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大量的时间研习张美丽送我的那本《圣经》。“这是神的律法。”她引用《圣经》上的话对我说,“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切的果效,是心发出的。”我学习法律,知晓法律能规范人的行为,却无法约束人的意志,而人的意志却直接指导了人的行为。我想起那些犯了罪的人,那些被关进看守所和监狱的人。在他们做出被法律惩罚的行为之前,心已经违反了法律。单纯地依法律也无法规范一个人,无法建立一个完美的社会,那么就需要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
我发现《圣经》里竟有一半以上的篇幅是法律,除人们熟知的摩西十诫,不可杀人、不可占有他人的财物等外,我觉得有关财产的取得、物主的责任、借物的限制、伤害的惩罚则更加重要。因为物权的保护对一个社会的稳定起关键性作用,即有恒产者有恒心。而这些却恰恰是历来研究《圣经》法律所忽视的地方。总之,我深深地被吸引,仿佛找到了精神上的归属。我愿意按它的指引去做,作为我行为的指南,虽人性本恶,而人心向善。
我随张美丽去了一趟镜台山教堂,那是市郊外一个安静的地方。沿海边石阶逐级而上,秋天的野地,路两边开着不知名的花,空气中传来阵阵香味,路上碰见去教堂的人,大家相视微笑,打声招呼。一切对我是种从未有过的体验。进入教堂,人们跟着领唱唱赞歌,管风琴响起来,我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啊——万能的主啊”,多么亲切,多么熟悉。唱完赞歌,一个来自挪威的牧师讲了《圣经·创世记》中的一段内容。他说雅各(以色列)来到雅博渡口,他让家人和仆人都先过了河,自己留在最后准备过河。这时有人过来和他摔跤,两人打了个平手。那人告诉雅各他是上帝,让雅各从此后叫以色列,意为和上帝摔跤成平手的人。雅各不让上帝走,上帝就为他祝福,并让他的后世子孙繁荣。
牧师说雅各以欺骗的手段取得了长子的名分,又从舅舅那里骗取了大量的财产。即使如此,上帝也没有抛弃他,始终和他在一起。最后他说,无论你们犯了多大的罪,主是不会抛弃你的,只要改正和忏悔,主永远和你在一起。
听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万千。回首三十多年的人生,我深觉罪孽深重,对不起很多人,包括自己的家人,还有林诗音、张平。好在还来得及,我有时间纠正和改变自己。我愿意用一生去忏悔,我还要取得杨晓玲的原谅。我给远在外地的父亲打了个长途电话,我们两人在电话里聊了有半小时,我说我想把他接到这边来住一阵子,父亲竟有点哽咽。我对他关心太少,总以为自己忙,等过了这一阵再好好照顾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而父亲已经年迈,来日不多。下班后,我总是第一时间回家陪家人和孩子,早早起来为他们做早餐,张择香吃惊地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说得我惭愧不已。我把张美丽送我的《圣经》带在身边,时刻不离身,一有时间就读。张择香和我开玩笑说:“你别看了,天堂里不会有一个律师的。”不管有没有,我希望自己在路上!
这一天是个难得的空闲,我在看《圣经》所罗门王判案。说有两妇女同住一房,都怀孕了,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早生三天。有一天一女的醒来,发现睡觉时压死了自己的儿子。她看对面女的还在熟睡中,就悄悄地把两人的儿子调换。那女的醒来,发现身边的死孩子,而自己的孩子被那女的抱着。两人争执不下,于是来到所罗门王那里。所罗门王对属下说,拿一把大斧来,将婴儿一劈两半,给她们一人一半。抱别人孩子的那女的说,那就劈吧!而另一女的却说,孩子不是她的,让那女的抱走。所罗门王据此判断后面这个女的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
我觉得这个案子很有意思,所罗门王其实不是用法律判案,而是一种智慧。在现代社会,做dna鉴定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正想着,管镇玉推门进来,最近我一见他就烦得要死,他抓管理完全搞机关那一套,评比打分,动不动就给我们开会,强调集体服从,民主集中,简直可笑,最后全成了领导个人的意志,权力没有监督,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以为,律师事务所要用一种文化凝聚人心,让每个律师有种认同与归属感,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但房峰已经不是原来的房峰,我的话他听不进去。
管镇玉坐我对面,扔给我一支软中华,我等着他讲道理抓管理。他却说:“有个叫杜正兵的副局长被双规了,纪委刚移送到检察院,家属找到我,想让我们辩护。”
“好啊,肯定是个大贪官!”
“我跟主任说了,这案件你来辩护,关系由我去协调,你看所里哪位律师合适,再确定一人。”
我不愿意办理刑事案件,收费低,风险大,做不好会把自己掉进去。而年初所里分部后,房峰让我主管民事部的工作,管镇玉说的案件不属于我办。想到这里,我有了主意:“按所里的规定,这是刑事案件,我办不好吧?找刘文良律师,他是刑事行政部的负责人。”
他听后,摇摇头说:“房主任这么定的。接到案子后,我和主任考虑的第一人选就是你,希望你重视起来,当然你可以和刑事行政部的人沟通。”
看来我办得办,不办也得办。“那是什么情况呢?”
“纪委一开始调查了三个人,局长、他和办公室主任。他们利用工作便利揽到一些工程,就是房地产施工前对地基的一种勘探。打一些井,对地基情况进行分析,既简单又挣钱,他们就自己花钱买了设备,雇了七八个人,有时候就是本单位的人,一年半做了十多个项目,钱三个人分了,后来被人举报,纪委开始调查。”
“这顶多是违纪,既不贪污又不是受贿啊!”
“详细情况我不太清楚,见了家属再说,事实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都没事,他被移送至检察院。”
“要及时安排阅卷和会见嫌疑人,家属的话不一定准确。”
管镇玉弹了下烟灰,说:“是,今天是周三,周末前得把这两件事做了,我已经给家属说好了,晚上我们在长新酒店碰个面,你把手续带上,我们在酒店签。”
管镇玉走了后,我就去了刘文良办公室。我说:“不好意思,抢你业务了。”
刘文良哈哈大笑:“欢迎被抢,现在刑事案件本来就没有几个律师愿意做,我都在考虑转型,无奈底子薄,别的法律知识差,只能做刑事。”
“别卖乖啦,没听说过,没办过刑事案件的律师不叫真正的律师。别人不办是因为他们办不了,只有你刘大律师才是顶尖的律师。”
刘文良听了笑得更加开心。
我说:“有个涉嫌贪污的案子,家属指定让我做,你知道我这方面的业务做得少,想请您亲自出山。”
“好啊,谢谢给我业务,贪污案件是刑辩律师最愿意办的案件,呵呵,收费高啊!”
“收费的事最后还没定,今晚签协议,本周要阅卷并完成第一次会见。”
“现在到了侦察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随时能够会见,如果是侦察阶段,那是要批准的。”
刘文良的话说得专业。这个案子我有自己的想法,一来我刑事案件做得少,业务不过硬;二来风险大,既然管镇玉让我定一名做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就选最有经验的刘文良,他不让刘文良主办,但也没说不让其协办。我先将这事告诉刘文良,形成事实,那时他有话也不好说,然后再找房峰出面拍板。本来刘文良就是做刑事的,他的参与对委托人、对我们自己都有好处。
搞定刘文良,我又去了管镇玉办公室,我说:“另一名律师确定了,刘部长亲自出马。”
管镇玉不解地看着我,听了我的分析后,他也同意了,其实他也明白,无论谁做,关键是要把案子办好了。
晚上我们在长新二楼的梅花厅准时见面,见到了嫌疑人杜正兵的妻子丁花,还有他的弟弟杜正军。我们这边是我、管镇玉、刘文良三人。管镇玉为双方做了介绍,在说到我和刘文良时,说:“我们所里能力最强的两位律师,主管刑事辩护的部长刘文良,资深律师李正。”
我们边吃饭边谈,家属所知情况并不多,只是说双规后,家里主动退了七十八万元。杜正兵的妻子丁花说:“纪委找到我,说有什么事让我配合说,只要说了就没事了,接受党纪处分,不会刑事处罚,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老杜有什么事从来不和我说,我卖了一套房子,退还了那七十八万,人还是被送到了检察院。”说到这里,这位保养很好的官太太流下了眼泪。我看她手腕上戴着翡翠手镯,衣着名贵,年龄有四十多岁!
杜正军说:“我们不明白,当时一起双规的三个人,为什么局长和主任出来了,就我哥哥被移送了呢?单位的所有事情都是局长签字决定,为什么他没事?”
刘文良说:“可能查明的事实不一样啊,只能等阅卷和会见本人之后才能知道,现在我们就像猜谜,谁也不知道。另外,还要看有没有查出其他方面的事,如果你们所说是实,那么自买设备,利用工作便利挣钱,不一定就涉嫌犯罪,其他两人出来,正说明这一点,就怕有其他方面的事。”
刘文良说完后,家里人果然不再对案件谈具体的看法,显然,刘文良的分析有说服力。他们频频劝我们吃菜、喝酒,那样的场合,我们只是象征性地喝了几杯,最后确定还是应当及时会见、阅卷。吃完饭,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授权书与委托辩护的协议,让丁花与杜正军签字。最后,丁花举着杯,真诚地说:“这杯酒敬各位,大恩不言谢,我丈夫的自由、我本人和孩子的未来,就系于诸位了。”说完一饮而尽!听得我既感动,又深感责任重大。
立秋后,天气一下变得干燥,让人难受的桑拿天终于过去了。从现在直到十一月底,是青城天气最好的时候,当然春天也不错,但风大。杜正兵的案子还在侦察阶段,不过已接近尾声,很快会被移送起诉。经刘文良和管镇玉多方沟通、协调,反贪局同意我们阅卷并会见。
车沿滨海大道飞速前进,我把e250的天窗打开,刘文良点了支烟,说:“这个案子收了多少钱?接受了委托却不知道律师费多少。”
“听管镇玉说收了十五万,可能还会在案外给一部分活动费用。”
刘文良吸一口烟,不说话。
“案源是所里的,当然主要出力气的人是你,我是沾光挣钱。”
“不是那个意思,无论是案内案外,收费都应当写进委托协议,管镇玉的这种做法违反制度,将来也不利于保护自己,太危险了。”
“你说得对,不过听说那个杜正兵和管镇玉以前就认识。”
“我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典型,才办理,否则我不会办的,也不会这样办。”
“我也是这个想法,可我们不好说。”
“管镇玉作为投资人和合伙人或许是可以的,但不能参与案件的办理,他不是律师,特别是刑事案件。不知道房峰是怎么想的。”
“他只是协调一下,案子还是我们办。”
“协调是什么意思?皮条客呗!”
我没有再接他的话,这种事我们都心知肚明,但也只能发发牢骚。
在检察院见到了主办检察官,他又把我们带到起诉科一位姓黄的检察官那里,说案子侦察终结了,起诉不是他们的事。那位姓黄的检察官和刘文良认识,他拿过三本案卷给我们,刘文良用数码相机一一拍照,回去后打印看。
从检察院回来,我和刘文良仔细研究案卷,我们看到随卷有个纪委出具的说明,在双规期间,杜正兵主动退了七十八万元的赃款。在历次的询问笔录里,杜正兵交代他们合伙买设备,利用单位名义承揽了八个项目,总计挣了一百四十九万元,但是他说这些钱与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分了。在一个叫做海岸风情小区的地基勘探中,他为市一家设计院牵线,签订合同,完工后开发商给了他六万元。他在崂山区那边买过两套房子,那个项目是他们单位做的,其中分别有一个八万元和五万元的勘察费用没收回来,他私自做主,抵作自己的购房款。给一个房产商的施工单位牵线从济南进过一批钢材,收了三万元的好处费。一个从他们手中分包了勘察劳务的小老板中秋和春节两次送他购物卡各一张,总额一万元——总计六笔,前五笔涉嫌贪污,后两张卡涉嫌受贿。
丁花听到我们复印来了案卷,闻讯赶来,我将自己做的阅卷记录给她看,并把六笔钱逐一说明。她问我们:“这些都能认定?那老杜是不是要被枪毙?我在网上查过,贪污十万元以上,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刘文良说:“现在不知道起诉时能认定几起,那个六万元和三万元的两批属于劳务费用,与杜正兵的职务关系也不大,与他本人的单位也没有直接往来,应该问题不大。其他的四笔都不好说,关键还是看第一笔,数额太大。按他的供述,是他和局长主任三人个人出资买的设备,那么也不好认定。可是我和黄检察官交流过,他说当时反贪局的人到单位核实过的,购买设备、收钱的账是从单位走的——这就不好说,不过我们也始终没有见到账户进出的明细。有可能检察院还会去杜正兵单位调查,当下杜正兵的单位很关键。买房子抵了单位勘察费的八万和五万有争议,前两次讯问时,杜正兵没有承认,说是买房时开发商给的优惠,上百万的房产,优惠几万元也是正常的——最重要的是,这个钱还在两开发商的账上,属于民事纠纷,设计院依合同完全可以收回来,怎么会成了贪污?所有的这些从法律上讲都构不成犯罪,顶多是违纪!”
“可后来的讯问他又承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