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乡约》之前,有些人仗势欺人,霸占他人田产,如今已退还的,众人不可再怀前仇。如果这种人还屡教不改,仍如从前,约长有权力将其扭送官府。
第十三、改过自新的盗贼,能改过自新就是一善念,但这并不代表你从前的罪过就一笔勾销了,你应该痛下苦功,克己自责,加大改过自新的力度,用心尽力工作,万不可以为自己从前做过盗贼,就破罐子破摔。约长等人要常常找这种人谈心,如果发现他仍有重走老路的念头,即刻报官。
第十四、无论男女,到了成婚年龄,就该成婚。不要为了嫁妆和聘礼纠缠不清。约长等人应晓谕已到成婚年龄的男女,无论家境如何,都该马上成婚。
第十五、关于丧事,应量力而行,不要倾尽家财,大摆筵席,大作佛事,这些表面文章与死者有何益处?约长等人要晓谕众人,只须遵守基本丧葬礼法即可。如果有人还把丧事大操大办,就把他写进坏人坏事录中,批注为“不孝”。
第十六、《乡约》会前一日,知约应先布置会议室“约所”,把告谕牌和香案面南背北。会议那天,参与《乡约》所有人到齐后,约赞敲鼓三下,众人都有序站于香案前,面北背南跪听约正读告谕。约正读告谕完毕,约长和众人高声道:“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人要异口同声说:“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然后大家再拜,按顺序出会所,东西站立。约正读完《乡约》,大声道:“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人都要说:“是。”东西站立的人互拜后,按次序就位,年轻人给年老者倒酒。知约此时拿出好人好事录,南向置笔砚;约赞敲鼓三下,众人皆站起,约赞唱:“请举善!”众人说:“是在约史。”约史这时就走到好人好事录面前,高喊道:“某有某善,某能改某过,请书之,以为同约劝。”约正要询问众人:“如何?”众人皆道:“约史做得对!”约正此时就请出好人好事录的主人公们,向他们行礼,请他们站到早准备后的“彰善位”,这些雷锋们也是东西面立。约史再向众人道:“我只知道这几个人,你们可以再举出几件好人好事!”众人如果有知道好人好事的就举出,如果没有,则说:“约史所举是矣!”此时,约长们都站到彰善位。约史书写完毕,约长举杯道:“某能为某善,某能改某过,是能修其身也;某能使某族人为某善,改某过,是能齐其家也;使人人若此,风俗焉有不厚?凡我同约,当取以为法!”遂注目好人。做了好事的好人也倒酒感谢约长:“此岂足为善,乃劳长者过奖,某诚惶怍,敢不益加砥砺,永无负长者之教。”双方喝完,做了好事的好人再拜约长,约长答拜,然后各就各位。知约把彰善之席撤了,大家喝酒,三巡过后,知约站起,设置“纠过位”在阶下,北向置笔砚,拿出“纠过簿”。约赞敲鼓三下,众人都站起,约赞喊:“请纠过!”众人皆道:“请约史。”约史走到纠过位,高声道:“闻某有某过,未敢以为然,姑书之,以俟后图,如何?”约正询问于众人:“如何?”众人皆曰:“约史所言极是。”约正乃把做了坏事的坏人请到纠过位,面北而立。约史再次说:“某所闻止是,请各言所闻!”众人有知道的就说所闻,不知道的就说:“约史所言甚是!”于是,约长们都走进纠过位,东西而立。约史写完,约长对坏人说:“虽然姑无行罚,惟速改!”坏人跪下道:“某敢不服罪!”自起,倒酒跪饮道:“敢不速改,重为长者忧!”约长都说:“某等不能早劝谕,使子陷于此,亦安得无罪!”然后倒酒自罚。坏人再跪下说:“某既知罪,长者又自以为罚,某敢不即就戮,若许其得以自改,则请长者无饮,某之幸也!”然后倒酒自罚。约长们说:“你能勇于受责如此,是能迁于善也,某等亦可免于罪矣!”于是,坏人再拜,约长拉他起来,大家各就各位。知约把纠过席撤掉,酒过二巡,开饭。吃完饭,约赞起,鸣鼓三下,拉长嗓音道:“申戒!”众人都起,约正站在中央,高声道:“呜呼!凡我同约之人,明听申戒,人孰无善,亦孰无恶。为善虽人不知,积之既久,自然善积而不可掩;为恶若不知改,积之既久,必至恶积而不可赦。今有善而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为善而自恃,将日入于恶矣!有恶而为人所纠,固可愧;苟能悔其恶而自改,将日进于善矣!然则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为善;而今日之恶者,亦岂遂终于恶哉?凡我同约之人,盍共勉之!”众重曰:“绝不敢懈怠。”于是出席,按顺序东西立,互拜,最后就散了。会议结束。
评析
表面看,《南赣乡约》并不是王阳明家训,它类似于今天的乡镇自治条例,但它所蕴含的精神和实施方式却是每一家乃至每一家族都需要的。换种说法,《南赣乡约》是广义上的家训,因为王阳明向来是把齐家和治国合二为一的。治一乡镇和齐一家族,没有本质不同。
首先我们该了解的是《南赣乡约》的背景。南是江西南安,赣是江西赣州。1517年,王阳明到南赣剿匪。第一次见到血肉横飞的战场时,王阳明心底就是悲凉的。随着战场的不断扩展和敌我双方的死伤,王阳明曾不无忧闷地向弟子倾诉说:“朝廷使我日以杀人为事,心岂割忍,但事势至此。譬之既病之人,且须治其外邪,方可扶回元气,病后施药,犹胜立视其死故耳。可惜平生精神,俱用在此等没紧要事上去了。”
王阳明打仗出神入化,功勋卓著,但很少和弟子们讲如何打仗。有弟子问他:“用兵有术否?”他只是说:“哪里有什么术?只是学养纯厚。”把军事能力悄无声息地转移到学问上,这是他的慈悲,也是他的无奈。
正是在这种心理下,王阳明每削平一地的匪患,马上着手的工作就是以文治恢复平和,让曾经流离失所的百姓返回家乡,再续前缘。
《南赣乡约》就是他在削平南、赣匪患后致良知的产物。
《南赣乡约》开宗明义:环境可影响人,当初那些为匪为盗的人都是有良知的,只不过受坏环境的影响,良知被遮蔽,所以才干出坏事来。
猛一看,这个观点和王阳明心学有冲突,既然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心外无物,人本身就是个光明体,怎么会受外界影响呢?
人在幼年时,良知虽有,但如璞玉,未彻底光明。在这一阶段,对是非善恶的分辨,没有成人那么纯粹和干脆。于是,他们很容易被外界环境所影响。王阳明“心外无物”的主张,直白而言就是,我的心能通过良知认可的就成了我心内的一部分,而不在心外。孩童很容易会被外界的环境吸引,而将其纳入到心中来,这也是心外无物。
所以,“心外无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境界,它只是要你心内不可有太多杂乱的东西。家长在这方面要尽力让孩子远离不良环境,万不可让不良环境成为孩子心中的一部分。
让孩子远离不良环境的经典案例就是孟子的老娘三次搬家,儒家津津乐道为“孟母三迁”。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孟子老爹早逝,孟子和母亲相依为命。最开始,他们住在公墓边。每天都有人来埋葬尸体,举行葬礼。于是孟子就和邻居小孩学着大人跪拜、哭号的样子,玩起了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妈妈看到,就皱起眉头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
于是,孟妈妈带着孟子搬到了市集,住在了屠宰场附近。没多久,孟妈妈发现孟子又和邻居小孩学起了商人做生意和屠宰猪羊的事。孟妈妈又把眉头皱起来:“这个地方更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
如你所知,母子二人又搬家了。
这一次,他们搬到了一所学校附近。每月夏历初一,官员到文庙,行礼跪拜,互相礼貌相待,孟子见了后就开始学习并记在心里。孟妈妈眉开眼笑点头道:“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于是长住下来。
“孟母三迁”的故事提醒做家长的:环境能改变人,应该让孩子接近好的人、事、物,才能成为一个好人。
——这个故事有个缺陷,孟母只有两迁。也就是第二迁、第三迁。第一迁在哪里?就是从某地迁到公墓旁。为何要迁到公墓旁?因为孟子死了老爹,他要在此地守孝。由此可知,儒家用这个故事隐晦地告诉我们,为了孩子的良好环境,给老爹守孝的事也可抛弃。
回到王阳明扩而大之的《南赣乡约》上来。王阳明对那些做匪的改邪归正很欣慰,不过他补充说,放下屠刀绝不能立地成佛,一念为善就是善人,一念为恶就是恶人,必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念头。无论曾经你是好人或坏人,只要你一个念头是善,就是善人,一个念头是恶,你就又成了坏人。
接着又回到环境影响人上来:作为父母官和家长,对曾经为恶的人的罪行,也要有担当,应该检讨。
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我们不能计较从前,也不要胡思乱想未来,只专注于当下。我们当下要做的事就是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要创建这种环境,必须是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把你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当成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的目标就是,培养好人和养成淳朴的乡风民俗。
“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这何尝不是推而广之的家训?所以《南赣乡约》的十六条,就是一份扩而大的家规!
《南赣乡约》负责的事项很多,大致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约中人要互相帮助。如果约长、约正等人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他们将要受到警告,严重的情况下要受责罚。至于什么责罚,王阳明并没有直说,大概是免去职务,或交政府处理。
第二,协助政府完成纳粮的任务。对那些改过自新的盗贼进行思想教育,以及劝诫同约之人维护地方的稳定。凡是乡约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要把它交给政府。也就是说,先礼后兵,非要把问题解决了不可。
第三,处理同约事宜。经济上,保护那些借了太多高利贷而无能力偿还的人;婚姻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能计较经济利益;丧事上,只要能尽了儒家所谓的丧礼之节就可以,没必要铺张浪费;人际关系上,不允许私斗,有了矛盾必须报告约长,严重时,可以报官。
第四,保护同约人的利益,如果有上级官员来这里贪污腐化,约长要报官,大家一起打击腐败,维护权益。
“乡约”在古代中国并不鲜见,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之前,已有无数乡约,最著名的就是《吕氏乡约》。但《南赣乡约》和其他乡约有个很大的不同,它的组织核心是强迫性的规则,覆盖全乡村,政府要求人们必须加入。其他乡约是百姓自治的乡村组织,《南赣乡约》却成了官办自治,一个准官方机构。约长等领导人的权力和责任都非常大,要管理的事几乎无所不包,换个角度看,它就是一个政府的基层组织。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乡约中所设置的好人好事录、坏人坏事录以及运行的机制,它真是发自良知,对人有极大的尊重。任何时代,任何家庭,都应该有这样一份“功过录”,它会让你的进步能看得见摸得着,由此激发鼓励你向善的道路大踏步前行。
《南赣乡约》的颁布与实施,效果卓著。仅一年后,南赣地区的风俗焕然一新,百姓无重赋,家家有田产,城郭乡村,一派天堂气象。
王阳明先生和南赣的缘分深沉如海,1529年1月,他从广西剿匪路过南赣,病逝于船中。南安政府的周积问他有何遗言,王阳明看向船外,波光粼粼,于是他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他的遗体路过南赣时,百姓勇挡官船拦路哭吊。这是他的人格魅力,也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南赣乡约》。
一个乡村乃至一个城镇,用《南赣乡约》能化腐朽为神奇,小而言之,一个宗族或一个家族用此乡约,其效果如何,不言自明。
《南赣乡约》是王阳明家训、家规的扩而广之,直至今日,依然散发出教化力量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