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了几题之后,我听到哈利在笑。
他第一次直接跟我说话:“不用再问了,本案驳回。”
我保住了差点就飞走的钱。原告冲出法庭,对他的律师狂飙脏话。那场小小的胜利带给我超凡的感受,跟我过去筹划过的任何欺诈案同样美好。法院对面有一家西班牙小酒馆,处于兴奋状态的我肚子突然饿了起来,于是我去了那里。在我等位的时候,背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嗓音:“小子,你今天干得好啊,真可惜你不是真的律师。”是哈利。
我们一同用餐。哈利告诉我,他从没见过无委派律师的诉讼当事人表现得这么好,比大部分他见过的律师还要出色。我从没见过像哈利这样的人,他为人坦率、事业有成,带着一种诡异的幽默感,我猜他也有危险的那一面。他问我靠什么维生,我告诉他我从父母那儿得到一小笔钱,但还没决定要做什么。
他将手指上沾的酱舔干净,然后说:“你知道,你有很特别的天分,应该考虑念法学院。我喜欢你问问题的方式,看得出来,你有干这一行的才华和潜质,特别是对上警察的时候,你彻底打败他了。”
“说实话,我完全不晓得他那天处理了什么案子,我是在诈他,法学院不会教这个吧。”
他笑了出来。
“你听过克拉伦斯·丹诺吗?”哈利说,“他是很久以前的一位诉讼律师,你让我想到他。克拉伦斯喜欢在法庭里抽烟。开庭前,他会先在一根古巴大雪茄中间插一支长长的帽针。他的竞争对手有案开审时,克拉伦斯就点燃雪茄。克拉伦斯的雪茄总是会在对手陈述时烧光,但因为有帽针撑着,烟灰不会掉下来。那根帽针就像某种中央支架。烟灰越来越长,长到整个陪审团都无视了场上的律师和证人,全在注意雪茄上的烟灰,等着看它掉下来,落在他白色的亚麻西装上。烟灰从没掉过,克拉伦斯也没输过一场官司。你觉得克拉伦斯这招和你今天对警察耍的把戏有多大差别?”
“我从没这样想过。”
“这说明了你有天分。要是哪天决定读法学院了,给我打个电话,我的推荐应该能帮上忙。等你读完后,我总是会需要请个助理的。”就这样,哈利在我脑中种下了当律师的想法,但真正让我付诸行动的是我母亲。
会客室的打呼声突然终止,又继续。
午夜了。
我的表上还剩16个小时。
哈利肯定有足够的时间拿到装备,在12点前回到法庭。
是时候行动了。
在诈骗计划里,下手前的那一刻是最令人不安的,在那之后一切就回不了头了。这种感觉会一直盘旋在脑中,直到真正动手的那刻。一旦你踏出那一步,不安感不知怎的就消失了。
我站着伸展背部和脖子,最后确认过我的衣服和大衣。我拿阿图拉斯稍早丢给我的水瓶,倒了一点点水清理了大衣下摆的几块泥土,顺便洗了手,并把水搓干。我确定自己看起来没问题,不是一副刚从脏兮兮的建筑物外爬回来的样子后,注视着自己不再颤抖的手,坚定地敲了敲门,然后说:“嘿,开门,我得跟你讲个话。你的老大如果不想要案子重审的话,他还需要处理掉另一名证人。”
我的视线回到钥匙孔上,看到有人动起来。维克多起身,刚好挡住我看《蒙娜丽莎的微笑》的视线,那幅我早上第一次走进来看到的画。不知为何,他的身躯站在画前,让我萌生了一个想法,一个灵光乍现的念头,牵涉到那个假的引爆器,以及我看到格雷戈尔丢进厢型车里的行李箱,但此刻那些想法还一片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