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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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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赛斯呢,大家自然而然地问起。他自波特兰里德学院心理系本科,成为布朗大学博士,直至全美专业排名第一的加州伯克利大学终身教授,然后一待就是三十年。

他的回答很简单:因为从小就想当科学家,而心理学是科学中最有意思的一门。

同桌人吃着香辣烤鱼、干煸豆角和白米饭,似懂非懂地点头同意。

在他的课上,学生们被要求观察校园现象,然后设计自己的实验。经全班匿名投票后,其中一项关于群体从众倾向的研究在第六教学楼的电梯内展开。上课前的早高峰,近十名学生挤到电梯里,一齐背朝电梯门,费力憋住笑。走廊中留守的观察员负责记录陌生人走进电梯后是否转身。

实验的结果令人失望,他们没能重复出索罗门·阿希(sch)于1956年发表的经典结果。当年,这位社会心理学家邀请123位男性来到实验室进行“视觉辨别”任务:从三条线段中选出最短的一条。答案是非常明显的,可在心理学家假扮的“同伙”的影响下——他们会首先给出错误答案,留被试(编注:被试,指心理学实验中接受实验的对象)最后一个发言,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从众,也给出了错误答案。

可在赛斯学生们的实验中,苦守的近半小时里,甚至没有一个陌生人因“从众”而转身背对电梯门——大部分人在门开的当下就满脸讶异、快步走向楼梯间了。后来学生在分组反思失败的实验时,将原因归结为自己“笑点过低、吓跑了被试”。赛斯沉吟片刻,接受了这个解释。

学期过半,他布置的阅读材料是themanwhowouldbequeen,介绍了同性恋取向的生理基础。事前赛斯曾被友好的同事告知,大部分中国人对同性恋者尚持有从回避到反感不等的消极态度,所以他有些意外这本书在学生中引起了相当热烈的讨论——对于大一新生而言,明目张胆的恋爱无疑是新晋特权,而同性恋情更是在一系列网络流行词的攻势下成为了时髦话题。有学生甚至在看完书后去工体北路的酒吧猎奇,将身着红裙、肩披长发的男人背影以及出租车司机如何停下又驶离都原原本本写进了报告中。对于他的阅读材料,学生们并未完全记住基因、激素和神经递质如何造就了人们各异的性取向,正如人人不同的长相一样,但他们大多都赞同,接纳真实的自己属于勇敢的行为,值得敬佩。后来有人将毕业论文定题于此。

关于赛斯个人感情经历的讨论大约也是从那时开始的。起因是他在黑板上留下自己的邮箱,@符号前的字母拆开来,赫然写着“两个乌托邦人”。可除了他本人,那另外一个乌托邦人是谁呢?

赛斯终身未婚,没有已知的绯闻,也不像藏着秘密情人。在两节大课的课间,学生们用中文推测,或许他曾经爱而未得,要么得到却失去了,最后成为孤家寡人。大家表情上一致的遗憾,几乎如同看到了自己精心设计却惨遭失败的实验。孤独不一定是可耻的,但应该蛮可怜的——潜台词里是这样一种观点:两个人老去总好过一个人。

好奇的学生于是结队去拜访他。为了更清楚地演示实验装置,赛斯把officehour的举办地改到了自己家中——教工宿舍顶层的两居室。屋里温度比楼道暖和了不少,刚爬完六层的学生气喘吁吁。赛斯指指书房的藤椅,示意他们可以把大衣搭上去。

客厅中三面白墙,还有一面贴满汉字卡片,宋体字上顶着拼音,少数被他做了笔记。贴墙放着三台体重秤,方圆各异,五彩斑斓。墙角是一台踏步机,支架用来固定他的笔记本电脑,后方窗台还摆了酸奶机和实验用的发酵茶叶。房间中仅有的装饰是饮水机机箱侧面用透明胶带固定的一只小小的红色中国结,看样子是谁赠送的礼物。赛斯穿着厚袜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他公寓中的景象基本多年未变,除了不断添置的空气净化器。

学生们早已熟读他的代表作,一篇发表于《行为与脑科学》(behavioralandbrainscience)杂志上的文章《自我实验作为研究灵感来源:关于睡眠、心情、健康与体重的十例》(“self-experimentationasasourceofnewideas:tenexamplesaboutsleep,mood,healthandweight”)。这本杂志在学界广受认可,影响因子常年徘徊在二十上下,在行为科学的近五十种期刊中排名第一,在神经科学的二百四十余种期刊中也位列前三。

在赛斯长达十二年的实验中,被试总共只有一个。他每天测量自己的体重、血压血糖指标、四则运算速度,记录入睡和醒来时间,并为心情打分。他每年将自己的一绺头发寄送专业实验室检验微量元素含量。在某些实验期间,他只吃寿司、只喝糖水、或在早间特意注视电视屏幕上的人脸、每天站立六小时以上。他有时佩戴偏振眼镜滤掉全世界的蓝光,有时则大嚼特嚼红烧肉——这可能是一种潜在的减肥食品,如果运用条件得宜的话。

对于所有这些实验,学生们看热闹多过求真理。毕竟科学心理学的默认配置是大样本量基础上的概率统计,实验组与控制组间差异是否达到显著,多项苛刻条件才可得出因果关系。一个人的研究结论又怎么可能比一百人或一千人的平均值来得可靠?

这篇文章十年来总共被引用了三十一次,像个点缀学术期刊的花边,还不及他博士期间以白鼠为被试的文章引用量的二十分之一。

赛斯仍然好客地邀请大家品尝他未加糖的自酿酸奶与茶菌(一种发酵茶叶饮品,味道古怪),还展示了冰箱中的瓶装臭豆腐、纳豆。他最近十年的实验要求他严格控制进食量和食物种类,每天只吃一顿正餐(后来这个频率降低到了每两天一次)。

“那你这一顿肯定吃得特别豪华吧?”我问他,还问了一些实验上的问题,他一一作答。学期结束后的寒假,突然有一天赛斯打电话给我。两个他博客上的朋友来北京开会,他打算请他们吃烤鸭,在王府井,问我要不要同去。

我想大概是我的期末作业让他印象深刻,所以连翻译菜单时都格外挺胸抬头。他深爱一切中华美食,对自己家乡的垃圾食品也就不忍再提。互相问候过实验进展后,初次访问中国的客人开始好奇给中国大学生上课是什么感觉。赛斯简短评论道:“他们令人惊讶的聪明。”

他的朋友们看上去也同样惊讶——这与他们在报道中读到的不同。中国学生应该是被十年如一日的苦读扼杀了天性的,更何谈聪明?赛斯于是又补上一句:“美国学生越来越懒了。”

晚饭后四人站在惬意的夜风中开始打车,北京的大街仿佛从未如此空荡过。不知过了多久,还是冻在路边,我忍不住问赛斯为什么想起找我吃饭。他忙着眺望下一个红绿灯外的车流,随口回答:“我以为你是北京人,知道怎样在北京打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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