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好像提到过。”
“讣闻上有,是的,是我加上去的。是个男孩,叫詹姆斯。他不大正常,有先天性心脏病,心智发育也有问题,不到六岁就去了。”
“你很难过吧,汤米。”
“她更难过。在几个月之后,除了在家里见不到詹姆斯之外,我觉得这事也不全然是负面的。单单说那些复杂的医疗过程吧,你在家里是没法做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有时候医生还会把我拉到一边去跟我说,蒂勒里先生,你妻子真放不开这个孩子,将来有那么一天,我想她会痛不欲生的。他们早就知道他活不了几年。”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把酒杯又放了回去。“之后,我们一家就只剩下三口。”他接着说了下去,“我、玛格丽特跟她婶婶。她婶婶在三楼有一个房间,也有自己的浴室。那幢房子对三个人来说还是太大了点。我妻子跟她婶婶好得不得了,一天到晚在一起。老太太过世之后,我们曾经商量过搬家的事情。但是我妻子已经习惯那幢房子跟周围的环境了。”他深吸了一口气,但肩膀却沉了下去。“我还要那地方干什么?在屋里晃来晃去,一个车道就得整理上半天。只要这事情平息下来,我就要卖掉那幢房子,在城里找个小公寓。”
“你想住哪个区?”
“我还没想过。格拉莫西公园附近好像不错,上东城也可以,要不就在漂亮的大楼里买套房子。反正我不要这么大的地方。”他闷哼了一声,“我也不能跟那个谁一起搬进去啊。你知道,我说的是卡罗琳。”
“哦?”
“你知道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们天天都能在那里碰面。我在办公室里恐怕是洗不清了。”他叹了一口气,“但是,在事情没弄清楚前,我总不能跟她出双入对,招摇过市吧?”
“那当然。”
然后我们谈到了教堂,只是我忘记我们是怎么谈到这个的,以及到底是怎么议论的。我只记得我们提到一点:酒吧至少有一点好处,营业时间要比教堂长多了。“哦,他们也没办法,”他说,“晚上犯罪活动很猖獗。马修,在我们小时候,你几时听说有人偷教堂的东西?”
“我以前就知道有人这么干。”
“我知道,但是你是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这种事的?现在有一种新人类,不知道什么叫尊重。在本桑赫斯特,有一家教堂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
“怎么突然提到这个?”
“我记得那家教堂在本桑赫斯特,很大,不过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好像叫圣什么的。”
“这样说好像清楚了点。”
“你不记得了吗?两年前,两个黑人小孩偷了圣坛上的东西,是个金烛台还是什么。不巧的是那家教堂是多米尼克·图托他妈每天早上都要去的地方。你知道图托吧?那个黑手党的头目,布鲁克林一半的地方都得听他的号令。”
“哦,对。”
“所以他放话了,一个星期之后,烛台还是不知什么东西就被送回圣坛了。不过,我记得是烛台。”
“反正是个什么东西。”
“而且偷东西那两个小鬼也消失了。”他说,“这是我听说的故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并不在场。我忘记这话是谁告诉我的了,不过我知道那个告诉我的人也不在场。”
“你到底听到了什么?”
“我听说他们把那两个黑鬼拖进图托的地下室,”他说,“把他们挂在肉钩上,”隔了两桌,相机闪光灯闪了两下。“活生生把皮给剥了下来。不过,这种事众说纷纭,你都不知道到底要相信谁。”
“你今天下午真的该跟我们一块儿去的。”斯基普告诉我说,“我、基根跟鲁斯兰德坐我的车到马场去了。”他拖长了声音,不知道在学谁说话。“参加运动之王的竞技,用我们的血汗钱改良马的品种,的确不错。”
“我那时候有事要做。”
“其实我也应该干活的。基根他妈的口袋里都是一小瓶一小瓶的样品酒,每一场比赛开始前,他都打开一瓶灌到嘴里。他赌马都是看它们名字。里面有一匹很烂的马叫吉尔皇后,大概从维多利亚女皇登基之后就没赢过了。可是基根却因此想到六年级时他曾经疯狂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就叫吉尔,于是,他就赌那匹马了。”
“偏巧那匹马就赢了。”
“当然赢了。赔钱的比例是十二比一,基根只在它身上押了十块钱,他说他错了。我们问他什么东西错了。他说:‘她的名字叫丽塔,她妹妹才叫吉尔。我记错了。’”
“比利做事就是那样。”
“他整个下午都那样干。”斯基普说,“不是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是赌他女朋友姐妹的名字,他不知道开了多少瓶样品酒,起码喝了半品脱的威士忌。鲁斯兰德跟我,大概都输了一百、一百五,不知道,可是,基根他妈的单靠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赢了六百块。”
“你跟鲁斯兰德是怎么挑马的?”
“你知道,马场中常有那种老千。他们老是弯着腰,贴近你,好像要告诉你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似的。有时候他跟别人窃窃私语,人家就会告诉他一些内幕。那些人大概是他的同伙。”
“你们就靠他的小道消息赌马?”
“你疯啦?我们赌得很科学。”
“你读说明书啦?”
“我看不懂啊。我先观察大热门是哪几匹马,赔率降了多少,接着我走下去,看那些马小跑步,还有大便的情况好不好。”
“很科学。”
“那当然。你会把花花绿绿的钞票押在便秘的马身上吗?不过,千算万算,大概也有失算的时候。我赌的马……”他垂下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全都是笨驴子。”
“基根的马却一路狂跑。”
“你说的没错。那家伙用那种杂碎伎俩,打败了科学。”他的身体前倾,摸出一支香烟。“啊,天哪,我真喜欢这种生活。”他说,“我对神发誓,我天生就是过这种日子的人。我花半天时间照顾我自己的酒吧,花半天泡在别人的酒吧。偶尔,我挑个阳光普照的下午,亲近大自然,跟它的创造物沟通。”他的眼睛紧盯着我,“我真的喜欢。”他的眼神还是没放过我,“所以我只好付钱给那些王八蛋。”
“你又接到他们电话了?”
“在我们去跑马场前,他们打电话来提谈判条件。”
“要多少?”
“多得让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玩。如果你在马场赢了或输了百来块钱,那又怎么样?我赌得又不凶,但是,如果你一旦玩真的,那后果就很严重了。他们就是要玩真的。”
“你打算付吗?”
他端起他眼前的酒杯,“如果卡萨宾按捺得住性子的话,我们明天要先跟那些律师、会计师见面,商量对策。”
“然后呢?”
“然后我想我们会开始磋商,再然后就一定是没有结果,最后,我们只好乖乖付钱。除此之外,律师跟会计师还会给我们什么建议?组织一支突击队,跟他们来一场都市游击战?你觉得律师跟会计师会给你这种建议吗?”他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火,没点着,他看了看,再点火,打火机终于进出火花来,点着了。“我是部抽烟喝酒的机器。”他在烟雾缭绕中说,“我跟你说,我也不知道我在烦什么。”
“一分钟前你还说你热爱你的生活。”
“这话只有我说过吗?有个家伙买了辆汽车,他朋友问他喜不喜欢。他说:‘就跟上床一样。我为之疯狂,但没什么好骄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