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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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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傍晚,我和伊莱恩·马德尔相约在第九大道西边靠四十二街上的一家剧场见面,她穿紧身牛仔裤、方头靴和摩托车骑士常穿的那种口袋上有拉链的黑色皮夹克。我告诉她,她看起来漂亮极了。

“真的吗?”她说,“我试着打扮得‘外百老汇’1点,可是这样好像已经变成‘外外百老汇’2了。”

1指实验性而非商业性演出。

2较‘外百老汇’更前卫的实验剧。

我们的座位在前排,视野不错。不过这个剧场很小,根本不会有什么坏位子。剧名是什么我忘了,总之对有关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剧作家抱有负面的态度。其中一个名叫哈利·齐格勒的演员,属于“戒酒很简单”这个团体,是亚波斯圣保罗教堂匿名戒酒协会的长期会员,教堂离我住的旅馆只隔两个街区。哈利在剧中演一个住在纸箱里的酒鬼。他的表演很具说服力,为什么呢?因为几年前,他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的。

结束后,我们到后台去恭喜他演出成功,刚好遇上了六七个戒酒协会里认识的朋友,约我们一起去喝咖啡,我们婉拒了邀约,径自沿着第九大道步行而上,走了十个街区,来到一家两个人都很喜欢的“巴黎绿”餐厅。我叫了剑鱼排,伊莱恩点的是意大利宽面。

“真搞不懂你,”我说,“穿着皮衣的异性恋素食者。”

“那正是深藏在我魅力之下的小小怪癖。”

“我还奇怪呢。”

“现在你知道啦。”

“现在我知道了。几个月之前,有个女人在离这里半个街区的公寓里被杀了,她和她丈夫撞见了正在她家楼下公寓行窃的歹徒,歹徒把她奸杀。”

“这件案子我记得。”

“嗯,它现在变成我的案子了。她哥哥昨天雇了我,他觉得是她丈夫下的毒手。公寓主人是楼下的邻居,一个退休的犹太律师,有钱得很,但是,他妻子的貂皮大衣没被偷走,你知道为什么?”

“她把它们统统穿身上了。”

“她根本没有貂皮大衣,她是个爱护动物的人。”

“喔,是吗?这样很好。”

“我在想,那她穿不穿皮鞋呢?”

“可能穿吧,管她呢。”她倾身过来说,“你可以因为那些制造面包的酵母菌牺牲了自己而拒绝吃面包,也可以拒吃抗生素,谁赋予我们谋杀细菌的权力呢?就算她穿皮革而不穿貂皮大衣,那又怎样?”

“呃——”

“更何况,”她继续说,“皮革是很高雅的,而貂皮大衣就太俗气了。”

“这点我同意。”

“很好。那么,真的是她丈夫干的吗?”

“我也不知道。今天稍早,我从那儿经过,等会儿如果陪你走回家的话,可以指给你看,说不定你能发现什么线索。只要路过谋杀现场,就可以破案。”

“你还没破案。”

“是的,这丈夫可是有一百五十万个理由杀她。”

“一百五十万——”

“美金。”我加了一句,“包括保险以及她的遗产。”接着我便转述从德金和莱曼·沃里纳那儿得知的资料。“不知道还有哪些警方没做过的事我可以做。四处闲晃,敲敲门,找人问问话之类的,假如发现他有外遇,就装亲切一点。不过,德金一开始就朝这方向调查,但无功而返。”

“搞不好,他有一个男朋友。”

“那样正好符合我当事人的推论了。但同性恋者有一种倾向,他们老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同性恋。”

“就像我们认为这整个世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一样。”

“明天晚上你想不想去马佩斯?”

“你说乱七八糟吗?马佩斯这个地方嘛……”

“不,我只是说……”

“或者应该说是乌烟瘴气吧,马佩斯听起来相当乌烟瘴气。其实我从来没真正去过那里,实在不该这么说。去马佩斯做什么?”我告诉了她。

她说:“我不太喜欢拳击,这和道德扯不上关系,两个成年男人喜欢绕着圈打来打去,那是他们的事,我不在乎,只不过会马上转台而已,况且我明天晚上还要上课。”

“这学期修什么?”

“当代拉丁美洲小说。过去一直告诉自己该看的书,现在都必须读了。”

秋季班时,她修的是都市建筑,我还陪她到处去看了几栋建筑物。

“你会错过马佩斯的建筑。”我说,“说实在的,要单独一个人去,我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大老远跑去马佩斯,我就为了盯住瑟曼。他住附近,而且他常光顾的咖啡店,就在四十八街和第六大道的交叉口,我只是找借口去看看拳赛罢了。如果新的马佩斯体育馆举办的是回力球赛而不是拳击赛,我很可能就待在家里。”

“你不喜欢回力球?”

“现榨橙汁还可以1。我也不知道,我根本没看过回力球是怎么打的,不过说不定我会喜欢。

1squash是回力球,亦做果汁解。

“是啊,说不定你会。我认识一个国家队回力球选手,是来自斯克内克塔迪的临床心理医生,曾在纽约体育俱乐部比赛,不过我从没看过他打球。”

“如果在马佩斯遇到他,我会跟你报告。”

“好啊,谁知道,世界很小。你说瑟曼住的地方离这儿只一个街区?”

“半个街区。”

“也许以前他们常来,说不定加里还认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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