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一、文学是你的艺术生命,文学也是你与世界交往和沟通的方式,对吗?读者是你陌生而熟悉的朋友,你如何与他们交往呢?/strong
我觉得,事实上,一个作家是很难与他或她的读者们交往的。纵然作家极想,也不可能。对于天南地北的许多读者,作家若受“交往”之心左右,他就什么都不用干了。那也肯定还是“交往”不过来。所以,只有极少数的读者,非要和某作家交往不可。更多的读者,是比作家本人还明白这一点的。其明白,证明大多数读者对作家这一种职业是体恤的。我相信大多数的作家皆和我一样,内心里最真实的愿望恰恰是拥有充分的独处的时间。究竟能拥有多少这样的时间,对作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这种时间被情愿地或不情愿地压缩到了最少的程度,在我看来是值得同情的。
我早就不是一个拥有充分的写作时间的作家了。所以我对“社交”二字是最不以为然的,如同一个常处在发烧感冒情况下的人对冬泳不以为然。我每个月的时间往往是这样“瓜分”的——三分之一划归在单位的本职工作和难以推托的活动。三分之一划归“哥们儿”。他们既非作家、编辑、记者,亦非文学的或我自己的读者,仅仅是些与我有着脐带般的“古老”友情的人。时代剧变,他们的境况都不怎么好。从前他们希望从我这儿求得具体的帮助,从前他们想当然地将一个作家的社会“能量”高估了。现在他们明白了这是一个错误,所以也仅仅满足于从我这儿获得友情的安慰以及咨询。这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我这儿是必须优先确保,来者不拒的,否则我对我自己做人的感觉不好。最后的三分之一归于写作、家事、应酬来访的形形色色的不速之客。
我目前“争取”时间的方式是——尽量推托掉几乎一切的活动,包括文学与影视活动。再从睡眠和吃饭时间内挤出一些“补贴”给写作。
所以我对“社交”二字无好感,想必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但是由此话题可引出另一话题——有次在某种文学场合,一名记者问我:一百个读者和一位卓越的评论家,你更看重哪一方对你的书的评价?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一百个读者。
对方脸上呈现出了讥笑。
我脸上也呈现出了讥笑。
试问在中国,在目前,卓绝的评论家大名为谁?差不多可称作评论家的,我几乎都读过他们的文章,当场听过他们的发言。他们中有我极尊敬的人,但是我不觉得谁卓越。正如我看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当代作家,没谁担得起“卓越”二字一样。而给我来信的读者们中,有中学生、大学生、硕士、博士以及他们的老师、导师;有机关干部甚至“高干”;有工人、农民以及他们的儿女;有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还包括商人,以及身份各异的国外华侨……
我当然要极其认真地读他们的信,极其认真地思考他们对我的某部书某篇作品的“评论”。
他们的“评论”真来真去,毫无暧昧之词违心之词。
最主要的,那是“干干净净”的“评论”,不掺任何杂质。有的信写得很长。香港的周安达源先生是一位经商者,曾用毛笔给我写来十余页的信谈我作品的得失。他当年毕业于美国某大学,而且是文学硕士。评论和创作一样,在我看首先是职业。职业者,“啖饭之道”。
我写任何一篇作品时,头脑中从不曾有任何一位评论家的影子晃来晃去。
我起码是为“一百个”读者而写作的,当然同时也为自己。
我给读者回信,常常是在读者通过信向我求援,而我判断写信的人不是骗子,我又能够给予帮助的情况下。
如果这也算“交往”,那就算吧!
而我认为其实不算的……
strong二、作家是以探究人性为己任的,对人性的洞察与敏感是作家的特长,缘此有的作家善交朋友,如毛姆的朋友圈颇为壮观,有的作家却落落寡合,如卡夫卡喜欢独步遐思,只与最亲近的朋友来往。你呢,属于哪一类?为什么?/strong
我属于后一类。因为,不但如前所述,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且身体也不好。我想毛姆一定精力过剩吧。
另外,从天性上,我喜欢静,喜欢独处。我父亲在世时如此,我高中的儿子亦如此。这是基因所决定的。我一直想弄明白某些人为什么热衷于社交,一直还没太弄明白。
我随团出访马来西亚,几天下来,终因无法独处片刻而不堪忍受,于是坚决请假两日,哪儿也不去,留在住所看看书,记点儿笔记。
独处对我是最好最好最好的时光。
我是个低消费者。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比较简单。一整日无人来访,吸着烟,安安静静地看一本好书,或一部录像带,对我来说是最大享受。
我极反感的事之一便是社交性聚餐。
我希望,一切够朋友的人,都能仁慈地照顾到——我也有享受人生最好时光的需要和权利……
strong三、鲁迅先生说,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那么什么样的人,你绝不与他交往呢?你最能原谅与最不能原谅的别人的缺点是什么?/strong
鲁迅在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位受伤颇多的作家,所以才说那样激烈的话。鲁迅还说过——跟死神走那一天,“一个也不宽容”。鲁迅的话常使我发冷。我能理解一个人不得不“横着站”时内心里那种感觉。
我基本上同意鲁迅的话。但仅限于相对鲁迅而言。
正如“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句话,只有出自拿破仑之口才有深意。
我也是被屡屡损伤“牙眼”的人,但早已习惯了。我认为中国的文坛,一向便充满了“江湖气”。人在江湖,不可太娇。何况,我的“牙眼”被损伤过的程度,大抵都在可以忘却的范围。我被袭击了,就像兽那样,躲藏起来,用自己的舌舔自己的伤。如果被小人布设的力紧齿锐的夹子夹住了,我想我会像熊或狼一样啃断自己的爪骨。残了也要好好活着,并且尤要好好写作。好好活着并不等于为了报复活着,不为了报复活着又并不就意味着宽容。
人应该这样——第一不娇。你凭什么就不可以被伤害一次?你有什么特殊的?你是文坛王子或公主吗?第二要吸取教训。即使你是一头熊,也只有四只爪子。如果被夹掉了一只又被夹掉了一只,报复和宽容实际上对你都没区别了。第三,对于小人的伤害伎俩也可以轻蔑置之。鲁迅先生又曾说过——最大的轻蔑,是连目光也不瞥过去。而轻蔑比实行报复好。文坛之上,没有杀父之仇,没有谁推谁孩子下井的故事。轻蔑也就足够了。第四,主张宽容的人有几种。倘矛盾原来可以化解,后果对其中一方并不至于身败名裂,可能还有双方意气用事的成分,则主张宽容的人,定比主张报复的人居心良好。倘一方受着严重的伤害,另一方洋洋得意,有第三者暧昧于公理,暧昧于道义,半点儿正直也没有,只对受着严重伤害的一方尽说宽容——这样的“善良”的人,我也是不与之接近的。我不见得会反其道而蓄谋报复,但却会将他们列在不可做朋友的人一类。
过于自私自利而又毫无正义感可言的男人我不与之交往。
玩世不恭的男作家我不与之交往——我不能容忍男人身上的纨绔习气。玩世不恭加上纨绔放纵,我以为接近着佩戴文人徽章的流氓。
过于追求虚荣而又毫无同情心的女人我不与之交往。
女人而毫无虚荣是女神。女神又是根本没有的。所以我说“过于”。“过于”的女人在中国现在越来越多了。
我不会主动与任何女人交往。
对于男人,我最能原谅的缺点是轻信。
我也不与从没上过当受过骗的男人交往,却不拒绝与洗心革面了的骗子交往。
对于女人,我最能原谅的缺点是无知和懦弱。
strong四、看了你的《梁晓声自白》,觉得你是一个率真而又常常自省的人,请问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像林黛玉和薛宝钗这样两类不同个性的人,你更偏爱谁,更愿意与谁交往呢?为什么?/strong
我的确常常分析自己。由分析自己而体会别人。就普遍意义而言,人的共性多于个性。在这个地球上,在许多方面,人是从表到里最为相似的“东西”之一种。我分析自己的弱点、缺点,进而尽量地宽厚待人。
在中国,在现实中,有林黛玉那一种“自我中心”的缺点的女人比比皆是;有林黛玉那一种“淡泊功利”的女人凤毛麟角,我没遇见过。
在都市里,我认为也不可能有了。
我恰生活在都市,所以我的视野里没有。
在当代人的眼光里,林黛玉不是女人,是古典少女。少女而古典而美丽而病弱而文学化,即使有多种乖张任性的小缺点,也是不失可爱的。但如果她二十六七岁,甚至更大几岁,那么无论曹氏笔下怎么生花,怎么专情,怎么使出创作的浑身解数,她也不会令人喜爱的。反正我是不会偏爱一个不是少女而是妇女的林黛玉的。与黛玉相比,我倒愿亲和宝钗。她比较有涵养,不小心眼儿,不尖刻,不任性。这样的妇女,在我看来,做人也就有几分难能可贵的大气了。
宝钗颇受指摘的一点无非是——她规劝和鼓励宝玉去求取功名,也就是“服官政”。在封建社会,宝玉那样的贵族之家的公子哥儿,其人生无非三条路——“服官政”,游手好闲地寄生于家族一辈子,出家当和尚。如果说第一种选择就等于“降顺”了封建势力,那么作为一个男人,第二种选择也实在并不光彩到哪儿去。据《红楼梦》所写,他是喜欢第二种活法的。对于一个少年,条件允许,终日扎在丫鬟小姐堆儿里活上几年,倒也是福。但如果岁数大了起来还那样,不过是一个漂亮的薛蟠罢了。在本质上,与贾琏们没什么区别的。
宝玉一向被中国文人们说成是“叛逆”的典型,实在是中国文人们的故意的误导。宝玉身上,寄托着仕途失意的中国封建文人的“情结归宿”。说穿了,是以小儿女情代替士大夫心。嘴上赞着宝玉,骨子里还是想当官的。若当不了官,最好宝玉似的,身边有一大群红颜相陪着打发寂寞。宝玉的生活,是封建旧文人们“服官政”以前的向往,也是服不成官政以后的美梦。
宝玉说过——男人都是泥捏的,污浊;女人似水,清爽。
这话也可以认为是曹氏的心声。曹氏是颇有一些骨气的。虽然过着“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日子,却曾拒绝皇家画院的招聘。曹氏的骨气是家道败落以后才生成的。否则,他也是要按部就班地去撞科举考场的门。而一旦做了官,他也就不会借宝玉之口说那样的话了。我们也就没一部不朽的《红楼梦》可读了。
中国封建文人们的骨气,大抵是当不成官以后的表现,之前便有的极少。宝玉身上有的根本不是什么骨气,只不过是自小在女人堆儿里被宠坏了的“女气”。宝玉不是“叛逆”的典型,是颓废的典型。富贵着而又颓废,颓废着而又不俗恶,于是就似乎美了起来。在艺术中叫“颓废美”。中国封建文人们,包括现今的文人们,所欣赏的根本不是“叛逆”,而是那一种用富贵滋润着的“颓废美”,并且都渴望自己的人生中也有那么“美”一阵子的造化。
林黛玉一向被说成是轻蔑功名的才女。这也是文人们的故意误导。文人们赞赏林黛玉,仿佛反证自己也就淡泊功名了似的。用陶渊明的诗画文人们言不由衷的像,便是“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但是林黛玉若真嫁了宝玉,年长几岁以后,谁知她会不会变得和宝钗一样,一心怂恿宝玉还是求取个什么功名好?如果依然不,那么不就是大观园里的一对儿“吃白食”了吗?大观园富贵着时,当然供得起他们。可大多数中国男人并不能像宝玉似的富贵地寄生着,所以必得进取。即使厌官,也总该做点儿什么足以养家糊口的事。所以林黛玉那一种“素心”,乃是特权。一般女人是不敢有的,一般男人也实在陪伴不起那样的女人。
一些文人偏爱林黛玉的另一说法是她“率真”。只顾自己“率真”,全不考虑别人的情绪,此类“率真”是不可取的。
男人们的心理上,不但有“恋母情结”,还有“恋妹情结”。无妹可恋的男人也有此情结纠缠。男人疲惫了,就想变成孩子,于是从“恋母情结”那儿找安慰;男人自我感觉稍好,就想充当“护花使者”,于是“恋妹情结”满足男人的关怀心。曹氏之伟大,在于塑造了林黛玉这一男人们的尤其男文人们的“世纪妹”形象。她美、病,是孤儿,寄人篱下、有才华、多愁善感、任性、爱耍小脾气,但是本质不坏,高兴或不高兴时,谈锋永远机智尖酸却又不失俏皮……这一切都极符合男人们惜香怜玉的条件。曹氏伟大还伟大在,虽没读过弗洛伊德,却也堪称男人们的心理分析大师。
我的人际关系中,如果有林黛玉式的少女,我也愿呵护她。但我绝不会蠢到和这样的一位“林妹妹”谈情说爱。我不惯终日哄任何一个女性,哪怕她是维纳斯本人我也做不到。那会使我心烦意乱六神无主。“林妹妹”们是专供“宝哥哥”们去爱的,我没那资格和资本,就不爱。充充长兄知己,必要时挺身袒护则个,或许还能胜任愉快。
一部《红楼梦》,栩栩如生,细致入微的人物,自然首推宝玉、黛玉、宝钗。在我看来,宝钗是正常的,黛玉是病态的,体质上那样,心理上其实也那样。生理上的病恹恹令人怜悯,心理上的阴幽幽令人反感。作为少女当予体恤,作为成年女人需要批评。这人儿身上体现出“病态美”,中国传统文人们一向也喜欢这个。中国传统文人们对女性的赏悦心理,其实一向同样是有几分病态的。
至于宝玉,太让人腻歪了。他“脚踩两只船”的“爱情游戏”,丝毫没有打动我处。我的儿子将来若有半点儿像他,我一定用巴掌加皮鞭调教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