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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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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去他的州政府档案。警察以猥亵罪名进去逮他的时候,他还是那家店的店员。莱韦克是个法国人,我猜警察可能是为了一些海报或相片之类的抓他。你还不明白?”

“他贩卖色情刊物?”

“安德烈奥蒂没告诉你?”

“他只告诉我犯罪条款。”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点,还可以发现更多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时代广场有一个很大的扫黄行动。那是选举前夕,市长希望看起来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选出来的市长是什么样的人。”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哦。耶稣基督,要是让我选择当市长还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会说:‘快把绳子给我吧。’好了,言归正传,在那次行动中,他们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员,搬走所有的色情杂志,甚至还为此召开联合记者会。少数几个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结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销了。”

“而且连色情杂志都物归原主了。”

他大笑,“还有一大堆放在哪个不知名的仓库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纪也没人会发现它们。当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选回去增加警员们的闺房乐趣了。”

“真让人震惊。”

“对,我就知道你会有这反应。不,我不认为他们会归还被査抄的物品。前几天我们局里抓到一个街头毒贩,把他关起来,他老兄居然装腔作势问我们可不可以把毒品还给他。”

“少瞎扯了,乔1。”

1乔是约瑟夫的昵称。

“我发誓是真的。后来尼克森跟他说:‘听好,莫里斯,如果我把“东西”还给你,那我就要用侵占罪来抓你。’你知道的,尼克森只是吓他。结果那个混蛋竟然说:‘不,老兄,你不能这样做,你用什么名义抓我呢?’尼克森说你说的‘名义’是什么意思?告诉你我的名义就是我亲手把他妈的‘东西’交到你手上,又亲眼看你放进口袋里。莫里斯说不,这种罪状不会成立,没有人可以因为那样而关我,我溜得掉。你知道吗?我想他是对的。”

约瑟夫把那家在时代广场上,莱韦克曾经工作、被捕的店址给了我,在第八大道百老汇那一带,正好就在迪尤斯。光看门牌号码就已经知道是哪儿了,所以我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不知道他在那里工作过一天还是一年,要査是不可能的,就算有人愿意帮忙,我看谁也说不出个确切答案来。

我重新翻阅一遍,跷起双腿,往后靠了一会儿。当我合上双眼,脑海中又闪过了在马佩斯看到的那个男人的影像,一个慈父,温柔地抚着他孩子的头发。

我一定过分注意这个小动作并且把它夸大了。影片里穿黑色橡胶衣的男人到底什么长相,我一无所知。也许,那个小男孩看起来酷似影片中的少年,而我的记忆就因此被唤醒了。即便是同一个人,难道凭着追査一个死掉的倒霉蛋身后快要褪色的蛛丝马迹,就能把他找到?

碰到他们是上星期四在拳击场中,今天都已经星期一了。如果男孩真是他儿子,整件事都是清白的,那么就算我在瞎掰。但如果不是,那一切也已经太迟了。

假如他决计要取那男孩的命,并让他的血渗流进地上的排水孔,现在很可能已经下手了。

可是为什么又要带他去看拳赛?也许他想和那个男孩共同创作一个小小的心理剧。又或者他想延长时间,慢慢等他的猎物进入情况。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电影里的少年看起来一无所惧,即使是被绑上了刑台也不在乎的原因吧。

如果那个男孩已经死了,那么我是一点忙也帮不上,就算他仍然活着,我也一样不能为他做些什么。因为距离足以指认那个穿橡胶衣的男人还有好几光年那么远,而我进展的速度却和蜗牛一样慢。

截至目前为止,我所有的线索只是死人一个,而这个死人又告诉了我什么?他叫莱韦克,死后留下一盘录像带,内容是一个穿橡胶衣的男子虐杀了一个少年。莱韦克死得很惨,可能并不是死于普通的背面狙击,这种事在那个区里多得是。莱韦克在色情刊物店工作过。这在档案中査不到,他很可能做了好几年。可是格斯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像是个有正常工作的人。

我从电话簿找到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在对方的答录机里留下话,然后抄起外套直奔阿姆斯特朗酒吧。

我进去时,他已经坐在吧台边了。他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蓄山羊胡,戴玳瑁框眼镜,穿棕色灯芯绒外套,手肘处缀有两块皮制补丁,吸着一支烟管弯弯曲曲的烟斗。这一身打扮如果回到他老家巴黎,坐在左岸咖啡馆里品尝一杯餐前酒,看起来会非常相称。只是他现在坐在四十七街上的酒吧里喝着加拿大苏打,就显得极不相衬。

“曼尼。”我说,“我刚才在你答录机里留话。”

“我知道。”他说,“刚进家门时答录机还在录音。你说会到这里来等我,我就直接转身出门,连外套都不用穿,因为根本还来不及脱掉,而且我住的地方离这边比较近——”

“所以你先到了。”

“正是,找个桌子坐吧?看到你真高兴,马修,总觉得见你见得不够。”

以前我把第九大道上吉米的酒吧当成第二个家的时候,我们两个几乎天天碰面。曼尼·卡里奇是那里的常客,通常一待就一个多小时,有时一整晚都泡在里面。他曾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cbs)做技术人员,就住在街角。他从来不多喝,来阿姆斯特朗是为了要解决三餐或是喝杯啤酒什么的,更重要的是,来这里找人聊天。

坐定之后,我叫了咖啡和汉堡,然后便开始互相问候近况。他告诉我他退休了,我说我听说了这个消息。

“工作量还是和退休前一样多,都是自由接活。有时帮以前的雇主做,有时替任何愿意雇用我的人。要接多少工作都行,同时又可以按月领退休金。”

“说到cbs——”我说。

“我们说到cbs了吗?”

“呃,我们现在就说。我跟你打听一个人,几年前你可能认识,他在那里工作过三年,一九八二年秋天离职的。”

他从嘴里取下烟斗,点点头,说:“阿诺德·莱韦克。他终于还是跟你联络上了,我还怀疑他会不会打那通电话呢。你干嘛一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打电话给你,但为什么——”

“你先说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因为那时他需要一个私人侦探。我在一次拍摄工作中遇到他,呃,这已经是六个月前的事了。”

我心想,应该还要再久一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提起来的,他问我能不能推荐一个私人侦探给他,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认识一个人以前是干警察的,就住附近。然后我报出你的名字,又说一时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只知道你住西北旅馆。你现在还住那儿吗?”

“是的。”

“你还做那一行吧,我把你的名字给了别人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我说,“感谢还来不及,不过他始终没给我打电话。”

“是吗?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马修,我确定几乎已经过了六个月,如果到现在他都还没有给你什么消息,我看你也别指望了。”

“放心,我不会。”我说,“而且,我敢说一定超过六个月了,因为去年五月他就死掉了。”

“你说什么?他死了?”他说,“他还年轻,虽然太胖了一点,也不至于如此啊。”他喝了一口啤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被杀了。”

“天哪。他怎么被杀的?”

“很明显是被人袭击致死的。”

“什么很明显,我看事情另有蹊跷。”

“反正被人击杀这事本身的疑点就很多,可是警方并没有怀疑其他原因。莱韦克的死跟我在手上办的案子有关联,或至少有一点可能性。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私人侦探?”

“他没有说。”他皱皱眉头,“我跟他并不是很熟。刚进cbs时,他既年轻又热诚,职位是技术助理,属于摄影小组的一员,他在cbs并没待太久。”

“一年吗?”

“按我说还不到三年。”

“他为什么不做了?”

他扯着他的山羊胡子,“依我判断是公司要他走的。”

“你记不记得是什么原因?”

“一开始我不知道,不过照英国人的讲法是,他已经留下了污点。这个年轻人实在不怎么样,他长得像个发育过剩的呆子。这种字眼我很少用,但他就是那个样子,而且好像还有一些个人卫生方面的毛病。比如说隔很久才刮一次胡子,或是两二天也不换套干净衣服,长的又胖。有些人也跟他一样胖,还是可以照常工作,至于阿诺德,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后来他就一直打零工?”

“嗯,至少最后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我自己也有好些年都到处兼差,可是我们只一起工作过一次。我想他大概混得还不错,起码外表看起来他可没少吃一餐。”

“他在时代广场的色情刊物店做过店员。”

“你知道吗?”他说,“这一点我相信,那种工作挺适合他的。我总觉得他这人有一点邪门,有一点颓废,又有一点要死不活的。我可以想象,某个人偷偷摸摸进了那家店,和站在柜台后面的阿诺德搭讪,一边搓着手,一边给你一个狡猾的眼神——”

他突然打住。“老天,那个人都死了,看看我还这么缺德说人家。”他划了一根火柴,重新点燃手上的烟斗。“我把他说得活像是在邪恶的实验室里帮忙创造科学怪人的助手一样。嘿,其实他还真适合。正如我圣洁的母亲忠告我的,人们总是肆无惮忌地批评死人,因为他们没办法回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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