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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明太祖猛于虎(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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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节的原因是朱元璋读《孟子》,“怪其对君不逊,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民国时期学者容肇祖依据当时国立北平图书馆所藏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刻本《孟子节文》,与《孟子》足本比对,梳理了朱元璋到底删掉了哪些内容。具体如下:

1.“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孟子在阐述自己的价值序列,百姓与社稷排在君王前面。)

2.“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这是在责备诸侯贪求财富。)

3.“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这是提出君王行使人事权的标准。)

4.“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这是在告诫君王要行仁政,否则会失去天下。)

5.“《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这是在要求君王将自己置于天命和民心的监督之下。)

6.“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这是孟子在表达对“家天下”的不以为然。)

7.“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这是孟子在警告执掌生杀大权的嗜杀者:你杀了别人的父兄,别人也会杀了你的父兄,相当于自己杀了自己的父兄。)

8.“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这是孟子在否定臣必须绝对效忠于君,他认为君臣关系是对等的。)

9.“邹与鲁哄。穆公问曰:‘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孟子对曰:‘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君无尤焉。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这是孟子在否定百姓有为君王而死的义务,强调君王须行仁政,才能得到百姓拥护。)

10.“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曷)丧,予及女(汝)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这是孟子在谴责君王贪婪残暴。)

11.“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这是孟子主张杀不仁不义之君不算弑君。)

12.“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这是孟子在谈针对君王的历史评价。暴君死后被评为“幽”和“厉”,他们的后代子孙虽为君王,也不能更改“幽”和“厉”的评价。)

13.“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说:君王有大过而不改,可以废掉。)

14.“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孟子说,君王残暴,滥杀士民,士民可以抛弃君王。)

15.“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说,君王有义务让百姓有“恒产”,过上好生活,否则百姓不必对君王有“恒心”。)

16.“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孟子说:君王岂可自己奢靡无度,而让百姓饥寒交迫?)

17.“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无政事,则财用不足。”(孟子说,君王治国,必须讲求仁义,关心政事。)

18.“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孟子说,君王不讲求仁,也许可以夺取国家,但不讲求仁,永远得不到天下。)

19.“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孟子说,君王必须要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恭俭,不要搞形式主义,不要做两面人。)

20.“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孟子说,伯夷见天下无道,拒绝为君王所用,是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21.“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孟子说,当政者不可以剥削无度,不可以无节制地汲取人力、物力。)

22.“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孟子说,古人设立关卡征税,是为了替百姓抵御强暴;今人设立关卡征税,是为了对百姓施暴。)

23.“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说,为了土地和城池而发动战争,罪大恶极,死刑也不足以抵消这种罪恶。)

24.“有人曰:‘我善为陈(阵),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孟子说,国君应该仁爱,爱好战争是大罪。)

25.“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公孙丑曰:‘何谓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孟子说,梁惠王为了土地而驱赶百姓发动战争,可谓“不仁”。)

26.“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孟子说,天下人都在期盼一个不嗜好杀人的君王。)

27.“鲁欲使慎子为将军。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孟子说,不训练百姓,就驱赶他们去打仗,这是在残害百姓,在尧舜时代是不能容忍的。)

28.“今之事君者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君不乡(向)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君不乡(向)道,不志于仁,而求为之强战,是辅桀也。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孟子说,那些自称能为君王开辟疆土、充实国库的能臣,在古代就是民贼。君王不讲求仁,而寻求府库充盈,等于桀纣。)

29.“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孟子说,不讲求仁的人做了君王,等于将恶散播到众人之中,国家若不灭亡,算是侥幸。)

30.“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说,百姓有“恒产”才会有恒心,没有“恒产”就没有恒心,就可能走上犯罪之路。犯了罪,君王再对他们施以刑罚,等于设下罗网陷害百姓。百姓一年到头劳碌不休,仍没有办法赡养父母,还要靠借贷来交税,这样的君王岂可“为民父母”?)

31.“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惟此时为然。”(孟子说,君王不行仁政,没有一个时代比现在更常见;百姓被苛政虐待,没有一个时代比现在更严重。)

32.“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说,要真正的君王只去行一件不义之事,只去杀一个无辜之人,就可以换取天下,他们也不会去做。)

33.“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孟子说,对外开辟疆土,对内不行仁政,会引来天下之兵,等于是与天下为敌。)

34.“其君子实玄黄于匪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救民于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矣……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孟子说,周王东征,被讨伐国家的官吏带着绸布、百姓带着饭食来迎接周的军队。要救那些地方的百姓于水火,就得推翻那残暴的君王。)

35.“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说,君王讲求仁,天下风俗就会有仁,君王讲求义,天下风俗就会有义。)

36.“孔子曰:‘仁不可为众也。夫国君好仁,天下无敌。’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是犹执热而不以濯也。”(孟子说,君王想天下无敌却不愿讲求仁,好比热得要死却不肯去冲凉。)

37.“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说,百姓才是天下与国家的基石。)

38.“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孟子说,自己先干了要被讨伐的坏事,才会有人来讨伐。)

39.“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孟子说,仁应该受赞誉,不仁应该被鄙视。君王讨厌被鄙视,却尽干不仁之事,这就好比厌恶潮湿,却还是选择住在低洼的地方。)

40.“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孟子讲了一个寓言故事:有个齐国人经常外出,向“祭者”讨残羹吃,回家再骗自己的妻妾,说在外面与达官显贵聚餐。后被他的妻子跟踪,发现了真相。)

以上所列40条被删除的内容全部引自容肇祖1947年发表的文章《明太祖的〈孟子节文〉》。被删除的内容后括号中的简略解读是笔者所加。容肇祖将被删除的内容归纳为十一项:1.不许说人民有尊贵的地位和权利;2.不许说人民有可以报复暴君的权利;3.不许说人民有革命和反抗暴君的权利;4.不许说人民有生存的权利;5.不许说统治者的坏话;6.不许说反对征兵的话;7.不许说反对捐税的话;8.不许说反对内战的话;9.不许说政治黑暗;10.不许说行仁政、救人民;11.不许说君主要善良,若风俗败坏,君主要承担责任。

不过,容肇祖列举出的内容并不是朱元璋下令删除的全部的《孟子》的内容。负责替朱元璋删《孟子》的刘三吾在《孟子节文题辞》中说:“《孟子》一书,中间辞气之间,抑扬太过者八十五条。其余一百七十余条,悉颁之中外校官。”也就是说,他们共计删除了85条,留下了170余条,相当于删掉了全书三分之一的条目,文字量约占全书的一半。被删除的85条,“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即考试不许拿来出题,科举不许拿来取士。

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以“猛”治《孟子》的时候,曾有三位读书人公开站出来反对。

第一位叫作钱唐。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读到《孟子》中“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一段,勃然大怒,认为这样的话“非臣子所宜言”,下诏将孟子的牌位撤出孔庙,不再配享,并恐吓群臣“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即有敢劝阻朕的,以“大不敬”论处。时任刑部尚书的钱唐冒死直谏,自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

以上是《明史》的记载。关于此事,民间史志留下了更多细节。《三迁志》(约嘉靖年间成书)里说:朱元璋当日盛怒,“有谏者以不敬论,且命金吾射之”,谁敢进谏,就让卫士拿箭将其当场射死。钱唐进谏,“舆榇自随,袒胸受箭”,让人抬着棺材,袒露胸膛,不惧让箭射死。

“罢配享”是朱元璋称帝后第一次针对孟子。可能是考虑到王朝初建,不宜过分激烈,害怕失去天下人心,在钱唐冒死抗议后,“罢配享”一事不了了之。

第二位反对者是游义生。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命令刘三吾等人删节《孟子》。当时的明朝经过多次整肃,士林一片沉寂。次年,《孟子节文》完成,下发给全国各州县,供学子使用,遂有时任御史的游义生站出来带头反对,史称“义生与同谏十余人言辞愤切,触上怒,系狱”。众人触怒了朱元璋,全部被投入狱中。稍后,游即死于狱中(有材料说他是吞金自杀),时年27岁。

第三位反对者叫作孙芝。孙芝与游义生是同乡兼同学,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进入太学,恰见游义生反对删节《孟子》之举。游义生入狱后,孙芝提了饭菜,前往击登闻鼓,“愿进一饭尽友谊”。因游在狱中突然死亡,未果。朱元璋死后,永乐九年(1411年),朱元璋的儿子朱棣在位,孙芝起复为官,遂上奏请求恢复《孟子》全本,废除《孟子节文》。

孙芝这么做风险极大,毕竟《孟子节文》是朱元璋钦定的东西,永乐七年(1409年)尚有徐善述等人因未从《孟子节文》中出关于《孟子》的科举试题而下狱,罪名是“偏题”。但他的奏请得到了朱棣的认可,这与朱棣得位不正,强烈希望通过宣传“仁政”来宣示其皇位的合法性有非常直接的关系。至此,在明帝国大小学校使用了17年之久的《孟子节文》被扫入了历史的垃圾堆。

钱唐、游义生与孙芝的存在让万马齐喑的朱元璋时代多少还留存着些许亮色。遗憾的是,为了掩饰朱元璋的劣迹,永乐年间重修的《明太祖实录》,删除了与《孟子节文》有关的记载。游义生和孙芝的事迹也不存于正史,仅见于民间史志。

《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卷一《御书·皇帝手书》,《四部丛刊》本。

班布尔汗:《元朝控制力不足,民间商业文化发达》,腾讯网《短史记》栏目2018年11月5日。

刘基:《乙卯岁首早朝奉天殿柬翰林大本堂诸友》,见刘基著,林家骊点校:《刘基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87页。

杨讷:《刘基事迹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214页。

谢贵安:《试析〈明实录〉对刘基形象的记述与塑造》,《明史研究》2012年第1期。

刘基:《送宋仲珩还金华序》,见《刘基集·附录·刘基年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54页。

朱元璋:《御赐归老青田诏书》,见刘基:《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卷一,《四部丛刊》本。

刘基:《刘基集·附录·刘基年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54—655页。

刘基原文:“仲尼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谓之以礼,则不可为私也;谓之以忠,则不以趋走承顺为恭,而以责难陈善为敬也。”见刘基:《刘基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96页。

金邦一:《刘基〈二鬼〉诗中的心态及艺术成就》,《明史研究》2012年第1期。

刘基:《郁离子·术使》,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页。

《大诰三编·秀才剁指》,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85—386页。

《大诰三编·如诰擒恶受赏》,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72—273页。

《御制大诰·乡民除患》载原文:“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役之吏、在闲之吏、城市乡村老奸巨猾顽民,专一起灭词讼,教唆陷人,通同官吏害及州里之间者,许城市乡村贤良方正、豪杰之士,有能为民除患者,会议城市乡村,将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闲之吏,绑缚起京,罪除民患,以安良民。”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9—240页。

《御制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0—231页。

《御制大诰·民陈有司贤否》载原文:“自布政司至于府州县官吏,若非朝廷号令,私下巧立名色,害民取财,许境内耆宿人等,编处乡村市井联名赴京状奏,备陈有司不才,明指实迹,以凭议罪,更贤育民。及所在布政司府州县官吏,有能清廉直干,抚吾民有方,使各得遂其生者,许境内耆宿老人,遍处乡村市井,士君子人等,连名赴京状奏,使朕知贤。凡奏是奏非,不许三五人,十余人奏。”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5—226页。

《御制大诰·乡民除患》,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9—240页。

《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8—409页。

《御制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载原文:“今后所在布政司府州县,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若被不才官吏同僚人等,捏词排陷,一时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许本处城市乡村耆宿赴京面奏,以凭保全。自今以后,若欲尽除民间祸患,无若乡间年高有德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岁终议赴京师面奏,本境为民患者几人,造民福者几人。朕必凭其奏,善者旌之,恶者移之,甚者罪之。”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0—231页。

《御制大诰·胡元制治》载原文:“胡元入主中国,非我族类,风俗且异,语意不通,遍任九域之中,尽皆掌判。人事不通,文墨不解,凡诸事务,以吏为源,文书到案,以刊印代押。于诸事务,忽略而已,此胡元初始为。三十年后,风俗虽异,语言文墨且通,为官任事者,略不究心,施行事务,仍由吏谋。”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5页。

《御制大诰·胡元制治》载原文:“比前历代贤臣,视吏卒如奴仆,待首领官若参谋,远矣哉。朕今所任之人,不才者众,往往蹈袭胡元之弊。临政之时,袖手高坐,谋由吏出,并不周知。纵是文章之士,不异胡人。如户部侍郎张易,进以儒业,授掌钱谷。凡诸行移,谋出吏已,于公廨袖手若尸。入奏钱粮,概知矣,朕询明白,茫然无知,惟四顾而已。”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5页。

《御制大诰·吏殴官长》载胥吏殴打县官一事:“所以苏州常熟吏人沈尚等,衢州开化吏人徐文亮等,眇视二县官长邓源、汤寿轻等,于厅殴打,罪虽吏当,官何人也?”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12页。

《御制大诰·胡元制治》,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5页。

《大诰三编·递送潘富》,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4—396页。

《御制大诰·乡饮酒礼》载原文:“其坐席间,高年有德者居于上,高年淳笃者并之,以次序齿而列,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干于善良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使贵贱混淆,察知或坐中人发觉,主者罪以违制。奸顽不由其主,紊乱主席,全家移出化外。”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9页。

《大诰续编·互知丁业》,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4—266页。

《大诰续编·互知丁业》,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4—266页。

《大诰续编·辨验丁引》,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页。

《大诰续编·验商引物》,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页。

《大诰续编·再明游食》,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267页。

《大诰续编·市民不许为吏卒》,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27—328页。

《大诰续编·科敛驴匹》,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13—314页。

《大诰续编·断指诽谤》,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29—330页。

《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52页。

《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52—353页。

《大诰三编·臣民倚法为奸》,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51页。

方孝标:《钝斋文选》,见武新立:《明清稀见史籍叙录》,金陵书画社(江苏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61页。

《大诰三编·逃囚》,见杨一凡:《明大诰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3页。

全祖望:《鲒琦亭集》卷三五《辨钱尚书争孟子事》。

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见《容肇祖集》,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170—183页。

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见丁易:《明代特务政治》,江西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441页。

张廷玉:《明史·钱唐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982页。

嘉靖邹县孟氏《三迁志》卷三上,见张佳佳:《〈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

康熙《福建通志》卷四四《游义生传》,见张佳佳:《〈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

乾隆《连江县志》卷七《游义生传》,见张佳佳:《〈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

董应举:《连江孙公芝传》,见张佳佳:《〈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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