的裤子,外加西装外套,裤管比他的腿短了好几英寸,外套的袖子却又太长。他一直住在附近转,抓着他的电话不放,不管谁接了电话,他就跟对方说kgb或是cia的小道消息,还有俄克拉何马市府大楼爆炸案的内幕。
没有人愿意浪费时间听他在说什么。
“我想他是个黑人。”tj说,“你看嘛,我是所谓的中等黑度。我奶奶黑得发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妈妈在照片上,也是很黑的。我的肤色比较淡,一定是从我爸爸那边来的。不过,生小孩这种事,毕竟不是调色盘,实在很难判断最后会生出个什么来。也许他跟我奶奶一样黑,也许他是个白人。谁知道?”
“是啊。”
“说不定我妈也搞不清楚谁是我爸。”他说,“奶奶倒没说我妈很野,但是,她那时那么年轻,我想一定不安分。说不定她是做那行的,也说不定我是可爱的宝贝。谁知道。”
之后,我们坐在公园里逐一清理他在威廉斯堡的调查所得——再怎么看,tj搜集到的资料都说不上丰硕。他看到的人从外形来说,没有任何一个符合第三个人的特征。基兰·埃克隆有可能,但也只是还没排除可能性而已。
仔细想想,这个人涉案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一个人日夜操劳,想要恢复老房子的昔日风华,先把柏油清掉,露出里面的砖头,还得用硝石酸清理砖块,打磨地板,很难想象这样筋疲力尽的人三更半夜还有力气杀这么多人,跟外人玩猜谜游戏。在布什维克的阴影里、在低收入的社区中,挑一幢老房子来改造,或许让人怀疑他们的判断能力,却很难把他们跟杀人凶手联想在一起。
“他绝对不是疯子。”我说,“这个人算得很精,我只希望这个案子跟金钱有关。”
他的眉毛扬了起来。“你上次不是告诉我,有人雇了我们吗?”
“我不是说我们能拿多少钱。我的意思是,他杀人的理由是谋财。大概不会有人花这么多的工夫,就是为了报复,或者纯粹享受杀人的快感。这个谋杀案设计得很冷静,在鲜血的背后,应该有很大的利益。”
“莉雅也是这么想。你开始觉得她是对的了?”
“那也没有。”
“是不该这么想。最值钱的是那幢大房子,对吧?房子归克里斯廷了,她是我们的老板,所以,我们确定她绝对不是嫌疑犯。”
以前,也有嫌疑犯雇用我,故布疑阵,但现在这个不像。但我怎么知道真正值钱的就只有那幢房子呢?我又怎么知道所有失窃的东西,都还给克里斯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