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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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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钟头前味道没这么重。”

“你就是那时候才发现的?”

“我没注意确实时间,当时傍晚过后,天还亮的,我想应该七八点左右。”

“现场就现在这样?你没放了什么东西或带走任何东西?”

“没有。”

“你来时铁门是拉上的?”

“拉上,而且锁着。”

“那墙角那个硬纸板盒子——”

“装了些工具,通常就保管在这里,一根开木箱用的铁棒,还有榔头和钉子。本来应该还有一把电钻,但我猜他们拿走了,能拿的他们全拿走了。”

“能拿的指的是什么?”

“威士忌,足够装满一辆小卡车。”

我跪下来查看我认识的那个,动动他手臂,让手掌和身体的伤口重合。“同一颗子弹,”我说,“或说至少看起来如此,这种情形我以前见过,某种反射动作,伸手去挡子弹。”

“就你所知有用吗?”

“超人挡的时候有用。他先被打了,你注意到这里吗?脸上,这用枪揍的,应该是。”

“哦,老天,”他说,“他还是个孩子。你一定在店里见过他。”

“我一直不知道他叫什么。”

“巴里·麦卡特尼。他一定会跟你讲他和甲壳虫乐队的保罗·麦卡特尼没有亲戚关系。他用不着说他家住贝尔法斯特,安特里姆郡1就有不少麦卡特尼。”

1countyanrtim,位于北爱尔兰东北部。

我检查另一名死者双手,没有枪伤,他应该没伸手去挡子弹,或者是挡了但没碰到。

看来他脸部和头部也挨了打,但不能确定,额头那一枪毁了他的脸。

对我来说,如果没有人确切知道要找些什么,那我就顺着自己对犯罪的感受进行。然而,我不是一名受过医学训练的鉴定人员,更不是正式法医,并不真正知道自己该找什么,或我所看到的是什么意思,我可能和这两具尸体相处一整夜,还不如一名专业人员扫一眼所能告诉你的多。

“约翰·肯尼,”我还没问米克就说道,“你见过他吗?”

“应该没有。”

“斯特拉班人,在泰隆郡。他住伍德赛,过着那种一间小屋里挤一堆北爱尔兰男孩的生活,他母亲一年前去世,所以我们也不用去通知她了,”他咳了一声,“他乘飞机回去,替他妈办好丧事,又飞回来,然后死在一间满是威士忌的房间里。”

“我闻不到他们身上有酒味。”

“我是说房间满是酒,不是说他们两个。”

“但我进门就闻到威士忌味,”我说,“现在我还是能闻到,只是没看到。”

“哦。”他应了声,我顺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几英尺远处的水泥墙底部有破玻璃片,上面约五六英尺高的墙上则染着渍痕,而且往下流到地上。

我走过去,仔细看这渍痕。“这就是被偷走的威士忌,”我说,“他们打破了其中一瓶。”

“没错。”

“但这看来不像失手打破的,”我说,“是某人对着墙狠狠砸过去的,满满一瓶。”我在玻璃残骸中一片片翻拣,找到酒瓶上的标签,“乔治·迪克尔,”我说,“我想我闻到的是波本。”

“你仍保有你的酒鼻子。”

“麦卡特尼和……肯尼,是吗?”

“约翰·肯尼。”

“我想他们是替你做事的。”

“是。”

“他们之所以在这里也和你的生意有关?”

“是。昨晚我交代他们今天开车过来,让他们扛六箱酒回去,苏格兰威士忌、波本等等,我交代过就忘了,我让他们写下来,约翰开一辆旅行车,一辆又破又脏的老福特大车,载个几箱酒绰绰有余,巴里负责帮他,他们两个白天来,其实不需要带钥匙。但我有备用钥匙的,所以还是让他们带了。”

“他们知道怎么来吗?”

“他们之前来过,就是上次运威士忌进来时。装酒上卡车他们没参与,但帮忙在这里卸了货,后来这几个月里还来过一两回。”

“好,他们是来拿威士忌的,送到哪儿呢?”

“送回店里。因为一直等不到人,我就打电话四处找他们,结果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所以我就自己开了车到这里来。”

“你担心他们出事?”

“我应该没什么担心才对,我给他们的这差事不是什么等不得的紧急任务,他们也许先去哪里闲荡也说不定。”

“但你还是很担心,是不是?”

“是,”他承认,“我有不好的预感。”

“我懂。”

“我妈常讲我有第二种眼光,我不知道是不是真这样,但有些时候我会有某种预感,店里需要威士忌,我也没其他事好做,那何不干脆跑一趟来看看?”

“这样你才发现了他们?”

“没错,我没放下任何东西,也没拿走任何东西。”

“那辆旅行车呢?”

“我不知道,根本没看见,我猜杀他们的人开走了。”

“但这里储藏的威士忌,一辆旅行车应该装不下,”我说,“装个六箱不是问题,如果要清光全部——”

“得有另一辆卡车。”

“或再有两辆旅行车,多跑两趟。但他们一定得一次搬光,谁也不会想再回这个躺着死人的房间。他们一定有一辆卡车,其中一个人负责开这辆自己的车,另外一个人则开肯尼的旅行车走。”

“旅行车这玩意儿你没法卖,”他说,“就算解体卖零件也不可能,你把铁锈磨掉,就没什么东西剩下来了。”

“也许他们只是需要多一点载货空间,也许他们开来的卡车货车什么的还是载不完酒,他们得把装不下的搬上旅行车。”

“最后还是多出一瓶来,”他说,“只好把它摔墙上。”

“摔在墙上这瓶酒还真没有合理的解释,不是吗?这不是不小心摔破的,是有人用力砸墙上的。”

“也许这里有过一场打斗——”

“但毫无迹象。这些杀手抓住了你这两名手下,先用枪揍他们,再开枪打死,这部分应该很清楚,但这个剧本很难和摔破酒瓶这一幕拼在一起,”我弯腰,再直起,“这瓶酒先开过,”我说,“瓶颈在这里,瓶盖不在上面,封条也扯开了。”我闭上眼,想重现当时那一幕,肯尼和麦卡特尼到这里来,上完货,他们想在离开前喝一杯,这时坏人冲进来了,手里握着枪,‘好了别这样,休息一下,来喝一杯吧。’肯尼这么说,或麦卡特尼说。他把酒递过去,但这些带枪来的一把夺过来,就往墙上砸去。

“为什么这样?”

“我不清楚,也许找上门来的是建立无酒共和国或反酒吧联盟的人。”

“如果说到威士忌,”他说,并从口袋掏出他的扁银酒瓶小啜了一口,“老朋友,他们不可能在这里看到一瓶开着的酒,所有的箱子全是密封的,除非谁想喝一杯,那也得先撬开箱子不可,反酒吧联盟的人不会这样做的。”

我把注意力转回到尸体上,在约翰·肯尼喉部所流成的血泊里,浮着小块的玻璃酒瓶碎片。

“酒瓶是人死后才摔的,”我说,“他们杀了这两人,然后弄开箱子,在搬威士忌时喝了两口,然后把酒瓶砸掉,这是为什么?”

“也许他们觉得不好喝,不痛快。”

“有的地方,你直接用酒瓶喝是违法的,但不管怎样我不认为他们会顾虑这个。这是一种示威,不是吗?把酒瓶直接砸在墙上,也可能这只是类似干杯后把酒杯扔进火炉里的习俗,反正不论什么原因,这举动都是愚蠢的。”

“何以见得?”

“因为玻璃是最好印指纹之物,很可能这里某一片玻璃上能找到可用的指纹,而且天知道那些实验室的专家还能从中找出更多的什么东西来,”我转向米克,“你是很小心避免破坏犯罪现场的完整,但只保留给我一个人看实在是天下的浪费,我既没受过训练也没足够才能来好好加以利用,但我不认为你会让警方插手此事。”

“我不会。”

“是啊,跟我想的一模一样,然后呢?你打算移走这两具尸体是吗?”

“呃,这个,”他说,“我不能把他们就这么扔着,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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