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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哈佛园中硕果累累(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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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改变的自我认知

我本来只想对失调理论进行少许修正,最终却起到重要的完善作用,将失调理论从有关态度的理论转变成有关自我的理论。有关自我的信仰是人们最重要的认知,当我们的行为或态度与自我认知不一致时,就会产生最痛苦的心理失调,这种失调促使我们通过改变态度和行为来维持自我观念。

我的童年时光在里维尔度过,我家距哈佛大学只有11公里。但我却觉得哈佛离我非常遥远。哈佛从过去到现在始终处在美国教育的金字塔顶端,里维尔则是市井渣滓之地。在里维尔长大的日子里,我从未听说周围的人有谁在哈佛念书,哪怕只待过一周时间的也没有。高中毕业那年,我们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都被这所神圣的殿堂拒之门外,有自知之明的我自然没打算申请哈佛。我想,如果自己递了申请书,录取委员会多半会瞅一眼我的高中成绩,然后笑得满地打滚。但9年后我居然来到这里,穿着正装——粗花呢夹克和卡其布西裤,大步流星地穿过哈佛校园。哈里·阿伦森家害羞的小男孩如今执教的这所大学,竟是他高中毕业时打死也不敢申请的学校。

我与哈佛八字不合

我心中五味杂陈,既为自己被哈佛聘用而倍感自豪,又对此地有所敬畏。哈佛不仅是一所在任何领域都十分出色的大学,也是约翰·亚当斯、爱默生和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求学之所。同时我对自己的敬畏之情又有些恼火。哈佛是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新教徒的捍卫者,如果你父亲是一位富有的新教徒校友,你就铁定能被哈佛录取。当年这也是一所对犹太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实行录取配额限制的大学。就在30年前,哈佛校长阿博特·劳伦斯·洛厄尔(rencelowell)无耻地强调说,大量削减犹太学生数量反而对犹太人有利,因为如果大量犹太学生在哈佛就读,就会激起非犹太人的反犹太主义情绪。

走过怀德纳图书馆,迈上爱默生大楼的台阶,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这里是社会关系系主办公室所在地。哈佛心理学系当年分成了两个系。“硬科学”在纪念大楼里,主要研究动物的学习过程、感觉和知觉、生理心理学等,领军人物是杰出学者斯金纳和埃德温·g·博林(edwing.boring)。

“软科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和临床心理学)和社会学、人类学联合组建了社会关系系,杰出学者包括亨利·默里(henrymurray)、戈登·奥尔波特(gordonallport)和杰罗姆·布鲁纳(jeromebruner)。据我了解,之所以要分成两个系,主要原因在于两个群体的杰出学者分别处在从软科学到硬科学这一连续统一体的两端,彼此无法和睦相处。

拥有终身教授资格的资深教授和对前辈满心敬畏的新晋助理教授之间横亘着一条深渊,里面挤满了入职四五年的助理教授。其中一位年轻人告诉我:“若身在哈佛,哈佛就是可怕之地;若说自己来自哈佛,哈佛就变成福地了。”其他人对此也深有同感。他们不满的是关于教授晋升的不成文规定:由于哈佛致力于建设一流大学,如果某位教授在自己的学科领域里不是最好的学者,学校就不会授予他终身教授资格。从学校毕业仅五六年的助理教授是很难达到这个标准的,因此同事们警告我,在哈佛很难取得终身教授资格。所以大多数资深教授对待年轻教授的态度,就像巴黎本地人看待夏季游客一样,仿佛我们就是匆匆过客。听到这些议论后,我耸耸肩,心想:真糟糕,可又能怎么样呢?

但并非所有助理教授都想放弃终身教授资格。我的老朋友迪克·阿尔伯特就紧紧地盯着这一职位。自从两年前被哈佛聘为儿童发展领域的助理教授,迪克就决定在哈佛奋斗终生。有一天晚上,我和迪克约好一起吃晚餐、看电影。晚餐后往电影院走的路上,迪克说他要回办公室一趟,只逗留一分钟。待我俩走进办公室,迪克摁了一下开关将灯点亮,随即说道:

“好了,我们走吧。”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我问。

他说:“亨利·默里就住在这条街上,他晚上经常在街上散步很久。假如他散步经过这里,看见我办公室的灯还亮着,就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迪克·阿尔伯特很勤奋,理应获得终身教授资格。”

我大笑不已,但他的神情却十分严肃。

“祝你好运。”我说。

虽然迪克的做法令我惊愕不已,但他终究是我的好朋友。他将哈佛广场看做自己的家,热情地当起了我的导游。“这是腊肠屋,一家非常棒的老式德国熟食店,里面的啤酒很好喝;这是圣克莱尔酒吧,你最好别吃这里的食物,但这里的调酒师能调制出全镇最好的马提尼;这是埃尔茜餐厅,这里的快餐最好吃,烤牛肉三明治会让你幻想要是妈妈会做就好了;中心广场的西米欧餐厅提供意大利食物,但你若想品尝最正宗的意大利风味,就要乘地铁到北边去。”

迪克想把学校里最好的东西都介绍给我,因此热心地陪我出席第一次全校教师大会。举行大会的大学礼堂是哈佛园里一幢历史悠久的建筑,位于校园的正中央。迪克快言快语,立即指出该建筑是由查尔斯·布尔芬奇设计的。“1781年的毕业生,”他眨眨眼对我说,“你怎么没问1781年他从哪一所大学毕业,聪明的家伙?”

会议由院长麦乔治·邦迪(mc-georgebundy)主持,此人不久之后就因在肯尼迪总统和约翰逊总统任期内担任国家安全顾问而名扬海内外,并成为越南战争的主要支持者。那时他以一种迷人但主宰一切的方式主持着会议,虽然魅力四射,但掌控会议的意图也很明显。会上他一度和历史学家小阿瑟·施莱辛格(arthurschlesingerjr.)进行热烈而友好的争论。

关于那次会议的情形,我只记得这些。会上肯定处理了一些事务,但在我看来,是半遮半掩的自我吹嘘主宰着会议进程,几乎每一位发言者都沉浸在妄自尊大的迷梦中。会后我们走出礼堂,迪克满面笑容。

“喜欢吗?”

“哦,说实话不太喜欢。”

他听后十分惊讶:“为什么呢?”

“有点太……有点太……”

“有点太什么啊?”迪克有些不耐烦了。

“哦,我认为有点太库瓦西耶了,不合我的口味。”

迪克大笑起来:“天哪,你能从里维尔走出来,可里维尔却不能从你那里走出去。”

“嗯,也许吧。但是你知道,大家将库瓦西耶干邑称做‘拿破仑白兰地’,可拿破仑逝世10年后人们才开始酿制这种酒。不信你去查查这方面的资料。”

“那又怎样?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心情糟透了,但也不想扫迪克的兴。他那么卖力地想让我爱他所爱,但我实在讨厌那种会议,透着做作的潇洒和客套,让人浑身难受。甚至连邦迪和史莱辛格之间的争论都显得不太真实。他们似乎在享受自己的表演,而不是真的在什么重要问题上有意见分歧。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哈佛教师大会。

当天晚上,我心情沉重地驱车回家。为什么这点破事会让自己如此不爽呢?为什么非要扫迪克的兴呢?为什么我不能赞同迪克的观点,或者至少保持沉默呢?为什么我要用“拿破仑白兰地”伤害他呢?待薇拉给朱莉洗完澡哄她上床睡觉,我也给儿子们讲完睡前故事,我和薇拉回到客厅,像往常一样喝点咖啡和睡前酒,交谈白天发生的事情。

“真奇怪,”我说,“教师大会上大家的言行举止在迪克眼里居然是令人赞叹的风流潇洒,在我眼里却是傲气十足。”

像往常一样,薇拉对事情的看法总是比我来得透彻:“你和迪克分别坐上了向相反方向行驶的列车。”

在哈佛待了几个月,我就完全明白自己是不可能获得终身教授资格的,不仅因为终身教授资格对我们这样的年轻教师来说希望渺茫,而且我和哈佛八字不合。哈佛这所透着精英色彩的反犹太主义学府不是适合我的地方,而我仍然为自己身上些许蓝领工作者的粗野而自豪,自然也不是适合哈佛的人。我努力减轻自己的心理失调。我参加教师大会就是为了忽视哈佛园里的一切好东西,同时嘲笑这里发生的任何可笑之事。相反,迪克决心为终身教授资格而奋斗,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在哈佛立足。因此,他能够欣然接受这里的一切。我最欣赏迪克的一点,是他具有嘲笑自己的超凡能力,包括嘲笑自己偶尔流露的富家子弟做派。但因为一心想在哈佛扎根,他却无法看出开灯伎俩的可笑以及教师大会里的装腔作势。

成为一名合格教师

撇开布尔芬奇不谈,我很快开始珍惜哈佛的许多人与事,但并不仅仅是研究生的聪慧和进取心。实际上到学校的第一周,我尚在整理藏书时,已经有人造访。除了这位年轻男子,不会有其他人能在此时如此随意地走进我的办公室。这位年轻人即将成为我的第一位门生,也是我带过的最出色的学生。他就是梅里尔·卡尔史密斯,与我在斯坦福共事过的那位聪颖但有些木讷的本科生。1958年从斯坦福毕业后,梅里尔早我一年来到哈佛。如今的他不再木讷,激动地给了我一个温暖的拥抱,仿佛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如此。

“见到你真高兴,”他说,“你怎么才来呀?”

梅里尔对哈佛很失望,跟我抱怨找不到合适的导师。他在斯坦福学会的高影响实验,这里根本没有教授在做。我告诉他,全世界做高影响实验的地方都屈指可数。“不过,”我故作虚张声势状,“哈佛将成为其中的一个。”

“别说得那么肯定。”他说。

“什么意思?”

他回答:“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注意到这里不仅仅是没人会做高影响实验,有些教授甚至对此实验抱有敌意。”

“为什么?”

“没人告诉我。但据我所知,这里的人认为,向被试描述实验时掩盖真实意图非君子所为,甚至是不道德的行为。他们不认为这是在演戏,在他们眼里,这是在说谎。”

“有意思。好吧,我的朋友,那你打算进行一些非君子所为的实验吗?”

“当然啦。”

于是我们携手进行新的实验。

那时候社会关系系不到一半的教授办公室在系部所在的爱默生大楼,那是一幢位于哈佛园中央的古老的象牙色建筑。大楼内最杰出的人物是戈登·奥尔波特和塔尔科特·帕森斯。其他教授的办公室设在散布于中心校区之外的几幢小洋楼里。这些小洋楼就如同古代的封地一般,每幢楼里都有一位资深教授和几位年轻教授。我在卫斯理大学的导师戴维·麦克莱兰所辖的封地在神灵大街5号。

我被安排在弓街9号,那是一幢没什么特色的二层黄色隔板房,隔壁就是一家摩托车销售兼维修店。这一安排并非随意为之。才华横溢、知识渊博的认知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jeromebruner)希望将我招致麾下。在我来哈佛前的那个夏天,他就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欢迎信,告诉我,我的办公室就在他的办公室附近,并邀请我和他一起为新生开设一门有关人类心智的研讨课。我回信说自己很高兴在弓街办公,但不想上新生研讨课。但我到了哈佛后,还是被告知要和杰罗姆合作讲授研讨课。

跟杰罗姆合作教学是一次有趣的经历。我曾在斯坦福和拉尔夫·哈伯一起讲授过研讨课。当时我们用尖锐的提问激发学生畅所欲言。哈佛的研讨课以杰罗姆和他的知识体系为中心,我认为学生主要从他的讲课中获益,我自己就是这样。我对课程也有所贡献,但错过了聆听学生见解和认识他们的机会。

第一学期杰罗姆也邀请我参加他带着七八个研究生每周召开的研究会议。我认为他们的研究项目很有趣,但不是我的兴趣所在。于是在出席了三四次会议之后,我缺席了一次。第二天杰罗姆就到我办公室问我缺席的原因。那时我才明白,杰罗姆的邀请不单单是邀请,而是命令。上次邀请我和他一起讲授新生研讨课就是这种情形。我不想惹事,还是参加了下一次的会议。杰罗姆在会上宣布他第二天要飞去伦敦,不能参加下周的会议,但“我不在时埃利奥特将主持大局”。

我不想让学生们失望,于是第二周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但我对所发生的一切很是反感。实际上杰罗姆把我视为他的副手,可这本不是我的工作职责。于是待杰罗姆从欧洲回来后,我就跟他摊牌了。他的回应很是诚挚,表示支持我的想法:“我当然知道,你有自己的研究项目,不想被我的研究缠身。”

几天后,我手写了两三封字迹潦草的信件,想请秘书霍兰女士帮我打印一下。她的办公室就在杰罗姆和我的办公室之间。霍兰女士向我解释说,杰罗姆不允许她再替我服务了,因为她的工资由杰罗姆的研究经费支付,而我如今已经不再是其研究团队的成员了。这个说法听起来合情合理,但也意味着我得步行八百多米到爱默生大楼找系主任秘书帮我打印。在这里办公实在很不方便。

学期快结束时,杰罗姆来到我办公室,说他正在等一位从牛津来的访问学者。他问我:“你能否搬到阁楼上办公,把这间办公室让给那位学者?”杰罗姆的请求仍然显得合情合理。但起初只有我一个人在阁楼上办公,难免孤单。于是梅里尔和我把办公室隔壁储藏室里的垃圾清理出来,勉强塞进了一张小桌子和几把椅子。小屋既无窗户也缺乏美感,但给梅里尔和我的其他学生提供了一个可以逗留的地方,我和自己的学生们一下子与世隔绝了。九月份又有两位研究生约翰·达利和托尼·格林沃尔德加入我们,挤进了这间小储藏室。我们置身于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整个阁楼都是我们的,这一布局着实令人兴奋。在这里,我们交换着彼此的观点,严格审视研究设计和实验过程,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我开始学着适应哈佛,或者说至少学着适应弓街9号。但我还得开设一门课程,按计划要在春季学期开课。系主任罗伯特·怀特(robertwhite)十分贴心,准许我开设任何一门自己觉得最有把握的课程。于是我决定讲授“社会影响和从众”,但心里其实一点底都没有。虽然成功讲授过研讨课,也在卫斯理和斯坦福做过客座讲座,但我从未完整地开设过一门课程。如果有一两周的备课时间,任何白痴都能做好一次客座讲座。但若想建构一系列连贯的课程来传授准确而有趣的知识,就不是随随便便能做好的。

新学期快开学的一天深夜,我从梦中惊醒,冷汗涔涔,忧心忡忡地想着自己无法预知的前途。多年前,我还只是一个在里维尔高中接受教育的小孩子,如今却要一周讲三次课,将自己的学识和无知通通暴露在满屋子全国最聪明的学生面前,心里很是恐慌。这些学生大多数毕业于私立名校,比如格罗顿中学、安多弗中学、埃克塞特中学,他们已经习惯于接受最优秀、最有学识的老师的教导。我怕自己两次课就把社会影响的所有内容讲授完毕,那么下一步该怎么办?学生们会发现我是一个冒牌教授!他们会把我批得一文不值!更糟糕的是,他们会打瞌睡,甚至站起来直接走出教室!

从众

根据他人而做出的行为或信念的改变。从众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比如因外在力量而表现出的从众行为叫做顺从(内心并不认同),而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从众行为叫做接纳。

天蒙蒙亮时,脑中纷纷扰扰的思绪渐渐平息。我对自己说,虽然有些孩子可能比我更聪明、素养更高,但我能传授给他们很重要的知识和技能,而且我热爱这门学科。如果我备课充分,又怎么会教不好他们呢?于是我潜心备好每一堂课,不仅传授我所知晓并热爱的核心理论和研究,也给学生们讲故事,比如个人经历、历史典故、幽默笑话、哲理小品和悲情故事,因为经由故事强调的观点不容易被忘记。实际上我的每一堂课本身就是一个故事,有开头,有高潮,也有结尾,并且每一堂课与下一堂课之间都有所衔接,串连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长篇故事,由许多相互关联的章节组成。

几周之后,学生开始把朋友和室友带来旁听我的课。每次下课后都有成群的学生涌过来提问,直到不得不腾出教室给下一个班上课。一些学生甚至会跟着我从爱默生大楼一路走到弓街,向我提出问题或阐述颇有见地的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课程内容很重要,也与自己密切相关,而且很多人对实验方法兴趣颇浓。学生的口口相传也证明了我教学的成功:这门课程第一年的注册人数是16人,第二年就超过了60人,第三年竟有100多人。我获得了学生的认可,终于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对失调理论的修正

教课之余,我也一心想着开始进行实验研究。第一个想要验证的观点来自在斯坦福最后一年里我和费斯廷格反复讨论的一个问题。尽管认知失调理论已臻成熟,但其适用范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我经常跟学弟、学妹们开玩笑说,如果他们真要弄清楚两个具体的认知是否失调,最好去问费斯廷格。费斯廷格也充分意识到需要为该理论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实际上,他在书中已经试图通过一个假设的情境来界定该理论的适用范围。深夜,一位男子驾车行驶在一条偏僻的乡间小路上,偏偏此时车子爆胎了。他打开后备箱,却发现竟然没有带千斤顶。费斯廷格认为,虽然这位男子会觉得挫败、失望甚至愤怒,但并不会产生心理失调。这个例子令我很困惑,我问:“当然有失调!哪种傻瓜会在深夜驾车行驶在偏僻的乡间小道上,车内还不备上千斤顶?”

利昂反问道:“哪里来的认知失调?是哪一个认知和哪一个认知之间不协调?”

我为此纠结了好几周,最后恍然大悟,答案跟自我概念有关。在利昂的举例中,有两个不协调的认知:一个是司机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愚蠢,另一个是司机的自我概念,认为自己是一个相当聪明能干的人。这一简单的洞悉令我意识到,只有当自我概念里的某个要素受到了威胁,认知失调理论才会得出最清楚无误的预测。通常是个人行为与自我概念不相协调。

1957年我和贾德森·米尔斯第一次提出入门考验实验的假设时,我们认为认知“我通过重度入门考验加入某小组”和认知“小组无趣、乏味又毫无价值”之间不相协调。但到了1959年,我觉得可以换一种方式来提出假设:认知“我是一个既明智又能干的人”和认知“我通过重度入门考验加入一个毫无价值的小组”之间不相协调。在费斯廷格和卡尔史密斯的实验中,最初的假设认为,认知“我相信自己完成的任务极其无趣”和认知“我告诉别人该任务很有趣”是不相协调的。现在也可以将他们的假设加以改变,转换成以下两个不相协调的认知:“我是一个诚实而有道德心的人”和“我说了谎”。

那时我觉得自己只是对认知失调理论进行了微小的修正,费斯廷格却不同意我的观点,认为我对理论进行了很大的改动,并为此感到不悦。他觉得我的构想明显缩小了理论的适用范围。“当然不是,”我说,“我只是让理论显得更严密一些。”但费斯廷格是对的。实际上,我们俩都对了一部分。我的修正的确缩小了理论的适用范围,但也使它变得更加严密。理论严密性带来的益处战胜了理论普遍性的丧失,费斯廷格最终接受了我的观点。但他花了差不多10年才完全接受了这一变化,开始从自我的角度讨论认知失调。

那时我只想对认知失调理论进行少许修正,最终却起到了重要的完善作用,将失调理论从一个有关态度的理论转变成有关自我的理论。有关自我的信仰是人们所持有的最重要的认知,于是当我们的行为或态度与我们对自我的认知不一致时,就会产生最痛苦的心理失调,因此最有可能引发行为的改变。而且,自我认知的重要性和中心性使人们抗拒改变自我概念。因此我这样来表述自我一致:心理失调的存在,促使我们通过改变态度和随后的行为来维持我们的自我概念。

我意识到,我们的大多数实验之所以能够成功,原因在于几乎所有被试都有相当高的自我观念。从自我观念的角度来思考认知失调,我发现了隐藏在原来理论构想中的一个假设:像盖瑞森·凯勒笔下的乌比冈湖居民一样,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对每件事的认识和处理都比一般人高明。但是那些看低自己的人又是怎么样的呢?根据我的推断,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是个笨蛋,他就觉得自己会去做很愚蠢的事情,比如通过重度入门考验加入一个毫无价值的小组,或者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撒谎。因此在那些高看自己的人身上出现的认知失调就不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相反,当他们做出聪明的行为时,反而会出现认知失调。也就是说,一个看低自己的人,当他的行为举止体现出积极的自我观念时,反而会出现认知失调。

这正是我和梅里尔着手研究的问题。实验中我们不想对一个人整体的自我观念施加影响,这既违背伦理也不太可能,但我们可以更有效地检验我们的观点。我们要做的就是针对被试并不知道自己所具有的某种特殊能力给出错误的反馈。我们设计了一个以假乱真的人格测试,称之为“哈佛社会敏感性测验”。我们准备了20张卡片,每张卡片上有三张年轻男子的照片,是从一本哈佛的旧年鉴上随意选取的。梅里尔告诉被试,每张卡片中有一个男子是曾经入院就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试的任务就是猜这个人是谁。被试从20张卡片中选好所谓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以后,梅里尔记录下每个人花费的时间,假模假样地根据一份标准答案给被试打分,并向被试公布测验得分和所用时间。

最初的测验包括四轮测试题,每轮都有20张卡片。梅里尔告诉其中一半被试,每一轮测验中他们的得分都很高,几乎都答对了十六七题;然后他又告诉另一半被试,每一轮测验他们的得分都很低,仅答对了四五题。

至此,根据貌似权威的测验,一半的被试认为自己的社会敏感性很差,而另一半人认为自己具有相当高的敏感性。接下来,为了创造心理失调的情境,在关键的第五轮、也是最后一轮测验中,梅里尔人为操控了被试的得分,给一部分被试和前四轮测验一致的得分,给另一部分被试和之前测验截然相反的得分。也就是说,认为自己会在本轮测验中拿低分的被试中,有一半人依然拿了低分(答对4题),该结果与他们低社会敏感性的自我观念是协调的;另一半人则意外地获得高分(答对16题),这一结果与他们已经形成的自我观念不相协调。

我们怎样才能测量每位被试认知失调的程度呢?第五轮测验结束后,演技已炉火纯青的梅里尔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说自己忘记给被试计算答题时间,因此这次测验可能无效。他宣称要去隔壁房间问一下阿伦森教授该怎么办。几分钟后梅里尔回到屋里,连声道歉,请被试重新进行一次第五轮测验:“这样我才能记录你们答题的时间。请假装你们是第一次看到这些照片。”

重新测验为被试提供了改答案的机会。我们假设,重测时被试更改答案的数量,可以准确地体现出上次测验分数给他们带来的失调程度。实验结果明显验证了我们的预测:人们有自我一致的需求,预计自己得低分并且真的得了低分的人很少改答案,而预计得低分却得了高分的人为了确保自己得低分而改了好多答案。对于后者,意外获得的高分与他们的自我观念不相协调。为了减轻心理失调,他们在重测时故意表现得差劲。但是我们如何能够确定被试是在减轻心理失调,而不是真的忘记了前次测验的正确答案呢?很容易。那些在前四次测验中获得高分的被试,在第五次测验中获得高分后几乎没有改答案,说明记忆力不是一个重要因素。

等梅里尔完成最后一位被试的测验,我也向被试解释了实验假设和掩盖真实目的的原因后,我们冲进装有monroematic计算器的房间分析数据。我负责读数据,梅里尔负责录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出极高的显著性。

“这是一个具有开创性的实验,”梅里尔说,“让我们庆祝一下!”

“我还不确定开创性体现在哪里,”我回答,“但我们可以在庆功宴上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去圣克莱尔酒吧,有人告诉我那里的调酒师能够调出很棒的马提尼。”

于是贯穿我整个导师生涯的一个传统形成了。每当我和学生完成了一项实验,我们就喝马提尼庆祝。这种庆功宴不仅仅标志着一个实验项目的圆满结束,往往也会成为下一个实验项目的序曲。

自我说服实验

那次庆功宴上我告诉梅里尔,自己想找到一个教导三岁半的哈尔的有效方式,让他对两岁的弟弟尼尔少挥些拳头。我正在思考梅里尔在撒谎实验中使用的一个变量。梅里尔说:“你是不是想在哈尔打尼尔时惩罚哈尔,让他把一堆线轴塞满托盘?”

“也不尽然。但你瞧,你们的实验是有关不丰厚酬赏的,对不对?我的意思是,付一美元让一个人说谎,不足以让其觉得自己有合理的说谎理由。因此他需要说服自己,承认把线轴塞满托盘的任务比自己原先想的更有趣,以此增加自己行为的合理性。”

“没错。”

“好。如果哈尔平时很少打尼尔,我可以因为他没有打人而给他一点小小的酬赏。但现在情况并非如此。也就是说,我们不得不采用惩罚手段,或者至少扬言要惩罚他。假如我威胁哈尔说,如果他再打尼尔,就罚他整整一个月不能看动画片,这对哈尔来说是很重的惩罚,可能会让他在一段时间内不敢打尼尔,但这种方式不能断了哈尔打尼尔的念头。”

“你想让哈尔自己说服自己,打尼尔或者其他孩子是不对的?”

“你说对了。这一目标能实现吗?”

“当然可以!”梅里尔答道,“通过一个轻微的惩罚来吓唬他就行。你已经把我和利昂的实验研究透了:如果一个人拿了很少的酬赏去说谎,他就会说服自己认为所说的都是真话;同样,如果一个人受到威胁说,要是做了某件不该做的事情,就得接受轻微的惩罚,他就会说服自己,他本来就不想做这件事,因为很没意思。不过,我们怎么在几个小孩子身上进行实验呢?我又不能站在一边等着他们相互打打闹闹,是不是?”

“是啊。但我们可以选取小孩子平时爱做的其他事情加以禁止,威胁一部分小孩如果不听话就要遭到轻罚,威胁另一部分小孩如果不听话就要遭到重罚。”

于是就在圣克莱尔酒吧,我和梅里尔拟定了“禁玩玩具”研究的实验程序。

我和梅里尔买了一些可爱的玩具,带到哈佛大学附属幼儿园,给四五岁的孩子玩。接下来的5天里,我们每天都到幼儿园待上两小时,和孩子们培养感情,并鼓励他们玩我们带来的玩具。几天之后,孩子们一见到我们就兴奋地迎上来,大声称呼我们“玩具叔叔”。

第6天,我们将每个孩子分别带入隔壁的小游戏室,询问他或她对每个玩具的喜爱程度。第7天,我们再次把每个孩子带进游戏室,让他们在那里玩玩具。我们挑出孩子们第二喜爱的玩具,放到离其他玩具大约1米的地方,告诉孩子,除了这件玩具,其他玩具都可以玩。我们对其中一半的孩子说,如果他们不听话,就会受到轻罚(“我会有些生气”);对另一半孩子则说,如果他们不听话,就会受到重罚(“我会非常生气,会将所有玩具带回家,再也不来了。我会认为你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宝宝。”)。随即我们离开房间,给孩子们20分钟时间玩其他的玩具。通过单向镜,我们在隔壁房间观察孩子能否抵挡住玩具的诱惑。结果所有孩子都做到了。

回到房间后,我们再次询问孩子对屋内玩具的喜爱程度。受到轻罚警告的孩子对禁玩玩具的喜爱程度明显低于先前。由于没有强烈的外因阻止他们玩禁玩玩具,他们就需要自己找出不去玩它的内因。于是孩子们说服自己,他们并不真的喜欢这个玩具。

相反,受到重罚威胁的孩子没有改变他们对禁玩玩具的喜欢程度,他们仍旧表现出对禁玩玩具的高度喜爱。事实上,一些孩子比受到重罚威胁前更喜爱禁玩玩具了。由于已经有很充足的外因阻止他们玩禁玩玩具,所以就不需要再找其他理由,因此他们仍然表示喜爱禁玩玩具。

认知失调理论预测,孩子对玩具偏好的转变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我的朋友乔纳森·弗里德曼(jonathanfreedman)在斯坦福幼儿园复制我们的实验时,就验证了这一假设。弗里德曼选定的禁玩玩具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电动机器人,能四处追逐抛过来的物体。实验过后两个月再见到电动机器人时,几乎所有受到轻罚威胁的孩子都不去碰它,而大多数受到重罚威胁的孩子直接跑去玩。

我们阐述了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孩子们之所以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不是因为某个大人告诉他们不能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进行了自我说服,认定这一行为是不好的。自我说服的观点能维持很长时间。这一范式除了应用于玩具偏好之外,还可以推广到关乎儿童培养的更基本、更重要的领域,比如攻击行为的控制,最初激发我研究兴趣的就是这个问题。我可否让哈尔说服自己,认为打尼尔是一个可怕的念头?

虽然禁玩玩具实验圆满成功,但问题还没完全解决。如果将我们的研究发现应用到孩子的日常攻击行为上,威胁的程度必须拿捏得当,既要能够促使孩子自己说服自己放弃攻击行动,又要重到让孩子一开始就放弃攻击行为。如果威胁没有严重到促使他控制自己的攻击行为,反而会使他认为打弟弟是合情合理的(“我想我是真喜欢打那个小家伙。为了打他,我不惜勇敢地面对惩罚。”),这显然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我竭力调整着对哈尔的警告程度,最后他总算停止了对尼尔的攻击行为。我不确定这一小小的成就是归功于我的介入,还是哈尔的成熟,或者是来自于无数其他的可能因素。唉,针对家里一个孩子的小实验总是缺乏一个控制组。

第一学年临近结束时,我收到了来自国家科学基金的挂号信,我申请的为期三年的研究经费批下来了。那晚我怀着愉快的心情回到家里。步入客厅时,我看到哈尔有些羞愧地坐在地板上,凝视着一个破碎的小雕像。小雕像有25厘米高,一位棒球手将手高举过头,仿佛做好了接球的准备。小雕像漆得像个铜制品,但实际上是用很廉价的材质制成的。此刻它正四分五裂地躺在地上。“爸爸,我碰倒了小雕像,它就自己裂开了。”哈尔说。

小雕像并不是哈尔的玩具,而是一个棒球赛的奖品,也是一个幸存者,历经多次搬家依然完好无损。每次搬家我都将它包装好带走,从里维尔到沃尔瑟姆再到米德尔敦和帕洛阿尔托,最后到剑桥。14年里,它总是在我家壁炉架或橱柜上占据显要的位置。我弯腰捡起碎片,黯然地注视了一会儿,思忖着是否能修好。这个廉价的小奖品对我来说究竟有怎样重要的意义呢?

15年前,在犹太男孩的成人礼仪式上,我朗读并歌唱《托拉》(itorah/i)里的经文,在挤满亲戚朋友和一列教堂人的犹太教堂里进行讲演。教堂人是一群很少说英语或者根本不说英语的老头,他们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犹太教堂里。小时候的我十分腼腆,痛恨整个仪式的煎熬。成人礼仪式最大的好处是,一旦仪式结束我就不用去希伯来语学校了。不再上希伯来语学校最大的好处是每天傍晚我都有时间打棒球了。

自我说服

说服自己接受某种信念,是自我合理化造成的一种长期的态度改变。自我说服比直接的说服更具有持久性,因为自我说服在个体内部发生,而不是源于外部的劝诱或压力。

二月份红袜队赴佛罗里达的萨拉索塔春训。几乎同时,我们邻里的孩子都前往附近的棒球场,参加临时择定对阵球员的棒球赛。马萨诸塞州的里维尔不是佛罗里达州的萨拉索塔,二月下旬这里十分寒冷。外场是一片又一片的污雪地。待温度升到零度以上,草地就会变成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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