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迟迟没有披露霍恩的真相,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也没有道理会预见到另一起谋杀案会相继发生。”他叹了口气,“那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同时,我竭力装出漠然无知的样子开始在牛仔们的周边活动,试图在不会引起怀疑的情况下监视霍恩。可是我没有成功。他们是一个排外、戒备、敏感的群落,我从中得不到任何信息。霍恩消隐在他们之中了。于是我开始在社交圈与吉特频繁接触,以期探出霍恩前来与她联系。
“但是就在伍德被杀之后,紧接其后的第二天,有一个牛仔失踪了。那是个自称为本杰明·米勒的人。他不仅在演出开幕前一天受到雇用,那是距今一个多月前霍恩本人书面推荐的!而且那个人,至少从表面上看,如果忽略其头发的颜色和脸上的疤痕,与巴克·霍恩极其相似。那个人,后来证明这是个关键,竟得到霍恩的‘特许’骑那匹‘印第安人’;居然不忌惮会有违常理,因为霍恩没有道理在隆重的开幕式上不骑自己心爱的马。从这些事实我可以肯定:那个失踪了的米勒就是巴克·霍恩本人。从而这个巴克·霍恩也能满足我对凶手加以判定的第一个条件:两起命案中,他都骑着马出现在表演场上。”
我长出了一口气。
“第二个作案条件是我对关键线索的第五条和第六条进行推导而得出的。第五条线索是我凭侦探的直觉得到的,而且也被科比少校新闻摄制部拍下的影片以及诺尔斯中尉的弹道报告所证实。在案发当晚,当格兰特发令马队狂奔的时候,我记得整个马队跟着‘霍恩’众枪齐射。
“那之后几秒钟内被害者就坠落在跑道上了,这段时间如此之短,没有人来得及在所有枪一同射击之后又单独开枪杀人,何况随即马队就开始狂奔。全体牛仔表演中只有一次同时对天鸣枪,这个事实是无可争辩的:为印证这点我们查验了所有上场牛仔的枪支,它们无一例外地只发射过一颗子弹。
“第六条,也是最后一件事实是这样的:所有的枪支,包括‘霍恩’尸体手里的、格兰特的以及小疯子泰迪·莱恩斯身上的枪,都不可能射出过那颗夺命的子弹;诺尔斯中尉曾不容置疑地说唯独点二五口径的自动式手枪能发射出那种子弹。但是从场上人群中搜查出的枪支通通是点三八以上口径的。弹道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显示:莱恩斯的那把点二五口径自动式手枪也不是杀人凶器。
“这两个事实并列在一起,说明什么?你看,它足以说明:如果凶手就是场上的牛仔之一,而所有牛仔的枪又都没射出过杀人的子弹,那么凶手用的就是另外一支我们尚未找到的手枪。但这怎么可能呢?你会问。你还会说,所有人都被彻底搜了身,也没找到武器。我的回答则是:凶手把作案凶器另处藏匿了。我花点工夫分析了一下:关键点是——凶器是一把点二五的手枪,而且场上只出现过一次乱枪齐射的机会;所以他肯定是利用这个机会,即当所有牛仔朝天鸣枪的时候使用那把枪射出了置人死地的子弹。换句话说,凶手身上另外带着一把枪,装的是实弹,并且在与其他人一道用左轮枪对天鸣放空枪的同时用第二把枪杀了人。也就是说,他的两只手同时持枪射击。那么,我问自己,这种情形暗示着什么?——凶手须是个双枪客吧?”
“我看未必,”我反对道,“你凭什么如此肯定他一定是同时放了两枪呢?牛仔们乱枪齐射,肯定不会那么同步地只发出一个声响,你不是也这么说吗?”
“是的。但是请记住,牛仔们是举起手臂朝天放的枪。我想,凶手为避免引起怀疑,肯定也会随之举起一只手臂朝天放空枪,正如我们所有人都看见的那样。而且,这一阵乱枪响过之后再没有出现过其他枪声,由此我推断出他在对天射击的同时用另外一支手枪朝目标人物射出了致命的子弹。
“现在回到关于双枪客这个奇特的小问题上去。这可能吗?当然可能,尽管不是必要条件。而正是由于这种可能性,那么线索再一次被导向了巴克·霍恩。众所周知,他多年来一直佩带并使用两把枪,而同时使用两把枪的人,在西部被称为双枪客。巴克不仅在逻辑上符合其他作案条件,而且还满足了作为此案凶手的两个新的特别条件:他是双枪客,同时他还是神枪手——这点有供词为证。凶手是个神枪手,这就无须朝目标多次射击以求夺命;而在众人乱枪齐射的共鸣消失之前射出弹仓里所有的子弹,对他来说也不困难。可能性与事实再次吻合。
“但是,他是如何巧妙地处理第二件武器,从而避过了所有的清查呢?凶器的缺失是两起案件侦破中最令人苦恼的难题。”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也是在独臂伍德遇害之后才洞察了这个秘密。”
“这也是我迷惑不解的一点,”我急切地说,“据我所知,媒体方面对此只字未提。他到底是怎么干的?难道你不是到了最后才弄明白的?”
“我在伍德被杀当天才解开这个谜。”他忧郁地回答,“我们不妨回到当时的情境中去。已经明朗化的是,两件凶案是一人所为:具有共同特点,尤其是在凶器的缺失上——任凭搜查何等严密和彻底,就是不见踪影。这说明凶手藏匿凶器用的是同一种手法。伍德命案中武器的缺失合理地印证了我们所面对的是同一个凶手。
“那么,霍恩为什么要在逃跑前杀掉伍德?只用他们职业上的矛盾很难解释这一点。但从这个角度出发,伍德倒是更有理由杀掉霍恩,因为是后者占据了他的位置,抢走了他的光环。不,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说得通:伍德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发现了霍恩设的骗局,猜到可能就是霍恩本人策划了第一次谋杀。如果伍德知道了米勒即霍恩的事实,霍恩就不得不杀掉伍德才能全身而退。”
“你的这些推理都说得通,”我狡黠地说,“但我想,你应该找到有说服力的证据来。”
“我确实努力去做了,”埃勒里低语道,“我坚信我能提供一些让你心服口服的事实证据,你这个疑神疑鬼的银行家。证据?就跟那些从柯利·格兰特的绿盒子里被盗走,又很快在伍德的房间里被找到的一万美金息息相关。”
“那跟凶杀有什么关系?”我不解地问。
“是这样。对被撬的铁匣所做的观察明确了一点:钱并不是伍德偷的。啊,我听见你嘀咕了,结论下得太轻率了吧?不,一点不轻率。铁匣子两面的锁环被同时扯断,而且是朝同一个方向——匣子的后方扭开的。现在你明白了?”
“不明白。”我老实地承认。
“这很好解释,”埃勒里略带沮丧地说,“若是一般人所为,通常的习惯是用一只手(得力的手)逐一扭开每个锁环,而且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用力,从铁匣子的角度来看,两个锁环被扭动的方向应该是一前一后;以上说的是正常人。而伍德,只有一只手,假若他想打开铁匣,无疑只能先扭开一个锁环,转过来再扭开另一个;所以锁环被扭弯的方向也应该是一前一后。然而我们在现场看到的情形是:两个锁环被扭弯的方向都是向后的。这说明它是被某人用两只手同时向后用力扭断的。所以这不是伍德干的,进而可知钱不是伍德偷的。
“假设是伍德偷了钱,难道他会把那沓钱币随便朝抽屉里一丢,连锁都懒得锁,以致最不经意的巡视都能发现?这只能解释为:假如钱是伍德放在抽屉里的,那么他绝不知道那是偷来的钱;假如钱不是他本人放在那儿的,那就说明有人栽赃他。”
“再回到被撬的铁匣。那上面的锁环是被朝同一个方向扭断的,这说明有人同时用两只手扭开了它。啊,我们看看得到了什么提示?两只同样有力的手!钱匣是铁的,尽管很薄,也总归是金属打造的;即便是常人,用得力的右手(或左手)扭开它也需几分力气;然而这个小偷居然用两只手同时扭开了它。这说明什么?当然,那个小偷是个左右手同样灵活有力的人!是的,是的!我知道,”他瞥了一眼我的嘴唇,似乎想看看有什么反应,接着飞快地继续说下去,“我知道你又要说了,这个结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也许是这样。所以我称它为‘提示’,这么说,你总不会有意见了吧?如果那个贼是个双手同样灵活的人,而谋杀案的凶手巴克·霍恩也是个双枪客……显然是个惊人的巧合,嗯?我完全有理由推断:正是霍恩偷了柯利·格兰特的钱。
“但是霍恩或说是米勒或随便你管他叫什么,干什么要这么做,偷他好朋友儿子的钱?是迫不得已吗?有急需吗?贪婪占了友情的上风?但是看看,如果是霍恩偷了钱,怎么会当天又从伍德的抽屉里冒出来了呢?所以无论怎么解释,霍恩偷钱不是出于贪婪;我想,当时的情形可以很简单地构想出来:伍德察觉出米勒其实就是霍恩,也许还揭穿了他的伪装,并以此相要挟。像伍德那样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怎样?”
“当然是敲诈勒索,借此捞上一笔钱。”我说。
“没错。所以霍恩必须先稳住伍德,然后再设法让他永远闭嘴。他抓住了柯利·格兰特生日庆典上获得遗产的机会,偷了柯利的钱并把它给了伍德。后者根本没有来得及考虑钱会是从柯利那儿偷来的,所以没理由藏起它来,就随随便便放在化妆台的抽屉里了。霍恩知道,等到钱财失窃被发现的时候,伍德已经没命了,而那笔钱无疑会被找回去还给柯利。这样做,除了伍德,谁也不会受到伤害。霍恩多精明!假如他用自己的钱去堵伍德的嘴,那么即便那笔钱同样被发现于伍德的抽屉中,他本人也无法再收回去,因为身为‘米勒’,那笔钱与他必无关系。可是,暂时利用柯利的钱,他本人无须承担任何风险,柯利也不会真的蒙受损失……一切佐证通通指向一个结论——霍恩是唯一的嫌犯。逻辑上他天衣无缝地满足了所有涉案条件。”
“尽管如此,他冒的风险也大得可怕,不是吗?”我说着,打了个冷战,“万一他被人识破身份,那该怎么办?”
“很难说。”埃勒里思索着说,“但是风险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大得可怕。除了伍德,其实只有两个人有可能认出他来,吉特和格兰特,因为他们对他太熟悉了。然而就吉特而言,她很久不在养父身边且常年难得一见,这是她亲口对我说的,也未必认得出;况且即便被她识破,霍恩对女儿的忠诚也完全不必担心。同样,他也可以信赖老友格兰特出于半生的友情也会守口如瓶。事实上我怀疑格兰特在第一桩谋杀发生后不久就对此有所察觉,他也是个非常精明的人物呢。伍德被杀那天的下午,他就似乎因为看见了什么人而变了脸色,活像撞了鬼。我坚信他是看见了米勒的脸,从而意识到米勒就是巴克·霍恩。”
埃勒里重新点燃一支香烟,缓缓地吞云吐雾。“正是两人之间这种深厚而牢固的友情提供给我们一个机会,让已经逃脱在外的米勒,也就是巴克·霍恩自动现身。我知道唯有一件事能把他拉回来:他的好友格兰特或女儿吉特因他的罪行而遭遇危机。”他停了一下,接着说,“我知道这是个邪恶的招数,可是我别无良策。我选择了格兰特,理由是不言而喻的:霍恩他们那一代人把忠诚和友情视为最基本的美德,他不会容许自己坐视无辜的老友成为他的替罪羊的。那么,制造什么样的圈套才显得有理由把格兰特作为两案的嫌犯公然逮捕呢?唯一能促成对他迅速逮捕的因素就是‘有确凿的证据’,而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在他的私人处所搜出凶器。虽然事实上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起码案发时他正站在不符合射击角度的场地中央;但这并不会影响对他的栽赃,因为显然没有任何人正确分析出射击的方向和角度。我想,一旦抓起格兰特,局面会飞速改变。
“无论如何我必须找到那把枪。而我真的找到了——你会说,那是运气使然。其实也并不全仗运气。可以告诉你我的思路。米勒为什么会突然潜逃?当然,他的谋杀计划完成了,必须撤出去寻找未来的出路了。可是米勒并非米勒,而是巴克·霍恩。米勒只是一个虚拟的姓名,代表着一个为特殊目的制造的临时身份。我可怜的老爸还一直为查不出米勒的身世背景而百思不得其解!殊不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背景。我从霍恩的角度设想过:如果米勒失踪了,警方会通缉谁呢?显然是米勒。所以他接下去要做的是:让米勒永远消失,也就是从此不用这个姓名,埋葬这个身份。而警方则永远要寻找这个永远找不到的人。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点创意——让警方认为米勒就是枪杀了霍恩和伍德的凶手,从而致力于永远徒劳无益的搜寻,这样做不仅无害于什么人,而且对自己也非常有利。米勒的消失再伴之以凶器的出现,就足够令警方信服。所以,我推测到米勒,或说是霍恩,一定会把那把枪放在警方发现米勒失踪后必定最先搜查的地方。哪里?两个地方——他旅馆里的房间或者体育馆内的化妆室。我先搜查了化妆室,不出所料,枪果然在那里。
“找到枪之后,就在当天晚上,我亲自——别用那种眼光盯着我!其实我也不自在——我亲自把那支枪悄悄放在格兰特的房间里去了,当然是确定他不在的时候。剩下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把警长领了去,结果发现了凶器,结果格兰特被捕,结果媒体就开始大肆宣扬这一消息,结果,霍恩就现身了,和我估计的一样,不让朋友蒙冤替罪。他重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特意还原成米勒的装扮,为的是让我们领悟他曾经就是米勒。到此结案。”说到这里,埃勒里苦笑了一下,“一个绝美的结局,不是吗?”迪居那给杯子斟满咖啡,我们默默吸饮着,许久无言。
“是很美,”后来我说,“的确惊世骇俗。可是不够完整。你还没有破解开霍恩绝妙的藏枪之谜。”
埃勒里像是被猝然惊醒似的看着我。“哦,那个!”他做了个致歉的手势,“原想放到最后再解释,结果忘了说了。当然,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情节。但终归只是幼稚的把戏。”
我不满地哼了一声。
“哦,真的,j.j.,说出来你就明白了,那真的很简单。最简单的谜往往最难破解。我们的老朋友切斯特顿对此做的心理分析可谓精辟之至!而布朗神父竟然不能在座,真是遗憾……”他笑得前仰后合,“好了,问题是什么呢?那支涉及两桩命案的手枪一直藏在哪里?米勒,或者说霍恩,究竟是怎么办到这一点的——警方穷其全力两次大规模清查都不能找出那玩意儿?
“伍德的案子即出,我第二次拜访了科比少校的放映间,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枝节:我第一次看到的那卷关于霍恩出事当晚现场录制的新闻片原来并不是全部的记录,而只是按固定规格剪接后的成品片,是供剧院放映的‘艺术品’。
“当科比少校把剪裁掉的纪录片接起来放给我看的时候,我才得知原来还有许多细节是我们没有看到过的。
“当然以我们有限的精力和能力也不可能毫无遗漏地捕捉到所有细节。但我还是看到了一个蹊跷的场面:案发后现场各处纷乱的场景中有一组镜头拍下了醉醺醺的小个子牛仔布恩把那些跑得大汗淋漓的马匹牵到场地一角的水槽边饮水。但有一匹马特别倔,死活不肯喝水。布恩可能因为酒醉犯浑,采用了通常忌讳的手段——拼命鞭打那匹马进而强迫它去喝水;这时,突然从牛仔群中跑出一个牛仔,径直闯入了镜头画面,从布恩手里抢过了皮鞭,接着毫不费力地把那匹马抚顺下来。我从布恩口里探出,那个气势汹汹夺走他鞭子又轻而易举安抚好那匹马的牛仔不是别人,正是我们那位朋友——米勒。而那匹马,正是那匹阅历不凡、价值连城、大名鼎鼎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又是谁?巴克·霍恩的爱马!你体会到其中的含义了吗?你看,其一,米勒有能力地迅速使那匹躁动不安的马平静下来,而那匹马又是霍恩的,这就印证了米勒即霍恩的设想;另外,是那匹马与众不同的反应——当所有的马都因剧烈奔跑而饥渴得大肆喝水的时候,它却拒绝喝水,这也使我觉得反常。那么,那个牛仔‘米勒’从场子上直冲过来,究竟想阻止布恩做什么?j.j.?”
“不让他再打那匹马。”我说。
“不对。是想阻止他强迫那匹马喝水。”埃勒里看着我不解的神情笑了,“那把手枪,记得吗,还没有找到。整个体育馆从房顶到地下每一寸都搜遍了,所有场内的人从演员到观众都被搜身搞得几乎要呕吐。就连马身上的套具也全都检查过了,还是一无所获。这不是很奇怪吗?假如说还有什么地方没搜到,那就是那些马本身了。”他停了下来。
我的脑筋受不了了。“我恐怕,”我终于承认,“真的跟不上你的思路了。”
他轻松地摆了摆手。“太不可思议了,嗯?我们来看看这点。那把自动手枪到底会藏在哪儿,有可能不在马的身上,而会在马的体内吗?”
我完全愣住了,朝他大睁着两眼。
“是的,”他咧开嘴笑着说,“其实你已经猜到了。我记得,‘印第安人’不是匹寻常的马。不,绝对不是。布恩,还有吉特,都曾提到过,印第安人是巴克活跃在银幕时代就伴着他的坐骑。现在,正是这匹‘印第安人’拒绝喝水。这顿时让我想起——那个无影无踪的凶器,那支极为小巧、仅有四英寸长的手枪,有可能就含在它的嘴里。”
“天哪,我可想不出这个。”我惊呼道。
“你会明白的,”埃勒里咕哝着说,“从这一结论构想真实的情况其实非常简单。霍恩在杀了他的替身之后,只需稍微欠身,就可以把枪塞到印第安人的嘴里。哦,印第安人无疑知道是谁正骑在它的背上!——那人脸上涂的些许化妆色、染过的头发、变换了的服饰,通通瞒不过感官敏锐得惊人的老马。霍恩要做的,只不过是等待大搜查的结束。因为他确信,印第安人会一直含着那支枪,绝不会张嘴。等大队人马回到位于第十大道的马场,他就能从印第安人的嘴里取出他的枪。这一招果然奏效,所以在第二次杀人之前他毫不犹豫地再次采用了这一手段——同样的枪和同样的藏枪方法。”
“可是,如果印第安人含枪过久,累得再也叼不住它,又会如何?”我问道,“想想看,如果它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枪吐出来,那是多么可怕的情境!”
“我估计不会。如果霍恩已经决定这种藏枪的办法,他肯定有把握印第安人不会让枪掉出来。这个结论还来自另一个自然而然的联想——印第安人是霍恩一手调教出来的,肯定接受过许多特殊的训练,包括含住东西绝不松口的本事。不管霍恩把什么东西放在他的嘴里,没有霍恩本人的命令它是不会张开嘴的。这也使我恍然大悟——为什么霍恩有违于多年的习惯,选择了那么一把点二五口径的小枪作为杀人武器:他需要一件体积最小、重量最轻、又最有杀伤力的手枪。它必须小到可以放进马的口腔。”
埃勒里站起来伸展了一下四肢,打了个哈欠。我仍然疑云缭绕地坐在壁炉前,他低下头来笑嘻嘻地看着我。“又怎么了,愁眉苦脸的?”他问道,“还有事让你这么想不通?”
“太多了。每件事都玄而又玄,虚无缥缈似的。”我抱怨道,“我是说,报纸上的报道只是空洞地叙述经过,对细节缘由似乎无人知晓。我记得几个星期之前才传出了一点消息,那是在霍恩自杀之后……”
“就在这间屋子里,”埃勒里眼神伤感地轻声说道,“好家伙,真是可怕的时刻!我们可怜的迪居那听到消息都昏过去了!迪居那,以后还敢不敢拼命追赶血腥暴力的时髦啦,孩子?”
迪居那的脸有点发白了,他害羞地一笑,走出了房间。
“我想说的是,”我继续亢奋地缠着他,“我到处搜罗消息,可是找不到关于凶杀动机的说辞。”
“啊,动机啊。”埃勒里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接着他快步走到书桌前停住,皱着眉低头望着桌面。
“是啊,动机,”我固执地重复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什么霍恩非得杀掉那个与他合作多年的可怜的替身演员?总得有个理由吧?一个人不会因为觉着好玩就费那么大劲谋划一个那么复杂的杀人计划,而且又冒着险实施那个计划吧?何况据我所知,霍恩也不是疯子。”
“疯子?哦,不,他不疯。”埃勒里突然显得有点难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了,“啊,你看,既然他非得杀什么人不可,那么就会有方法和途径的问题。难道他会公然杀掉替身,接着就坐等自己被捉拿归案、接受审讯以至服刑偿命吗?自卫的本能和避免女儿蒙受羞辱的意识使他必然选择相反的做法。他应该杀掉替身后就自杀吗?不会,理由同上。所以他也不能做此打算,最终绞尽脑汁设计了一条曲折的途径。你可能会说……”
“我是要说。”我狠狠地打断他。
“你要说,他这个计划最终会使他失去作为霍恩的真实身份,这不是很傻吗?但实际上这是否真的很傻?他会损失掉什么?他的钱?他早就把钱从银行里取出来带在身边了;他的事业功名?啊,但那已经是穷途末路,无疑,他对此也看透、服输了;一个多年来执拗地不肯向岁月低头、拒绝臣服于必然衰老命运的老人,现在终于看到了自身的尽头和希望的灭绝,承认自己已经是棵没用的朽木了。格兰特不惜重金协助他东山再起,也只能是一种友好的姿态,于事无补。这里我必须重复一下:他作为巴克·霍恩在公众眼前最后一次出现。
“好处多了,从他的立场来看是这样。他会得到平和的心境,会享受他不可能再失去的顶峰荣誉,会因他的消失给吉特带来丰厚的收益。吉特曾对奎因警官和我说过——霍恩投了十万美元的人寿保险,而吉特是唯一的受益者。现在再看这个事实:他曾经在亨特的赌场受到诱惑,因小试牛刀而债台高筑——欠下四万两千块钱!他如何偿还得起?可是他又必须偿还。他也是个有头有脸的明星。然而事业上财源已尽,手头积蓄又杯水车薪,唯一的可能是卖掉牧场了。但是我估计他舍不得,他要把那座牧场留给吉特。总而言之,他无法脱离这个困境。到了这一步,对他来说真可谓‘生不如死’了——死了比活着值钱得多!所以他让霍恩的身份消失,他那十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就生效了,既够还清赌债(他深信吉特的为人必会使她为他还债),余下的,他知道,还能让吉特得到一个小有保障的生活。如果你相信他面前摆着如此多的难题他还会苟活世上,那就错了。霍恩就是霍恩,他必须死掉——而借助他的替身实现自己的死亡;的确有的是难题要做。”
“是的,是的,”我不耐烦地说,“那些都会是真的,但是你绕开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把话题兜出这么远,你这家伙!你先前说过,‘既然他非得杀什么人不可……’这我可不能苟同!他为什么非得杀什么人?尤其是,为什么非得杀掉他的替身?”
“哦,我想这一定是有原因的。”埃勒里头也没回地说道。
“你想?”我叫道,“你到底知不知道?”
埃勒里转过脸来,我看到他那双眼睛里有种伤感而冷硬的神情。“是的,我知道。但在霍恩亲口告诉我和奎因警官之前,我也一直猜不透……”
“可是那天傍晚,霍恩小姐和柯利也在。”我说。
“霍恩让他们回避了,”他又停了下来说,“他是在朝自己开枪之前说出来的。”
“格兰特知道吗?”我困惑地问,“老格兰特?”
他把烟卷在手指上弹了弹。“格兰特知道。”
我嘀咕着说:“他让女儿避开……嗯,我想,她对他来说意味着一切,而他会尽其所能去保护她——他的养女——保护她的安全,她的名声。不允许对她是他女儿的身份产生任何怀疑,不允许任何人说吉特是个孤儿。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埃勒里沉默了很长时间,以至于我以为他根本没听见我说的话。然后,他大声说:“你觉得新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j.j.怎么样?好像……”
面对我的茫然和胡乱猜测,他又陷入了沉默。
万籁俱寂,那是巴克·霍恩的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