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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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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我可以吃颗安眠药,睡上六个月。只不过我醒来感觉还是一样,因为我没有花六个月去应付这件事。反正也还没有人发明出能让你睡六个月的安眠药。”

“是没听说过。”

“是有那种永久性的安眠药,你吃了就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现在还不想吃。”

“很好。”

“有时候,”她说,“要了解你以前为什么喝酒,并不是那么难。”

“酒能让一切停止运转。”

“我承认,我了解那种吸引力。但是推到最后,管他的,都去死吧,还有那些‘我我我’的都去死吧。你跟萨斯曼谈过了吗?”

“他们还没有任何进展。”我说,“或者是他们有进展,但他懒得向我报告。”我告诉她有关tj的大胆猜测,我又如何去找萨斯曼求证,虽然我们没有人觉得那个猜测有太大的可能性。

“如果他抽烟,”她说,“她一定会跟我提的。她从一开始就不会跟他有任何瓜葛,她甚至不喜欢跟衣服上有烟味的人在一起;但如果他就是很吸引她,让她愿意容忍他抽烟,那她也一定会跟我提这件事。‘我不能告诉你他的任何事,但他抽烟,你能相信吗,可是我还是照样喜欢他。’总之,她一定会找个方式提起的。”

“终于,”她说,“他们要重建了。一开始全市的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受害者的亲属投了两次票,最后终于要盖个新的东西。我很好奇以后站在这里望出去,新的建筑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她现在正站在窗边。

“我真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她说,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是我给过名片的那个女人,那位信箱女士。她打电话来告诉我,今天早上她收到了一封寄到一二一七号信箱的信。“我把名字抄下来了,”她说。“我想就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大卫·汤普森。”

“是这个名字没错,”我说,“信是谁寄的?”

“谁寄的?我怎么知道谁寄的?”

“在信封左上角,”我说,“通常会有一个回信地址。”

“也许吧,我不记得了。”

耶稣啊,真像拔牙。“你可以现在去看一下那个信封吗?”

“不在了。”

“不在了?”

“他来拿走了。就是你给我看过那张照片上的男人。”

“他来拿走了。”

“那是他的信。他跟我要,我就给他了。你没说过不能给他的。”

我也没要求她记下回信地址。这不是她的错,而是我的错,但即使了解这一点,也不能让我对整件事的感觉好一些。

我问她是否记得有关那个信封的事情。有,她说,那是个长信封,不是一般寄账单那种比较小的信封。而且上面的地址是打字或印的,不是手写的。“而且他很失望。”她主动说。

“失望?”

“他打开后看了里面,脸皱了一下。”

因为里面没有支票,我心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去,想去拿他以为我会寄给他的支票,结果却拿到了别的信,或许是某些发卡银行不停地寄信告诉他说他已经被预先核准了,他当然会觉得丧气。

我谢了她,她说下回她会记下信封上所有的字。事实上她会复印下来。我没注意到她店里有复印机,但现在她一讲,我想起橱窗上有另一张手写的小海报,说复印一张一毛五。这样很好,我告诉她,又谢了她,然后挂掉电话。

“他明天或后天会再去,”我告诉埃莱娜,“因为他在等那张我说要寄给他的支票。听起来他好像越来越没有问题了。不管今天的信是什么,上面的收件人和他告诉露易丝的一样。他也不见得会知道那张编出来的支票是打哪里寄来的。他这行可能有很多公司都会拖上很久才付款。他以为等收到支票就会知道是哪家公司。真可惜她没注意到回信地址,不过她又不懂读心术。”

“听起来那家店里唯一没提供的服务,就是读心术了。”

“差不多。他明天会过去,不过也没帮助。除非他又有了另外一封信。”

我帮她去干洗店跑了一趟,回家时顺路去熟食店买了三明治。我们都不饿,不过还是吃了。

然后我们又谈到窗外的景观,日后种种建筑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视野中会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细节了,但这个话题扯到了马格利特或不和谐或矛盾,总之就是这类事情,然后我告诉她昨天萨斯曼忘了提到的一个严重不和谐之处,就是凶器遗留在谋杀现场。

她说:“一把匕首。”

“哦,某种装饰性的刀子。我想萨斯曼不是什么刀类专家。”

“他认为凶手是在莫妮卡家看到它的?我去过她家几百次,从没看到过什么匕首。”

“可能不是匕首。有可能是不知道什么……”

“拆信刀。”

“是吧,诸如此类的东西。”

“我在她家也没看到过拆信刀之类的。”

“嗯,如果你看到了会注意吗?根据——”

她没让我讲完话。“打给他。”她说。

“打给他?”

“萨斯曼,马克·萨斯曼。打电话给他。”

我花了点时间才终于找到他。她伸出手,我把电话交给她。

她说:“我是埃莱娜·斯卡德。我很好,谢谢你,不过这不重要。我想请你描述一下那把凶器的样子。是青铜的吗?嗯,是青铜色的吗?是不是刀尖锋利、但刀刃很钝的?你现在就放在眼前吗?嗯,可不可以请你去拿来呢?是,当然很重要。如果不重要,我不会要求你去拿,对不对?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凶的。是,我等着。”

我开口要说话,但她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好的,”她说,“那我描述它的样子给你听,可以吗?我们就可以确定它是不是我以为的那个东西。那是一把铜质拆信刀或裁纸刀,长度十到十二英寸。一面有个浅浮雕,描绘的是两只猎犬把一只鹿围捕得走投无路的场面。另一面可以找到雕刻者的姓氏以大写字母印铸在上面。是德弗里斯,d—e—v—r—e—e—s—e。可能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楚。”

她拿着电话倾听着。然后她说:“马克?你待在那里别走。我见过他,我见过杀她的那个男人。那把凶器是我卖给他的。哦老天。你待在办公室,我们马上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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