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不掉的母爱
1.是传记,不是故事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有不同。
有的故事富有传奇色彩,高潮迭起,引人入胜;有的故事平淡,无波无澜,枯燥乏味;有的故事幽默,诙谐有趣,叫人发笑,读后却不能给人留下什么;有的故事严肃,寓意深刻,隽永深沉,读后让人回味无穷。
这里要叙述的,是季羡林的故事。这些故事是季羡林一生的足迹,没有任何虚构,完全出自于真实,因此,与其说是故事,还不如把它叫做传记。
怎么来看季羡林的故事呢?
季羡林自己说,自己的一生“没有大激荡,没有大震动,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的经历”。他自己认为,自己的生活,包括治学经验,都是卑之无甚高论的,比较有点价值的,也许是一些近乎怪话的意见。
但是,我们看季羡林的故事,视点截然不同。他丰富的人生经历,是平淡中有传奇,严肃中有幽默,是一个“非凡人”的“非凡经历”。他的一生,历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正好是20世纪的一个缩影。它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本来命中注定要当农民的,然而靠社会的造就,靠自己始终如一的艰苦奋斗,最后成长为一个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大师的艰难历程。成才后的季羡林,不谋名利,用自己的所学报效祖国、报效人民。他一生重精神轻物质,具有典型的东方文化丰富的内涵。
季羡林的故事给人们一个启示:一个普通工人或农民的儿子,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完全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季羡林把自己最重要的经验压缩成两个字,就是“勤奋”。他经常给自己的学生讲鲁迅讲过的一个笑话:一个江湖郎中在市集上大声吆喝,叫卖治臭虫的妙方。有人出钱买了这个郎中的一个纸卷,它是层层用纸严密裹住的,打开一看,里面写着的妙方只有两个字:勤捉。你说它不对吗?不是,它是完全对的,但是说了等于不说。治学靠勤奋,也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人们都知道,灵感这东西不能说没有,但是,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勤奋出灵感。季羡林的故事,无一不在证明着这样一个真理。
季羡林的故事还给人们另一个启示:一个成了名的人,只有不图私利,勤勤恳恳为民族、为社会、为国家尽职尽责,不图回报,才能名垂青史;否则,两眼只盯着钱,争名于朝,逐利于市,即使最终腰缠万贯,也只能是一只空躯壳。所以一个人要把精神世界的超升作为一生永不松懈的奋斗目标。
读季羡林的故事,你会发现,它浓缩的是百年人生,再现的是泰斗风华。
2.命运
当代有很多人热衷于谈命运。
但是,命运到底是有,还是无?是人受命运主宰,还是人能改变命运呢?
有谁真能对此作出回答呢?
孔子,这位齐鲁大地的杰出儿子,就经常矛盾地看待命运。他周游列国,在匡地被困时,明显地表现出相信命运的世界观。面对着困境,孔子相信命运会作出安排,他说:老天若是要消灭文化,那我也不会掌握这些文化了;老天若是不要消灭这些文化,那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司马桓魋要加害于他,他又说:老天造就了我这样的品德,桓魋又能把我怎么样?孔子认为,只有老天是了解他的,所以说:“知我者,其天乎!”这都说明,孔子相信有一个有人格意志的天存在,这个天接近于上帝,能在冥冥中操纵和掌握人类的命运,所以,人不仅要信天,也要信命,因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主张行得通,要听之于命运;主张行不通,也要听之于命运。然而,孔子虽然相信一切都是由天命所决定的,但他并不否定人为努力可以改变命运的安排,因此,人要努力去了解和认识天命,天命并不是绝对不可知的,他自称“五十而知天命”,认为知命对于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作为“至圣先师”的孔子,教给我们的,是对命运的一种矛盾态度。
战国时期山东籍的另一个大思想家,人们把他称之为“亚圣”的孟子,也经常谈命运。在孟子看来,天命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当然也是人类的主宰,人的生死寿夭、富贵贫贱以及仁义礼智的善性,都是天命所赋予的。所以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天命成了最后的决定者,人类所不能为、不能致的一切现象,都可以归之于天命。国君传位给下一代,不是出自于私人的意志,而是出自于天的命令。因此,君臣关系、君民关系都是由天命来决定,而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但是,天不是直接下命令,而是通过行动和事实来显示。那么,人也就可以通过行动和事实来改变命运,所以,孟子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而且,他鼓励人们通过自身,去尽心、知性、知天。可见,孟子对天命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的。他相信命运,但却不放弃个人的主观努力。
中国历史上有的思想家是提倡命定论的,偶因论的倡导者范缜就是著名的代表。范缜是南朝齐梁时河南籍学者,他在南齐竟陵王萧子良西邸,发表反对佛教因果报应的言论,提出了偶因论的思想。因为范缜盛称无佛,反对因果报应,萧子良便质问他:“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范缜的回答是:“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范缜用偶因论驳倒了萧子良的因果报应论,使萧子良无言以对。显然,范缜的偶因论,正是孔子、孟子等儒家天命论的发挥和运用。
如果命定论真能决定人的命运,那么季羡林的命运该是如何呢?
季羡林年轻的时候,曾经相信过命运。在1934年1月24日写成的一篇散文《年》中,在结尾部分说:当我们还没有达到一个目标以前,脚下又正在踏着一块界石的时候,“我们命定的只能向前看,或向后看。向后看,灰蒙蒙,不新奇了。向前看,灰蒙蒙,更不新奇了,然而,我们可以做梦。再要问:我们要做什么样的梦呢?谁知道。——一切都交给命运去安排吧”。但是,后来他对命运的理解似乎更为灵活了,命运、缘分、偶然性、必然性,都有其相通之处了。他说:
缘分一词似乎有点迷信。如果我们换一个词儿,叫做偶然性,似乎就非常妥当了。缘分也罢,偶然性也罢,其背后都有其必然性。
佛家讲因缘,中国老百姓讲缘分。我不是宗教家,但缘分我却是相信的。原因何在呢?原因就是你非信不行。哲学上讲偶然性,你能把偶然性说清楚吗?偶然性其实就是除掉迷信成分的缘分。
这种命运、缘分、偶然性、必然性,被季羡林用几句话就说透了:“按我出生的环境,我本应该终生成为一个贫农。但是造化小儿却偏偏要播弄我,把我播弄成了一个知识分子,从小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中年知识分子,又从中年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老知识分子。”这几句话看来是那么简单,但是,透过季羡林百年的生活历程,我们会看到,一个农民之子、大地之子,是付出了多么艰辛的、始终如一的努力,最后才成为一个名闻遐迩的著名学者的。他的一生,正是凸现了与命运抗争的鲜明主题;他的一生,处处都布满了求索者踽踽前行的足迹。
3.降生
公元1911年,中国农历是辛亥年——猪年。这是中国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清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宣统即位仅三年,便遭到南方各省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激烈反对。这年的春夏之交,两湖地区的革命党人便在积极准备发动推翻满清王朝的武装起义。秋天,起义的条件日臻成熟。9月14日,中部同盟会联合革命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成立了领导起义的联合指挥部,决定在中秋节(10月6日)这一天发动起义。只是因为准备不足,起义日期被推迟。10月9日,革命军参谋长孙武在汉口配制炸药不慎爆炸,起义机密泄露,孙武受伤住院,革命党人或被捕,或逃离。10月10日清晨,被捕的革命党人彭楚藩、刘复基、杨洪胜惨遭杀害,革命形势极端危急。10月10日晚,武昌城内革命党人熊秉坤、金兆龙等四十多名士兵,打死镇压革命党人的反动军官,占领了楚望台军械库,打响了武昌起义的枪声。之后,各省革命党人纷纷起义响应,到11月下旬,在当时全部二十四个省区中,已有陕西等十四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东北三省和直隶等十个省区在名义上还属于清政府统辖,在这十个省区中,山东是先宣告独立,后又取消。革命领袖孙中山结束了十六年流亡生活,于1911年12月25日(农历十一月初六)回到上海,1912年元旦,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这一天是农历辛亥年的十一月十三日。
几乎和辛亥革命从准备到发动的同时,在山东西部清平县(今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季姓家庭一个年轻而贫穷的农村妇女,在经历着怀孕的痛苦。这一年闰六月,夏天长得难耐而可怕。就在最热的闰六月初八日,这位农村妇女分娩成功,顺利地生下一个男孩。这一天是公历1911年8月2日。
男孩出生的这一天,距离辛亥革命爆发的10月10日仅有两个月零八天。而正是由于有了这两个多月的经历,严格说应该是“履历”,季羡林常戏称自己是“满清遗少”。不管怎样,这段履历就使他经历了清朝末年的“末”。但是在当时的临清乡间,人们对这种消息一开始是将信将疑的。他们不知道宣统帝溥仪竟会成为满清王朝的“末代皇帝”。他们甚至对什么是“皇帝”、什么是“朝廷”也并不清楚。因此,乡民们嘴里说起清朝,仍然是肃然起敬地谈论着的北京“朝廷”,而且仿佛皇帝仍然高踞于金銮殿的宝座之上。这也就使小时候的季羡林,并不理解什么是“朝廷”,它是人,还是神?反正是极有权威、极有力量的一种东西。留在他幼小心灵中的清代残影,也不过如此而已。
男孩出生之后十天,叔父家的堂妹紧接着出生,季家是双喜临门,按照当时农村的习惯,男孩被取名为双喜,大名为季宝山。到济南后乳名被简化成喜子,大名改为季羡林。叔父的女儿取名秋妹,这是后话。
季羡林家在官庄村南头。季姓在官庄是小姓,只有几户人家。他们的先祖是春秋时的季文子。官庄周围最大的地方是康庄镇,离官庄很近,是原清平县政府所在地,属原清平县四境中心,地处六路交叉四通八达之衢,是原清平县最富庶的村镇,故名为康庄。而官庄是一个小村,无法与康庄镇相比。季家在官庄又是最贫穷的,用官庄村民们的话来说,连贫农都不是,其地位远在贫农之下。
季羡林的祖父,名字怪怪的,叫季老苔。季老苔兄弟三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足不出县,从来没有离开过清平农村。
过去,在山东农村,为了显示一个家族的势力,往往用大排行。季老苔是官庄的小姓人家,更要借助大排行,以壮自己家族的声势。他兄弟三人共生下十一个儿子,这十一个第二代后辈就实行大排行。季老苔膝下有三子,老大季嗣廉,就是季羡林的生父,在大排行中行七。老二季嗣诚,是季羡林的叔父,在大排行中行九。老三行十一,生下不久,就因为实在无法养活而送了人,连名字还没来得及起,就跟着来领养的人姓了刁。十一个兄弟中的其他六人,则因为家贫而被迫下了关东,后来他们都客死在东北,再也没有返回故乡。
季老苔虽非出身于书香门第,但对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还是颇为了解的。他为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嗣廉、嗣诚,正体现了儒家的道统,也表示出让自己的儿子接续道统的殷殷之心。只是名字虽然起得响亮,但两个孩子命苦,只得生活在官庄的小天地里,无法沾上高雅文化的光。因为家里穷,他们俩经常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肚子里咕咕叫的滋味实在难受,便到村南口大户人家的枣树林子里,捡一些掉在地上的烂枣充饥。
季老苔夫妇年龄还不到五十,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剩下两个儿子,孤苦伶仃,只得寄人篱下。去捡掉在地上的烂枣,就更成为家常便饭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季羡林的父亲和叔父渐渐长大,而日子越发难以忍受。兄弟俩一商量,何不到外头去闯荡一下世界呢?
4.季家的第一个“偶然”
出去闯荡要有路费,可穷得连饭都吃不饱,到哪儿去弄路费呢?
听人说,离清平县最近的大城市是山东省首府济南,那里或许能给人一条活路,而且去济南也是花路费最少的。对,就去济南!
从清平到济南也就有一百多公里旱路,又是一马平川,没有什么难走的山路,兄弟俩几乎没费多大劲,便来到了济南。
可到了济南,问题就来了。两个毛头毛脚的小伙子,纯粹的乡巴佬,到了当时山东最大的城市里,举目无亲,人地两生,也就只有望市兴叹了。他们当时碰到过多少困难,遭受过多少波折,后人谁也不知道。因为碍于面子,父亲和叔父从来也没给孩子们说过。他们觉得太可怕,太悲惨,因此不愿意再揭过去的伤疤,更不愿意让后代人在心中留下那惊心动魄的凄惨阴影。因此这一段历史,对谁也没有讲过。父亲和叔父的善良,于此也可见一斑。
不知熬过了多少个艰难的日子,兄弟俩东奔西跑,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受尽了多少难耐的煎熬。最后,叔父总算在济南立住了脚,虽然哪怕只是像石头缝里的一棵小草,艰难困苦地挣扎着,但总算有了一条生路。为了保险起见,兄弟俩决定,弟弟继续留在济南挣钱,而哥哥则回家务农,弟弟寄点钱接济。
季老苔留下了很少的几亩地,季嗣廉返乡后就靠这一点地来维持生活。生活虽然艰难,但勉强还过得下去。几年后,他娶了媳妇,媳妇姓赵,不是本村的,而是邻村五里长屯的,家境也很穷,连个名字都没起,嫁到季家之后,就成了季赵氏。她后来就是季羡林的母亲。
在济南的季嗣诚,希望有朝一日能混出点名堂来,即使不衣锦还乡,也得让乡亲们刮目相看,为自己的祖宗争一口气!但是,偌大个济南,穷人要混出点名堂来,谈何容易!他虽然尽力挣扎,终于还是在济南失了业。没混出名堂来,不能光宗耀祖,有何脸面回故乡见乡亲呢?
在走投无路之时,季嗣诚想起了闯关东的六个弟兄,他们能去,自己何不也去闯一闯呢?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流落到关东,身上一贫如洗,仅剩下了一元钱。可奇迹就发生在这充满希望的一元钱上。他用这一元钱,买了正在东北上市的湖北水灾赈灾奖券。
当奇迹出现时,季嗣诚简直惊呆了。他竟然中了头彩,一下子,3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到了他的手里。
季家没想到在一夜之间成了暴发户。当用小推车推着这些银子兑换成的制钱回到故乡时,兄弟俩那高兴劲,任是什么笔墨都形容不出来。哥哥拿出一部分银子,买了六十亩带水井的地。为了炫耀财富,他还要盖大房子。一时买不到砖头,他性子又急,于是便想出一个点子,诏告全村:谁愿意拆掉自己的房子,把砖卖给他,他可以付高出几十倍的砖钱。
这真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村子里有些农户贪图卖好价钱,拆掉了自己的房子,砖头被用来盖季家的房子。
这是季家祖祖辈辈以来最气派的时候:东、西、北房各五大间,大门朝东,是一个典型的农村三合大院。这个大院和周围的低泥平顶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按照清平的风俗,在北屋正房屋门的东墙壁上,设了神龛,供奉上了宅神。兄弟俩将东屋作为“配房”,不住人,只作储存室用,有谚说:“有钱不住东厢房,冬不暖,夏不凉。”兄弟俩总算争到了一口气,着实感到神气了。
这成为季家第一次出现的“偶然”,意外之财改变了季家的境遇。哥哥继续留在官庄,守住这十五间大房子和六十亩水浇地,而弟弟有了钱,不再回东北,又到自己已经很熟悉的济南府了。
5.好景不长
钱这东西,是个怪物。有时得来容易,失去也容易。西晋隐士鲁褒说,一旦有了钱,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有“达穷开塞,振贫济乏”的神功,“穷者能使通达,富者能使温暖,贫者能使勇悍”。有了钱,就有了神物,无位而尊,无势而热,宾客辐辏,门常如市。而一旦失去钱,就会使人落魄。《天方夜谭》中有诗说:
我的钱少了
亲友不睬我
我的钱财多
人人亲近我
几许朋友辈
为钱结交我
一旦金钱尽
朋辈撇开我
中外文化背景有差异,但对钱的重视,竟是这样的一致。难怪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人对钱顶礼膜拜,孜孜以求了。
但是,季嗣廉却不像世人那样对钱重视。他不善于聚敛财富,而是仗义疏财。他属于乡村中朱家、郭解一流的人物。朱家是汉初鲁人,郭解是西汉河内轵县(今河南济源)人,俩人均以“任侠”而闻名于世。朱家与汉高祖同时,当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以侠闻。他“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惟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牛。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所以“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郭解则是“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他为人态度温和善良,泛爱众生,帮助和接济陷入穷困潦倒之人,谦虚退让,又不居功自傲。朱家和郭解这般游侠人物,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纳,但当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他俩的事迹在整个鲁西北颇有些影响。季嗣廉虽不能断文识字,但对朱家、郭解故事,却也耳熟能详。他一旦有了钱,便想做这一类游侠式的人物,仗义疏财,忘乎所以。
清平农村有赶集的习惯,一般是五天一个集,没有钱的时候,季嗣廉不敢去赶集,现在手里有了钱,赶集的欲望强烈起来,几乎每集必赶。而一赶集,便显出朱家、郭解的侠客作风。他一时兴起,全席棚里喝酒吃饭的人,也不管是多是少,都请了客,由他来买单。全席棚的人自然都高兴,吃了肉,喝了酒,还不用自己付钱,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这样子,慕季嗣廉之名去赶集的人越来越多,请客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了。从此人称季嗣廉为季七爷。他名震四方,可是,天长日久,这样下去,手中积存的那点银子全部花光了,还欠了人家的钱。没办法,六十亩良田被一亩一亩地卖掉,结果还是还不清债。这又得拆新盖起来的房子。东房和北房都被拆掉,卖了砖瓦,只留下了五间西房。这些砖瓦买进时似黄金,卖出时似粪土。想不到钱这东西能呼之即来,也可以挥之即去。一场春梦终成空,季家重又成了破落户。
季羡林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破落得不像样子了。长大后听叔父说起这段往事,季羡林感到十分可笑。但父亲的这种性格,不能说对季羡林没有影响。后来他到德国留学,有人劝他学保险可以发大财,他对这种赚大钱的行当竟然不屑一顾,这可能就是受到父亲这种性格的影响。
6.多想吃顿“白的”
季羡林开始记事了,家境也变得越来越穷。旧时,山东农村把用小麦面做成的食品称为“面饭”,只要是吃到一次“面饭”,就算是吃到好的了。季羡林在家,一年最多能吃到一两次“面饭”,所以吃顿“白的”面食,便成了他的最大愿望。
那时候,季羡林家里已经从万丈高楼跌落到了平地,只能常年以红高粱饼子为主食,小孩称为吃“红的”,用玉米面做成的黄饼子,也成为珍品。
季羡林在家里很难吃到玉米面饼子。为吃顿玉米面饼子,季羡林还得想点办法。春夏之交,机会来了。那时青草已经长出来,高粱也长高了。他便去割点青草,或劈点高粱叶,当然都不多,送到举人家的二儿子二大爷家里,用一两个叶子喂他的老黄牛,就赖在二大爷家里不肯离开,等着给奖励。最高奖励,就是吃上一顿玉米面饼子,打一打牙祭,这才兴高采烈地离开二大爷家。
在过年时,家里才能偶尔吃到一次“白的”面食,那时的感觉就像吃龙肝凤髓,甜美的滋味似乎永远也赶不走。多么想多吃上一顿“白的”面食啊!
机会终于盼来了。
季羡林的对门邻居家,住着宁大婶和宁大姑,她们和季家来往挺多,也很喜欢季羡林这孩子。夏天麦收完了,她们俩便带小小的季羡林到村外人家收获过的麦田里,去拾一点掉落在地上的麦穗。不知道跑多少趟,积攒多少次,才能堆成一小堆,这时母亲才能勉强用双手搓出点麦粒,磨成白面,让自己的儿子吃上一顿“白的”。善良的母亲坐在旁边,看着自己的儿子狼吞虎咽地吃着“白的”,心里又高兴,又难过,可怜的孩子,只能吃到这么可怜的一点面食,她的眼泪直往肚子里咽。面对着可怜的孩子,母亲自己从来不舍得尝一口。
季羡林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母亲高兴地把麦粒磨成了面粉,因为面少,不值得发酵,当时也不会发酵,就在锅里贴了一些没发酵的死面饼子。吃着这白的死面饼子,季羡林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吃出味道来了。但吃完了饭,感到还不满足,趁母亲不注意,就又偷了一块。吃着吃着,被母亲看到了,赶着要打他。
当时正值盛夏,小季羡林身上赤条条一丝不挂,看到母亲要打,他跑出屋外。房后是一片有苇子的水坑,他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再追,他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儿子在水里笑,母亲站在岸上也笑。
这种如诗如画的风情,每每回忆起来,季羡林总感到回味无穷。
但夏天很快过去,再也没有麦穗可拾了。
季羡林开始动脑筋,要另觅新路了。
季羡林的父亲有一个堂伯父,是一个举人,住在官庄的村北头。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是他,做官最大的也是他,据说做到一个县的教谕,主持过文庙祭祀,传授儒家经典、皇帝训诫,教诲所属生员,在清末是县里有地位的人。他对季羡林一家都很好,在生活方面还接济过他们。可他的家是一个大家庭,人多是非多,也顾不了别人那么多了。
季羡林记事时,举人已经去世。举人的太太,季羡林管她叫奶奶。她是个善良而宽厚的人,自己虽有两个儿子,但却非常喜欢这个本家但不是亲孙子的季羡林。
在三四岁的时候,季羡林的家境异常艰苦。家里连买盐的零钱都没有,只能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成咸水,用来腌咸菜。什么酱油、香油,从来是看不到的,季羡林简直不知这些是何物了。一年到头,吃着红高粱面饼子,就着这种苦涩的咸菜,这就叫生活!
看出大奶奶喜欢自己的门道,季羡林每天一睁眼,起来就往村北头的大奶奶家跑。跑到家门口,大奶奶已经站在那儿等他了。他早早跑来是有所图的,而她则是有所施予的。
季羡林甜脆地叫一声:“奶奶!”奶奶这时开始变戏法,只见她把手一蜷,蜷曲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了。她免不了再逗孙子多叫几声好的,听几声清脆的“奶奶”叫声,心里乐开了花,白面馒头也就递给了小小的季羡林了。
但是,每次他只能吃到半个馒头,没等真正尝到是啥滋味,馒头已不见了。想再吃,没有了。因为这白面馒头是大奶奶的两个儿子特别孝敬她的。虽然他俩已经独立过日子,每家都有几十亩地,但家口多,生活也不算很富裕。孝敬来的白面馒头,大奶奶舍不得都吃了,每天总要省下半个,留给自己喜欢的孙子吃,于是就有了每天早晨这令人激动的一幕。在六岁离开家乡以前,季羡林记忆中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就莫过于吃到这半个白面馒头了。季羡林一生愿吃烤馒头片,这一习惯的形成,就与小时候的这种最高享受有关。
在故乡还有三件事,深深地留在季羡林的记忆之中。这是三件与吃有关的事,至今仍深深地刺伤着他的心。
有一件事发生在一年的中秋节,母亲意外地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她掰了一块给自己的丈夫,剩下的一点给了自己的儿子。季羡林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月饼,他兴冲冲地接到这一小块月饼,就蹲在院里的一块石头边吃起来。月饼太小,他不舍得大口大口地吃,只是一小口一小口,仔细地、慢慢地品尝着月饼的滋味。他觉得月饼可真是神奇的东西,龙肝凤胆也难以比得上的。母亲只是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心爱的儿子,拿着这一小块月饼,大快朵颐似地享受着,她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儿子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只知道母亲一口也没有尝。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也从来没沾过边,都留给儿子吃了。
第二件事是偶尔吃到的一小块牛肚。这是发生在外祖母家的事。一次,季羡林到五里长屯的外祖母家走亲戚。外祖母家的隔壁邻居,是一家卖煮牛肉的小作坊。农村集市上往往有一些不再能役使耕作的老牛,因退役之后已无别的用处,便出卖给屠户。邻居的小作坊就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下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把它杀死,将肉煮烂,然后卖掉赚钱。但是,老牛的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作坊主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作坊主对邻居心肠挺好,碰到这种情况,就告诉四邻:“今天的牛肉你们别买!”邻居们心里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外祖母家也是穷户人家,平常买不起牛肉。外祖母看到外孙来了,又高兴又疼爱,便抱上一个小土罐子,花几个制钱,去买一罐子牛肉汤回来给外孙喝,也算聊胜于无吧。季羡林是第一次喝这么好喝的汤,那肉香真让他陶醉。喝着喝着,突然罐子里多了一块东西,是一小块带进肉汤里的牛肚!这块小牛肚,自然又成了季羡林的专利。他舍不得一口气吃掉,就找了一把生了锈的小铁刀,一星一点地割着吃,慢慢地、仔细地吃,琢磨着其中的滋味。他感到,这一小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第三件事是吃到另一种“黄的”。“黄的”有两种,一种是玉米面、小米面做成的饼子。这种饼子在季羡林家里也不是能经常吃的东西,但相对来说还是有机会吃的。另一种是黍谷做成的黄粘糕,则一年只能见一次。五岁时,为了能多吃一顿玉米面、小米面饼子,季羡林常给二大爷家打牛草。每当他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子,走进二大爷家的大门,便觉得是立了功,“赖”在二大爷家里不走,总能蹭上一顿。年糕——粘糕,就是在二大爷家吃到的,但这种机会很难得,因为只有过年的时候才有这种好吃的东西。季羡林回忆说:
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7.第一个老师和小伙伴们
季羡林家里既非书香门第,家境又十分贫困,但父亲深知文化知识对于后代的重要性。父亲的希望,就寄托在这根独苗苗身上。
大约在四岁到六岁之间,父亲开始让季羡林跟着别人学着认字。
家穷上不起私塾,但邻居家有个把认得几个字的。印象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季羡林清楚地记得,他认识的第一位老师,是本村的马景功先生,“功”字有时也写作“恭”。马姓在官庄是比季姓大的姓氏,但也没有什么富裕人家。这位马老师肚子里大概也没有多少墨水,当时没教给季羡林多少知识,甚至连《千字文》、《百家姓》之类的儿童启蒙读物,也没有教过。大概只不过教给他几个字罢了。因为自己的家徒有四壁,在家里既没有一本书,也没有见过带字的什么纸条子,认得的几个字,全是来自马老师。就是教了这几个字,马景功的名字在季羡林脑海里永志不忘。
没有机会进私塾,没有同窗好友。但季羡林有两个很要好的小伙伴,是邻居家的孩子。他俩一个叫杨狗,一个叫哑吧小。杨狗是小名,即是乳名。山东农村起乳名,男孩有以属相干支起的,如小虎、小狗之类。杨狗比季羡林大一岁,是1910年生人,这年农历是庚戌年——狗年,所以名字中有狗字。哑吧小姓甚名谁,已无法确知,只知道因为他是哑巴的儿子,便给了他这么一个诨号。
那时候,三个孩子家里虽然都很穷,但因为年龄小,从来不知什么叫愁苦。夏天来了,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他们经常光着屁股在一起玩,在村南头屋后的水坑里凫水,捉知了,摸虾,打枣,不见不散,几乎天天都泡在一起玩。
杨狗一直活到上世纪80年代,去世之前仍然是一字不识的文盲。季羡林经常捎点钱接济他。哑巴小听说后来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功夫,蹿房越脊,飞檐走壁,还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身子悬空,围绕着大殿走上一遭。他杀富济贫,颇有点子英雄气概。有一次被官府捉住,在十冬腊月天里,被剥光了衣服,赤身露体,再浇上凉水,捆起来,倒挂在梁上,一夜下来,竟然还能活着。哑巴小虽然没有文化,但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所以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这样一个讲义气的绿林英雄,最后还是被杀掉了。直到今天,每当季羡林想到一个光着屁股一起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还颇有点骄傲自豪之感。
童年的小伙伴,是值得回忆的。
8.母亲的面影
六岁以前,季羡林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和同龄的其他孩子一样,小季羡林在母亲跟前撒娇、淘气,有时也难免遭到母亲的怒嗔,但这正是母爱的另一方面表现。
夏天,黄昏时节。
小小的季羡林耐不住黄昏的寂寞,常出去走走。
屋后面是一个大苇坑,汪洋一片水,差不多有一个小湖那样大。坑里丛生着芦苇,郁郁葱葱,密不透风。夏末,芦苇都顶着白茸茸的小花,望过去,像一片银海。芦苇的稀疏处,能看到碧绿的水面。
季羡林经常在黄昏独自坐在这水边的芦花丛里,欣赏着水面反射的静静的清光。不时地,有一两条小鱼冲出水面,唼喋着,嬉戏在水面。一时兴起,自然要下水洗洗澡,那惬意的劲儿,自不用说了。
早晨,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水面还在闪着蓝黑色的光,显不出碧深的静美。季羡林经常早早起来,就沿着这水坑走去,很小心地向浅滩边上的水里看去。偶尔会看到,暗黑的水面下,有个什么东西在发着白色的微弱亮光,伸手下去一摸,是一个又白又大的鸭蛋。兴冲冲地拿给母亲看,母亲的微笑在童稚的心灵里开成了一朵花。
有时候,季羡林也淘气。母亲被逼急了,就跟在后面追着打。季羡林有的是对付母亲的办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赶快跳下水坑,站在水里,回头对着站在岸上的母亲。无可奈何的母亲,却因了孩子这过分顽皮的举动被逗笑了。母亲在岸上笑,儿子在水里也笑,矛盾于是化解,母子又重归于好了。
初秋,庄稼开始熟了。一望无际的鲁西大平原上,谷子黄,高粱红。玉米啦,黄豆啦,绿豆啦,也都报告着丰收的喜悦。
五六岁的季羡林最喜欢走进高粱地,他感到高粱很神奇,高粱比他的身体要高出一倍多,走进高粱地,便有如同走进大森林的感觉。透过密叶的间隙,才能看到上面的蓝天。每天早晨,朝露还未退去,季羡林便来到高粱地里,来劈高粱叶子。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珍珠闪着淡白的光。有的大水珠,还能照出自己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有点变形的面影,小小的他,自然感到又新鲜,又有趣。
老玉米也长得比季羡林高得多,踮起脚尖,才能掰到棒子。
黄豆和绿豆都比小孩矮,所以季羡林也喜欢在黄豆地、绿豆地里走。走在里面,他觉得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一种趾高气扬之感。
他喜欢在豆子地里帮助大人干点活。那时候,他总是缠着母亲,母亲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午饭以前,母亲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回去煮午饭吃。季羡林也跟着母亲来到地里,正午时光,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也爬到豆枝上去,纵声欢唱着。空气中还飘拂着一股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香。太阳晒在身上,热自然还有一点,但已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反而会给人一种暖烘烘怪舒服的感觉。
跟在母亲身后,季羡林的兴致非常高。他跑来跑去,欢呼雀跃。一会儿,捉住一只蚱蜢,赶快拿给母亲看;一会儿,掐到一朵野花,也赶快拿给母亲看。玉米棒子上长个乌霉,他感到奇怪,一定要问母亲个究竟。有的豆荚长得又短又粗,也要向母亲追问原因。对这段生活,季羡林后来回忆说:
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里已经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妙,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后来,离开了母亲,但母亲的面影和这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时时出现在眼前。公共汽车上,偶尔发现老妇人一双长满老茧的手,马上会想到母亲的手,母亲的面影也就同时出现在面前。虽然只有六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母亲的面影却是终生都不会忘记的。
9.难忘母爱
六岁离开家之后,虽然也有回去看望母亲的时候,但都住不了多长时间。
1933年初秋,离开母亲17年,距离最后一次见到母亲也有8年,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季羡林突然接到母亲逝世的噩耗。
在火车里闷了一天,在长途汽车里又颠荡了一天,季羡林回到了八年多未曾回过的故乡。
踏上故乡的土地,路边的树丛里虽然还残留着一点浮翠,他已经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淡远的长天下,一片凄凉的黄雾。从远处一看到在烟云笼罩下的小村,忽然想到死去的母亲,就躺在这烟云里的某一个角落里,便感到有一团烈焰在心里烧着,又感到好像严冬里的厚冰堆积在心头。
他迷惘地撞进了自己的家,一切都在泪光里浮动。在寂寞冷落的屋子里,墙上满布着灰尘和蛛网,正中放着一个大而黑的棺材。棺材装走了母亲,也装走了季羡林的希望和幻影。
在母亲死后不到一年,季羡林不无悲凉地写道:
母亲的死使我对一切都灰心。以前也曾自己吹起过幻影:怎样在十几年的漂泊生活以后,回到故乡来,听到母亲的一声含着温热的呼唤,仿佛饮一杯甘露似地,给疲惫的心加一点生气,然后再冲到人世里去。现在这幻影终于证实了是个幻影。……屋外是一个用黄土堆成的墙围绕着的天井。墙上已经有了几处倾地的缺口,上面长着乱草。从缺口里看出去是另一片黄土的墙,黄土的屋顶,黄土的街道,接连着枣树林里的一片淡淡的还残留着点绿色的黄雾,枣林的上面是初秋阴沉的也有点黄色的长天。我的心也像这许多黄的东西一样地黄,也一样地深沉。一个丢掉希望和幻影的人,不也正该丢掉生趣吗?
悲凉侵袭着这个年轻人的心,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虽然像黄土一样的黄,却不能像黄土一样的安定。他被圈在一个小小的天井里:天井的四周,都栽满了树,榆树最多,也有桃树和梨树。他凝望着这些树,每棵树上几乎都有母亲修剪、砍伐过的刀痕。在被油烟熏黑了的小厨房里,母亲生前吃剩的半个茄子、半棵葱,还在厨子上摆着。母亲用过的碗筷、手巾,依然还印有母亲的手泽和口泽。地面上,每块砖上几乎都印有母亲的足印。现在却人去屋空了,他所能看到的,只是母亲躺在棺材里。看不到,再也看不到母亲的身影会在榆树和桃树中间,会在这砖上,会在这黄的墙、黄的枣林、黄的长天之下游动了。
夜晚,季羡林枕着母亲枕过的枕头,思想着母亲怎样在这枕头上想着自己的儿子,怎样在这枕头上流着泪水。他再也止不住,枕着这枕头,流着泪。怎么也睡不着,朦胧中,看到淡淡的月光从门缝里流进来,黑漆的棺材上反射出丝丝清光。
终于这一天到了,这是乡间阴阳先生按照天干地支找出的所谓“好日子”的一天。从早晨开始,季羡林就穿上了白布孝衫,听着一个人的暗示。暗示他哭,他就跪在地上冲着棺材嚎啕地哭上一阵;正哭得淋漓的时候,又暗示他停止,他也只能顺从地收了眼泪。就这样,不知循环多少次,被一个人牵着东走西走,跪下又站起,站起又跪下,一直弄到莫名其妙,不知该是站起,还是跪下,终于看到有十几个人去抬母亲的棺材了。
跟着棺材,沿着水坑,走过了一段长长的路,到了墓地。在墓地,又被人拖着转了几个圈子,不知道怎的脑筋里一闪,又给人拖到家里来了。
母亲活着时,不在身边;母亲去世,总算赶回来为母亲送了葬。季羡林似乎得到了一点安慰。
后来,季羡林就是到德国留学,也时常在夜里梦到母亲,哭着醒来。经常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听别人告诉他,母亲说过一句话:“要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拼了命也不放那孩子走!”这一句不是他亲耳听到的话,终生都回荡在他的耳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这句话里,季羡林领悟出:母爱是一种最无私的爱,他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享受到这种永远抹不掉的母爱,享受到人世间这最真挚的爱。
二、故乡童趣
1.运河文化的产儿——临清
季羡林的故乡,是一望无际的鲁西北平原。这是鲁西和鲁北两个平原的总称,在改革开放以前,这里通称为“北三区”,即聊城、惠民、德州,是过去山东最贫困的三个地区。聊城和德州地区的全部,都是鲁西北平原。鲁西平原,西以黄河与河南省相接,南以省界与河南、安徽、江苏三省为邻,东以东平湖和南四湖为界。鲁北平原,北与河北省接壤,南以小清河和鲁中南的山地为界。
鲁北平原是华北凹陷区的一部分,鲁西平原是鲁西隆起区的一部分,从大地构造来说,属于中朝准地台。整个平原的基底由古生界变质岩和古生界、中生界的沉积岩构成,上覆新生界的沉积层。在新生代喜马拉雅运动早期,平原区的差异性断陷沉降加强,到第四纪的中晚期,由于接受黄河冲积物沉积,形成平原。平原内,地貌主要由河成高地、河间洼地和微斜平地组成。近代黄河已成地上河。
鲁西北平原属温带季风气候,大陆性气候非常明显,冬季寒冷,夏季炎热。降雨集中在夏季,常发生春秋旱、夏涝的现象。区内土壤以潮土、盐化潮土和盐土为主,土地的利用主要是耕地,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棉花为主,也出产大枣、苹果、梨和柿子等干鲜果品。
京杭大运河由北向南,穿越了鲁西北平原。
今日临清市,就是这个平原的一部分。
临清市地处鲁西北平原的西部,在山东省的西北部,西以卫运河为界,与河北省的临西县隔河相望。临清的得名,因城临漳卫河,而漳卫河在战国时为清河段,魏晋时至沧州段也仍叫清河,所以是以临近古清河而得名的。京杭大运河开通后,天津至临清段为南运河,又称卫漕,其中德州至临清段即今之漳卫河,又称卫运河。隋代称永济渠,唐、宋时称御河,元、明、清称卫河。1949年因漳河与卫河合流,故改称今名。
从历史上看,临清在战国时为贝丘邑地,西汉置贝丘、厝两县(今为临清市境内东半部),属冀州的清河郡(国),又置清渊县(今临清市境内西南部)。东汉时,改厝县为甘陵县,西晋改为清河县。后赵时,析清渊县置临清县,治所在今河北临西县,但不久即废,这是历史上临清作为地名第一次出现。北魏时复置临清县。隋代在原贝丘地置清平县。金将临清县治所迁往曹仁镇。明迁往今治所,并升为临清州,属东昌府。1958年撤县入市,不久废市复县。1984年撤县复市,包括原临清运河东部和清平县一部分。原临清运河以西为今河北省临西县,清平县另一部分划入山东省高唐县。
临清市属于鲁西北平原,但气候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区,与整个平原的温带季风气候有别。农作物有棉花、小麦、玉米、枣等。有临清三件宝之说:哈达、枣脯、千张袄;另一说是:瓜干、熏枣、千张袄。哈达在过去是藏传佛教喇嘛从运河北上至临清买了以后到北京献给朝廷的。今天西藏喜欢用的哈达,仍是临清生产的。瓜干是临清晒的一种黄瓜干(青瓜),冬天向朝廷进贡用的。千张袄在临清有悠久的历史。过去,口外羊毛多在临清加工,珍贵的毛皮在京师颇有名气。毛皮作坊老板为了省钱,把加工毛皮的边角料,论斤秤给工人作工资,巧手工人用这些边角料,分门别类,一块块拼凑成大块皮毛,再做成羊皮袄,竟像珍贵毛皮一样有名气,遂使临清“千张袄”名闻遐迩。熏枣又叫进京枣脯,用临清特产圆铃大枣作原料,经去核、晾晒、糖水浸泡、煮腌、烘干、熏硫等工序,制成呈紫红色的枣脯,韧性适中,枣香浓郁,至今仍畅销国内外。
临清自古就是鲁西北文化经济重镇,流风余韵,光耀齐鲁。虽经时移世变,津浦路开通,运河被废弃,对临清经济文化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有一蹶不振之势。但是,文化命脉,却从未中断。
临清是典型的运河文化的产儿,处处充满运河文化的气息。最具典型意义的运河文化表现有临清的茶馆、舍利宝塔、清真寺、鳌头矶和东郊孤松等。
临清茶馆是靠大运河的传播才繁荣起来的。临清的茶馆遍布全市,连偏远地方的路边都有茶馆,备茶并兼卖方便食品,临清人叫做茶食点。百姓家日常饮茶也极为普遍,有一日三茶的习惯。早茶是免不了的,午后的一壶茶叫“除腻茶”,晚饭后则喝“夜茶”。过去有钱人到茶馆喝茶,什么大宁寺、竹竿巷、养济院、二闸口、浮桥口、碧霞宫,都是阔气人的去处。茶馆里,店家备有从茶庄买来的份茶,每份约有六分之一小两,沏好后,还把包茶的纸卡挂在壶嘴上,以示茶品高低。请人喝茶,还有礼仪讲究,斟过茶后,要把壶嘴朝向空座,如果座位都是满的,壶嘴必须朝向主人自己,否则便是失礼。茶叶的产地,多是安徽、福建,从运河北运过来的。
在临清市区往北二公里多的地方,紧靠漳卫河右岸原永寿寺旧址南边,有一座远近闻名的舍利宝塔。该宝塔建于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重修。塔有九层,高六十多米,底座八面围长近四十米,为石砌基座,二层以上是条砖结构,白灰勾缝。向南的门楣上有四个石刻大字“舍利宝塔”,系郡人进士按察使王成德所题。塔外檐青砖斗拱,八百檐下都刻有“阿弥陀佛”四字,塔内六至八层内壁各有造像。宝塔通体呈不明显锥形,整个建筑淳厚大方,巍峨壮观。
临清清真北寺位于市区西北部漳卫河东岸,俗称北礼拜寺,也叫洪家寺,是全国著名的清真寺。该寺始建年代不详,明嘉靖、清嘉庆年间两次重修。该寺建筑风格独特,建筑群由礼拜殿、望月楼、讲堂、沐浴室等构成。殿顶覆盖绿色琉璃瓦,脊部置有三个大的桃形空心铜顶。殿堂隆起,飞檐四出,殿内有明代珍贵壁画,雕梁画柱,精工细作。整个群落既有中国古代庙宇的特点,又具有浓重的伊斯兰风格,加之院内古柏参天,更显庄严肃穆。临清的回民,多是沿京杭大运河从杭州北上的,后来长期定居下来。
鳌头矶位于市区小运河(即汶河)的分叉处,建于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以前,据旧《临清县志》记载:“鳌头矶在鳌背桥西南数十步,中州起处砌以石,如鳌头突出,筑观音阁于其上,旧闸、新闸各二,分左右如鳌足,而广济桥尾其后,明知州马纶题曰鳌头矶。”这是一个小型建筑群,呈四合院,北殿称李公祠,西殿称吕祖堂,南楼称登瀛楼,东楼称观音阁。观音阁下一通院门洞上,有石刻“独占”二字。方形阁楼,四挑飞檐,落地木隔,玲珑小巧,别具一格,是有名的“鳌矶凝秀”之所在,明大学士李东阳过此曾题诗:
十里人家两岸分,
层楼高栋入青云,
官船贾舶纷纷过,
击鼓鸣锣处处闻。
至于东郊孤松,更是南北文化融合的象征,有着丰厚的文化意蕴。
2.五样松的骄傲
在临清市往东二公里多的地方,有一个陈坟村,在村东北头陈氏先祖的坟内,有一棵松树,临清人称之为“东郊孤松”。树高二十余米,树围六米,松子有檀香味,木质呈紫色,树枝、叶片颜色、形态不一,有五样之多,所以人们也把它叫做“五样松”。
相传这棵树是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所植。陈坟村陈氏族人中有一位在京都任锦衣卫,是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的出入仪仗,又是皇帝的耳目与爪牙。此人从江南采来桧树树苗五种,拧为一体,植于花盆中,随漕船运回,后来花盆长不下了,植于其先祖坟前,长成大树。这棵树的奇特之处,不仅在于树上有五种不同的叶子,还在于它遭过两次大火,却依然枝叶繁茂。第一次大火是1943年,树干遭火焚,三日之后方息,树干里成了空洞。1969年又遭火焚,人们赶来扑火,费了好大劲,竟没有扑灭,连烧数十日。有人想出一个办法,用湿泥巴从树下的空洞里往上糊,这才把火熄灭。它居然安然度过了这两场大灾难,成活至今。火烧的痕迹赫然犹在,却仍然是枝繁叶茂,黛色逼人,树的尖顶直刺蔚蓝的长天。
对这样一棵饱经沧桑的老寿星,季羡林小时候不知道,上世纪80年代他回故乡时,才得以在树前驻足。他站在树下,展开了丰富的想象:
我的眼前一晃,我恍惚看到,这个老寿星长着五种不同的叶子,猛然长了起来,长到我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一个枝子直通到本县的首府临清,一个枝子直通到本地区的首府聊城,一个枝子直通到山东的省府济南,一个枝子直通到中国的首都北京,还剩下一个枝子,右边担着初升的太阳,左边担着初升的月亮,顶与泰山齐高,根与黄河并长。因此它才能历千年而不衰,经百代而常在。时光的流逝,季候的变换,夏日的炎阳,冬天的霜霰,在它身上当然留下了痕迹。然而不管是春秋,还是冬夏,它永远苍翠,一点没有变化。看到它的人,都会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无穷的精力在心里汹涌,傲然面对一切的挑战。
矗立的五样松,就这样叙说着临清的过去,注视着临清的未来。没有运河,也就没有这棵五样松,它同样是运河文化的象征。
3.临清的历史文化名人和风土人情
临清虽在运河边上,但过去的文化并不发达。季羡林说过:
姑且不从全中国来看吧,就是从山东全省来看,我们地区(指聊城地区)也不是文化发达的地区。清朝初年,聊城出过一个姓傅的状元,后来还当上了宰相。但那已是过去的“光荣”,现在早已暗淡,连这位状元公的名字知道的人也不多了。也曾有过一个海源阁,藏善本书,名闻海内外,而今也已荡为荒烟蔓草,只能供人凭吊了。
姓傅的状元,是傅以渐(1609—1665)。他是聊城人,字于磬。清顺治年间(1644—1661)进士,由弘文院修撰累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兼领兵部尚书,先后充《明史》、《清太宗实录》纂修,任《清太祖圣训》、《清太宗圣训》总裁,又奉命与曹本荣合著《周易通注》。傅以渐是聊城的名人,在临清也有影响,而海源阁虽是中国近代最著名的四大私人藏书楼,但却在聊城而不在临清。
临清的历史文化名人,一为谢榛,一为王成德。
谢榛(1495—1575),字茂秦,号四溟山人,又号脱屣山人,不仕以终身。他眇一目,勤奋好学,十六岁就能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又折节读书,刻意为诗,有闻于京师。李攀龙、王世贞辈结社,他以布衣为长,李攀龙位次之。后与李攀龙互相诘责,李贻书与他绝交,削其名于后七子之列。但他游道日广,大河南北皆称谢榛先生。他论诗主取李白、杜甫之长,说:“取李、杜十四家最胜者,熟读之以会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得此三要,则浩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也。”他强调兴趣与超悟,其称诗指要,被时人心师其言。他为后人留下了论诗著作《四溟诗话》(亦名《诗家直说》)四卷、诗文集《四溟山人集》十卷。其诗作以近体为胜,精洁端凝,功力深厚,句响而字稳,在清简秀润之中不乏苍茫沉涵之深蕴。而古体诗也不乏佳作,笔力雄健,气势驰骋,神采飞动,颇具盛唐浑沦高华的气象。因此他对临清的影响甚大。
王成德(1544—1614),字行之。明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授户部主事,官至按察使。他后来在山西任按察使,名气不算很大。
明代大学士李东阳从湖南老家北上去京师,在临清住过一段时间,并写了一些诗作,除上面一首写鳌头矶的之外,还有一首,是他写的《临清二绝》之一:
折岸惊流此地回,
涛声日夜响春雷。
城中烟火千家集,
江上帆樯万斛来。
大运河流经临清城下,飞流转折,直向东南,惊涛拍岸,日夜轰鸣如春雷。这里在明代船舶密集,商贾云集,市场繁荣。李东阳咏临清的诗作,至今仍在临清人中传颂。
临清近代的闻人是抗日救国将领张自忠。张自忠(1890—1940),字荩忱,曾在冯玉祥部中任职,后担任过张家口警备司令、天津市市长。抗日战争中率部在山东台儿庄与日军血战,为抗日战争立下丰功伟绩,1940年5月在襄河南岸南瓜店前线指挥作战时,不幸牺牲。他永远是临清人民、山东人民、全中国人民的骄傲。
临清的其他历史人物,有北魏大臣傅永、房亮、傅竖眼、崔休,唐名僧德美、大臣路敬淳、路敬潜、宰相崔彦昭,后梁将领张归霸、张归弁、张归厚,五代将领王彦超,明官员张鸣凤、大臣阎闳、周朝瑞、左良玉、左梦庚、张振秀、市民运动领袖王朝佐,清大臣汪灏、徐延旭、徐坊、文人王霈,近人高僧释海隆等人。其中王朝佐杀富济贫,临刑时神色自若。周朝瑞身为大臣,上疏多斥宦官为非,忤魏忠贤,与同事杨涟等五人被逮系诏狱,为著名的“六君子”之一,被毙于狱中,他们都在临清留有美名。而清大臣汪灏有著作《倚云阁诗集》,为王士祯所推重,被收入《四库全书》。王霈也一生好诗文,著有《痴云诗草》。他们都是临清人中的佼佼者。
其他历史文化名人如吕才、武训、傅斯年都属于聊城市人,武训在临清创办过御史巷义塾,对临清有过贡献,但他们都不是临清人。
临清因为是运河文化的产儿,所以其风土人情带有浓厚的运河文化的特点,受南北漕运影响,与山东其他地方多有不同。如在临清,过去有一个竹竿巷,经营江南出产的竹编器具,街面上开设的茶馆,其格局和卖茶、饮茶的风俗也与江南茶馆大致相同。清代临清港、阳谷县张秋镇,是黄河以北的京杭大运河上最繁荣的码头,与江南杭州、苏州齐名,河上常唱的谚谣说:“南有苏杭,北有临张。”
临清饮食风俗也常有文化融合的特点,回、汉两族的生活习俗都有。
临清的风味小吃,有御史巷锅饼,以厚、重闻名,以至于当地的歇后语说:“御史巷的锅饼——吃不透。”汉族吃的烧饼夹肉,是用肉摊卖的熟肉切末,由烧饼铺厨师在烧饼上切口、夹肉,即烤即食,俗称“等烧饼”。烧麦与煎包是临清人爱吃的食物,尹家阁村聚隆号肉铺制成的“下凡肉”,风味独特,闻名于运河南北各地。聊城地方名菜糖酥鱼、清蒸白鱼(又称八味白鱼)、涮羊肉、空心琉璃丸子,都在临清有知名度,但临清独有的是著名的“临清汤”,有木耳汤、海米汤、干贝汤、鱿鱼汤、鸡腰汤、肉丝汤、果子汤等一百多种,最有名的是“对鱼汤”。临清人在祝寿时还要喝长命汤。
临清的其他风俗,行骑毛驴,驴有黑、褐、灰白、乌各色,以黑驴为有力,其中粉鼻、粉眼、粉蹄的尤讨人喜。平时走亲串友,捎上个麻袋或被褥,即能骑行,远行则要装鞍辔坠镫。婚俗过去喜早婚,男十五六岁即娶,女长于男,有的甚至十岁娶二十岁之妇。婚后二三年内不生孩子,就要去祈子。城区多在正月十六日,农村多在四月初八日,到奶奶庙里跪在送生奶奶前,用红线拴住泥娃娃的脖子,口里念:“有福的小子跟娘来,没福的小子坐庙台,姑家姥家都不去,跟着亲娘回家来。”然后用红包袱包好娃娃,抱回家放到炕头的窗窝里,一日三餐饭食供奉。如碰巧生子,要给庙里丰厚的报酬。
民间说唱乐调在临清很受欢迎。临清时调也叫丝调,曲调有雁鹅调、靠山调、英雄调、鸳鸯调、平调,小曲则流行山西五更、伤心调等。
在衣着方面,临清过去流行长衫,俗称大褂、长袍,这本是知识分子和商人的日常服装,一般临清人在交际场合也偶尔穿着,解放后已不再时兴。现在临清人保留的习惯是以毛巾包头。中老年用白毛巾简单地系结于脑后,青年农民则常卷结于额前,俗称“英雄巾”。据说此种风俗源于赶车人,车夫用蓝布作头巾,既可防风沙、雨雪,又可揩汗,有多种用途,后来相沿成习,以毛巾代蓝布。这一风俗与河北一带农村一样。
4.这里的黄昏真像一首诗
季羡林在临清只呆了六年,到底在临清受过多少文化方面的熏陶,无法说清楚。留在他心目中的印象,是故乡的姣好,还有故乡的贫穷。
小时候,季羡林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他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
在故乡里望月,他从来不同山联系。苏轼所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他无法想象的。
官庄虽是个小村,但有很多湖坑水湾,几个大苇坑几乎占了小村面积的一半。在季羡林这个小孩子眼中,这些苇坑虽不能像洞庭湖“八月湖水平”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烟波浩渺之势。
到了夏天,黄昏以后,季羡林便来到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
有时候,他常常待在自家的天井里等候黄昏的来临。
他坐在很矮的小凳上,看墙角里渐渐暗了下来,四周的白墙上,也布上了一层淡淡的黑影。幽暗中,夜来香的花香一阵阵地沁入他的心田。天空里不时地有蝙蝠在飞着,嬉戏着。屋檐角上的蜘蛛网,映着灰白的天空。朦胧中,网上的线索和粘在上面的小生物,依稀可见,在不经意的时候,蓦地再一抬头,暗灰的天空里已经嵌上闪着眼的小星了。
有时候,季羡林也和小伙伴们在村外玩。古柳下面,点上一堆篝火,然后将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都往火堆上飞落。白天常用嚼烂的麦粒做成的粘筋去粘知了,可比晚上用火堆吸引难得多了。为此,小季羡林天天盼望着黄昏早早来临,一到晚上,便玩这种游戏,经常是乐此不疲。
到更晚一点的时候,季羡林便常走到苇坑边上,抬头去看那晴空中的一轮明月,只见那月亮清光四溢,与苇坑水中的那个月亮正好相映成趣。他当时还没背过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也没背过秦观的“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也没背过欧阳修的“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千种花”和郑板桥的“夜深更饮秋潭水,带月连星舀一瓢”,自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但他仍然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流连忘返,玩很久才回家睡觉。梦中,他还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后来,季羡林到过几十个国家,看到过许许多多的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上,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他都观赏过月亮。这些月亮虽然都美妙绝伦,但是,看到它们,他立刻想到故乡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他都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他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他离开自己的故乡多少万里,他的心一想到这轮小月亮,就飞回到了故乡。他在心中默念着: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
在冬天里,家中天井里满铺着白雪。季羡林常蜷伏在屋子里。当他看到,白色的窗户纸渐渐灰了起来,炉子里的火焰渐渐红起来、亮起来的时候,他也就知道:这不是黄昏了。这时,他常从风门的缝里望出去:灰白的天空,灰白的盖着雪的屋顶。半弯惨淡的凉月印在天上,虽然有点凄凉,但仍掩不了黄昏的美丽。
所以,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季羡林都忘不了对黄昏的赞美:
(黄昏)漫过了大平原,大草原,留下了一层阴影;漫过了大森林,留下了一片阴郁的黑暗;漫过了小溪,把深灰的暮色溶入琮琤的水声里,水面在阒静里透着微明;漫过了山顶,留给它们星的光和月的光;漫过了小村,留下了苍茫的暮烟……给每个墙角扯下了一片,给每个蜘蛛网网住了一把。……
在门外,它却不管人们关心不关心,寂寞地,冷落地,替他们安排好了一个幻变的又充满了诗意的童话般的世界,朦胧,微明,正像反射在镜子里的影子,它给一切东西涂上银灰的梦的色彩。牛乳色的空气仿佛真牛乳似地凝结起来。但似乎又在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流动着。它带来了阒静,你听:一切静静的,像下着大雪的中夜。但是死寂吗?却并不,再比现在沉默一点,也会变成坟墓般地死寂。仿佛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优美的轻适的阒静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压在人们的心头,灰的天空像一张薄幕;树木,房屋,烟纹,云缕,都像一张张的剪影,静静地贴在这幕上。这里,那里,点缀着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美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只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之不足,只能赞叹。
真的,季羡林的故乡的黄昏,简直就是一首诗!
5.听老牛喘气,看洞里的兔子
季羡林常说:我是地之子,我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故乡的黄昏那么优美,故乡的平原那么辽阔,故乡童趣永远让他回味无穷!
单说这乡间的路,就有说不尽的乐趣。小时候的季羡林,一边走在乡村的路上,一边欣赏着似水的流云笼罩着远村,欣赏着金海似的麦浪。后来,他走过其他许许多多的路,看红的梅,白的雪,潋滟的流水,十里谡谡的松壑,死人的蜡黄的面色,小孩充满了生命力的踊跃。在这许许多多的路上,他接触到种种面影,熟悉的,不熟悉的,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走着的时候,蓦地成轻烟,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储在他的记忆里。有的则干脆被埋在回忆的暗陬里,忘了。只有这故乡村间的小路,是他永远永远也不能忘的。这种体会,没有乡情的人,是断断不能有的。
故乡的秋,是更有韵味的。季羡林小时候常喜欢走到场院里去。豆子、谷子、高粱已经熟透,都从田地里用牛车拖了回来,堆成一个个小山似的垛。谷子堆,黄黄的;高粱堆,红红的;豆子堆,褐褐的;豆荚在日光下毕剥的炸裂着。周围是飘浮着云烟的田野,屋后的水坑里,是银白的一片秋芦。一切都充满了静态的美。
谷穗摊在场院里晒干了,老牛拖着石碌碡,在谷场上转,有节奏地左右摆动着头。毛驴也摇着耳朵,在拉着车走。中午小憩时,老牛被拴到柳树下,稍一沉心,仿佛能听到老牛的喘气声。柳树上的蝉,曳长了声在鸣着。风从刚刚割净了庄稼的田地里吹了过来,带着泥土的香味。一切似乎又都充满了流动的美。
过午时分,季羡林常沿着屋后的大坑去踱步,看银色的芦花在阳光里闪着光,看天上的流云,看流云倒在水中的影子。芦花流着银光,水面上反射着青光,夕阳的残辉照在树梢上发着金光。一切都沉默。夏花之绚烂,秋叶之静美,均在这里达到了和谐。
季羡林的童趣,在兔子身上得到更为淋漓尽致的发挥。
他清楚地记得,故乡官庄的许多人家里,都养着一窝兔子,而唯独他家里没有。越是自家没有的东西,就越感到新奇,也就愿意去看个究竟。季羡林就喜欢到别人家里去看兔子。邻居家在地上掘一个井似的圆洞,不深,在洞底再开几个向旁边通的小洞,兔子就住在里边。他自己家里没有这样的洞,也没有兔子。他每次便只能随大人去别的养兔子的邻居家里去玩。当大人们在扯不断拉不断絮絮地谈得高兴时,季羡林则总是放轻了脚步,走到洞口,偷偷地向洞里面瞧。小兔正在洞底的小洞口徘徊着,黑的、白的。白的最好玩,黑影里眼睛红亮得好看,透亮的长耳朵左右摇摆着,三瓣嘴也仿佛战栗似的颤动着,在嚼着菜根呀,豆芽呀之类的东西。蓦地,兔子看到洞上边有人影,便迅速地跑进小洞里去,像一溜溜白色的、黑色的烟。再伏下身子去看,在洞底的薄暗里,便只能看见一对对的莹透的、宝石似的眼睛。
真喜欢这种可爱的小动物,但季羡林故乡的家里,始终没有这种小动物。直到随叔父去了济南,才圆了一次自己养兔子的梦。
6.母亲养的一条狗
季羡林在官庄的家里,没养过兔子,但是,他记得,母亲养过一条狗。
小时候,季羡林住在官庄这个小村里,终日与狗为伍。那时,他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狗这种东西有什么稀奇的地方。狗,食肉目犬科动物,有强腭、利齿、健腿,嗅觉和听觉敏锐,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有集群合作的本能。狗的健康和正常心理发展,决定于它与群中其他成员间的关系。狗是最早的家养动物,难以换群换主,难以在野外独立生活。狗可分为猎犬、看守犬、警犬、牧羊犬、玩赏犬、表演犬、赛犬、向导犬、拉橇犬和科学实验犬。对狗的这些知识,少年的季羡林并不知道,甚至也没有想去知道。但是,狗却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后来,母亲逝世时,季羡林从清华回故乡为母亲送葬。故乡的家中,已经空无一人。母亲养过的一条狗,虽然他后来已经忘了它的颜色,但却清楚地记得,那条狗仍然日日夜夜守卧在他的家门口,守着不走。
女主人已经离开人世,再没有人喂它了。它也好像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它却坚决宁愿忍饥挨饿,也决不离开那个破烂不堪的家门口。
黄昏时分,季羡林从村里走回家,屋子里停放着母亲的棺材,门口卧着这一只失去了主人的狗,泪眼汪汪地望着季羡林这个失去了慈母的孩子,有气无力地摇摆着尾巴,嗅他的脚。他只感到,茫茫宇宙,好像只剩下这只狗和他自己。
面对此情此景,季羡林连泪都流不出来了。他流的是血,而这血还是流向他自己的心中。他想到,本来应该同这只狗相依为命,互相安慰。但是,他必须离开这个小村庄,而又无法将它带走。
离别之时,季羡林紧紧地搂住了这只狗。他因为遗弃了它,而受到良心的谴责。
直到今天,他一闭眼,便想到了这只狗,有时还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他离开家以后,这只狗是决不会离开这个破烂的家门口的,而它的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果母亲有灵,会从这只狗身上,得到他这个儿子无法给她的慰藉。
从此以后,季羡林爱天下一切狗,甚至延及一切植物、小动物、天地万物。博大无私的胸怀使他加深了对“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解。
既有姣好,也有贫穷,故乡是一个复合体。
季羡林自己常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有的只是一片灰黄。
20世纪80年代,季羡林经过长期反复的考虑,终于冒着溽暑,带着哮喘,回到自己的家乡。他住在临清招待所,看到绿树满院,浓荫匝地;鲜红的花朵,在骄阳中迎风怒放。在这里,他看到了南国的青翠与红艳,眼睛一下子亮起来,心头洋溢着快乐的激情,便情不自禁地写下了下面这段话:
我记忆中的临清不是这样子的,完完全全不是这样子的。我生在过去独立成县、今天划归临清的清平县。在那个地方,除了黄色和灰色之外,好像什么都没有。我把自己的回忆翻腾了几遍,然而却找不出半点的红色。灰色,灰色,弥漫天地的灰色啊!如果勉强去找的话,大概也只有新娘子腮上涂上的那一点点胭脂,还有深秋时枣树上的黄叶已将落尽、在树顶上最高枝头剩下的几颗红枣,孤零零地悬在那里,在冷冽的秋风中,在薄薄的淡黄色中,红艳艳,夺人眼目。
这样的一个故乡,姣好与贫穷交织在一起。它既给季羡林无穷的乐趣,使他始终对故乡有一种亲情,又让季羡林无时无刻不牵肠挂肚,到济南,到北京,到海外,也永远想着自己的故乡,一想到家乡的穷困,就忧从中来,所以也就能始终如一地为故乡的发展尽自己的力量。他希望看到红色的故乡,在自己眼前出现一片繁花似锦的景象,灿烂夺目,熠熠生光,使残留在脑海里的那种灰色、灰色、弥漫天地的灰色,一扫而光,只留下红彤彤的一片,宛如黎明时分东边天空的朝霞。这就是季羡林对居住了六年的故乡永久的一种美好祝愿。
三、济南多出一个会玩耍的乡下孩子
1.骑着毛驴进济南
前边已经说过,季羡林父亲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个,有六个因为穷得受不了,下了关东,后来都客死在关东。留下的五个,还有一个送了人。这剩下的四个人中,只有季羡林的大大爷有过一个儿子季宝庆,但又不幸夭亡。这样,季羡林生下以后,就成了季家惟一的男孩子。在儒家传统根深蒂固的山东,季羡林就成了传宗接代的惟一希望。
季羡林的亲叔叔已经在济南扎下了根,在黄河河务局谋了个小职员的位子。虽然薪水还不是很丰厚,但生活总还过得去。叔父膝下只有一个女儿,而父亲在官庄又贫困不堪,于是兄弟俩一商量,决定把季羡林送到济南。当时母亲是如何想的,年幼的季羡林完全不能确知,而他自己,也并没有想到从此就永远地离开了父母,成了叔父、婶母的子嗣,而济南也就成了他一住就是十三年的又一个故乡。
这时候,季羡林六岁,是一个刚开始懂事的孩子。
回想起当时进济南的情景,季羡林现在还觉得可笑。
1917年刚过了春节不久,季羡林离开了只生活了六年的故乡清平县官庄村。他跟着父亲骑在一头毛驴上,骑了两天,来到了以湖山著名的山东省最大的都市——济南。
在平原上生活了六年的孩子,虽然听说过“山”这种东西,但并不知道山是什么样子。他原来以为,山只不过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石头柱子。临到济南,季羡林眼前换了一个世界,他生平第一次见到了只是听说过的“山”,这让他又惊又喜。
下了毛驴,又随着父亲走了许多路。从鳞次栉比的楼房的空隙里,季羡林看到了一线蓝蓝的天,这里的天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官庄的天是蓝蓝的像个锅盖覆盖着,而这里却只有一线。这里看不到远方笼罩着一层轻雾的树,也看不到天边上飘动的水似的云烟;这里嗅不到乡间特有的泥土的气息,只感到像是生活在灰之国里。
一直走得自己莫名其妙,爷俩才走到一条古旧的黄土街,然后,转进一个有石头台阶颇带古味的大门里去。
2.神怪老人
进了大门,迎头是一棵大的枸杞树。因为刚刚走过了迷宫似的长长的又曲折的街,走进屋里,眼前还只是一片花,没有看到一个人,定了定神,才看到了婶母。
不久,在屋内黑暗的角隅里,发现了一个老人,在起劲地同父亲谈着话。
这个老人并没有什么特异的地方,但第一眼就在季羡林心里留下了一个莫大的威胁,形成了一个神怪老人的印象:白色稀疏的胡子,白色更稀疏的头发,夹着一张蝙蝠形的棕黑色的面孔,和父亲说话的时候,灰白色的胡子在一上一下地颤动着。这样一个综合体,给一个乡下孩子造成的,只能是恐怖的幻想。
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晚上怎么也睡不安宁。一躺下,就先想到故乡,想到故乡的母亲。迷离凄凉的梦,萦绕在他的身旁,时时会在黑暗里发现离奇的幻影。这时候,一进屋见到的这个老人蝙蝠形的面孔,就浮现在他的面前,把他带到一个神秘的境地里去。在故乡常听一些老人讲的神怪故事,和这位老人连成一片,这个蝙蝠形脸的神怪老人,也就成了故事里的主人公了。
半夜里,都市的喧嚣终于停止,夜静下来,但不时还有小贩的喊声,从远处的小巷里飘了过来。这真让人难以忍受。当时,季羡林小小的心灵已经感到阵阵空漠的悲哀,他是地之子,他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
第二天,一早起来。第一个看到的偏又是这个长着蝙蝠形脸的神怪老人。
我不敢再看他,我只呆呆地注视着那棵枸杞树,注视着细弱的枝条上才冒出的红星似的小芽,看熹微的晨光慢慢地照透那凌乱的枝条。小贩的叫卖声从墙外飘过来,但我不知道他们叫卖的什么。对我,一切都充满了惊异。故乡里小村的影子,母亲的影子,时时浮掠在我的眼前。我一闭眼,仿佛自己还骑在驴背上,还能听到驴子项下的单调的铃声,看到从驴子头前伸展出去的长长又崎岖的仿佛再也走不到尽头的黄土路。在一瞬间这崎岖的再也走不到尽头的黄土路就把自己引到这陌生的地方来。在这陌生的地方,现在(一个初春的早晨)就又看到这样一个神秘的老人在枸杞树下面来来往往地做着事。
季羡林在1935年年轻时写下的这段文字,真实地记录了他进入济南之后的恐惧。
但老人却一点也没有孩子似的幻觉。他见了季羡林,仿佛很高兴,打一个招呼,接着就笑起来。这是怎样可怕的一种笑啊!鲇鱼须似的灰白胡子向两旁咧了咧,眼与鼻子之间的距离,被牵掣得更近了,中间耸起了几条皱纹。这时的神怪老人,看起来就更像一只蝙蝠,而且像一个跃跃欲飞的蝙蝠了。季羡林害怕极了,不敢再看他。而他也就拖了一片笑声,消逝在枸杞树下面。留给季羡林的,仍然是蝙蝠形脸的影子,混合了一串串的金星,在眼前晃动着,一直追到梦里去。
终日里,季羡林只听到闹嚷嚷的车马声。平凡的日子就这样在不平凡之中消磨下去。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于把他与神怪老人之间的隔膜磨去了。他开始从别人的嘴里,知道了一点老人的一些事情。
原来老人在年轻时,从济南南边山里的一个小村飘流到了济南,打着光棍在一种极勤苦极艰难的情况下,活下来了。到了变成一个白须老人,生活却更加艰难了。不得已,老人只得借住在叔父家房子后院的一间草棚里,做泥瓦匠的活计,偶尔也帮叔父做点杂事。
季羡林这时才发现,在老人那强打出来的微笑下面,隐藏着一颗怎样为生活磨透的、悲苦的心。这样一来,季羡林便同老人亲近起来,也被邀到这老人的屋里去。
他的屋子其实并不像个屋,只是靠着墙打成的一个低矮的小棚。一进小棚的门,就仿佛走进一个黑洞里去,阴森森的,有霉湿的气息钻进鼻子里去。棚子四周,全是烟熏火燎的痕迹,棚顶上垂着浓密的蜘蛛网。棚子中央,有一张叫做床的东西,旁边是一张三条腿的桌子。当季羡林正要抽身往外走的时候,忽然看到在贴屋墙的一个壁龛里,居然放着一个肥白的大泥娃娃。
老人看这孩子注视泥娃娃的神情,就把泥娃娃拿下来送给了季羡林。他那时并不了解,这样一位奇异的神怪老人,怎么还有这样的童心。慢慢地,他才理解,原来天下还有比自己家更穷的人,而再穷的人,也会有自己的精神追求。这样的一个泥娃娃,给了小季羡林无量的欣慰,他渐渐觉得,这张蝙蝠形的脸,原来就是一张穷人的脸,它不再可怕,反而变得可爱起来了。
3.到老庙去玩
和神怪老人渐渐地熟了起来。
老人闲下来的时候,便带季羡林出去玩。
这一老一少常去玩的地方,有一个是圩子墙。在这墙上面,季羡林可以看到南面云似的黛黑的山峰,那就是著名的千佛山,又叫历山、舜耕山。《水经注》说:雷泽西南十许里,有一小山,孤立峻上,停停(亭亭)嵘峙,谓之历山。山北有小阜,南属迤泽之东,北有陶墟,缘生言舜耕陶所在,墟阜联属,滨带瓠河也。郑玄云:历山河东,今有舜井。皇甫谧曰:或言今济阴历山是也,与雷泽相比。当然,他们在圩子墙上看不到岩壁上北魏及隋时的石刻佛像。
往北看去,华不注山也隐约可见,《水经注》说:华不注山,虎牙桀立,孤峰特起,青崖发翠,同点黛焉。
这些山峰的顶上,成为季羡林幻想常飞到的地方。
老人还领他看过济南的护城河。济南是个有名的泉城,家家泉水,户户垂柳,早已是尽人皆知。但看到这护城河,他真想不到河里水这么清,水草这么绿。
最常去的地方,是一所古庙。出了自家大门不远,就到了。古庙不大,院子里栽了不少柏树,浓荫铺地,森冷幽渺。阴阴森森的大殿里列着几座神像,封满了蛛网和尘土,檐头上有燕子垒的窝。这样的一座破庙,只会引起成年人苍茫怀古的情绪,想不到对一个六岁的孩子,也有那么大的诱惑力。神怪老人每天都几乎领他到那里去,他每每都是很高兴地随老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